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实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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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一
2月29日下午,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就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
发布会上,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教民介绍了河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提出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改革的保障措施等六项政策要点。
会议最后,河北省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回答了省内主要媒体及中央驻冀新闻媒体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提问。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使广大网友准确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河北省教育厅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入学机会更公平,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招生录取更科学,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河北省教育厅: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我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大幅减少和规范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省内高校招生;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河北省教育厅: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河北省教育厅:我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9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9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9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9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河北省教育厅: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2019年我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招收此类专业的所有高职院校。2019年高职单招联合考试招生专业类扩大到10类,2019年实现全部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同时,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就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的《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9年,我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河北省教育厅: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调整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二是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保留,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三是按国家要求大幅减少和规范了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2019年以前,我省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
河北省教育厅: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目前我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分批次进行录取,只是为便于录取工作操作,与院校性质无关。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从全国情况看,有的省从未设过本科三批,有的省几年前已将本科三批取消并入了本科二批。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我省定于从2019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高考综合改革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河北省《实施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来看,2021年我省高考将有四个变化: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我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二
(一)落实和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的相关政策。
1.做好国家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明确国家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在我省的实施区域和实施办法。在我省重点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招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的农村学生,进一步完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逐步形成保障我省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2.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试行学区化办学。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比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从当年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3.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在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确保其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要求,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其中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设a、b、c、d、e5个等级,e为不合格,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等级性考试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坚持全面考核,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全面健康发展。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促进个性发展。服务高校选拔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严格考试管理,提高考试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信力。
2.健全和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构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合理确定评价的内容,将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如实记录并提供给高校招生时使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要求,我省将在已经实施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实施办法。
3.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按照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改革目标,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的入学形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改进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条件,扩大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范围和招生规模;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已出台《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方式录取的学生数达到当年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为提高高考试题质量和考试内容设计的科学性,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2015年高考起,我省高考统考科目全部使用全国命题试卷。同时改进评卷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严格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我省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工作实施方案》(辽教发〔2015〕64号),将进一步加强对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工作,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宣传解读,确保我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平稳实施。
2.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要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作用,同时高校也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考试录取有关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3.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从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4.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积极探索并试点宽进严出的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便于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积极探索并制定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2016年出台相关政策和方案,2017年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全面实施。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明确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接受广大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透明。
2.加强考试安全制度和体系建设。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建立健全我省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要求,强化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考试环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考试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明确省、市、县(市、区)三级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
3.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按照国家有关教育考试、招生违规处理办法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在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平、公正。
(五)稳步推进统一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2018年6月底前,制定《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2.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措施。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三
本次改革涵盖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多个方面,方案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二是改进考试形式和内容。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改革措施。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立足我省发展新定位,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稳妥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三)改革目标。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抢抓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有利时机,通过争取国家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落实省院省校合作协议,吸引省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挖掘本省教育资源潜力等多种途径,逐步提高全省高考录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保证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资源。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
3.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主动服务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大对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考生招生照顾力度,积极支持并采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与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2014年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和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加分项目。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申请的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公示录取结果。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科学设置招生专业及考生选科要求,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政策原则及各环节事项,详细写入招生章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高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度建设,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重大事项等方面必须经过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检查学校测试、录取现场,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采取学校网站、信箱等方式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考试招生问责制,自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优化招生录取批次。在文、理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基础上,实现所有科类平行志愿投档,并取消专科层次一专、二专的录取批次划分。2017年起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逐步优化本科层次录取批次。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双轨制的招生录取方式。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探索建立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学习成果之间的教育学分认定、累积、互认和转换制度,逐步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
6.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改革。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完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申报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录取结果等信息。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协作机制,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考试招生的规章制度,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考试对象。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统一高考改革。其他职业类学校和社会考生可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4.考试类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两类。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14门及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共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有序推进实施。
(二)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协作保障机制,切实保证该项工作平稳顺利有效实施。要健全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加强招考队伍和中学师资队伍建设。
(三)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和考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试管理效率。加强普通高中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改革需要。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各级宣传和教育部门、各高校和中学要加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为改革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五
2015年,省属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次专业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2%增加至3%。
2016年起,逐步扩大地方专项计划,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省属本科一批次普通高校的长效机制。
2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政策。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禁止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认真清理并全面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招生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措施,通过采取扩大公办学校容量、鼓动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等方式,深入调查并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统筹管理,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促进初级中等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办法,进一步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为学生提供多元选择机会。
改革措施二、改进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按照新办法试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与统一高考录取挂钩。
2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按照新办法开展综合素质评价。2021年起,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
3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
加快推进普通高校招生分类考试改革,健全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力争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专科)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逐步成为主渠道。
(1)高职提前招生。2018年起,每年实行高职院校提前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2020年前,作为过渡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均由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2021年起,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原始成绩。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统一高考招生。保留学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2)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探索普通高校面向中职学校,即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三校生”)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采取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方式,参考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改革措施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从2015年起,全面取消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不再设立地方性加分项目。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从2015年开始,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省属各高校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要加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创造条件分步合并、减少录取批次。2016年起,合并文史、理工类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合称为本科第二批次;2018年起,合并艺术、体育类第二、第三本科批次;从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制度,成入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出台我省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办法。
改革措施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安全体系。
2.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及时处理并回应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改革措施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一调整统一高考科目。
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科,不分文理科。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六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要求,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国家指令性计划。结合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趋势,参考生源实际及高校办学条件等因素,加大招生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合理确定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规模,切实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争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扎实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机制。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及要求,修订和完善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类别与内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发展,避免过度偏科。等级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方式。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5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单设的实验操作合格性考查,由全市制定统一要求,分区县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为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中三年级的第二学期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学生更换选考科目的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人员参加。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是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计入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及要求,修订和完善我市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6年选择部分区县先行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部实施。评价内容突出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完善全市统一搭建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健全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
(2)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在高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使用。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并提前公布。招生时要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1)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从2017年起,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春季高考,分别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春季高考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基本形成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被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可不再参加统一高考。在津招生的其他高职院校仍通过统一高考进行招生。
(2)完善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要求,修订和完善我市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从2017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春季高考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通过春季高考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探索春季高考英语科目考试成绩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认定的办法。
(3)改进高职院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办法。从2017年起,对参加统一高考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高职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4.深化统一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统一高考科目命题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试题内容,注重基础性、突出综合性、把握时代性、反映地方性。坚持能力立意,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评卷办法。加强命题专业管理队伍和命题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命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考试加分项目,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减少、规范高考加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2.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后进行。高等学校要完善招生程序,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符合高校要求的学生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前完成录取。进一步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高校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统一高考继续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通过春季高考招生的录取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自觉接受学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从2017年起,在现有高考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为其他科目实行两次考试积累经验。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在每年3月份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从2020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逐步探索高考英语科目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力争实现一年多次考试,学生自愿参加,取最高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实行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从2017年起,高等学校要统筹考虑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人才培养需要和生源情况等因素,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或学科门类提出选考科目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从2020年起在高校招生录取中使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科目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七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素质教育导向,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增强办学活力,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
2.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促进科学选才。遵循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个性特长,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4.加强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关联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分步渐进实施。
(三)改革目标。2016年继续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校自主招生等改革,2017年全面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公平,符合教育规律,顺应发展要求,具有天津特点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实施意见),我省制定了《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使学校、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我省《实施方案》总体情况。
1.《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014年9月,国务院实施意见印发,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系统部署,选择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同年12月,教育部出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等4个配套文件逐项落实。要求各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制定本省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
2.《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重点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召集会议研究部署。省委深改办对制订出台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进行了重点督查和指导。
我省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从2014年10月至今针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和专题研究,通过充分听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类学校、专家学者、学生和家长的意见,赴上海市、浙江省考察学习,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反复征求多方意见,特别是得到教育部的指导和帮助,根据教育部的具体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16年上半年获教育部同意备案。《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28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3.《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立足云南发展新定位,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考试招生制度,为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4.《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省《实施方案》立足云南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着力把握以下基本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稳妥推进,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5.《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我省《实施方案》是对国务院实施意见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包括有序推进实施、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宣传引导。
6.《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目标是什么?
