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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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一
立协议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立协议丙方:(产权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大厦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省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号令)、《××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装修施工前:
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照复印件;
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元/人(证);
5、乙方委请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单作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向甲方提供资质证明。
二、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
9、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必须安排在夜间进行(垃圾清运费用由乙方自付);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违者一次处罚××元;
12、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者一次处罚×××元。
三、装修施工结束:
2、装修结束后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甲方退还装修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签章):
代表:
丙方(签章):
代表: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业主姓名):
房号:组团栋单元房。
丙方(装修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保障楼宇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的使用以及本区外观的统一,并使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丙三方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的时候设计图纸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
2)按《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主开始装修。
3)甲方有义务向乙、丙两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的规定。
4)严格要求乙、丙双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甲方将不定期查验乙、丙双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丙双方未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对乙、丙双方进行处置。
6)乙、丙双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有需要)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2、乙、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丙双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装修项目须同时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丙双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证》等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丙双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5)如因乙、丙双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主的利益受损或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丙双方负责,并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6)乙、丙双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禁止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7)乙、丙双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乙、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业用房还须经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申报装修手续时应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业主身份证及要求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
3、乙方、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手续。
4、甲方审核乙、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或其它的技术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见,直至达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规定缴交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2、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节假日不得进行有噪声或空气污染的施工活动,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停工。
4、本区正式入伙之日起六个月内,周六、周日可按正常施工。之后,为不影响业户的正常休息,节假日不得施工。
5、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以后。
禁止擅自更改水、电及弱电系统的进户管线。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设施设备(如需改动请与相关专营单位联系):
1、宽频网络,电视线路插座、按钮以及相关线路。
2、分户主电源箱。
3、智能化室内分配箱及智能化分户机。
4、其他规范、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1、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包括外墙、外门窗、阳台门窗、阳台、露台之墙面、花架等)。
2、不得在阳台、露台、天面私自搭建挡雨蓬或其它违章建(构)筑物。
3、不得改变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
4、阳台不得封装,经允许可以封装的,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要求的材质、颜色、规格予以封装,不得擅自封装。
5、不得拆改进户门及改动进户门样式、尺寸。
6、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和饰物。
7、商铺安装广告、招牌需事先申请,并按统一要求制作。
1、严禁损坏梁、柱、板、承重墙及外墙等。
2、楼板不得铺设重质装修材料,如确有需要,铺设材料厚度不超过1㎝,且面积不得超过1㎡。
3、重新砌墙不能用红砖等重质材料,如确需使用,累计数量不得超过200块。
1、改动冷热供水管需经试压检验,确保无渗漏。
2、须不得破坏洗手间、厨房及天面的防水层,若业主装修确需改动请重新做防水处理,且经48小时以上防水检验,水位不低于10㎝。
3、不得封闭排水管检查孔,不得将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1、搬运垃圾走楼梯通道,禁止空中抛物的行为。
2、垃圾袋装,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堆放在楼梯、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
3、垃圾必须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
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巡查,施工人员应予以配合。
2、动火前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
4、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
5、施工现场不得留宿。
1、所有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内应将出入证佩戴于胸前。
2、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串房、拉生意,如非为装修必须,不得在公共场所逗留、闲逛,进行与装修无关的事宜。
3、不佩戴出入证者,经查实为无证者,将被请出小区。
4、施工人员不得在房内留宿,施工时间之外不得在小区逗留。
5、装修期间施工人员进出及物品搬运一律走规定线路,超宽、超长、超重的材料搬运过程中,如造成墙面、地面等处损坏需赔偿或修补复原。
6、严禁私自动用或损坏公共设施。
2、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3、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
4、装修人员出入证办理费:按每证10元收取,装修完毕后凭证退领。
1、装修期为颁发装修许可证所列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装修的,须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装修手续,装修期延期3个月的,而缴纳延期装修管理服务相关费用。
2、装修竣工后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装修退场验收。
3、动火作业请到物业服务中心申请,请带上动火工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电焊工上岗证)。
1、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乙、丙双方应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施工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因装修造成损害之后果由乙、丙双方负责。
3、对违章装修不听劝阻者,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对装修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直至整改完毕为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七里坪物业服务中心。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三
物业管理方:**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以下简称乙方)。
房号:【**】幢楼号。
依据《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甲方根据政府部门关于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3、装修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装修队的管理,使其服从和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严格按照申报的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同意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同时督促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建渣清运费、楼道清洁维护费及办理《装修施工证》;乙方在办理完装修许可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进场装修。费用标准如下:
装修押金:装饰装修押金由装修企业交纳。
1)住宅每户缴纳人民币1000元;
2)商业用房每间缴纳人民币1000元;
3)竣工后三个月,经检查未发现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有损坏、堵塞等现象,无息退还装饰装修押金。
预交装修期间的水费100元/户(完工后结算);
建渣清运费:(用于修建渣池,并根据城市管理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清运。)。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缴纳;
2)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缴纳。
施工证:
1)押金:按每个5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2)工本费:按每个10元缴纳。
出入证:
1)出入证押金:按每个10元缴纳(施工完毕凭证退还);
2)出入证工本费:按每个5元缴纳。
3、因装修造成对楼宇、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的损坏,乙方愿意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乙方设置广告牌必须到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设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____________(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xx]3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xx]第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1、违约责任。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五
