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联营合同法律法规(模板13篇)
合同是一种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和法律保护作用。完美的合同应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可能的变动,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下是多个合同样本,供您参考和学习,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合同知识。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一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二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 。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5.1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盖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 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 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等有关规定,就横琴运输土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
2.工程总量约两千万立方。
3.运距0-4.5公里。
4.清运单价:20m3,65元/车。
5.结算时间:当天运第二天下午17时前结账。
二、甲方从开工日起,对乙方的车辆进行核对,要求乙方车辆必须有保险,因在施工中如出现的人为各种交通事故甲方一概不负责。
三、甲方在开工后,保证乙方有足够的资源供乙方运输。
四、甲方确保乙方准时结账,现金结账。
五、甲方下达开工令后,必须在48小时乙方有20台车辆进场,甲方每天正常开工20小时以上,要求乙方每台车配备双班司机。
六、甲方确保该工程开展顺利,确保中标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工期顺利完成。乙方车辆在开工日起,每台车每天扣100元,扣2500元计25天,做为乙方车队的合同责任保证金,待施工圆满完成后,保证金三天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在施工中如遇不良天气,以及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其中也包括政府行为在内。在天气良好的条件下,耽误车队施工的,超过48小时的甲方给乙方车队每台车每天补助500元。
八、在开工后车队不允许跳槽和擅自罢工而抬高价格,如出现此现象,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责令退场,并追究乙方车队原因,同时追究所造成的损失。
九、在延长公里上,如超出公里按每500米加价,每延长500米加价6元,以上甲乙双方一致认同并达成此合同。
十、油价按市场价格自行加油,车队进场后食宿甲方协助安排,费用由乙方自付。
上述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作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俱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四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
第三条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四条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
第六条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八条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第九条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依法纳税后,由联营各方在其所在地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联营各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____%。
第十一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集体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的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________。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罚。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五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所有制)。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____产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
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
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
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其余同上。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六
《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特征。
在承揽合同中,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按约定获取报酬的一方称为承揽人。承揽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揽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就是说,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的权利意味着对方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此处仅就双方的义务进行阐述。
1.承揽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2)材料检验的义务。
(3)通知和保密的义务。
(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的义务。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工作成果的义务。
2.定作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
(4)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
四、承揽合同的解除。
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这种信赖关系遭到破坏,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二是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除此之外,当事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的答复意见及理由中明确提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
2、建设部于xxxx年xx月xx日颁布实施的《建设部关于建筑装修装饰归口管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建筑装修装饰属于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根据的法律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综上,既然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那么装饰装修合同就应当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就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
附上述复函:。
民一他字第14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此复。
xxxx年xx月xx日。
答复意见及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研究后认为: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
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理由如下:
第一,装修装饰工程本质上属于建设工程,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
国务院xxxx年xx月xx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xxxx年xx月xx日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建筑业按从事工程建设的不同专业划分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三大类。
因此,将装修装饰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的范围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八
_________与_________,为共同开发_________经济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成立_________自动化商业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营双方。
甲方全称: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兴建的联营企业名为_________。
第三条联营公司地址位于:_________。
第四条联营公司是紧密型的有限责任经济实体,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联营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五条联营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业务。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六条联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烟、酒、食品、饮料、日用百货,自动售货机经销。
第三章投资。
第七条联营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
第八条各方出资额比例及出资方式。
甲方以_________投资,具体投资总额视当地情况而定,折价_________元,投入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
乙方以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等投入,作价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
第九条联营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它负责统一核算盈亏,并向联营各方分配利润。
第十条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一条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二条联营各方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规定。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第十四条联营公司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联营公司运营后,各方如自愿增加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后,重新计算投资比例。
第十五条在分配利润前,联营公司提取各项基金的项目和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联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两个月内,由董事会决定分配方案后,向各方分配利润款项。
第十七条联营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各方对联营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投资额为限,按投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章联营各方分工、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
1.按时投入机器设备。
2.委派联营公司人员。
乙方负责:
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各方联营公司人员在筹建期间食宿,工作条件。
3.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申请减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
4.负责为本公司的业务洽谈_________。
5.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
第七章组织机构与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联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外代表联营公司,对内统一领导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联营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_________人。经理、副经理根据联营各方推荐,由董事会审定任命。
第二十一条联营公司下设_________个职能科室和_________,其负责人由经理任命。
第二十二条联营公司设定员_________人,其中干部_________人,工人_________人。
第二十三条联营公司执行公司所在地企业劳动工资制度。
第八章税务保险。
第二十四条联营公司遵守国家税法和地方税收政策的规定并依照规定享有减免税等优惠待遇,申请有有关税务机关办理。
第二十五条联营公司的财产(指自动售货机),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第九章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六条联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_________会计制度,并执行地方有关具体规定。
第二十七条联营公司会计记帐方法采取:
1.权责发生制度。
2.借贷记帐法。
第二十八条联营公司按月、季、年定期向联营各方,及董事会报送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联营公司接受当地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同时接受经营各方内部审计。
第三十条自_________起计算,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期限届满,需继续合作,需在期满半年前提出书面要求,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可延长联营合作期限。
