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盘存单是记录财产物资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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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存单是记录财产物资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篇一
委托人(存款人):
被委托人(贷款人):辽宁沈东村镇银行
委托事项:
委托人愿以在的定期存款,为托被委托人持下述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向存款行申请办理单位定期存单。
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主要内容:
户名:
号码:
存款金额:
存款期限:
利率:
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致:(贷款人):
我行已收到贵行提供的:(1)号码为 号的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2)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委托书,(3)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申请书,(4)承诺书,并据此开具了存款人为________________存单号码为 的单位定期存单。现对有关内容确认如下:
1、存单的主要内容:
存单号码: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 存款金额:
期限: 利率:
存款人在《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委托书》中提供的印鉴(或密码)与存款时预留的印鉴(或密码)是一致的;
2、我行已保留上述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3、我行承诺,在上述单位定期存单到期前,不接受存款人挂失及提前支取。
4、如上述确认事项虚假,或存单到期前存款已被支取,造成贵行损失,我行愿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存款行(公章)
负责人(签章)
协 议 书
存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
因甲方同意以自有的定期存款为乙方向辽宁沈东村镇银行(以下
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作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1、乙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币 万元。甲方同意以存在(存款行)的定期存款(币种金额)元(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号码:)作质押,并向贷款人出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委托书》。
2、质押期间,《单位定期存单》由贷款人保管。贷款到期后,乙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人之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将存单兑现以实现质权。
3、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单位定期存 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执行。甲方: 乙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篇二:开具个人储蓄存单委托书
开具个人储蓄存单委托书
为满足 浙江三雄麒鞋业有限公司(借款人)向华夏银行 温州龙湾支行(分支机构名称)申请个人储蓄存单质押 的需要,兹委托 温州龙湾支行(分支机构名称)凭开户证实书向 温州龙湾支行(本行存款经办部门或存款行)申请开具下述个人储蓄存单:
存单种类:
金额:
期限: 利率
委托人(存款人):
年 月 日篇三:授权取款委托书
授权取款委托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本单位 于 年 月 日
在贵公司投保 险种,保单号 现委托并委派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至贵公司办理 领款事宜,日后如发生与此款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均与贵保险公司无关。特此说明。
此致
投保单位盖章:
年 月 日篇四:银行代理取款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一、委托事由
乙方系甲方的。由于甲方行动不便,无法本人亲自去银行办理
其个人结算账户的 处理事项,故委托乙方作为 事项的代理理人。
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个人账户 处理事项。
三、委托时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终止于乙方办妥上述委托事项。
四、其他
甲方已知晓挂失委托代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承诺若日后出现纠纷由本人承担一切损失。
本委托书一份正本,复印无效。
另:本委托书在第三人 见证下由委托人当面签字确认。第三人仅对委托人当面签字确认的事实见证,不负责其他义务。
委托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五:存单委托书1microsoft word 文档
委托理财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理财,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资金寻找风险小、收益高的项目进行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投资理财形式:甲方将委托理财资金____存入银行。为风 险小、收益高的企业做担保。
二、委托投资理财期限:自2011年 月1日至2012年 月31日止
三、委托投资理财收益:
甲方按存单票面金额______%收取固定回报。自乙方与项目企业完成担保业务的同时,一次性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四、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理财,乙方对甲方的担保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开出存单五个工作日后,如乙方未能向项目企业方办理担
保止付、业务手续,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在商定的工作日后,随时撤回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商定的工作日期间擅自撤回资金,给乙方及项目企业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乙方在理财中与第三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乙方
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发生争议,如经协商解决无效,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讼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盘存单是记录财产物资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篇二
盘
存
单
单位名称:
盘点时间:
编号:
财产类别:
存放地点:
编
号名
称计
量
单
位数量单
价金
额备
注
盘点人签章节
保管人签章
盘存单是记录财产物资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篇三
存单质押协议书
甲方(接款方):乙方(调资方):
甲乙双方在诚信、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开出大额存单为甲方公司作项目质押贷款用途,现就相关事宜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意向存款金额 _________ 元人民币(存单),首单 2000万元人民币。
