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乱放承诺书(模板20篇)
总结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备的一环。写一篇完美的总结要注意言之有物,言简意赅,不啰嗦。这是一篇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一
广大居民(驾驶员)朋友: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增长,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一车不要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尽量停放在停车场内。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四、街面,门前、小区内车辆不停入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道路拐弯处请尽量不要停车;停放车辆要在路面指定车位,不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他车辆出入位。
五、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美丽新河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创城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主人公,规范停车,文明共享。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xxx。
20xx年x月x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二
随着城区车辆越来越多,停车位紧张成为当前常态化现象,加之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出现了很多停车乱象,增加了城市交通管理的难度,同时您的爱车的安全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就车辆停放出现的问题,分别归纳为以下几类:
车辆随意停在马路边,会造成道路狭窄,不仅让旁边的车辆出行困难,造成堵塞,同时您的爱车也很容易被刮擦。
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消防车道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4米,对于专门处置高层火灾的登高和高喷消防车,消防通道的宽度则要求6米以上。机动车堵住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驶入,无疑会给救火带来障碍。
部分司机朋友停放汽车时,存在不在车位停放、一车占两位、不按导向箭头停车、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和维护,为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请您不要乱停车辆,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车头方向与箭头方向一致,不占盲道,不占消防通道。
让我们共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谢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三
随着城区车辆越来越多,停车位紧张成为当前常态化现象,加之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出现了很多停车乱象,增加了城市交通管理的难度,同时您的爱车的平安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就车辆停放出现的问题,分别归纳为以下几类:
一、随意停在马路边车辆随意停在马路边,会造成道路狭窄,不仅让旁边的车辆出行困难,造成堵塞,同时您的爱车也很容易被刮擦。
二、停到消防通道上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标准》标准,消防车道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4米,对于专门处置高层火灾的登高和高喷消防车,消防通道的宽度那么要求6米以上。机动车堵住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难以驶入,无疑会给救火带来障碍。
三、不按车位停放、占用盲道局部司机朋友停放汽车时,存在不在车位停放、一车占两位、不按导向箭头停车、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
我建议我接力创立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和维护,为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请您不要乱停车辆,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车头方向与箭头方向一致,不占盲道,不占消防通道。
让我们共享创立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谢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xx年xx月xx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四
各位机动车驾驶人朋友:
您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也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增加,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区域停车秩序混乱,停车不文明、不规范,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xx交警诚挚向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发出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做到停车入位,导向一致。
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三、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文明停车,从我做起!真诚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对文明规范停车给予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让整齐有序的停车成为xx街头靓丽的风景,让文明规范的停车秩序成为xx文明交通的品牌!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五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不仅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更以其时尚、便捷、环保等优势,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了绿色、环保的骑行大军。为倡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爱护共享单车,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展现市民文明风采,通州区文明办向全区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共享文明我参与。我们倡导广大市民绿色出行,节能减排从我做起。自觉增强文明意识,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损坏、不将共享单车占为私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追逐打闹、不随意停放,摒弃各种不良行为。
2。共享文明我宣传。我们倡导广大市民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义,用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风尚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3。共享文明我监督。我们倡导广大市民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大胆举报故意破坏行为,积极参与“文明随手拍”活动,曝光不文明行为,维护共享单车正常使用和规范停放的良好秩序。
市民朋友们,共享单车,更应共享文明,文明通州的建设需要我们共同参与。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使用共享单车,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出一份力。
倡议人:
日期: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六
为更好的服务城建学子,共建美好城建,大学生后勤服务管理委员会向城建学子发出健康骑行文明停放倡议书,与大家携手共同践行文明骑行规范,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宣传者、监督者。倡议如下:
二、文明停放。主动将车停放到指定区域,如遇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合规停放,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鼓励举报恶意破坏行为。
三、诚信用车。爱护公共设施,不破坏车辆、不损坏二维码,不加私锁,不涂抹车辆、不粘贴广告。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从我做起,带动影响身边的人。
有人说,共享单车将是一面道德素质的照妖镜。
我们愿这面镜子能折射出广大城建学子的综合素质,折射出我们城建人的精神风貌,更折射出每个人服务社会应有的责任与担当,让共享单车在方便我们的同时,营造出校园内的又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七
尊敬的市民朋友: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事关每位市民的生命安全。随着盛夏的来临,驾车到海边旅游的市民增多,许多车辆的无序停放,导致第一、二海水浴场和烟大东门海水浴场周边道路交通拥堵严重,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临时停车泊位处,车辆分类停放,不乱停乱放,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做到顺向停车。
二、自觉做到入场入框停车,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不占用机动行道、人行道。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
四、积极倡导文明参与的交通新风,主动劝告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规范、不合理、不文明停车行为说“不”,人人争做文明标兵,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八
各位车主、驾驶员:
您好!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窗口。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而且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红谷滩区交警大队向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发出倡议:
一、停放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内和有关管理部门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内;
五、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不乱扔垃圾、不抛撒物品,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及驾驶人在车上放置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
对违反规定乱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采取将车辆移离现场、依法进行处罚等措施。
美丽城市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我们需要广大驾驶人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敬请您自觉遵守停车规定、规范文明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同心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红谷滩,让我们一起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九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为全面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强化太白县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交通、规范停放”,太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广大市民、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礼让斑马线,坚决摒弃“酒驾”、“三超一疲劳”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不礼让行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非法载客、加装遮阳伞雨棚以及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陋习。
二、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的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占用车行道、应急道、人行道、盲道及机动车泊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三、规范公共自行车的停放秩序,确保公共自行车不影响人车畅通出行,在停车位内头尾一致,有序停放。
四、主干道两侧、道路拐弯处请不要肆意停车,街面、门前停放不堵占消防通道。杜绝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畅通。
五、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六、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工作,服从管理,并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践行文明。
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文明交通,规范停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打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美丽太白而共同努力。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车辆乱停乱放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升韩城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停放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道牙以上乱停乱放。
二、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在太史大街、黄河大街、龙门大街三条示范街全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四、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五、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个别无法规划停车区的路段,市民应当就近整齐停放。在停放时,车头一致朝外,车身不得超过盲道。
六、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按照“四自一包五不准”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对他人随意停放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停放。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依法、规范停车,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拖车并进行处罚。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3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解决影响县城区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市容整洁、环境靓丽、道路通畅,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秩序,根据县政府指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县城北大街、朝阳街、府东府西街、博大街、滨阳路、九龙路、福田路、新开南北路、恒阳南北路、受川路、曹河路、平阳路、新阳上城西路、南外环、北外环全段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自20xx年1月1日起,对乱停乱放车辆,交警大队改为电子监控抓拍、移动照相抓拍等形式进行取证上网、邮寄送达后处罚。
寿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2月27日。
为切实维护东板乡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东板良好的对外形象,乡人民政府已在场镇内规划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作如下通告:
一、按规定停放车辆。东板乡人民政府在新街两边画线规划为场镇临时停车位,车辆必须在规划的临时停车位处停放。
二、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从即日起,所有机动车及电瓶车必须按规定停靠,严禁逆向停车,不得在场镇公路及公路两边乱停乱放。国道仪华路在东板乡境内场镇段(东板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乡政府对面客运招呼站)禁止占道停车。
三、处罚。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况,依法作如下处理。
1.情节轻微。听从劝导、立即改正的,给予警告处理,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累劝累犯,给予警告处理,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不听劝导,态度恶劣,抗拒执法等,用专用锁锁车,通过公安交管平台传递违法行为,交有关部门从重处罚。
四、工作措施。1.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乡安办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为成员的东板乡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派出所,由民警蒋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2.开展日常整治。执法人员将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发现车辆违规乱停乱放,立即使用照相机固定证据,必要时,使用专用锁锁车,根据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五、此通告从20xx年9月20日起执行。
岳池县东板乡人民政府。
年九月十四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一
为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治理,全面改善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北流市公安局、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城区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法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禁止在小车泊位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等。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三、市区范围内的售车店、修车店、洗车店等商铺,不得占道作业、不得占道临时停车。
四、以下路段为违法停车严管路段,具体包括城东一路、城东二路、城南一路、城南二路、城西一路、城西二路、城北路、甘贵路、城中路、一环路(包括南园一路、一环南路、一环西路、一环北路)、二环路(包括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西滨路(西滨南路、西滨北路)、圭江路、南站北路、陵宁路、龙桥路(沙街段)、永安路、永安西路、新松路、丰顺路、朱砂路、百花路、西河南路、西河中路、荔丰路、新芝路、大兴路等城区路段,上述路段实行违法停车“零容忍”,对因违法停车造成道路拥堵或严重影响他人通行的,依法拖离。
五、对长期占用城市道路的无号牌车、报废车等车辆依法拖离。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区域内停放车辆的,由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暂扣、罚款、扣分等处罚。
七、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绿色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北流市公安局。
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2月22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二
大家好!
