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应急预案(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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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应急预案篇一
供应应急预案篇二
为完善齐云山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休宁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本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食品中毒和药品中毒,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一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2、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4、发生急性药品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
5、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6、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食品生产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的。
16、上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未达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1、监测。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作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病例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相应的肠道、皮疹、发热等门诊监测。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镇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镇、村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齐云山中心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镇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药监局、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会议、走访、喊话、敲锣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可能波及本镇,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镇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镇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协调、指挥各单位开展预防控制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镇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协调、调度本镇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包括食宿、饮水、厕所、就医等内容。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发生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4)本镇发生疑似食物或药品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药监、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团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8)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派出所、驻乡镇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镇政府办。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镇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履行职责,在本村范围内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配合专业机构落实群众性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开展医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村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
3、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售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学校。
发生校园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事发学校应按照要求,采取边调查抢救、边核实报告的万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6、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对可疑涉及犯罪的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展开先期调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驻镇工业企业。
针对企业自身危害因素制定突发事故和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培训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完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并立即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配合相关专业部门落实抢险救援相应措施和开展事故调查。
8、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9、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通报动物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0、镇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加强动物防疫及疏散群众、转运病人、维持社会秩序等。
11、其他相关机构。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镇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镇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终止。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终止决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处置需要,确定本镇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4、奖励与惩罚。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1、信息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镇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收集整理并及时更新乡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专业队伍。乡镇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完善传染病监测门诊,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开展预防接种和疾病控制宣传。针对各类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演练。
3、经费和物资保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镇应急物资储备库。
4、宣传教育。镇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5、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摸清本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经贸、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互沟通协调机制。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应应急预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俊(党工委书记)
吴志华(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蔡建勋(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丁娟(党政综合办公室)
斯琴(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马郝强(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张丰(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斯琴、张丰。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供应应急预案篇四
为有效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我市蔬菜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提高对蔬菜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用于蔬菜供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蔬菜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蔬菜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菜篮子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商品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蔬菜生产供应保障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成立芜湖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曹荣富兼任组长,王先进、江哲、廖晓红和高芦生为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机构,并及时将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实施工作。
2. 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 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 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 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1. 统筹协调蔬菜生产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 收集报告蔬菜生产供应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 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 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 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 负责所辖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
