矿山开挖合同(优秀13篇)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完全了解合同的内容和含义。合同的条款应当具备明确性,避免模糊不清或存在漏洞。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文件,它具有约束力,保护双方的利益。签订合同可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可靠,避免纠纷的发生。合同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例如贸易、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等。合同的签订是为了规范各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意愿和目的,确定合同的主体条款,要求合同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并注意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起草合同时,要清晰明了地表达各方的权益和义务,避免模糊和歧义。同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对各种风险进行合理的规定和控制。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双方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学习。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双方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并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确认。如果对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应当提前沟通和解决,确保双方在签署合同时达成一致。合同的签署是一项重要的事项,双方都应当认真对待,并遵守合同的约定,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矿山开挖合同篇一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时间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3、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期间,开采的'矿产资源归乙方所有,开采的矿山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开采权、使用权,全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矿山开挖合同篇二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海原县西安乡至省道204线k186处碎石运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
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0.5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备注: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开挖合同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xx)009号)。
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一年(xx年6月~xx年6月)。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xx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矿山开挖合同篇四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展矿山技术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矿山基础技术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名称:矿山技术服务;
2、矿井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
3、矿井性质:生产矿井。
1、一采区采掘接替设计(k3煤层) 编制费用 5.0万元人民币
1、上述报告编制费用:伍万元人民币(?50000.0元)[注:此费用不含评审费]。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可采取现金支付给乙方或者向乙方指定的帐号汇款。
3、合同生效后甲方首先向乙方支付报告编制预付款贰万元人民币(?20000.0元),余款待报告编制完成提交时一次性付清。
1、服务时间自甲方所提交的编制基础资料备齐和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开始起计。
2、该报告1个月内完成初稿编制。
1、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及时,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出现问题以及在评审时等需要甲方配合而甲方未能配合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在服务期间,甲方必须指定工作联系人,以便双方正常开展工作。
3、因甲方原因导致某报告书编制工作停止,除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外,甲方需视乙方已完成工作成果另外进行补偿。
4、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后,由甲方及时将报告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否则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需评审时,评审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根据评审单位的要求及时支付评审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该报告编制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清编制费用的余款,否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乙方。
1、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等进行编制报告,并随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共同搞好此项目。
2、乙方负责报告书的修改、完善、技术上与专家沟通,实时了解评审技术要求。
3、如果乙方所编制的报告书因报告质量原因,没有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评审,则该报告书的后期评审费用与甲方无关(注:因甲方所提供的该报告书所需资料缺失、失真、不规范、不满足行业相关要求等非技术原因,而导致报告书未通过审查的情形除外)。
4、正常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甲方。
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若某一方因某种特殊原因必须解除合同时,则应先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做出答复,逾期不做答复,则表示默认。在此情况下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中发生费用的10%;若某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则要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得到继续执行的。
2、双方一致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所规定的业务结束及甲方付清余款后,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交当地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和协议。
3、如遇其它人类不可抗拒的因素,时间顺延。
4、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合同有效期: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单位: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桥支行
行 号:314701013609
账 号:20xx 0300 0120 1100 1187 54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2月28 日
矿山开挖合同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第十条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 元。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第四十六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矿山开挖合同篇六
出租方:
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加集体及个人收入,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该 矿山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在 的石矿租给乙方作石子加工使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的签订之日付租金 元,第二年开始乙方向甲方每年付租金 元,逾期不交视为违约,村有权收回。
三、租赁期间,矿产资源费、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无辜解除合同,须向对方缴纳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租赁期间,乙方须用砍伐树木,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合法手续,树木归集体所有,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租赁期间,甲方在三年内如果终止合同,应包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国家政策有变,按国家政策办,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出租、转让,变更合同确须出租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九租赁期间,乙方因放炮给外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为村里及时义务清理垃圾,拉石子车辆所经过村里道路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十、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服务所留存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
矿山开挖合同篇七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合同关系.现就位于宁夏中卫开采铁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街。: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采xxxxx开采铁矿,合同要求,双方拟定由甲方初步投资300万(其中,屈红欣投资200万,张豪杰投资100万。),负责此次铁矿开采的资金支持。
乙方在本合作协议中,负责提供开采铁矿的技术、协调与当地的人情关系、办理开采铁矿的一切合法手续(资金由甲方支出)、保证能够开采出铁矿和有利润。
3、在本合作过程中,甲方所占股份为60%,一方所占股份40%,利润分成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分配。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二、双方权利义务:
1、在该合作项目中,甲方有义务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有权对该项目的账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2、在该合作项目中,乙方有义务负责技术的支持,有权进行利润分配。