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7.《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什么?
主要任务和措施有五个方面: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增加农村学生上普通高校人数、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通过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举措,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通过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改革等举措,形成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招生考试秩序。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强化制度保障,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提高考试招生工作治理水平,强化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五是借鉴改革试点经验,从2019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明确我省综合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8.《实施方案》有哪些特点?
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加公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推进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有机会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加科学。通过改革考试形式、内容以及招生录取机制,为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
9.如何破解我省中小学招生择校难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二是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三是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四是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改革。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10.如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组成部分。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或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14门及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实验操作。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11.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价什么?如何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把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寓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育人功能。我省将通过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公示审核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待教育部批准《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后,我省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选择部分州、市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
三、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
12.为什么要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如何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便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我省2015年,出台了《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推进综合评价录取、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考试招生方式改革。一是中职招生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双轨制的招生录取方式。二是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评价;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是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我省将不断扩大分类考试招生的招生院校范围和招生类别,增加分类考试招生计划,逐步使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重要渠道。
13.中高职毕业生升入本专科有哪些途径?
主要有以下途径:一是中职毕业生可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升入本专科。二是中职毕业生通过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评价,升入高职本专科。2015年起,我省高职院校招收中职生考试全面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总分值600分,分文化素质统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考试两部分,分值权重各占50%。三是中职毕业生通过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升入高职专科。四是中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就读高职院校。从2016年开始,实施国家级(省级)高职示范校、骨干校单招专业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试点。五是参加省内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同时,实施技能拔尖高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小语种试行优秀学生免试入学政策,我省南亚东南亚语种的高职高专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就读对应的南亚东南亚语种本科专业。
四、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
14.如何加大边疆少数民族人才选拔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主动服务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大对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考生招生照顾力度,积极支持并实施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顾措施,确保边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率稳中有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15.如何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有更多升入普通高校的机会?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好国家、地方和高校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由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优化专业结构,出台并完善资助、就业等相关政策,形成保障农村学生有机会上重点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的长效机制。
16.我省取消了哪些高考加分项目?
2015年起,全国性加分项目,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出台的政策规定执行。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五、关于高考综合改革。
17.我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等6省(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我省与广西等6个省(区)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我省改革的进度安排是,从2015年开始,先逐步分阶段、分内容稳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改革、普通高中阶段考试评价改革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再全面推行高考综合改革。
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高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我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2年高考时全面实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具体方案将在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成绩呈现方式、成绩有效期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论证,同时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的经验,扎实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订工作。
19.高考综合改革后考试科目发生了什么变化?
改革考试科目设置,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参加考试,其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六、关于改革保障机制。
建立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协作保障机制,切实保证该项工作平稳顺利有效实施。加强招考队伍和中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标准化考点和考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试管理效率。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加强普通高中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改革需要。加大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为改革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九
为提高派出所官兵条令条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规范部队正规化建设,严肃部队纪律,切实解决部队内部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部队内部绝对安全稳定,深刻汲取“7.11”执勤亡人事故和“7.13”案件惨痛教训,我所7月18日至8月1日开展了为期15天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派出所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我严格按照派出所集中教育整顿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军事训练,在思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对照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自己工作、生活、执勤和训练等方面进行全面对照和检查,认真分析查摆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不足,并剖析根源,查找原因,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和工作努力方向,不断完善提升自身素质修养,更好的履职尽职,扎根高原,为西藏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是我在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查摆出的不足、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方向,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思想抛锚,工作积极性下降。
随着近期工作压力的增大,思想波动也随之增大,对待。
事业心还需进一步加强,扎根高原、献身边防的思想有所松懈,厌倦紧张艰苦生活,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标准降低。上述这些问题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派出所的工作繁忙和干部较少,工作压力大所造成的,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影响,自身思想滑坡所造成的。经过集中教育整顿第一阶段的学习和第二阶段的查摆剖析,从主观上找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工作中图形式、走过场,政治理论学习时不够深入细致,只是为学习而学习,没有深刻理解政治知识的内涵,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二是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外,很少积极主动的利用课余时间来进行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政治觉悟。三是心理调节不够,明知思想抛锚,也没有及时向单位主官汇报思想工作和进行自我调节。
(二)一日生活制度落实差,日常养成不够。
令条例的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彻底,对条令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日常养成不够,没有从点滴入手,常抓不懈,没有把一日生活制度真正转化为自觉行为。
(三)思想松懈麻痹,安全防范意识差。
随着形势的变化,边防部队使命越来越重,任务也愈加艰巨,边境防控形势和维稳反恐形势愈加严峻,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越来越多。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时期,也要求我们公安边防部队保持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心,随时提高警惕,克服侥幸心理,严格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自到单位参加工作以来,本单位从未发生过各类安全事故,警惕性逐渐下降,安全防范意识也有所松懈。
(四)军事素质较差,队列指挥、带兵能力不强。
自从大学毕业入警以来,一直从事内勤方面的工作而疏于了对军事的训练和学习,在队列指挥、带兵能力方面比较薄弱,训练时得过且对,敷衍了事。
(一)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的深入理解和领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随时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坚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的同时,自身积极抽出课余时间,利用看书、看报、收看新闻联播等形式,加强自我学习。
(二)加强条令条例学习和业务学习。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对条令条例的认识,把条令条例运用都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令条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日常养成,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改造。
二是不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掌握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间保密意识,提高警惕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部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自身思想和部队内部安全稳定。
(四)加强军事训练,提升军事素养。积极参加各类军事训练,主动锻炼身体,增强军事素养和身体素质,增强实战能力和处臵能力。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