2. 负责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
3. 负责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负责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对成熟的蔬菜及时采摘,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4. 负责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的管理。
5. 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与与指定的批发机构对接。
6. 负责建立密切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一)应急启动程序
1. 当出现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2. 协调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 实施当地蔬菜保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需求计划牵头实施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应急加工、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3. 实行货源临时管制。经批准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蔬菜品种实行调控,组织现有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4.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蔬菜应急商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5. 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市、区)根据蔬菜应急商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蔬菜替代品种。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供应应急预案篇五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根据县新冠肺炎领导组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柳林县柳林镇、穆村镇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应急预案。
(一)应急联络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协调指挥部、县疫情防控办和相关部门的联络,指导供应保障等专班的应急处置,做到上下无缝衔接;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的保供稳价工作。
(二)供应保障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与应急联络专班对接,保证全县药店,家家利超市、鑫青龙生活超市、恒鑫超市一部、二部正常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选定保供网点;预案启动后,第一时间启动保供网点,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秩序。选定的保供网点距离周边居民10分钟的生活圈,既限制人员的大量流动,又方便居民购物。高风险区的生活物资指定保供超市集采集配。为保供网点加贴“生活物资保供点”标志;培训保供网点人员派送知识,确保网点配送做好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保供网点从合法渠道采购,规范储运,合理定价,科学配送;了解市场供求,确保物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购买,按需消费,不信谣不传谣。
(三)价格保障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加强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主动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四)舆情处置专班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及时监测和收集舆情信息,积极稳妥处置不实的负面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鼓励企业明码标价,并将供应点的商品种类、价格推送到各网格,方便群众选购;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配合做好稳价保供工作。
加大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价格上涨等舆情和投诉举报快速反应,立即核实查办,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供应应急预案篇六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的违纪调查工作。各系部负责向学生、监考教师做好宣传,同时做好疫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期间要求每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期间上午8:00,下午14:00,晚上19:00前考生必须配合班委进行体温测量,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时如实上报体温,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考试,由系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如出现不提交体温或超过37.3℃,均不能进入考场。各系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点,供待检和复检人员复核时使用。
(四)原则上每个系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并安排专人。当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必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坐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考场(最多不超过四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隔离考场学生上交的试卷需单独包装送总务处消毒后再装订批改。
(五)每天考试前,总务处对考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班学生对教室每天进行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由班主任监督,并做好记录。
(六)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确保每个考场考试期问必须打开门窗,保证考场的正常通风。
(七)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此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一)各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抓好落实。
(二)各系部做好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分院考试管理规定,需将疫情防控方案传达到参与考试工作的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教师在近期严禁去人员较聚集的公共场所。如与高风险地区来滇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申报。教师每天进校扫描“云南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老师不得参加考试工作,由各系部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
(四)各系将备用考场和备考人员休息室于9月9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考试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供应应急预案篇七
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建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市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稳定物价,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由县商务粮食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场体系建设股、流通业发展股、市场运行及消费促进股、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及商务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商务粮食局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一)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对生活必需品的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市场运行综合评价标准和预警标准。根据监测信息和评价标准进行分析预测,对整个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作为各级领导进行决策、采取措施的科学依据。
(二)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监控,及时了解重点企业的商品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研究制定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有效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一级状态(特急状态):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大部分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脱销。
(二)二级状态(紧急状态):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部分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脱销。
(三)三级状态(紧张状态):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争购生活必需品,个别地区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建立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华联悦鲜恵、新百华誉集团、亚坤实业、联华超市等数家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变化,认真做好储备商品的收购管理、调拨运输和市场供应,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发挥保供主渠道作用。
(二)各骨干保供企业要积极拓宽供货渠道,增加储备居民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突发情况,能有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避免出现商品短缺造成抢购等现象。
(一)建立市场监测信息系统。在重点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设立生活必需品供应监测点,进行日常监控。供应平稳时期,实行月报制度。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