恒大绿洲小区是你我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共建文明的小区交通环境,是每位车主应尽的义务。随着小区车辆逐渐增多,车辆在小区的超速行驶、违规停放的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及人身安全。我们倡导“自我约束和文明礼让”的社会公德,为营造一个道路畅通、出行方便、安全舒适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恒大绿洲小区业委会临时筹备组向小区内各车主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进入小区车辆应先礼让出小区的车辆,减速慢行,按规定路线以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限速行驶,在小区内禁鸣。夜间行车请不要开启远光灯,进入小区关闭疝气大灯。
2、车辆进入小区后应减速慢行,并礼让老人、孩童及残障人士,雨天驾车,应礼让行人,以免溅水。
3、以文明停车为荣,以乱停乱放为耻,希望小区居民严格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在马路边停车的尽量靠近便道,因进入小区的过道已很狭窄,尽量避免两边都停车。
4、文明行车,规范停车,车辆不停入绿地,不堵占消防及无障碍通道;临时车辆须规范停放在路面指定车位,不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位;对号入位,不占位停车,尤其在道路拐弯的地方尽量不要停靠,否则会车、转弯对双方车辆都有潜在的危害。
5、从我做起,时刻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小区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小区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尊敬的各位车主朋友,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氛围,维护小区交通的安全秩序和美好环境,共创和谐小区,共建幸福家园。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三
为集中治理影响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xx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统一开展市、县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案如下:
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一)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管理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六)职能部门管理能力增强,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进一步改善。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二)机动车乱停乱放。
(三)挪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车行道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违规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为。
(五)公交车、出租车争道抢行、乱停乱靠。
(六)机动车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七)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非法载客营运。
(八)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不规范、不齐全、不合理。
(九)货运车辆抛洒滴漏。
(十)摩托车、电瓶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十一)城市交通“乱点”、“堵点”和交通事故“黑点”。
(十二)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
(十三)外牌摩托车闯。
(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一)市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交通的组织疏导,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停车场管理,规范市区停车秩序;改进执法装备,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区交通管理规划和交通安全规划。
(二)市规划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停车场规划;积极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工作,对市区的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项目建设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确保新改建项目对交通不产生较大影响。
(三)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和维护市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严格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负责及时清理市区占用人行道、车行道的各类经营摊点、商铺、售货亭及违法开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为;规范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时清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严格规范各类占道广告审批管理;规范工程渣土、环卫车辆运输,保持市区道路清洁。
(五)市交通局:负责城区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维护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以及监控系统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出租车行业监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市区运输市场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区公共交通规划。
(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和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七)市财政局:负责将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设施维护经费纳入部门预算;提供停车场、电动自行车专用收费票据。
(八)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督促区教育局落实校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十)市经贸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生产企业的规范和指导,引导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十一)连云港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销售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企业的监管;对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的经营企业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连云港质监局:负责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车等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的监管;查处不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车辆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车辆出厂销售的行为。
(十三)市广电局、连云港日报社:负责在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报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安全知识,营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舆论环境。
(十四)市安监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市级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聘用人员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十六)市监察局:负责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七)连云港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集中开展军车运行专项整顿,教育广大官兵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风尚。
(十八)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县政府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参照市区执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县区、各职能部门组织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的主题,采取多种手段,宣传综合整治的意义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导文明驾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氛围。在政府的网站开设综合整治专栏、市民论坛和意见箱,通报整治情况,收集社情民意,争取群众关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组织全市启动仪式,开展签名活动,发出倡议。5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交通文明与安全漫画、挂图、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开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着力解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闯红灯的问题,对行人、非机动车带头闯红灯和不听劝阻的,坚决予以处罚,同时抄告行为人所在单位。对机关车辆闯红灯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抄告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监察局。市文明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2、开展重点地区和路段整治。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以繁华商业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抓好占道摊点、售货亭、堆物以及违规挖掘、搭建清理整治,还路于民,切实解决行车难、走路难的问题。各区、县城区要排出一批“乱点”、“堵点”,组织优势力量,采取综合措施集中攻坚,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措施、期限、责任人,并留存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由政府挂牌整治。