在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物业管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确定的装饰装修单位)
丙方:____________(业主或合法使用人)
为维护(以下简称本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美观,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成人发[xx]3号)、《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xx]第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丙方位于本物业房号、建筑面积(下称本房屋包括住宅、商铺、写字间)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1、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c)、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e)、丙方若为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文件。
2、装饰装修审核
c)、乙方(丙方)于装修期间原定施工方案如有结构或外观改变,须事先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补报并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装饰装修验收
c)、验收合格后,三方《装饰装修完工验收表》内签字认可。装修保证在工程骏工30天后无违约、无赔偿时,由乙方与丙方凭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保证金收据及验收证明文件,全额无息退还。
装饰装修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计天。若需延期,乙方(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到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延期费用后方可继续施工。
a)、周一至周五8:30—18:3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b)、周六、周日9:00—18:00,(12:00—14:00实行静音操作);
c)、乙方(丙方)若装修工期紧、在征得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后,装修时间可延长至晚上21:00,但在晚上18:00—21:00期间禁止使用电动机械或其它大噪间工具,禁止在户内进行喷漆、烤漆等刺激性气味施工。
2、非装饰装修时间
a)、法定节假日及高考期间不准施工;
b)、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
4、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时间
a)、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6:30;
b)、周六、周日10:00—11:00、15:00—16:00
1、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保证金与装修质量无关)。
b)、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按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装饰装修房屋结构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保证金退还办法,参照本协议第一条第3小条执行。
b)、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元/平方米/天收取,共计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1、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禁止下列事项:
c)、禁止封闭、移装或改、破坏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设备;
d)、不得侵占、毁坏绿地、不得乱倒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f)、房屋室内原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伤应及时做好防水处理;
g)、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装修施工用电、用水;
h)、跃层单元住户不得在后阳台、屋顶上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m)、不得改变玻璃颜色或在上面喷漆、张贴物品等;
t)、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涂写、刻画,不得在物业区域内派发传单、广告;
u)、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悬挂、安装任何形式的招牌、名牌、广告、旗帜。
2、装饰装修过程中,乙方(丙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d)、施工人员进入本物业区域内,严禁高声喧哗、严禁追逐打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严禁打架斗殴。
r)、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的灭火设备,按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2kg灭火器(abc型)个,并放置在明显位置,否则,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直至配备为止;如需甲方提供,亦可向甲方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租用。
1、违约责任
b)、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d)、乙方(丙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接到甲方书面《装修违章通知书》后,应立即对违章项目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的处理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
甲方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批评教育;
b)、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c)、责令恢复原状;
d)、发出违章通知,处以违约金;
e)、收缴出入证,不予退还;另行补办,须缴纳工本费;
f)、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停止能源(如水电)供应;
g)、要求赔偿损失;
h)、申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如房地产行政部门等予以处罚;
(以上各条可单处也可并处)
4、本协议壹式份,以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六
承接方(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室内全部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
三、工程项目:_____。
1、九个房间(5卧室、3客厅、1书房)地面铺设80x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1个厨房,3个卫生间墙面30x45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提前配合乙方购买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装修材料及人工费共计260000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范围。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
2、该租赁房屋用于居住。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间,具体租金标准为:每月元(含物业管理费)。
2、租赁押金为元,(额度相当于两个月租金),押金在支付首月租金时一并支付。
2、租金按每支付,即乙方必须在每届满的15天前付清下一个的租金。本合同生效后,在年月日前,乙方交清第一个的租金给甲方。
3、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电视费、燃气、宽带费等费用,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缴。甲方代交费用,乙方交租金时需要一起交还给甲方。物业交付时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表底数:;钥匙共条。
4、乙方支付租金、费用的方式可用转账形式支付到以下账户:
户名:账号:开户行:
第四条房屋使用、装修和修缮。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租赁房屋的修缮由乙方负责。
3、房屋装修的规定:
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必须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不得改变或破坏租赁房屋的主体结构。
4、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有噪声、有污染的物品,作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综合治理、门前三包、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房屋的转租。
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租赁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
(3)利用租赁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在租赁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乙方退租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
5、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房屋的收回及验收。
1、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将房屋、附属设施交还甲方,并保证交还的房屋、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2、租赁期届满或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被解除的,依附于该租赁房屋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损坏(设备、办公物资除外)。
第八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抵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抵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房屋的修缮管理。
公有住宅向个人出售后的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
本规定所称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房屋产权证的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和私房所有人。
第四条城市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城市房屋的修缮,应当根据地区和季节的特点,与抗震加固、白蚁防治、抗洪、防风、防霉等相结合。
对于文物保护建筑、古建筑和优秀近代建筑等有保护价值房屋的修缮,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的修缮,还应当参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城市房屋修缮的管理,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二)按照管理权限对房屋修缮企事业单位进行资质管理;。
(三)组织或参与房屋修缮定额的编制、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指导并督促房屋所有人落实房屋修缮资金;。
(五)负责房屋修缮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六)组织房屋修缮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房屋修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依法调解和处理有关房屋修缮的争议和纠纷。
第八条自管房单位的房屋修缮管理机构的职责,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其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三章房屋修缮责任。
第九条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修缮房屋,是房屋所有人应当履行的责任。
异产毗连房屋的修缮,其所有人依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租赁房屋的修缮,由租赁双方依法约定修缮责任。
第十一条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由其行为人负责修复或者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在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产权已经转移给建设单位的危险房屋,其拆除前的修缮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房屋所有人和其他负有房屋修缮责任的人(以下简称修缮责任人),应当定期查勘房屋,掌握房屋完损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在暴风、雨、雪等季节,应当做好预防工作。发现房屋险情及时抢险修复。