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自愿性保障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其前提和基础是需要被追诉人具有自愿性。被追诉人自愿性认罪认罚应具备客观标准,及时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司法机关节约了资源,提高了办理案件的效率。
在我国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正式的确立了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自愿性保障原则,其中被追诉人是否自愿,需要一个严格的标准来对相关的行为进行划分,使得被追诉人的认罪认罚的从宽制度能够在自愿的情况下落实,尽量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因此,拥有一个明确的认罪认罚自愿性的标准体系是很有必要的。
(一)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性应具备客观标准。
可以参考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要求,作为被追诉人的自愿性的客观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被追诉人承认自己的罪行是否受到了司法机关的强迫;被追诉人承认自己的罪行的过程中是否受到了司法机关的逼邢、逼供等手段,被追诉人是否因为难以忍受被逼供的疼痛而委屈而认罪;被追诉人的家属是否受到了威胁引诱等恐吓,这些现象的出现都可能会影响到被追诉人的认罪认罚的行为确认。
在相关案例实践中,也会出现“不自愿”现象,这是由于司法机关非法取证导致的,应该确立一个客观标准来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不同的诉讼行为都可能对被追诉人的自愿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建立一个客观的标准很有必要。
(二)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性应具备主观标准。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但是由于具结书的签署会受到被追诉人当时的心理 状态、心理活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要尽量保证当事人在签署具结书治安能够认真自信的思考,防止司法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自愿性的产生主观臆断。要确立好判断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性的主观标准。比如说被追诉人是否悉知自己享有的诉讼的权利、是否已经接受到值班律师或者法律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是否全面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等一系列问题。在实践中,对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主观判断标准尚未落实到位,需要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帮助与提醒,才能确保被追诉人做出的决定是自愿性的。
(一)被追诉人证据知悉权存在缺陷。
由于对自愿性的认识不到位,可能存在被司法机关欺骗的现象,甚至还存在极少数公安机关引诱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情况。如果被追诉人缺乏对法律知识了解与认知,就容易对法律判决的后果做出无异议的表达,从而违反了自己真实的意愿。再者由于自愿性是被追诉人主观意思的表示,这就说明对其进行实质性的资格审查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在法庭上,就只需要法官对起诉书是有无任何异议的,就可以对案件做出决定。最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案件材料、书证等证据的生成,是随着证据的收集、保管及鉴定的过程受到改变和破坏的,所以说这种对证据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
(二)案件侦查过程中证据的生成机制不健全。
在2013年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但是这一条内容在实践中出现了被架空的现象,刑侦人员在收集证词和证据的过程中,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逼供或者是骗供的现象,这就导致不能排除被强制获取而得到的非法言词证据。但是同时,这些言辞证据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口供,侦查人员可以通过后期的补证及解释来对之前取得的证据进行使用。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案件的生成的机制是不健全的。被追诉人在认罪认罚的过程中还处于逼供、骗供的弱势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健全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机制,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展开。
(三)值班律师制度落实不到位。
值班律师制度尚未完善的落实,被追诉人方面没有及时的得到律师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法律建议,对于一个普通的被追诉人来讲,对法律知识的欠缺,不理解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的罪名及刑罚的实际内涵。这妨碍了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是自愿性的。再者,对于值班律师的权利界定不够明确,对值班律师的经费补助较少,导致了值班律师的工作态度消极,使得被追诉人很难获得有效的辩护,而认罪认罚从宽的自愿性就难以确定。所以要加强保障对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工作,使得值班律师能够进行高效率、高素质的工作。综上所述,有力的保障被追诉人得到有效的律师援助,能够更加确定被追诉人认罪认罚是自愿的。
(四)被追诉人自愿性的判断标准不统一。
现有的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关于“认罪认罚”的理解主要有三种,其一是对认罪认罚实际内涵的了解,包含对具体的案件事实的理解,被追诉人的犯罪行为与犯罪性质都会影响到“认罪”的成立。这是我国现行的受到广大应用的观点。其二就是要求被追诉人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基本上已经构成了犯罪。其三是前两种观点的综合与加深,会受到更多的要求与限制,同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一定的反思,在认识中得到忏悔。
制度上的刑法减免,只需符合被追诉人在审判的实际案件的要求,不用考虑被追诉人的签署动机,只要遵守法律条件即可。这一点,从表面上看,被追诉人被认定为“自愿性”,只需要不受到刑讯中的逼供、威胁与引诱的影响就可以。但是在实际中并不是这样的情况,被追诉人在对检察机关的量刑是否得到了心理上的真正的认同,还是由于各种原因上的妥协。同时被追诉人在内心中,也希望法院在量刑中具有宽宥的心理。在这样的情况下,被追诉人与签署了具结书,不认同法院给出的最终量刑。遇到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具有一个对被追诉人自愿认罪认罚的统一的标准来进行规范。
建立完善的被追诉人自愿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评判标准,让被追诉人能够了解自己的知悉权,在遇到法律案件的时候能过及时的得到法律援助,这些对被追诉人来讲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保障被追诉人的知悉权。
在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中,办案机关的相关人员应该告知被追诉人享有的权利,比如说:被追诉人有权利选择是否认罪;被追诉人具有知晓被指控犯罪事实、相关证据及法律规定的权利;知道相关法律的量刑标准等等。保证被追诉人的知悉权,能过在一定的程度上减低冤假错案的发生,保证相关人员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所以为了更好的确保被追诉人准确的知悉认罪认罚从宽的标准,司法机关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告知,在告知书中明确表述认罪认罚的标准和带来的法律后果,被追诉人在收到告知书后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回复司法机关。
(二)保证被追诉人及时得到律师援助。
全面的建立值班律师援助制度,不需要被追诉人给出委托,就可以进行相关的法律援助,为被追诉人提供案件的基本信息,及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为了让值班律师更好的进行服务工作,可以及时的做出注意事项的罗列,比如告知被追诉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以及量刑的标准和接触认罪认罚的具体措施等事项。在此之外,还应该注意到值班律师自身的职业修养问题,提升自己的法律专业的素质,通过开展培训的方式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能够保障被追诉人得到充分的有效的法律援助。
(三)健全被追诉人证据裁判的原则。
近年来,法律界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其中国包括了被追诉人自愿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否应该降低证明的标准呢?不同的人员对此有不一样的看法,但是总体来讲,任何的案例都应该坚持按照证据裁判的原则,就我国目前来看,司法实践中客观证据的生成不健全,这就可能对被追诉人自愿性认罪认罚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在被追诉人自愿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对案件的审查就需要司法机关进行实质性的安排整理,坚持以客观存在的证据为主,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的被追诉人证据收集与裁判的标准,帮助相关的人员在实际的案件中更加注重自愿性问题,以此来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效率与公正同时具备的原则,保证被追诉人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坚持自愿性原则,从源头上拒绝冤假错案的发生。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案件资料的整理工作,充分的了解案件指控的事实,了解相关的证据和充足的法律知识。要加强对值班律师制度的完善工作,以便可以帮助到更多的人,完善相关的值班律师制度,切实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稳定展开,注重完善被追诉人自愿性审查体系,保障相关制度的顺利展开,确保其自愿性。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一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是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
1.科目设置。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考试要求,设区市组织,学校实施考查,省教育厅抽查。
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
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2.考试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3.考试时间。
选择性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4.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1.科目设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2.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等级赋分转换办法另行公布。
3.考试内容。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国家和省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主要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4.考试形式及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以及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听力口语考试实行机考。
(三)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精神,结合江苏实际,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价细则,全面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2.综合素质评价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学生高中毕业前,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
高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录取方式。
按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分开计划,分开划线,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
高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合并本一本二批次。在条件成熟后,探索投档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高校招生和考生录取的双向选择机会。
(五)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
按照因材施教、多次选择、面向人人的原则,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突出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渠道。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二
初到兰考的焦裕禄同志面对的不仅仅是内涝、风沙、盐碱等自然灾害,更要面对被现实压住了头、对兰考缺乏信心的干部们,作为班子的班长,困难像一副沉重的担子,重重的压到了他的双肩上。“干部不领,水牛掉井,要想改变兰考的面貌,必须首先改变县委的精神状态”。他强忍病痛,带头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深入交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带领大家战风沙、锁洪水,他用自己的表率作用消除了班子中无所作为的懦夫思想,从上到下坚定的树立了自力更生消灭“三害”的决心,打开了工作的突破口。
心系群众公仆情怀。
作为分管交通、安全的副县长,三年跑车24万公里,平均日行200公里,用他司机的话说是摊上了个“车轮子县长”,他是北川县副县长兰辉同志。为了检查道路质量,他车上时常放着十字镐,为了勘察煤矿安全,他不顾众人劝阻戴上矿灯、背起救生器便往井下走,不仅如此,大雪封路时有他的身影、上访群众有苦难时有他的身影,甚至在百度贴吧里也有他活跃的身影,总之在群众有困难时都会有他的身影。公仆情怀,是优秀的民本思想的最新传承,是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兰辉同志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
我将无我不负人民。
这句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回答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提问时讲到的,彰显出人民领袖的人民情怀。而孔繁森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面对西藏地区艰苦的工作环境,他离开了九旬的老母、离开了三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两次义无反顾的入藏。他深深地爱上了西藏这片土地,他寻求阿里地区的经济发展,他心里装着藏族全体同胞,唯独没有他自己。大爱无疆,为了党的事业,孔繁森把对亲人的爱深深埋在心底,把博大无私的爱献给了祖国和人民。
伟大的革命精神跨越时空,永不过时,是我们不竭的精神动力。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为此而自豪,但我们要牢记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因此我们要把。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作为一名选调生,我愿意在基层的热土上去践行自己的初心,以干事为责,以干事为荣,以干事为乐,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和价值目标融入到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奋斗中来,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无愧于伟大新时代。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三