3、开展车辆停放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开辟临时停车场,并加大巡管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对擅自封闭公共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恢复。城管部门要规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对乱停乱放和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予以清理。
4、开展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要结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专项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工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行驶。交通部门要在公交、出租车行业开展整顿,对交通违法行为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及其他车辆违法营运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城管部门要严格渣土、环卫车辆的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三)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项交通专业规划。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交通发展状况,抓紧编制和修订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等专业规划,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强化规划指导作用。
2、加强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公安部门要牵头抓好车辆停放管理,并会同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出台全市停车场建设及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全市道路交通状况和未来公共停车需求,制定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单位开放内部停车场,方便驾驶人就近停车。物价部门要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严格控制开挖五年内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尽可能减小对交通的影响,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规划和验收,并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时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完善指路标志系统,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积极推广绿波控制、信号错时配置技术,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交通、建设、公安部门以及海通集团要研究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优化公共交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和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控制系统和公共交通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运营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优先评估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为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线网密度,努力扩大公交覆盖面,逐步实现票价优惠、线路优化、车辆优质的目标,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化运作,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区摩托车发展和外牌摩托车行驶,进一步优化市区交通结构,提高公交分担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交通部门和海通集团要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安全监管,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报废及检验不合格、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对摩的、残疾人机动轮车以及其他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检查总结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进行挂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同时,要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注意总结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制度和规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实行常态管理。市整治办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整治结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综合整治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对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相关创建活动的参评资格。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工作作为城市各项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建设、规划、城管、交通、财政、物价、教育、工商、质监、安监、监察、机关工委、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各区政府以及警备区司令部、武警支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考核验收。各县、区也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整治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这次综合整治行动。市规划、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在审批各项建设、管理项目前,要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考虑项目的建设或实施对交通所产生的影响,防止对城市交通带来灾害性影响。要通过整治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负责,规划、建设、经贸、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参加的交通决策协调机构,综合指挥协调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破解城市交通难题,保证决策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文明执法,强化督查指导。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把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统一起来,切实提高为民执法服务水平。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警车、军车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在新闻媒体曝光,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视察评议整治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排名通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四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xxx交警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停放在指定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以外停放,禁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车专用通道等停放车辆。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停车。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明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力量,从我做起,告别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法驾乘”的良好交通出行习惯。我们深信,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了您的支持和参与,城区交通一定更畅通、更有序、更安全、更文明。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告别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让城区道路交通更安全、更有序、更畅通。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禁止车辆乱停乱放,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乱停乱放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升韩城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停放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道牙以上乱停乱放。