在房屋修缮时,该房屋的使用人和相邻人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的修缮。
第十四条对于房屋所有人或者修缮责任人不及时修缮房屋,或者因他人阻碍,有可能导致房屋发生危险的,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排险解危的强制措施。排险解危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九
《大同市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为,保证装饰装修的安全和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是指城市住宅和依法可不实行招标的或者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应当坚持方便群众、市场引导、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的原则,建立配套的服务体系。
第四条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结构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环保、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一)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
(二)房屋严重损坏或者险情未经修缮加固处理的;。
(三)已列入拆迁和拆除范围内的;。
(四)因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
第七条在装饰装修中禁止下列行为: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四)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六)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七)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规定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八条装饰装修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以及增设和扩宽阳台的,应当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应当由相关管理单位批准。
(二)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或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三)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
(四)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六)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避免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七)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活动;。
(九)不得因装饰装修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十条装修人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并提交下列凭证和材料的复印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及装饰装修协议;。
(七)房屋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第十二条承揽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三条装修人可以自行组织对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也可以委托装饰装修企业对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装修人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十四条委托装饰装修企业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双方应当签订装饰装修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住所、单位名称或地址、受委托人资质证书、上岗证书;。
(二)房屋的地址、面积,装饰装修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质量验收方式等;。
(三)开工、竣工时间;。
(五)工程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
(六)协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八)协议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委托装饰装修企业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装修人对装饰装修企业遵守本规定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装修人委托装饰装修企业对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十六条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相关工程设计协议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装修期间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管理,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纠正;对不听劝阻或者不予纠正的,应当及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装修人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未取得资质证书的装饰装修企业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安全隐患的,责令采取消除措施,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装修人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抗震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的,对装修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的,或者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对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增设和扩宽阳台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及时报告,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对拒不停止损害房屋结构、设施的装修行为,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减小危害,所发生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对装饰装修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城市房屋装饰装修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加强管理,公正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市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大同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同建发(20xx)第174号)同时废止。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十
第十八条房屋修缮资金的安排应当与下列要求相适应:
(一)保证住用安全;。
(二)翻修危险房屋;。
(三)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四)在可能的情况下改善住房条件。
第十九条直管公房修缮资金的筹措,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一)房租收入中应当用于房屋修缮的部分;。
(二)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适当划拨;。
(三)本系统多种经营收入的部分盈余;。
(四)法规和政策允许用于房屋修缮的其他资金。
第二十条单位自管房的修缮资金,由单位自行解决。
第二十一条私有房屋的修缮资金,由房屋所有人自行解决。用于出租的私有房屋,其所有人筹集修缮资金确有困难的,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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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十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闲置房屋,满足乙方的居住生活需要。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属钢混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米。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一套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来源合法。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一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
租金按整套房屋计算,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租金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法使用。
2、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3、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即时间。
1、合同签订后1天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乙方租赁房屋后,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可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装修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可移动的设施由乙方自由处置。
第七条续租及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甲方应照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与乙方续租,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重新续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本安全协议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责任。
1.使用前,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2.甲方对出租的房屋有权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对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排除。并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3.甲方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二、甲方提供位于____场地给乙方,乙方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乙方对租赁环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负责,并提供必要的企业证明、身份证明、担保证明等。
2.乙方有义务加强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3.乙方使用前要对甲方提供的出租房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使用后视为使用时的安全环境为良性状态。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4.乙方在出租房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黄、赌、毒和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计划生育。若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带来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9.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热得快等非安全电源器。
10.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11.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12.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房客未及时通知房东房子异常,发生事故的责任由房客承担。因房客故意或过失行为发生的事故,由房客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如本协议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烟草行业规定有抵触,执行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双方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