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工作汇报(热门22篇)
邀请函是一种以邀请他人参加某个具体活动为目的的书信。同时,不可忽视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机构工作汇报篇一
河北省xx庄市矿区编办单独设置以来,积极探索和创新统计管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注重加强统计人员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使统计人员做到熟悉机构编制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机构编制统计、分析业务,熟练掌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的使用。
制定了《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和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实现实名制管理中的编制审核、入编、减编与统计工作同步进行,推进月报的日常化和规范化。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统计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对机构编制的统计数据进行对比验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巩固扩大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成果,完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完善了工资审批、统计月报、账卡资料等实名制管理手段,形成报表、账卡、网络平台三位一体的统计体系,实现了对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实时掌握、动态监控。
加强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统计数据整理分析工作,结合统计月报,每月对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反映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科学决策、加强管理及控编减员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机构工作汇报篇二
工作汇报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汇报汇报工作改革机构乡镇继2003年行政区划调整、2016年村级建制调整后,今年又实行了农业税全部免收的重大举措,在经济不断发展和农民取得实惠的同时,新形势下的乡镇政府工作也出现诸多矛盾。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显得犹为迫切,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同志提出:
“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这为基层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镇自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不断增强服务功能,认真改进工作方式,因地制宜,对内设机构的调整、服务体系构建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镇位于**市东部,交通便捷,资源富足,是全国“文体之乡”,**市东部中心镇。近年来,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工业,201x年进入**市工业十强。全镇辖15个村,1个居委会,27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幅员面积84.48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6余万人。
1.7%。一二级班子合计40人,占实际人数的31%。
(二)、内设机构基本情况今年初,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干部的工作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我镇结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实践锻炼活动,政府对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调整:
一是对职能重复、功能相近的办、站、所进行合并。我镇原有17个部门,经过归口合并,现共有8个部门,具体为:
党政办(党政办、文体中心)、经发办(经发办、招商办)、农办(农办、农技中心、林业站、水农站、兽医站)、社事办(社事办、社保所)、计生办(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综治办、国建所(国建所、城管队)、财政所。二是对个别部门进行人员加强,特别针对与农民群众接触较多,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部门,抽调了部份人员补充其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开展干部实践锻炼活动。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锻炼本领,增长能力,争当带头致富标兵,争当带队致富能手,全镇共有23名机关干部离岗外出参加实践锻炼。
二、服务体系的构建情况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种种矛盾,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如何建立服务型镇政府,我们的基本思路是对内(机关内部)加强管理,对外(全镇)加大服务。
(一)、行政服务体系。
求,倡导“三实”(即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效),做到“三行”(即懂行情、讲行话、成行家),取得“四个明显”(即作风和履职有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干部素质有明显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
(1)、注重培训,争创学习型机关。加强机关内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设立“学习日”、“调研月”,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等方式,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在机关中广泛开展拜师带徒活动,明确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作为老师,并制定好带徒工作目标,迅速提高机关干部基层工作经验。
(2)、健全制度,争创高效型机关。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团结协作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公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干部诫勉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各部门重点规范岗位责任、上下班纪律、周前工作会、下村下企业实效评估等制度。
附送:
自查报告乡镇机构改革自评报告报告改革机构乡镇。
评报告,随后,政府成立了机构改革评估督导组,在各部分自评的基础上,采取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标牌和印章、询问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重点评估政府机构改革明确设置的部分,另外,还对其他部分展开了评估。现将自评情况报告以下:
一、严格落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文件精神我镇政府机构改革自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格依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已于4月底基本完成自评工作。我镇核定行政编制45人,实有在职33人,离岗5人。在职职员结构:
领导15人、一般干部18人;所属事业单位5个,核定编制43人,其中: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8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5人,经管统计服务中心5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站3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3人,计划生养服务中心19人;实有在职43人,其中: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人,财政金融服务中心4人,经管统计服务中心5人,安全生产监视管理站4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5人,计划生养服务中心18人;原直属事业单位单列编制44人,其中:
持不变;对有职能划入和编制数增加的单位严格职数核定;对职能划出和编制数减少的单位适当调减职数。
二、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分间职责关系在拟定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到出台,我镇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上进行了探索。一是参照省市做法切实做好加强、取消、划转有关职能。二是通过设立有关机构强化管理增进服务,避免多头执法;将招标投标工作从行政服务中心独立出来,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各有关部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增进便民服务。三是调剂部分内设机构来实现职能的转变。四是及时召开有关职能调剂调和会,真正将理顺职能落到实处,对确需由多个部分参加的明确调和配合机制,采取集中办公或召开例会的情势,解决题目推开工作。