(二)定期进行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动态分析,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三)结合应急要求,落实应急条件下生活必需品运输销售,并编制供应网点分布图,设立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点,确保市场供应。
(一)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一)当出现三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按照二级动用的原则,动用县级生活必需品储备。同时做好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市级和国家储备商品的准备。
2、建议实施价格干预。会同县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当出现一级状态时,除采取二、三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动用国家储备商品。向县政府紧急报告,提请市商务局批准动用国家储备商品。
2、实行市场干预。报请县政府批准,实行市场临时管制。报经县政府批准停止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交易,并征购社会商品货源,统一分配供应。
(一)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生活必需品供应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及停靠方便。
(二)依法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和质量卫生安全。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县发改委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稳定人心。对造谣、蛊惑人心者,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法打击。
供应应急预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现代农业攻坚战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升级,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xx〕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把全南打造成为赣州南部重要的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全市工厂化育苗基地、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和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重要蔬菜直供基地这个目标,按照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三化”思路,发挥高标准蔬菜基地龙头带动作用,以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规划布局,重点在乡(镇)建立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基本目标。20xx年蔬菜播面稳定在11万亩以上,总产达到20万吨。在巩固提升原有大棚蔬菜基地的基础上,新(扩)建50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新增钢架大棚面积20xx亩,全县钢架大棚面积在1万亩以上。蔬菜联产联销区面积稳定1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区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每个乡(镇)保持1个以上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大棚蔬菜基地。江禾田园综合体全面建成,示范引领作用凸显;通过引领贫困户参与务工、土地流转,以及入股分红、返租倒包、联产联销等直接发展蔬菜产业联结方式,覆盖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要科学谋划布局,大力发展钢架大棚等设施,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合理安排种植品种,积极抢占粤港澳市场。重点以江禾田园综合体为支点,打造成为全县蔬菜产业的种苗繁育区、采摘体验区、休闲观光区;依托金龙镇木金村、水口村、增坊村、来龙村,城厢镇小慕村、黄埠村等产业基地,打造县域蔬菜供应区。同时,要以主要交通干道为轴,打造南线、中线、北线蔬菜产业带,形成以点带面、以线扩面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巩固提升规模基地建设。
1、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加强江禾田园综合体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全面建成南迳蔬菜冷链物流中心,加快推进北线冷链物流园建设,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
2、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在巩固原有规模基地基础上,改善大棚蔬菜基地的水电路渠和地力条件,提升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水平。同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向蔬菜规模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集中,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设计,原则上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段都要用于发展蔬菜产业。
(三)构建新型经营方式。一是推进联产联销,发挥江禾田园综合体龙头带动作用,推广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农资和产品回购销售,农户负责种植并按产量、品质获得收益的“五统一分”联产联销模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大棚蔬菜种植。二是推进产业扶贫,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机制,推广“蔬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基本菜农,带动贫困户资金入股、就业务工、订单生产。通过“一对一”结对措施,把蔬菜产业打造成脱贫致富的平台。
(四)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要抓紧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投资新建规模蔬菜基地。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品牌等入股或采取合同制、订单制、委托制、代理制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间由带动向合作转变,让更多的收益留给蔬菜种植户。大力发展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巩固提升已有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做到蔬菜专业合作社覆盖80%的村。
(五)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大力推广吊蔓栽培、长茬栽培、深浅根轮作、绿色防控、土壤改良等技术,以及水肥一体、生物调节等机械化装备。加快推进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提升1个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辐射带动全县的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年内形成3个以上蔬菜品种种植技术规程,引导专业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积极对接赣州“两中心一基地”科研培训平台,全力以赴打造南部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开展4期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蔬菜技术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同时,组织乡(镇)领导及技术人员、规模蔬菜基地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和部分蔬菜种植大户到农业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种植和经营管理经验。
(六)加强质量监管。强化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的监管,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建立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对生产的主体、品种、数量、销售渠道等进行登记,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溯。强化监督检查,将百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纳入监管监测范围,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引导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发展适销对路、绿色健康的高品质蔬菜、品牌蔬菜,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5个以上,打响高山蔬菜品牌。
(七)搞活市场流通。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连锁(超市、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构建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供应链。鼓励蔬菜种植大户、基地等参与超市生鲜蔬菜采买对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形成一个功能完善、开放有序的蔬菜销售市场。依托江禾田园、中农益康、深圳和众、广州华行、全南天成等龙头企业的渠道优势,加强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大市场的对接,大力发展蔬菜直销,实现蔬菜产品利益最大化。
(八)积极引进蔬菜加工企业。积极开展蔬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开展蔬菜深加工,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解决蔬菜“销售难”问题。
(一)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继续执行《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府办发〔20xx〕20号)文件制定的奖补政策。
1、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钢架大棚10亩以上、跨度在6米、内空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钢结构大棚,补助10000元/亩。
2、高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连栋大棚10亩及以上,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2.5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补助16000元/亩。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
以上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符合市级补助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种上菜的不予验收。