二、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三、存单收益人:乙方。
四、返还回报:存单金额%,平台操作费%
五、存单作用:乙方在_____ 银行支行开出大额存单做为甲方向银行做担保贷款质押品之用。
六、贷款银行应向乙方保证存单到期前30天内无条件退回存单给乙方并保证乙方资金的返回。
七、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操作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在约定时间内把首单资金打入事先开立的个人账户(以进账单为主),甲方即时付乙方操作服务费%,乙方安排人员到甲方指定银行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核实确认本次业务的可操作性,同时银行按此单业务出具真实有效的“退单承诺函”。
八、甲方银行按照事先确认的承诺函样板使用本行行签纸,打印成正式的银行《退单承诺函》,于银行营业时间内在行长室里按此单业务正常程序将《承诺函》加盖真实有效的章(行政公章),行长及经办人签字,担保银行相关人员应提前备齐资料,核保工作要求一次性完成,《退单承诺函》经乙方确认无误后收取甲方固定回报,即刻把首单资金转入甲方指定银行事先开立的账户,其余甲方按乙方要求开出汇票后,当天甲方和乙方办理有关质押合同的同时与乙方同台交割。
九、操作期间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确认的贷款银行符合乙方要求后,由乙方安排操作形式及流程。
十一、甲方承诺贷款银行在质押合同上写明:
1、银行保证存单到期前30天内无条件将存单退还给乙方支取本息,乙方不承担第二还款来源义务。
2、我行将全程监控该笔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性及有效性,确保固定资产按期形成及价值评估。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如甲方按上述要求做到,乙方无资金显示,属乙方违约,乙方应退还甲方此次业务交付的操作费,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2、甲方责任:甲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提出本协议以外乙方不认可的其他条件,属甲方违约,此协议便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都与中介无关。
十四、自此协议签完后3日内如未开始履行自动作废。
单位名称(甲方)单位名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公司邮箱:公司邮箱:
签约地点:
2012 年 5 月 28 日
盘存单是记录财产物资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篇四
委托理财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理财,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资金寻找风险小、收益高的项目进行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投资理财形式:甲方将委托理财资金____存入银行。为风
险小、收益高的企业做担保。
二、委托投资理财期限:自2011年 月1日至2012年 月31日止
三、委托投资理财收益:
甲方按存单票面金额______%收取固定回报。自乙方与项目企业完成担保业务的同时,一次性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四、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理财,乙方对甲方的担保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开出存单五个工作日后,如乙方未能向项目企业方办理担
保止付、业务手续,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在商定的工作日后,随时撤回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商定的工作日期间擅自撤回资金,给乙方及项目企业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乙方在理财中与第三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乙方
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双方发生争议,如经协商解决无效,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讼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盘存单是记录财产物资盘点结果的书面证明篇五
同业存单后利率市场化怎么走?
发表于:2013-12-9 15:42 作者:丁蕊 来源:新浪财经
【摘要】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12月8日晚间,央行出人意料地启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闸门。由央行制定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12月9日起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此前业界期许已久的同业存单业务推进得以落地,作为目前唯一具有存款性质的市场化利率,其能为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提供参照,也意味着中国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
同业存单是什么?
央行所称的“同业存单”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根据《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为“存款类金融机构”,意味着政策性银行(目前应仅为国开行)、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等都能够发行。但目前尚仅限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即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中信、兴业、浦发九家商业银行和一家政策性银行国开行。
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同业机构投资者,《办法》规定:“同业存单的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同业存单”。这意味着企业、居民个人还不能直接购买,只能间接投资。
《办法》要求,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发行计划。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发行备案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同业存单的发行利率、发行价格等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
夯实shibor体系的基准性
一方面,相较于目前已经存在的同业存款,同业存单融资成本略低,未来有可能较大幅度替代同业存款,进而降低银行整体资金成本。另一方面,同业存单的推出有利于中长端上海银行间拆放利率(shibor)利率的重估,夯实shibor体系的基准性。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微博]对此的解释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shibor利率体系1个月以内期限的可信度较高,但对1个月及以上期限,市场目前上认为可信度不高。ncd的推出并要求参照shibor定价,能够大大增强1个月以上期限利率的真实性,夯实shibor利率的基准性。”
此外,鲁政委还分析称,商业银行以其作为贷款定价的基准利率,风险会更为可控,因此,未来 lpr、shibor和同业存单(ncd)都能够成为贷款定价的可选基准。同时,同业存单推出之后,如果短期国债仍然稀缺,未来也可以考虑推出基于ncd的利率期货,其可望与irs(中国人民币利率互换)、目前5年期的中期国债期货一起,时间期限更为完整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
是否纳入贷存比计算?