北京市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指导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加强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加大对各项改革举措的宣传力度,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组织专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进一步创新招生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
高考综合改革对普通高中的基本设施、教师队伍和考试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现有师资、教室等教育资源面临严峻压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做好我市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条件的保障工作。
(四)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
高中学校要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调整学校育人模式,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在课程体系建设、课程安排、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重新设计,实行不同程度的选课走班教学。要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逐步完善高中生涯教育体系和选课指导制度,培养学生生涯规划和自主选择能力,从个人实际出发,合理选择考试科目和升学目标。市教委要制定专门培训方案,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提高其对高考综合改革新要求的适应能力。
(五)保障招生公平公正。
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积极做好英语科目考试改革、志愿填报方式和录取方式改革等工作,指导在京招生高校确定选考科目方案,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四
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打破唯分数论,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适时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1.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
2.完善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为确保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可信可用,制定出台我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同时分散备考压力,减轻过重学习负担,《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可信。
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式和评价过程,严格程序,突出写实记录,加强公示,强化监督,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
3.建立综合评价录取机制。
高校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择优录取。
高校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同时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人才,又使学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高职院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中职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2021年前,高职单招和职教对口招生两类入学考试时间和录取办法不变,逐步扩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试点专业类别,加大技能测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由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各科成绩所占权重;职教对口招生文化考试科目不变,已进行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类别不再组织专业综合考试。高职单招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职教对口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制定考试大纲,逐步实行按专业大类统一布点、委托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负责实施。
逐年扩大高职单招等现有分类考试形式的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达到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
(三)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
1.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高考升学率。逐步缩小不同区域、城乡之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差距,大力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积极支持高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省属院校继续招收免费师范生,努力增加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为了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确保教育公平,严格执行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省体育局、省科协2015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取消除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项目外的所有扶持类加分项目。
3.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逐步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减少高分考生落榜,全面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
4.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办法,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探索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在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
6.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建立更加科学、明晰、便捷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总结推动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定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全面推行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并进行的办法,推行考试科目成绩等级呈现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四)建立健全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机制。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健全国家教育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五
广东省《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率先获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通过,并于日前正式印发。至此,广东省成为全国各省市首个通过并率先发布的省份。
《实施方案》对适用范围、薪酬改革方向和目标、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规范薪酬支付和管理、规范福利性待遇以及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多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方案严格与国家要求保持一致,执行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广东实际加强细化落实。
其中,备受关注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调整方面,将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省属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收入则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
方案还对企业内部监督、社会公众监督、行政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经营性亏损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应适当下调,年度综合考评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一办法亦适用已离职或退休的企业负责人。
方案还明确规范了福利性待遇。要求省属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统一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等。
《实施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粤发〔2019〕15号),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开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区别省属国有企业管理级次和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
——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具备条件的改组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其他也应创造条件,不断深化改革,做强做大做优;二级及以下企业,围绕资产增量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多元有效设计,加快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放开搞活。
——准公共性企业,着力通过资产、资本、资源整合以及整体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叉持股等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布局,做强功能,做大规模,进一步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竞争性企业,着力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灵活多样的改革方式,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
——具备试点条件的企业鼓励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进改革。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财务预算信息公开、经营者长效风险金制度、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等改革试点;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50家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家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经营者和员工持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市值管理等改革试点。推广试点经验,形成示范效应,整体带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推动形成15家左右营业收入或资产超千亿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省属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和竞争实力显著增强。
——省属国有资本70%以上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行业,布局结构明显优化。
——准公共性企业基础设施项目实现混合持股,二级及以下竞争性企业基本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流动性显著提升,国有资本功能进一步放大。
——竞争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实现市场化选聘,董事会决策制衡机制逐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健全。
——形成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起以管资本为主、运转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一)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以准公共性企业以及优势竞争性企业为依托,做强做大基础性、公共性、资源性板块。省机场集团、交通集团、铁投集团、航运集团等通过承担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及城际轨道、航道及港口码头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基础性、公共性领域进一步提升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省粤海控股、建工集团、广业公司等加快发展城市水务、棚户区改造、污水及垃圾处理等民生事业板块,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打造新的行业龙头企业。粤电集团大力推进骨干电源建设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打造集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于一体、具有突出竞争能力、跻身国家能源企业前列的全国性大型能源企业集团。省广晟公司围绕稀土和其他有色金属等国家战略和基础资源产业,打造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国际化大型矿业企业集团。
以平台性企业为依托,整合资源构建完善平台性板块。夯实恒健控股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粤海控股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组建新的国有持股平台,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做强做大省产权交易集团,打造金融交易、药品交易、产权交易等综合要素平台。以准公共性企业为主体,设立国资投资基金平台,以国有资本为引导,多渠道吸纳社会资本,重点投向重要支柱产业和重大公共项目。整合建筑类企业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管理等资源以及“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等土地资源,用足用好用活“三旧”改造政策,联合开展土地开发、建设和运营,搭建省级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和城镇化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发挥省属骨干商贸流通企业优势,整合省内商品交易资源,搭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
以传统骨干企业为依托,改造提升传统优势板块。省商贸控股、物资集团、丝纺集团、旅游控股等在发挥商贸流通、食品粮油、丝绸纺织、旅游酒店等传统产业基础优势的同时,大力推进传统产业与金融创新、资本运营、信息技术、先进管理融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延伸和转移,创造高效、高附加值、可持续发展的新商业模式,形成一批具有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转型升级。
以创新型、科技型企业为依托,培育发展引领性板块。省广晟公司、广新控股、广业公司等结合产业基础和未来产业导向,通过整合产业链和价值链、产学研合作、引进核心技术及团队等方式,打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以及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培育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主导产业。2019年筛选20家科技型重点企业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试点,省国资委要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多措并举予以扶持发展,打通制约瓶颈,加速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进程,促进转型升级,提升省属国有企业产业层次。