3、喷滴灌设施。露天连片50亩以上新建喷灌设施的,补助600元/亩;露天连片50亩或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滴灌设施的,补助400(原300)元/亩;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微喷雾喷设施的,补助500元/亩。滴灌、喷灌、雾喷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
4、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累计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原2万元),并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
5、完善基地道路。对进行人行道硬化、铺设吸水砖的,按其建成面积给予40元(原20)/平方米补助。
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易地搬迁、按“一事一议”政策享受补助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补助政策。之前有关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奖补政策为准。
(二)加强信贷扶持力度。全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落实,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全县成立村级合作社,配合金融工作局做好“蔬菜贷”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发展蔬菜产业摆上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发展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出台本乡(镇)的扶持政策。把蔬菜基地和大棚建设任务,尽早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持续用力抓落实、促发展,要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抓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二)破解发展瓶颈。创新土地流转新机制,探索推广土地托管和“政府垫付、先流转后招商”的模式,降低土地流转难度。探索蔬菜大棚等设施质权认证、抵押贷款,搞活金融资本,解决大棚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过大的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蔬菜产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攻坚重点考核内容之一,重点考核各乡(镇)落实蔬菜发展计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资金投入落实等情况。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前三名乡(镇)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供应应急预案篇九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聚焦应急供应,着力提升蔬菜综合产能。稳定设施蔬菜生产,引导扩大蔬菜面积,增加蔬菜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蔬菜稳产、灾害预防、病虫害防护等指导服务,使用良种良技良机良法,提高蔬菜产量。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开展关键农情监测、预报和处置,有效防范、积极应对农业自然灾害。(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聚焦科学调控,着力稳定生猪稳产规模。落实育肥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扶持政策,巩固扩大生猪稳产规模。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制度,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指导养殖场完善防疫设施,建立隔离、消毒、封闭管理等制度,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聚焦依法监管,着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聚焦突发事件,着力保障农产品应急供给。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稳产规模、产量、上市周期,加强精准调控、及时供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稳定市场预期。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下、运得出、供得上。(责任部门: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一)建立种植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50个农资保障小组,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其中16个农机合作社保障小组(本溪县10家、桓仁县5家、高新区1家),14个农资生产保障小组(本溪县5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1家、高新区3家),20个农资销售保障小组(本溪县6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2家、溪湖区1家、明山区3家、南芬区2家、高新区1家),确保春播期间封控区农资供得上、农机能下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生产指标播种面积75.75万亩(其中大豆2.1万亩)、产量达到6.5亿斤的任务指标。(责任部门: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建立畜牧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9家饲料企业保障小组,并与外市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包括饲料企业5家、兽药企业3家、疫苗企业9家,与交通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对生产物资实行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饲料、兽药、疫苗等生产物资运输畅通。(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建立屠宰应急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16个屠宰场保障小组(猪9家、牛羊5家、禽2家),对需要屠宰的畜禽协调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建立销售保障体系。全市规模设施农业小区13家(20亩以上),主要生产草莓、西红柿。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22家,其中生猪58家、奶牛1家、肉牛13家、绒山羊13家、蛋鸡23家、肉鸡14家。与商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在生产的蔬菜、畜产品等农副产品出现滞销时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问题。(责任部门: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局长胡勇任组长,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士平任常务副组长,市局、中心、执法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部门有局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以及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部门。
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农产品生产保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农产品生产保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产品生产保障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做好联络协调、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中心疫控部: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监测。
农机(农垦)科:负责农机作业机械化生产。
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管理科:负责做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负责行业疫苗报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负责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广使用卫生厕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应急供应秩序;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输入监督工作。
供应应急预案篇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保供应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和粮食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做好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蔬菜生产、供应状况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蔬菜生产、供应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指导做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区及全市2~4月份蔬菜生产、供应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区留地蔬菜面积7.4万亩,其中青菜、甘篮、大白菜等叶菜类近3万亩、芹菜0.6万亩、萝ト1万亩、大蒜0.3万亩、花菜0.6万亩、莴笋0.3万亩,其他蔬菜1.6万亩。近一个月可上市蔬菜2.4万亩,预计每日可上市1130吨;3月份后春季蔬菜可上市5万亩,预计每日可上市1600吨。对比去年疫情期间我区“菜篮子”基地平均每日200多吨的上市量,今年留地蔬菜面积和可上市量比较充足。预计今年将有30—40万外来人员留萧过年,对比全年平均1500吨/日供应量,我区蔬菜保障全区乃至全市生活需要准备充分。
三、保障措施。
一是稳定蔬菜面积、产量。抓好蔬菜产销信息监测,全面掌握当前留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及近期分阶段上市的蔬菜面积和产量。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蔬菜育苗企业等生产主体积极采取调整茬口、增加复种等措施,做到应种尽种,充分挖掘蔬菜产能。做好基地排水设施维修和大棚及配套设施维护,提高蔬菜基地设施水平,增强抵御灾害性天气能力,确保稳产高产。加强田间管理,确保特殊时期叶菜和速生蔬菜及时供应市场。
二是强化生产技术指导。整合农业农村部门资源力量,组建蔬菜生产专家指导组,采取电话联系、视频连线、信息沟通等方式,加强对蔬菜生产主体的指导服务,特别要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主体的支持力度。必要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鼓励外来务农人员留萧。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和微信等平台,针对外来务农人员开展健康宣传工作,鼓励外来务农人员留萧过年,将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区的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留企留萧的重要性等讲明讲透,给予生活便利和适当的工资待遇,争取让更多外来务农人员留萧过年,保证蔬菜采收劳动力充足。同时科学合理做好基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大“菜篮子”基地生产不停,供应不断。