有权利撤回所投全部资金,并可以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在投资过程中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保证甲方的资金有合理和正当的用途,倘若乙方涉嫌贪污甲方所投资金的嫌疑、或者对甲方的资金有诈骗的行为,甲方不仅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可以向法检机关指控甲方的诈骗行为,诉求刑法解决。
三、制度管理
1、本项目合作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管理方案、业务规章以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2、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矿山项目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3、 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矿山项目经营的下 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矿山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5、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6、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四、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投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三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全体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矿山开挖合同篇八
甲方:身份号码:联系办法:
乙方:身份号码:联系办法:
甲方现有米黄玉矿拟承包给乙方开采。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实现双方共赢之目的,确保乙方矿山正常开采和生产,双方在诚信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风险负担办法:
1、甲方提供矿山(注:开采证号为),不出资,不参与经营,不承担乙方开采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和亏损;协助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及外围事务的协调,促使乙方矿山正常开采生产和经营。
2、乙方全额承包,即包出资,包开采,包责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风险和亏损,设备自备,工队自定,食宿自理,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开采成果归乙方所有,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承包价款。
二、承包期限及开采范围:
1、承包期限为叁年,即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矿山开挖合同篇九
开采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时间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3、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租赁期间,开采的矿产资源归乙方所有,开采的矿山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开采权、使用权,全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矿山开挖合同篇十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市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乡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矿山开挖合同篇十一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经甲乙双方多次协议后双方共同认可,达成本合同内所有语言及文字。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5、承包煤矿工程范围及单价。
乙方清理煤矿山头(土方与风化石,含挖、推运1公里)甲方按照山头所施工的,已挖出的土石方,每立方按自然方补给乙方单价人民币20元(贰拾元整)。
6、煤矿按照每吨,含挖运30元(叁拾元)承包给乙方施工。
7、土石方工程量计款方式,甲方给乙方一月结算100%。
8、煤矿工程量暂定为500万吨,含挖装运每吨21元人民币(贰拾元整)煤矿承包工程价示为1.25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元整)甲方负责代垫乙方施工队油费,从进度款中结算时结回乙方。
9、承包施工工期为15个月正常施工天,从正式开工日算起,除扣雨大外与其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推。
10、甲方责任:同价款内于清理山头土石方的所有工程量专款专用,按照签约本合同内的结算工程进度款注明付款时间为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违约乙方与拖欠乙方工程进度款,如有此现象发生,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有设备来回调迁费,并且负责乙方所有的设备挖机与双桥车的误工费,按照台班实际赔偿给乙方至以上所挖、装、运的所有煤矿工程款。
1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负责本施工段内的周边政府有关部门至施工通道中施工运输,提供给乙方正常方便施工,并且负责乙方所有人员住宿至水电方便及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
以上第11条款所有费用不含在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承包煤矿合同价款内的单价。
12、乙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劳务合同当天算起,乙方必须时间7天内调到8台三六零型号挖机、25台双桥车,并且所有证件齐全后为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13、甲乙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以及双方共同诚信共同遵守,互不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负责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14、甲方付款结算方式。
在乙方施工中,挖、装、运煤矿从出煤当天算起,甲方必须给乙方每十天结算付款一次90%。只押乙方一次10%,以后以此类推,至本合同签订所有工程量为止。
1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各执两份。
16、以上甲乙双方以本合同内的所有语言、文字。至打字内的文字甲乙双方签字与盖章受同等法律保护。
甲乙双方不得出现哪一方私自更改本合同内文字。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证件号码:乙方证件号码:
甲方详细地址:乙方详细地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矿山开挖合同篇十二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海原县西安乡至省道204线k186处碎石运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
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0.5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备注: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矿山开挖合同篇十三
乙方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或
(农民轮换工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挥农民在矿山生产建设中的作用,保护农民轮换工的劳动权益。根据《"矿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条例》的规定,甲方从乙方(或招用_______为本企业农民轮换工)招用_______名农民轮换工。双方本着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动合同。
政治表现好、年满____周岁的男性农民(个别工种可放宽到35周岁),身份检查合格,能坚持矿山体力劳动,家庭有富余劳动力,合同期间能坚持正常生产。
劳动合同期满,必须终止,不得延长,农民轮换工返回农村。
农民初换工进矿后,根据工种,规定___个月的熟练期,农民轮换工在熟练期内,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适应生产要求时,经公司同意,可以提前离矿,在熟练期内,企业发现农民轮换工不符招用条件退回的,乙方应作好安置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补充缺员。
家民轮换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线和井上需要进行轮换的生产岗位,不得借调从事其他工作或转为固定职工。
被招用的农民轮换工必须服从企业分配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1)农民轮换工工资待遇在熟练期内,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熟练期满后,应高于固定工的工资的_____%.
(2)奖金、下井津贴、夜班津贴、保健津贴、班中餐、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应与固定工人相同。
(3)进矿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每年15天(包括路程在内),工资照发、路费报销。录用后来矿和按合同规定正常离矿的路费,均由企业按规定支付。
(4)农民转换工年工勤超过250个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业加发一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于合同期满时发给。
(1)农民轮换工患病或非因工钠伤,停工医疗期以3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期到期尚未痊愈的,企业可以辞退,并酌情发给1-2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因工负伤,由企业免费医疗,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结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因工致残,不能从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负责送回所在生产队安置,由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4)患硅肺病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办法处理。
(1)农民轮换工在矿山工作期间,由企业负责管理。企业应对轮换工进行思想教育、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生产。
(2)农民轮换工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同工种固定工标准发给。
(3)企业应妥善解决农民轮换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问题。
(5)农民轮换工在矿工作期间的口粮,按国家规定办理。
(6)农民轮换工要向所在社队交纳本人标准工资_____的公益金。农民轮换工仍享有社员待遇,责任田应予保留。
(7)农民轮换工在矿期间,违反劳动纪律,按国务院关于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予以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除名或开除。
被开除、辞退、除名的农民轮换工,由乙方负责退回所在生产队,并按企业要求及时补员。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违约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后生效,并报甲方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