不过,在监管属性上,同业存单有很多没有明确的地方。最为关注的是同业存单是否要纳入贷存比的计算。
中金公司在其报告中即提出,目前同业存单不能算作普通的存款,也不纳入贷存比计算。由于同业存单有类债券属性,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金融债可以在计算贷存比时予以抵扣,同业存单是否要在计算贷存比时予以抵扣值得商议。
不过在鲁政委看来,央行昨日出台的“办法”将同业存单界定为“定期存款凭证”,虽然需要另辟账户,但意味着可以计入“定期存款”,可以计入贷存比,可以享受未来将出台的存款保险。
利率市场化下一步怎么走?
同业存单的推出被看作利率市场化又进一步的标志。下一步将如何走?目前各界的共识以及官方陆续公布的口径是,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然后按照先长期再短期先大额再小额的步骤放开存款利率。
具体而言,下一步将出台存款保险制度,而后适时重新启动针对居民和企业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再提高存款利率上限,最终完全取消存款利率上限,利率市场化完成。
根据财新的报道,酝酿20年之久的存款保险制度明年初即将问世。这将是后续存款利率彻底市场化的前提。据报道,存款保险制度最终方案基本按照央行设计分步走的设想,先在央行下属的金融稳定局内设一个存款保险基金,并由其管理,性质类似社保基金、保险保障基金、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待到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设立完全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
存款保险基金按银行业税后利润1%-1.5%匡算,以2013年前三季度,银行业净利润约1.12万亿元匡算,初步规模每年约在100亿-150多亿元。
而在同业存单推出,以及预期内的存款保险制度面世后,下一步或是大额可转让存单事隔16年后重启。
我国曾在1986年至1997年短暂允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发行,而后完全暂停。根据《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大事记》记载,1996年,央行印发的《大额可转让存单管理办法》规定,各商业银行可以向城乡居民个人、企业和事业单位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央行根据商业银行总行的申请核定发行额度。
根据当时的规定,商业银行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吸收的存款,应当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对城乡居民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面额为1万、2万、5万;对企业事业单位发行的面额为50万、100万、500万。其期限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其在存期内按照存单开户日银行挂牌公布的利率水平和浮动幅度计付利息,不分段计息。存单到期后一次还本付息,逾期部分不计付利息。利率水平由原来在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基础上上浮5%改为按发行时物价状况确定利率水平。
但由于当时通胀水平较高,国库券收益率高于大额存单,使得大额存单发行量受到抑制,此外没有给大额存单提供一个统一的交易市场,同时出现了伪造银行存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大额存单出现很多问题,央行于1997年暂停了审批。
中国利率市场化从1996年开始,至今已经17年,属于时间跨度较大的国家。随着银行同业存单进入实质阶段,存款保险制度明年初面世,中国利率市场化距离全面完成短则三年长需五年。
“建立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是利率市场化非常重要的一个基础条件。”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昨日做出如是表态,他说,同时还要培育央行的政策利率体系,促进金融货币宏观调控框架的转型,争取在中期以内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
不过正如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所言,大型金融机构和小型金融机构对利率市场化的态度也是不一致的,金融改革的进程将非常复杂,很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同业存单重构同业业务模式 权限上收大势所趋
21世纪经济报道 史进峰 北京报道 2013-12-10 00:31:14 评论(0)条 移动客户端 核心提示:随着同业存单的出现,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总分支机构内部话语权重新划分已不可避免,权限向总行上收是大势所趋。
不出意外的话,大额可转让同业定期存单(ncd)将于年内推向中国银行间市场。12月9日,已正式施行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无论从其关于发行主体、方式、期限还是“按年备案、余额管理”的管理方式,均在市场预期之内。
“市场对于同业存单业务出台早有预期。作为同业存款的一种替代品,其进步主要不在于定价机制,而在更加标准和可流通。未来发展成熟,能够为一般大额可转让存单业务提供重要参考。”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在其团队最新研报中如是指出。
这恰是同业定期存单之于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关键所在。12月9日,按照多位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分析,根据监管层的既定策略,下一步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将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转向一般公司类投资者开放,而如果条件成熟,未来ncd可能还要面向个人投资者。
至于发行主体,未来也有可能从“存款类金融机构”扩大至一般公司类投资者,当然这个节奏可能要更加晚一点。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作为同业存款的替代者,同业存单带来负债端的冲击或许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但更加积极主动的负债调整已是不可避免;同时,ncd的出现将意味着当前方兴未艾的同业业务经营模式的根本性重构。
同业模式的转变,关键点仍然在于同业存单对同业存款的替代性。传统的同业业务更多的在场外进行,且权限多已下放至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而按照目前备案制的设想,未来同业存单业务有可能都集中在商业银行总行。
“未来总行有可能集中上收同业业务的权限,这对商业银行总分行之间的业务结构、同业业务模式、分行的收入结构都会产生一系列实质性影响。”一位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如是分析。
目前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占一般存款的比例在10%-15%之间,此类存款在2005年已经实现市场化定价。
是否纳入存贷比?