推动国有资源向重点领域、优势企业、优秀团队聚集。通过市场手段,优化资产配置,以交叉持股、产业链延伸、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推动国资系统、企业集团内部资源整合,打造优势产业板块和重点领域。支持板块龙头企业围绕主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整合省属同业企业以及同类业务。支持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资产注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做强做大主业突出的资本平台。支持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加快内部重组和同业整合,增强主业发展的竞争力。支持授权优秀团队经营同业企业以及同类业务,最大限度发挥核心人才的资源价值。
鼓励国有资本整合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国有资本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设立合资公司、项目合作建设等方式,与资产优质、实力雄厚、信用良好的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多种资本强强联合,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鼓励有实力的省属国有企业在强化管控、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省广晟公司、粤电集团、水电集团继续探索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和能源投资,省丝纺集团、广新控股、商贸控股开展跨国经营和贸易,省交通集团、建工集团、水电集团开展跨境工程项目建设,在全球范围获取重要资源、关键技术、知名品牌和市场渠道。省粤海控股、南粤集团等驻港澳企业要按照国际化战略和路径标准经营和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混合所有制经济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合理确定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所占比例,外部董事侧重选择专业人士,与企业战略需要和行业特点协同,并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形成优势互补。鼓励准公共性企业引入外部董事,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竞争性企业全面引入外部董事,国有相对控股、参股企业由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及公司章程委派董事,共同协商聘请外部董事。落实董事会。
工作报告。
和会议记录制度,完善董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建立企业培育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对熟悉企业运作、懂管理和具有良好职业操守的专业化、高素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平台性企业、新设企业以及企业新增人员,要以市场化选聘作为选人用人主渠道;企业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可自主选择按职业经理人制度模式管理,加快市场化进程。2019年在省产权交易集团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实现经营班子完全市场化选聘。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企业负责人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对任期内经营业绩特别突出、企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以及出色完成省委省政府重大任务的企业负责人予以奖励;对任期内因非政策性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连续3年新增亏损的,调整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探索以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量部分作为企业负责人激励来源的激励机制,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和股权激励计划试点,支持二级及以下竞争性企业尤其是创新型、科技型企业探索增量奖股、期股期权、虚拟股权、岗位分红权等多种激励途径。完善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约束机制,建立企业经营投资责任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因投资、经营失误造成企业新增亏损或资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企业负责人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和财务规定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
合理确定并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情况和我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建立完善与选任方式和企业业绩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对以任命方式确定的企业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薪酬;对按市场化方式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实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由董事会按照市场薪酬水平与职业经理人业绩目标协商确定薪酬,报省国资委备案。逐步推行覆盖企业负责人的全员业绩考核制度,依据效益和贡献合理拉开企业负责人之间薪酬差距,形成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切实防范决策风险、经营风险和资债风险。坚持投资与企业战略规划、综合实力和财务状况相匹配,建立投资项目事前可行、事中评核、事后奖惩机制,强化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达产后3年内平均收益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收益指标90%的,实行投资责任回溯追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落实事前控制、事中约束、事后整改相结合的财务监管。省属国有企业应限期退出资金驱动、高风险、低回报的融资性贸易业务,推进商贸类企业转型升级。2019年起全面实行法律意见书制度,企业重大事项必须进行法律论证和全程法务跟踪。
增强公司治理透明度。参照上市公司管理模式和运作规则,结合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省属国有企业逐步建立真实、完整、及时的重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体系。2019年在省联合服务公司和省铁投集团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财务预算公开试点,提升企业运营透明度。202019年底前,实现省属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全覆盖,树立国有企业良好形象。
(三)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
省属国有企业集团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通过整体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省丝纺集团引入具有国际品牌的战略投资者,开展企业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打造成为充满生机活力、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市场主体。鼓励省盐业集团、二轻集团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推进盐业专营体制和城镇集体企业联社体制改革,在系统内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围绕资产增量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准公共性企业,结合行业政策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约定回报、“项目+资源”等综合开发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及城际轨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准公共项目资金投入多元化。竞争性企业,因企制宜,采取改制上市、引进非国有资本、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等多种途径与社会资本混合交叉持股。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汽车贸易、仓储物流、轨道交通施工、招投标板块等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上市,推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粮油等企业逐步注入省属同类业务上市公司,推动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形成成熟一批、储备一批、挖掘一批的上市公司后备集群,使上市公司成为省属国有企业最主要的组织形式。科技型企业,鼓励探索管理层和员工以现金、技术、虚拟股权等方式持股。非主业企业,除因集团战略发展确需保留或置入其他省属国有企业主业外,与集团主业配套不紧密、缺乏行业竞争优势、无法有效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企业,可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常年亏损、扭亏无望以及休眠企业,通过产权转让、清算注销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完全退出。
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在省属二、三级企业中择优选取50家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国家和省有关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率先在试点企业试行。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重点通过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国企发展基金、探索员工持股、落实“三项制度”改革、企业规划及管理诊断、项目培育等有效措施,力争在3-5年内打造一批具有优秀团队、清晰主业、资本价值、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省属优势企业。
省恒健控股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基金管理、市值管理作用,省产权交易集团充分发挥公平、公正、公开配置资源的平台作用,共同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一批省属骨干企业。
(四)创新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省国资委以出资关系为基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围绕掌控资本投向、促进资本流转、提高资本回报和维护资本安全的目标,监管职能向资本管理、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配置、运营知情、检查监督和人员奖惩转变,加快推进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做实做强恒健控股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突出优化省属国有企业布局和调整结构功能;创造条件组建新的国有持股资本运营平台公司,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划转现有国有股权,聚集和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和撬动社会资源和民间资本,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的经济战略目标。支持主业清晰、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资本运作基础扎实、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改组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实业投资和资产经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进粤海控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依托粤港紧密合作优势和香港市场环境,加快建设国际化企业。
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遵循责权利统一、管放统一、奖惩统一的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出资人审核事项,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管理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生产经营稳健且3年内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省属国有企业,逐步授予其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等重大事项方面的权限。国有股权低于5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东严格按照股权比例行使权利。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准公共性企业,可探索建立国有股东“金股”机制,按照约定对特定事项行使否决权。
优化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按照“管准、管好、管活”的要求,实行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2019年起凡未列入监管清单的事项,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加强公司章程管理,通过修订完善企业公司章程强化国资监管。2019年开始实行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以事前报告、事后监督和年度评价为主加强对企业董事长履职行为的规范与制衡。探索建立重大问题监管约谈、综合会诊和年度综合会商机制,积极应对企业各种风险和突出问题,共同会商企业重大事项。完善纪检监察、审计、委派监事三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强化监事会当期监督和监督成果运用,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逢离必审”,大力推进任中审计,2019年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省属国有企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党委主体、纪委监督”两个责任。
(一)明确职责。
省有关部门、各省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省国资委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收集诉求、转请办理、统一反馈、现场办公等形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的实际问题;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和服务,一企一策,督促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等单位要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粤发〔2019〕15号)的有关精神,针对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有利于降低改革成本、加快改革步伐出发,分工制定和落实项目审核、民资对接、职工安置、税费减免、外经贸许可、商事变更等政策,并牵头解决事权范围内的企业合理诉求。
各省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报省国资委审定;涉重大事项,报省政府批准。各省属国有企业对所属三级及以上企业实施目录化管理,指导所属企业制定具体改革实施细则。改革实施方案要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划引领,明确改革的目标、方式、措施、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方案如期推进改革事项。