四是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加强信息沟通,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加强与产地对接,指导生产主体适时采收成熟蔬菜,增加市场供应量。探索批发兼直供直销新业态,缩短从田间到餐桌的距离,为市民提供更新鲜的蔬菜,也保障种植户种有所销。积极组织蔬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保障充足的蔬菜产品进入市场,避免蔬菜滞销,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合作。建立与商务、发改等部门沟通,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蔬菜产供销全链条及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进行监测分析,稳定市场预期。畅通运输渠道,积极做好与交通、公安等部门沟通对接,畅通蔬菜“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好“菜篮子”产品和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通行问题。
(联系人:王国荣82623xxx)。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畜禽生产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畜禽生产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特别是做好生猪生产保供工作,做好重点区块非洲猪瘟防控,确保我区今年上半年生猪生产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二、畜禽生产、保供预测分析。
当前全区生猪存栏34.1万头,能繁母猪数1.82万头。由于我区生猪产能总体仍处于恢复状态,能繁母猪中新引进或新选留母猪比例较高,出栏水平偏低,预计一个月内可出栏2万头,2个月内可出栏5万头;存栏羊9.81万头,当前可出栏羊2万只;禽类基地可供肉鸡10万只,肉鸭40万只,鸡蛋1吨/天,鸭蛋5吨/天。同时每月可从区外调入猪产品1000吨、禽产品1000吨。
三、保障措施。
一是支持生猪养殖场增产保供。继续鼓励和支持生猪养殖场开展增产保供。指导现有生猪养殖场,充分挖掘生产潜力,自主选育后备母猪,扩大母猪群体,科学有序补栏增养。加快牧区改造提升进度,在节前争取再落实一批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稳定生猪养殖信心。
二是加强畜禽生产价格监测。生产方面,严格执行畜禽生产价格监测制度,对生猪、猪肉、禽、蛋等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价格监测周报,必要时进行价格日报,及时上报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趋势,便于上级及时研判决策。饲料方面,去年以来,全国玉米、豆粕价格增长迅速。受提前备货与北方疫情管控影响,饲料原料及成品饲料近期涨势明显,据1月下旬统计,全区畜牧业饲料备货库存5275吨,日均需求540吨/天,可供9.8天,当前饲料供应充足。除继续做好各类饲料价格价格监测外,应引导畜牧业生产和流通环节做好节前饲料备货,进一步降低饲料供应风险。
三是加大种畜禽资源的保护与推广。种畜禽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要持续加大本地种畜禽企业的保种供种支持力度,新增一批生猪、湖羊、家禽良种场,解决引种贵、引种难等问题,提升畜牧生产竞争力,为市场提供更为优质的畜产品。
四是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从严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实行轮班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手机24小时畅通。镇街人员上报值班表,做好各项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报告工作;物资保障:畜牧中心按规程负责采购、储备、调配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最大限度的获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备用充足,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做好防控物资的入库及领用登记。防控物资优先保障一线防控值勤值班同志所需。无害化管理:区无害化处理中心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派驻监管制度,配合畜牧中心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常运行。
(联系人:何俊82622xxx)。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初级水产品供应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初级水产品供应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指导做好初级水产品养殖工作,确保我区今年2-4月份初级水产品供给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我区渔业生产实际情况,2-4月上市的初级水产品主要是淡水池塘中的青、草、鲢、鳙等常规淡水鱼,上述初级水产品起捕时间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另,2-4月也是大棚南美白对虾养殖作业的旺季(5月份上市),生产所需的南美白对虾苗种、饲料等需从外地进货,受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是否顺畅影响较大。我区现存有白对虾冷冻品2192吨(北极品公司1327吨、伟林公司700吨、农发水产150吨、高国峰水产15吨),甲鱼存塘量约3000吨,常规鱼存塘量约5000吨。今年以不低于去年同期产量为目标开展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与养殖单位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养殖生产、销售方面的情况与困难,为企业帮困解忧,促进稳定生产。目前建议养殖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生产。针对年后放苗的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单位,建议养殖单位派人自驾到广东、福建等地监督苗种质量,确保人员和苗种安全。
二是做好水产养殖生产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指导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与育苗企业加快生产,严格控制养殖用药和育苗用药,保证水产品质量,并做好相关疫病防治工作与指导。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与发改、财政、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定期会商、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初级水产品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趋势,保障虾苗、饲料等物资运输通畅。
供应应急预案篇十一
为认真落实汉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关于对照封控条件下完善《生活物资保障方案》的会议精神,做好对照封控条件下的物资保障,有效保障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成立清溪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严格履职尽责。疫情防控蔬菜保供领导小组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根据我镇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鑫馨超市为本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经营主体。如疫情发生后,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1.提高思想认识。我镇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镇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2.加强协调联动。各村要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5个村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供应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8类生活必需品(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因疫情导致供销情况出现重大波动,市场出现短缺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和处置。
(一)成立组织。
成立霍邱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李辉、xx。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联络沟通、信息协调、工作调度等具体事务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动态监测各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价格动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动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市场的有序供应。
常用生活必需品重点市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督促重点市场的大米、食用油、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瓶装饮用水按15天存货、30天备货,保障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类等鲜食品的日常供应工作;强化对本组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一)确定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1家):观音阁农贸市场。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家之都超市、生活之都超市、好又多超市、福润万家超市、红府超市。
3、重点猪肉储备企业(2家):恒康食品、永康食品。
(二)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从综合体、商超、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疫情风险分级应急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城+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家之都超市9家门店、生活之都超市8家门店为主要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城区居民主要通过饿了么、美团、微信商城等平台订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乡镇(开发区)居民主要通过辖区保供商超提供的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或公众号,扫码关注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如辖区保供商超供应配送能力有限,将协调组织城区或周边乡镇保供企业予以支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四)应急保供的确认、发布、实施及结束。