三、切实整合优化组织结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整合优化组织结构的相干政策,在增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强化社会管理、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反面积极探索,狠抓实效。精简行政审批手续,积极承接下放管理权限,创造性的展开工作。积极抓好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党务政务公然透明。从而进一步理清组织结构,理顺管理体制,进步行政运行效力。
四、全面执行部分三定规定触及单位名称变更的部分全部启用新名称、新印章、新文件头子,挂新牌子;全部上缴原牌子、原印章。内设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设置,并按规定名称挂牌、刻制印章;对调剂的内设机构全部制发启用新印章并收缴封存原印章;没有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情况。
(完)。
机构工作汇报篇三
xx年,交通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指导下,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建设的中心工作,按照省交通厅和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政治保证,为交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1、认真传达会议精神。一是传达了省交通和市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二是及时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单位组织学习了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的重要批示和贺国强书记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刘奇葆、市长雷洪金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的讲话精神,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一是党委对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根据行业特点,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确定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经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二是局党委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到了实处。三是制定了《关于对市属交通各单位领导班子xx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考核的办法》,严格进行了考核,考核评为一、二、三等次。四是严格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对获得一、二等次的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对三等次的单位除扣分外,在系统内通报,限期整改,分管领导和纪委领导与班子具体谈话,取消班子评选各种先进具体的资格。
(二)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教育的学习,充分利用党员组织生活学习《党章》、在中纪委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纪委的全会精神、《廉政准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八条禁令”、《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打麻将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强化了廉政意识,增强了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的意识。
(三)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和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占59.4%。所有事项办结时间压缩为439日,占法定时限1078日的40.7%。将5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方便了群众,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七是加强管理,严格制度。各单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投诉处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5项制度”,在办公场所醒目处摆放行政管理公示牌,公布了内设机构分布图及工作职责;行政执法单位将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要求、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等进行公开,向社会承诺办事时限,并且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让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局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去向挂牌制度,工作时间一律佩证上岗。同时严格执行追究制度。对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而未按制度规定办理的;对服务对象能讲清的不一次告知、能办的不立即办、态度粗暴冷淡、语言不文明与服务不好等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狠抓行业不正之风,规范行为,树立行业形象。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与各单位签订了《行风责任书》,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二是加强公路“三乱”治理力度。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制定了xx年治理公路“三乱”的目标和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把治理公路“三乱”落到实处,将治理公路“三乱”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同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多次组织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区县相关部门上路明查暗访,重点对容易出现公路“三乱”乡村道路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在公路上设杆拦车收费的行为,巩固了成果,防止了反弹。三是严格规定,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交通系统有行政收费的事业单位和全市路桥收费站,严格执行规定,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部进行了公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做到了亮证收费,杜绝了乱收费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建完善了规章制度,防止了过种乱收费的情况发生。五是认真落实省厅对出租车和农村道路客运等燃油补贴政策、补贴1054万元。六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今年承办“行风热线”直播1期,参加户外活动1期,受理群众反映问题26件,及时进行了解释和办理回复,受到群众的好评。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交通各执法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全局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礼貌执法。
(五)严格规定,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
交通局党委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群众监督重要途径,对来信访举报100%的批阅,要求局纪委对于群众的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定期汇报调查核实结果。xx年局纪委自收和市纪委转来信访举报共15件(次),对15件(次)信访举报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办理,办结率达100%,经调查核实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全年交通系统没有违纪案件。
(六)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及清理工作。