各省属国有企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主动作为,发挥带头表率作用。50家试点企业要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中积累经验,实现突破,为面上省属国有企业整体改革提供示范样本。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广泛征求广大职工对企业改革的意见,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操作。
省属国有企业各项改革,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科学论证、合理评估、公开招标、集体决策等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化、评估规范化、竞价制度化、交易平台化,确保各方合法权益;涉及增资扩股,须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公平、公正引入投资者;涉及的税务问题,按照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严格实行土地、物业等不动产的规范管理,确保资源统筹和价值提升。
(三)加强督查。
省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合力推进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省国资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省属国有企业落实情况分别进行指导和检查,对改革发展成效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和奖惩意见报省委、省政府。
本实施方案适用范围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执行。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六
据刘教民介绍,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此外,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又用于高校选拔录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河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关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定于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基础。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将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作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主渠道,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即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则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将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此外,《实施方案》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完全遵循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即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采取按等级赋分的办法。
河北省教育厅: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我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大幅减少和规范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省内高校招生;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七
2015。
〕
79。
2016。
〕
19。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1
2
.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
.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
.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手段,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2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原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特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3
.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2016。
〕
15。
号)文件执行。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优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要重点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1
.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形成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规范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落实评审专家责任制。
2
.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3
.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要全面推行评聘公示制度,实行“六公开”,即:向教师公开岗位数额、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评聘程序、参评人员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要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评聘工作的客观公正、规范透明。
1
.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竞聘高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教师岗位,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
3
70%。
55。
周岁,女中级年满。
50。
周岁、高级年满。
55。
周岁,或担任同一岗位层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超过。
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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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消化存量。存量消化完成后,此项过渡性政策停止执行。
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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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号)规定执行。其中,正高级教师数量暂按省下达的指标数控制。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在学校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制订竞聘工作方案,竞聘方案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公布拟聘岗位数额及竞聘条件,竞聘条件不低于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小学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学校组建推荐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聘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确保考核推荐结果客观公正。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赣人社发〔
2016。
〕
15。
号文件规定,由同行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确定拟聘教师人选。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学校根据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制度统一、人员过渡、标准更新和评审方法改进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各地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
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人社、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政府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综合管理,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经费保障。学校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评聘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抓紧制定本地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开展改革工作。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地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本地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全方位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结合岗位聘用工作,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进行。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报告。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县教研室、电教、教育装备、基础教育和校外教育机构。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八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出发,主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体现科学选才。提升高校人才选拔水平,引导高校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4。注重统筹推进。循序渐进,处理好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系统设计,加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衔接沟通;协同推进,处理好考试、招生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关系。
5。立足首都实际。主动适应首都教育综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勇于创新,以首善标准推进我市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十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是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向。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了这一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郭瑞民同志指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组建60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在强化林区治安防范、打击森林违法犯罪、防控森林火灾发生、捍卫国土生态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划归各级地方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利于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整体能力,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郭瑞民同志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管理体制调整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履行对所属森林公安机构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领导、组织管理等职能,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要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推进全省森林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全省森林公安工作职能体系。要加快森林公安机关与属地公安机关的业务融合、资源整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确保森林公安机关各项职责任务有序衔接、平稳过渡。要坚持管理体制调整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同步推进,牢记森林公安的根本政治属性没有变、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没有变,确保管理体制调整后相关工作做得更好,为维护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郭瑞民同志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扎实做好管理体制调整划转系列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相关改革任务。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汇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与林业部门做好协调联动,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推进调整划转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调整任务。二要确保平稳顺利。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和辅警拥护、支持、参与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加快推动落实两个职级序列改革,释放改革红利,不断提升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的获得感。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打早、打小、打苗头”的思路,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统筹做好改革调整与森林防火、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安全、生态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视频会上,李宏亚常务副书记宣读了工作实施方案,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徐宁作了表态发言,傅强副局长代表省林业局党组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省公安厅做好改革移交工作。
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开至县(市、区)公安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林业局有关领导同志,以及省公安厅厅属各警种(部门)负责同志、原省森林公安局局机关全体同志在省公安厅主会场参会;各地组织、政法、财政、人社、机关事务、林业(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和公安机关相关同志及各级森林公安全体民警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尊敬的指导老师:
我是20xx级xxx学院建筑工程管理系学生xxx,在我院系学生会工作一年后,受原学生会主席周原生的赏识与提拔,现任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一职,在新的学期,新的职位,我将努力工作,认真履行学生会主席的职责,在院领导的指导下与各个部长协力把我院学生会继续的发扬壮大,现将具体改良方案陈列如下:
(1)将学生会学习部撤销,改组为纪检部。原因如下:在学生会的诸多工作中,因缺少纪检部门使得工作混乱,(如在校院文体节在出纠察人员中,因缺少纪检部门而抽调其他部门人员,使得其他工作混乱,会员情绪产生不满。)而学习部在现条件下很难履行其工作任务,名存实亡,也使入其部门大一新生极度失望,我建议将其撤销,改组为纪检部。
(2)在大一纳新的会员中,推展各部门的工作教育,使其具有一定的工作素质,提高学生会的工作速度与质量,同时满足会员进入学生会的锻炼期望。教育时间为每周开例会的时间(原因:每周例会按学校要求不得不开,但在大多时间所谓开会成了到山上报道的仪式,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又无事可做,成为人员流失的重要因素,不如设置简单的课程,使新生产生满足感。),指导人员为各部门部长或学生会的大二学生。
(1)重新设置部长的任命办法。在大一上半学期后期,每个部门进行候选部长的选举,名额为五人,在第二学期后期,根据候选人的工作态度,积极心,及个人能力的.综合测评经行部长任命,在此期间,候选人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进行更改。
(2)设立会员的奖励机制。
1、设置评分奖励制度,依据例会考勤,重大活动的工作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分,此评分直接影响候选人及部长的任命结果。
(3)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让会员工作之余,体验到以学生会为平台娱乐活动。
1、举行与其他院系学生会的联谊活动,可以增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并提高我建工学生会的知名度。
2、组织春游及秋游活动,以会员的自愿原则,签订安全保证协议,在安全条件下,进行小规模的娱乐活动。
(1)加强与其他系学生会的交流,开展适量的联谊活动。
(2)与各个社团加深互动,让有意向的会员在其中学习才艺。
(3)积极参与或举办各项文体活动,让会员积极参加表现自己,同时提高我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四、资金管理办法。
(1)将会员入会时所缴纳的会费,交由指导老师作为基本资金代为保管,用于支出各项小额经费,如工作牌的制作,活动时的矿泉水供应,奖状与奖品的购买等等。
(2)但当遇到大金额的支出(如制作宣传横幅,展板等。)或者会费不足时,由学生会主席及部长递交资金申请书,请指导老师给予资金批准,经行使用。
(3)所有的资金流入与支出必须公开,接受指导老师与会员的监督,每月做表进行公开宣布。
以上为我的初步整改意见,若有不足,望指导老师给予斧正。
近段时间,我利用工作之余,积极投身到教研教改知识的学习当中。我认真学习了魏书生、李镇西等教育名家的教学实践经验、教学杂志上面有关教研教学的文章,以及介绍杜郎口教学模式的《课堂的哥白尼革命》一书。通过学习,我充实了自己的教学理论,开阔了自己的视野,迸发了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的热情,现将学习中个人的片面认识,简要汇报如下:
魏书生老师通过自己潜心研究教育,打破传统教学模式,以他全新的教育理念,走出一条教学改革的新路。作为语文课老师,他长时间不进教室,不讲课,学生照样自觉主动的积极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作为一名班主任老师,仍能从繁琐的班级管理工作中解脱,让学生成为自己的助手,从容应对班级管理。这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而读后认真思考,魏老师之所以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不仅取胜于科学严谨的管理措施,还取胜于自己崇高的人格魅力。首先他用自己博大无私的爱感染学生,发现学生的优点进行赏识教育,学生做错事没有斤斤计较,抓住不放。不仅不体罚学生,而是让学生唱歌或做件好事改正错误,在充满爱的教育中真正体现出在学生心中伟大地位,学生受到感染,主动认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老师胸怀坦荡光明磊落。学生才会承认自己所作所为,心悦诚服地接受惩戒。其次,他能身体力行,以他自身的行为做表率,毫不懈怠地带领学生无论是在严寒或是酷暑,从不间断地锻炼身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学生具有坚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形成坚忍不拔的坚强的意志。作为每一位教育学生的老师,我们的工作对象是长知识学本领有思想的学生,这决定我们的工作具有特殊性,我们要想培养出具有高素质的学生,我自己必须是一名德才兼备,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老师,要想锻造出好钢材,自己先要有扎实过硬的技能。
当今时代,科技飞速发展,知识实时更新,不学习不仅不能与呼唤学习型社会这一大需要相协调,还有愧于代表着进步与知识的“教师”这一称号,更不能很好地胜任我们的工作。纵观当今教坛,教育前辈和教育同仁就教学改革做出了不懈努力,有很多宝贵的成功经验无偿的供我们学习,我们只需采取正确的学习态度就能轻松获得成功。反思自己的教学,虽然有新课改理念的融入,但自己的教育技术手段还很落后,大多数情况下是一支粉笔一块黑板,靠激励措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偶尔用上录音机就能使学生欣喜若狂,学习积极性大增,课堂教学效果极佳。试想,如果在先进教学模式下,我们把预设的课堂问题,以及参考答案制作成多媒体课件,用影像画面创设课堂情景,学生在这样的课堂上学习知识将会是怎样的享受,课堂效率和课堂效果将会有怎样的飞跃,而本人在教育技术的运用方面,知识几乎是空白,因此,我要从头再来,积极学习。
语文是一门与生活联系紧密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生活感受,老师的作用就是在课堂上采用恰当的引导方法,让学生把自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联系生活体会,用不同的表现形式表达出来。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语文课也不应是单调枯燥的串讲分析,汗流浃背的滔滔不绝,而应是科学设计教学环节,指导学生学习,培养学生能力,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简言之,即“变讲堂为学堂”、变“一言堂”为“众生堂”。学生小组合作、交流探究、生生互动、师生互动,课堂是充满生命活力的课堂,在欢快热烈的氛围中,使学生的语文素养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杜郎口中学的教学改革,在其“三三六”自主学习模式中,通过预习、展示、反馈等环节,分层次、分步骤强化了各种训练,学生经过自主学习、互动学习、合作学习、展示学习,使他们熟练的掌握了知识,并能灵活运用。对比我的课堂,还有差距。学生已具备了积极主动参与课堂活动的意识,但采用诗歌、小品、快板等多种艺术形式回答问题的能力还不具备,教学改革虽有初步成效,但教改之路还任重道远。
今后,我要继续努力,践行教学改革,使我们的课堂真正成为活动的课堂、自由的课堂、和谐的课堂、激情燃烧的课堂、回旋着生命旋律的课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往开来、坚定前行,现作如下决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发展脉络、实践逻辑,是推进思想建党和理论强党、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之课,是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途径。全市上下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特殊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党创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人物,学习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增强历史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进一步在思想上弄清楚理解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坚定理想信念。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切实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矢志不渝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定不移的信心,为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胸怀“国之大者”。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就是要自觉讲政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观大势、谋大事、顾大局,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注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时时处处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树牢为民宗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就是要牢记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
(四)强化担当意识。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就是要深刻领会我们党99年来的伟大历程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担当奋斗史,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人担当精神的实质和内涵,向习近平总书记以身许党许国和“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大担当看齐,不断提高担当作为的能力和自觉,以担当诠释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统一领导全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要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具体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从严从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党委办公厅(室)和组织、宣传、党校、教育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一体推进学习教育各项工作。
(二)加强学习教育。大力开展以党员和领导干部、公务员、大中小学学生为重点的分众化、精准化学习教育,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头脑。坚持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特别是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完善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和大中小学思政课程体系,综合运用课堂讲授、专题研讨、现场体验等方式,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天津先锋网、天津党建网、天津干部在线学习、手机党报等平台载体,开发微党课、举办网络培训班,通过全方位、多样化的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学会历史思维、培养历史眼光、增强历史担当,引导青少年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推出形式丰富多样、内容通俗易懂的宣传作品。在主流媒体开辟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专栏,用好网络评论品牌,讲好天津的党史故事、英雄故事,推介开展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深入挖掘天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资源,充分利用革命历史类设施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载体,推出学习教育专题路线,打造学习教育天津品牌。成立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主题宣讲团,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节点,做好重大主题出版,推出系列主题文化文艺活动。加强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研究阐释,发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作用,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四)加强督查指导。充分运用走访调研、明察暗访、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史为镜、以史鉴今,不忘初心、勇担使命,为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下简称“四史”)是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重要途径,是党员、干部的一门重要必修课,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的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跨越前进道路上新的‘娄山关’、‘腊子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上海是党的诞生地,作为涌现出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革命家,在中国和上海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中作出过积极贡献和当前上海落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承载地,党员、干部更应率先引领,学深一步,真学真用,把“四史”学习教育作为深化党建引领审计工作的重要举措,不断汲取红色力量,厚植红色基因,进一步弘扬“勇于拼搏、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青浦品格和“抢的意识、拼的勇气、实的作风”的青浦精神,把“四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提升审计监督成效,奋力助推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四史”的丰富内涵。通过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使全局党员、干部充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发展脉络和实践逻辑;充分学习党创立以来、新中国成立以来、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人物;充分学习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把握党史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充分学习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切实筑牢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通过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使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正确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始终牢记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加深对初心使命的感悟,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真正筑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
(三)强化推动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通过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使我局党员、干部了解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中国近代以来的斗争史和奋斗史,了解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史,了解青浦的“四史”历程,特别是近年来从追赶式发展迈向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转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部署,在奋力推动落实两大国家战略,实现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中攻坚克难、勇于担当,贡献审计力量。
突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把“四史”学习教育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向前的必修课。坚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带头学营造氛围,同步抓好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突出关键性时间节点,注重学习形式和载体多样化,力求学习实效,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认识和理解。