第三十一条在联营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退出联营,确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继续合作的,经董事会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作关系。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
2.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下列规定情形属违约:
1.不按合同的约定出资。
2.中途退出联营。
3.以各种方法阻碍联营。
第三十四条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章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作终止时,应依法组成财产清算小组,清理财产与各项债权债务关系,除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终止除外,可由董事会组织财产清算小组。
第三十六条清算财产,并扣除各方债权债务相抵后净值,应按各方投资比例分配。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联营各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
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九
按照市律师协会的安排,我有幸在人民会堂听到了范xx先生的讲座。范先生乃是律师界的前辈,也是《劳动合同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在整堂讲座中贯穿了一个理念:即《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博弈的产物,用来调整对立统一的矛盾,以实现和谐的劳动关系。该法的第一条申明了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赫然入目,而范先生在讲座中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实际地位是不平等的,二者的强弱是相对的、可转化的。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许多向劳动者倾斜的条款之后,用人单位如果不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去规避风险,就可能会在该法实施后付出高额成本。
范先生单设一章专门讲授了“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采集”,既立足法律条款,又有实践操作性,笔者依据讲义、笔记和法条,加之个人理解,整理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与职工讨论,加以公示或告知。并在第八十条规定了罚则,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尽到公示告知的义务,还须保存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建议讨论规章制度时由职工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规章制度公布后由全体职工签领并传阅,以及签订承诺书表示知晓并遵守。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制作《入职告知书》,写明法定的告知必备事项,由每一位劳动者上岗前确认后签字。
为了能与劳动者建立信息交换的良好渠道,建议企业实施动态化管理,建立职工名册后及时更新,随时了解劳动者基本情况的变化。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对此明确规定,还有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为用人单位我保护的必要措施。如果劳动者不肯签书面合同,恐怕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要考虑是否继续用工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九项必备条款,而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用人单位不但要将合同条款加以完备,还要及时地将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建议交付时一定要由劳动者签收,并妥善保留回执。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一经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而且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被动的、强制地,因为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第十四条有一个排除条款——“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建议用人单位在接近强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时,向劳动者发放签约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由劳动者来决定是否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同时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用工前要严格审核劳动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职业证件,并由劳动者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健康状况、身份学历、专业技能真实有效,签约意思真实自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而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劳动者承诺如因前述证明失实而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劳动者自负其责。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进行工程发包时,注意审核承包者的资质,尽量选择规范可靠、有一定风险承受力的公司法人;用人单位如果选择了个体户包工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在这里有两项义务,一是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是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如果此义务履行不当,在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罚则,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文本的归档备查制度。
平心而论,我和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一样,都是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角度谈了些建议,是希望抑制道德风险,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的良性互动,希望不会因为视角问题受到立场方面的责难。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十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一
网友的疑问:
法律顾问的解答:
其实你所说的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辞职提前通知期的问题了,而是什么是脱密期的问题。
脱密期,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脱离商业秘密的期间。在劳动法上,脱密期是用人单位让密切接触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离开单位之前脱离涉密岗位的一段期间。通俗地说,由于单位怕一些接触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公司后泄露商业秘密,所以让员工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呆一段时间再离开,这段时间就叫做脱密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对脱密期作了详细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在该条中,提前通知期就是脱密期。
单位要通过脱密期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必须注意以下几个要件,同样员工看单位的脱密期决定是不是合法就是看是不是符合以下几个要件:
一、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
这是单位运用脱密期来约束员工的前提,
从脱密期的设立本意来看,就是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根本不涉及商业秘密,单位不应该设立脱密期。这也是从单位合理运用员工及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因为一个员工在脱密的岗位上通常是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而且公司还必须给予工资等待遇。
那什么是商业秘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这一条可以判断是否为商业秘密。
二、脱密期必须是双方约定的。
脱密期规定必须以合同的形式书面表达出来,而且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这就意味着脱密期不能是单位单方面提出,员工就必须遵守的。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单位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履行脱密义务。
三、脱密期长短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明确规定,脱密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如果员工与单位约定的脱密期超过了六个月,员工只履行六个月的脱密期即可。
四、脱密期间员工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享有员工待遇。
脱密期间单位不得让员工回家待岗,以此为借口不发工资或者克扣工资。脱密期间的员工仍然是单位的有劳动关系的员工。
综上所述,你的公司让你履行当时合同中签订的2个月提前通知期,是合理合法的,你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二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兴建的联营企业名为_________。
第三条 联营公司地址位于:_________。
第四条 联营公司是紧密型的有限责任经济实体,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联营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五条 联营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业务。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联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烟、酒、食品、饮料、日用百货,自动售货机经销。
第三章 投 资
第七条 联营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
第八条 各方出资额比例及出资方式。
甲方以_________投资,具体投资总额视当地情况而定,折价_________元,投入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
乙方以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等投入,作价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
第九条 联营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它负责统一核算盈亏,并向联营各方分配利润。
第十条 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一条 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联营各方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规定。
第五章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第十四条 联营公司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联营公司运营后,各方如自愿增加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后,重新计算投资比例。
第十五条 在分配利润前,联营公司提取各项基金的项目和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联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两个月内,由董事会决定分配方案后,向各方分配利润款项。
第十七条 联营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各方对联营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投资额为限,按投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章 联营各方分工、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
1.按时投入机器设备。
2.委派联营公司人员。
乙方负责:
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各方联营公司人员在筹建期间食宿,工作条件。
3.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申请减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
4.负责为本公司的业务洽谈_________。
5.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
联营合同法律法规篇十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称(乙方)。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_______名,乙方出_______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_______名,付主任_______名。
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_______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_______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计划,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则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_________元,要根据任务轻重,贡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办法,实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