二、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在太史大街、黄河大街、龙门大街三条示范街全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四、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五、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个别无法规划停车区的路段,市民应当就近整齐停放。在停放时,车头一致朝外,车身不得超过盲道。
六、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按照“四自一包五不准”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对他人随意停放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停放。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依法、规范停车,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拖车并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3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管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解决影响县城区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市容整洁、环境靓丽、道路通畅,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秩序,根据县政府指示精神,特通知如下:
县城北大街、朝阳街、府东府西街、博大街、滨阳路、九龙路、福田路、新开南北路、恒阳南北路、受川路、曹河路、平阳路、新阳上城西路、南外环、北外环全段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自20xx年1月1日起,对乱停乱放车辆,交警大队改为电子监控抓拍、移动照相抓拍等形式进行取证上网、邮寄送达后处罚。
寿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2月27日。
广大驾驶人及车主:
目前,城区迎宾路全段的交通设施全部到位。为创造迎宾路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致力提升我县城区良好形象和品位,依照政府城区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迎宾路全段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5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二、5月18日至5月底交管大队组织进行宣传,通过散发材料在媒体发布通告形式争取广大市民支持,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三、从6月1日起,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道沿以下停放机动车,道沿上不按箭头指向入位,同向停放机动车。经警告不驶离或当事人不在场的拖移机动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限处罚。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及车主相互告知,严格遵守,共同打造我县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六
小区广大司机朋友们:
能够积极参与进来,共建我美好院区,方便了他人也就是方便了自己。
1、按位停车,尽量车头朝外,方便出行。
2、每车前挡风玻璃处放置本车联系方式,以方便堵住他人车辆时联系。
3、实在找不到不影响他人车辆出行的停车位时,可以停放在各楼层间的通道内,但是必须将本人联系方式留下,以便别人急需时联系挪动车辆。
4、小区大通道内尽量将车辆停放整齐,紧靠路边,不要影响到两车会车和各楼层间通道的车辆进出。
5、按车位停车时,将车与车的.距离控制在适当平安距离即可,不要太宽,能停三辆车的不停两辆,能停两辆车的不停一辆车。
6、车辆尽量不要停在各楼单元门口,不要堵住单元楼门口的自行车、电动车的进出。
7、所停车位尽量注意到旁车是否能平安的出行,不能太窄,防止刮蹭到自己车辆。
8、车辆出行难免有磕碰,我小区车辆相互间刮蹭的,尽量可以将本人联系方式写一纸条留于被刮蹭车辆车窗上。
建议人:
日期: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七
为更好的服务城建学子,共建美好城建,大学生后勤服务管理委员会向城建学子发出健康骑行文明停放倡议书,与大家携手共同践行文明骑行规范,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宣传者、监督者。倡议如下:
二、文明停放。主动将车停放到指定区域,如遇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合规停放,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鼓励举报恶意破坏行为。
三、诚信用车。爱护公共设施,不破坏车辆、不损坏二维码,不加私锁,不涂抹车辆、不粘贴广告。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从我做起,带动影响身边的人。
有人说,共享单车将是一面道德素质的照妖镜。
我们愿这面镜子能折射出广大城建学子的综合素质,折射出我们城建人的精神风貌,更折射出每个人服务社会应有的责任与担当,让共享单车在方便我们的同时,营造出校园内的又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八
广大车主朋友:
自
中国。
东海水晶城投入运营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打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为进一步提升停车场使用效率,营造良好的购物配套环境,我们建议:
三、离开车辆时,请锁闭车门、车窗及后备箱,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四、进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时,请减速慢行,注意车辆限高标识,防止剐蹭您的车辆;
五、停放或启动车辆时,防止碾压泊车位内挡车器;
六、保持停车场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
七、自觉维护公共停车秩序,不争抢强占停车位。
文明停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营造。
中国。
东海水晶城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停车环境共同努力!
建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十九
为切实维护东板乡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东板良好的对外形象,乡人民政府已在场镇内规划出机动车临时停车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作如下通告:
一、按规定停放车辆。东板乡人民政府在新街两边画线规划为场镇临时停车位,车辆必须在规划的临时停车位处停放。
二、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从即日起,所有机动车及电瓶车必须按规定停靠,严禁逆向停车,不得在场镇公路及公路两边乱停乱放。国道仪华路在东板乡境内场镇段(东板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乡政府对面客运招呼站)禁止占道停车。
三、处罚。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况,依法作如下处理。
1.情节轻微。听从劝导、立即改正的,给予警告处理,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累劝累犯,给予警告处理,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不听劝导,态度恶劣,抗拒执法等,用专用锁锁车,通过公安交管平台传递违法行为,交有关部门从重处罚。
四、工作措施。1.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及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乡安办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为成员的东板乡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派出所,由民警蒋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2.开展日常整治。执法人员将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发现车辆违规乱停乱放,立即使用照相机固定证据,必要时,使用专用锁锁车,根据情节,依法作出处理。
五、此通告从2012年9月20日起执行。
岳池县东板乡人民政府。
年九月十四日。
乱停乱放承诺书篇二十
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增长,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不文明停车行为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城市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城区道路、住宅小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我们倡议:。
4.全县机关干部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公共场所要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同时尽量选择低碳出行,改变使用机动车上下班的方式,礼让群众停车,方便群众出行。
广大市民朋友们,幸福之城你我共建,文明之城你我共治,和谐之城你我共享,有序停车从我做起,请自觉将爱车停在指定位置。希望您能文明停车,争做新时代好市民!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