(一)抓好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带头学习,发挥好领学促学作用。围绕“四史”,带头写党课、讲党课、听党课、评党课,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讲,成为知史学史、以史明志的表率,学会历史思维、培养历史眼光、增强历史担当。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坚持讲专题党课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把“四史”学习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用新思想”第一议题学习。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引领全体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二)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以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坚持把学习“四史”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贯穿“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全年始终。灵活设计学习教育的形式载体,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四史”同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组织学习规定书目,进一步涵养攻坚必定有我、合作成就大我、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真正把服务两大国家战略,奋力推动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为青浦共产党人的使命担当。
(三)突出关键性时间节点。在关键性、重要时间节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持续掀起学习“四史”的热潮。在庆祝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之际,组织学习上海和青浦改革发展的奋斗历程,感悟推动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和勇气;在上海世博会举办10周年纪念活动中,组织学习宣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发展理念,回顾党领导人民治理和发展城市的实践历程;在“七一”党的生日,组织开展学习党史活动,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以及红色阵地寻访等活动;在“十一”国庆日,组织开展学习新中国史活动,回顾党领导人民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艰辛历程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组织开展学习改革开放史活动。
(四)注重学习形式和载体多样化。积极参与区域联动,借助“示范区大课堂”等示范区党员、干部一体化“四史”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参观示范区红色阵地,参与“走红长三角”互学打卡等活动,共同感悟背后蕴藏的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感悟示范区建设的使命和担当。积极发挥大厅阵地建设作用,联合东方社区、叶港村等单位开展区域化党建活动。加强线上线下联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参加“四史”知识竞赛,参观《青浦建城500年档案史料展》、《青浦敌后抗战史料展》等图片展、档案展、资料展。组织开展专家讲授、实地参观、电影党课、交流感悟、学习征文等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活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和“绿色青浦”、“青浦党建”、“青浦审计”等微信公众号,有效调动四史”学习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每位党员、干部网上“四史”学习教育不低于10学时,切实提升“四史”学习教育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浦区审计局“四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朱民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赖伟春、章福生、副局长汪畅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章福生兼任组长,顾伟、黄青伟、杨帆、薛纯昳担任组员,统筹推进我局“四史”学习教育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紧密结合实际,党组研究提出“四史”学习教育的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党组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工作方案,亲自部署重要任务。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四史”学习教育,办公室要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机关党支部要安排好全体党员学习,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把“四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防止形式化、空泛化、走过场。加强宣传引导,注意总结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坚持统筹兼顾,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中国特色,扎根中国、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三)改革目标。
经过5至10年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1.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各地根据国家层面确立的评价内容和指标,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依据。
3.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二)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4.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
加快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学校及其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完善幼儿园评价。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6.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7.健全职业学校评价。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下同)队伍建设等情况,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普融通,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8.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评价标准,突出培养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加大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改进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促进提升校际交流、来华留学、合作办学、海外人才引进等工作质量。探索开展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改革教师评价,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9.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每四年评选一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
11.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12.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四)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14.树立科学成才观念。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15.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四个自信”,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16.强化体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锤炼坚强意志,培养合作精神。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形成激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有效机制。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7.改进美育评价。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促进学生形成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毕业。
18.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19.严格学业标准。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严把出口关。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实现不同类型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
(五)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22.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一)落实改革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落实举措。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学校和单位进行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各地要创新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指导方式,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综合发挥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实施监测评估,彰显中国理念,贡献中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二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发展素质教育,强化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推行综合素质评价,深化统一高考综合改革,科学选拔各类人才,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保障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重点突破考试内容改革,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的考试招生评价制度,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导向,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教育考试评价各方面,促进高中教育和高校协同育人,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选拔机制。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坚定改革信心,深入推进改革,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
——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科学评价学生。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扩大高校自主权,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注重系统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的关系,统筹规划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和管理等综合改革,保障中学教学秩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改革目标。
2018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篇二十一
强军目标体现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军队建设特点规律的深刻把握。军队建设发展必须与党的历史任务相一致、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协调、与国家地位相适应,是推进军队建设必须遵循的规律,也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强调,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随着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我国正在由社会主义大国向社会主义强国迈进。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反映了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对军队的新要求,反映了军队扞卫国家主权安全、维护大国地位的重大责任,彰显了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自觉自信。
强军目标是对我军建军治军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形势下强军兴军的科学谋划,指明了加快军队建设发展的科学路径。实现强军目标,有着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深厚的`现实基础。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坚强领导,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了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快速发展形成的强大综合实力,为实现强军目标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我军建设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国防和军队建设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强军目标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可以说,我们的信心信念,来自对强军目标的高度认同,来自对党的领导的坚定信赖,来自对发展基础的清晰认知。我们要坚定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的自觉自信,坚定不移地朝着实现强军目标奋勇前进。
强军梦是国家的梦、军队的梦,也是每个官兵的梦。我们必须把个人理想抱负融入强军梦的实践,把个人成长与实现强军梦紧密结合起来,自觉为实现强军梦努力奋斗,真正汇聚起强军兴军的磅礴力量。把强军目标作为学习成才的动力,首先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本职工作是士官建功立业的平台,离开本职工作谈梦想,无异于痴人说梦。其次要勤学肯干。信息化建设的需求正在"倒逼"士官队伍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与未来战场相适应的能力素质,谁赶不上趟,谁就要被淘汰。再次要具备相当的决心和气魄。一块好钢要经过锤炼和淬火才能变成利剑,成长成才也是这个道理。许多原本素质比较好的士官,因为经不起艰苦的锤炼和考验,最终与理想失之交臂。究其原因,很重要的是缺乏一股敢于挑战、敢于拼搏、敢于较真的勇气。我们相信,只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每名士官都将在实现强军梦的征途上,一步步接近自己的梦想。
实现强军目标,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现在,军队建设大政方针已定,各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靠实干托起强军梦。努力加强自身素质锻炼,力争使自己成为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树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大力发扬我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保持自己的志气、骨气、豪气、霸气,保持旺盛革命热情和高昂战斗意志和胜利之师必备的精气神。做到能打胜仗,必须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