县商务局接到县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确认信息后,经县疫情指挥部同意后组织相关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周边县区商务部门通报情况。在主动向有关乡镇、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依托县、乡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在县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区域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同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申请调配相关物资,或向兄弟周边县提出援助要求。应急处置工作完毕,由县商务局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申请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有关企业。
(五)明确乡镇属地责任。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保供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提前组织货源,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并开展库存和销售日报工作,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乡镇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对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强化检验检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大米等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优先保障我县应急保供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15日进行储备,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供应充足、调配及时,确保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四)利用社交电商优势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么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开展合作,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通过app、微信、抖音等平台搭建线上商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社交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通过提前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摸排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物资、仓储、劳务予以合理补偿。
本预案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保供应急预案。
供应应急预案篇十三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商务局:负责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和修订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并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展改革委:负责储备粮、油、食糖的投放和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粮价监测和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安排落实粮食应急加工点和销售点,做好应急粮食的加工和销售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管理,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经信局:负责及时协调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组织生产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应急生活必需品所需运力,保障公路畅通。
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对应急供应农产品生产的指导,对生产中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适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统计局:大力支持和协调商务部门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对列入监测范围的样本企业的拒报信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局:负责提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对象的价格补贴意见,并负责落实和发放补贴。
盐业公司:负责食盐等物品的调运、储备、供应、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保证应急、食品加工的需要。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1、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粮食、食用油的应急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宿州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属于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乡镇(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各乡镇(开发区)工作专班都必须按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线商务局报告,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发生i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乡镇(开发区)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物质保障。
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县级储备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应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选取规模较大、网点较多、进货渠道稳定、有一定配送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所有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承担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物资储备供应网点布局应合理、配送快捷,采取优先供应、均衡上市等办法,保证热销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2、物资储备。
(1)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包括大米、粮油、面粉、食盐、白糖、矿泉水;
(2)应急快餐食品的储备,包括面包、饮料、牛奶、方便面;
(3)生活用品的储备,包括手电筒、电池、蜡烛。
以上物资要求储备企业仓库和直营店均进行储备,并向县商务局上报储备量。
3、县级接受应急物资储备地点。
灵璧县绿兴农产品批发市场。
4、分销网络保障。
各乡镇(开发区)要以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和社区便利店为依托,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销售网络,必要时建立片区临时性商业网点,在居民社区设置临时零售网点、流动销售网点,承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及时、畅通供应。
5、无接触配送保障。
各行政村(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要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为电商物流快递、外卖骑手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或划定区域,支持设立无接触取货柜;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和物业没有可提供场所的,可由村(社区)负责协调社区便利店等场所用于临时周转配送服务。对残疾人、独居孤寡老人、孤儿和行动不便居民要送货上门,对被隔离封闭小区或单元要进行集体团购、代购,送货上门。
6、提高配送效率。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提高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柜)、外卖取送箱(自提柜)等智能终端设备。配送企业要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监测,加强快递、邮件的规范消杀,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
7、建立应急投放点。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级提升,投递人员上岗时间无法保证,或乡镇地区配送困难时,属地政府要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或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8、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9、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10、治安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理完毕,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供应应急预案篇十四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云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世典,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热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江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泽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陈斯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建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员:戴娜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昭环,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负责人。
徐海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玉清,水技站站长。
黄添基,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洪旋珠,种植业管理站副站长。
潘住财,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人。
庄艳芳,植保站站长。
杨家飞,畜牧站站长。
洪小珠,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潘明水,经管站站长。
王志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林夏生,畜牧站副站长。
陈俊清,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江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