前述办法对同业存单发行人、交易场所、交易主体、期限、信披等作了一系列说明。ncd性质为“定期存款凭证”,其发行主体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但目前尚仅限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单位”。
正如前文所述,同业存单投资和交易主体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由于同业拆借市场成员主要为法人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分行,这意味着信托产品等可能被排挤在交易之外。
至于同业存单发行管理方式,《办法》规定“余额管理、央行备案”的做法,即存款类金融机构发行同业存单,应当于每年首只同业存单发行前,向人民银行备案发行计划。
同时,存款类金融机构可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发行人内任何时点的同业存单余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备案额度。
相比上述制度安排,市场可能更加关注同业存单的性质界定,即同业存单是否被视作同业存款,是否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及纳入存贷比考核。
《办法》并未给出明确说法。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ncd性质为“定期存款凭证”,虽然要另辟账户,但意味着可以计入“定期存款”,可以计入贷存比,可享受未来将出台的存款保险。
安信证券也认为,在缴存和存贷比考核方面,同业存单业务监管与一般的同业存款保持一致的可能性比较高。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认为,从产品投资者的范围看,同业存单不属于一般存款范围,而属于同业存款会计科目,从而无需上缴存款准备金,但同时也无法纳入存贷比考核。
同业模式之变:总分支格局调整
作为同业存款的替代者,同业存单将对当前蓬勃兴起的同业业务产生怎样的效应? “下一步ncd全部推开以后,对银行的影响就大了,存款就不再是低层面固定利率的存款,而是随行就市,原来有些客户想做银行理财的,可能也不会做了,而是买一张ncd去。” 对于ncd对商业银行理财、同业业务产生的替代和挤出效应,一位国有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如此描述。过去几年,同业业务不仅是银行规模扩张的利器、有效的盈利手段,更是重要的资金来源。五年前,中型股份制银行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约为15%左右,而到2012年末,这一比例达到25%,最高者甚至达37%。
如果关注银行体系存款波动与同业拆借市场高度的正相关问题,你会发现,负债考核之下,银行往往通过同业存款,将保险、基金等一些异地资金吸收过来,这些资金带有明显的拆借性质,但在会计统计上往往被归到同业存款项下。实质上,其利率定价也并非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存款定价水平,而是随行就市在shibor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或降点执行。一句话,本质上是同业拆借资金,但表现为“场外交易”。
“一些中小银行采取了激进的策略,将本应设置在中后台管理部门的利率定价权、资源配置权和风险控制权不加限制地下放。”上述大行人士点评。
此前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告诉记者,同业业务开展方面,中小银行的分行拥有充分的灵活性,享有定价权,吸收资金、自主开发产品、产品研发的权利,“太灵活”以至于有的分支行,“往往讲一个故事,包装一下,产品就可以发了。”
随着同业存单的出现,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总分支机构内部话语权重新划分已不可避免,权限向总行上收是大势所趋。
“资产负债多元化将成为总行统一策略,有一些考核的东西也在进行调整。”上述大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说,ncd出来以后,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主动负债管理,“什么时候发ncd,发多少,这东西都是要通盘考虑,这需要多项负债业务统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