一是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房管局《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租赁和转租转让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纪发〔〕32号)要求,市属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开展了清理,局召开了各单位领导和经办部门人员会议进行了布置,提出了开展清理工作的具体时限要求,强调了纪律。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个人申报,单位核实。通过清理,局机关和市属交通各单位没有职工将公有住房租赁和转租转让情况。二是根据××市纪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清理公职人员恶意拖欠贷款专项行动(自纪发〔〕17号)的通知》精神,市属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没有恶意拖欠贷款人员。三是认真开展了违规评比达标清理工作、市属交通各单位没有违规评比达标情况。四是四川“5.12”地震后,按照省交通厅纪检组《关于严肃纪律加强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川交纪〔〕7号)的要求,对我市交通系统捐赠的资金、物资以及运管局下拔我市交管处抗震救灾资金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挪用、挤占、贪污行为发行,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安全。五是对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车主手中,受到了车主的好评。
(七)认真开展审计,确保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为了加强交通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和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一是在年初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措施,对全年的工作做出安排。二是按照计划组织了审计组对市交通投资公司xx年至xx年3月资产负债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党委。三是按照计划和省交通厅的安排布置对xx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和农村客运站建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将结果向省交通厅报告,通过审计未发现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站建设资金有挤占、挪用现象,保证了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建设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按照省交通厅的要求对我市交通系统省拔抗震救灾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未发现有挪用、挤站的现象发行,保证了救灾的专款专用。
机构工作汇报篇四
20xx年在县纪委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我县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现将20xx年我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xx届三次全会、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年初,及时召开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局党委分别与系统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组织开好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三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主题教育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宣传展板、在局网站开辟专题等多种形式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四是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重点排查了建设程序环节、招投标环节、质量管理环节、资金使用环节、工程监理环节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
(二)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委派执法监察工作措施,打造“廉洁阳光工程”
1、抓“龙头”,不断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我局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实行“四级责任体系”:即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副职和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有关人员对自身廉政纪律和廉洁行为负责;局纪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协调配合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源头”,全面锁定工程建设的廉政关口。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县纪委《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执法监察委派制的工作意见》,我局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执法监察的范围、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从制度上建立了委派制执法监察。监察重点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两个关键环节的监督。二是强化“双合同制”的管理。即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建设合同,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三是把好三道关口。即: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资质或违纪企图蒙混过关的施工单位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把好招投标管理关,防止搞暗箱操作,保证招标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今年交通工程环圩路(大陇-石桥-护河)改建、年张路改建、博望另埂渡、塘南向阳渡渡改桥等4项工程,均按照规定分别在今年5月8日、6月12日、11月17日和18日进行公开招投标;把好质量关,加大对材料采购的跟踪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有序开展。
3、抓“苗头”,坚持把腐败因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通过疏通三条监督渠道,坚持把腐败因子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疏通内部监督渠道。所有建设项目在事前都要在局党政联席会上进行通报,介绍项目建设情况;二是疏通外部监督渠道。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公共权力运作的“阳光作业”,让公共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作。对所有的路网工程,实行项目责任公示制度。将每个项目部的责任人、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规模、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挂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疏通舆论监督渠道。今年以来,我局以被市确定的县(区)级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为契机,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做到凡交通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和服务的事项全部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和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在对本局工作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公开的基础上,注重对工作计划、行政执法、重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廉洁自律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除利用公开栏、局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手段外,还通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接访咨询等形式把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把政务公开延伸到工作中的每一个角落。同时,建立信息定期编发报送机制,使我局网站动态信息栏常换常新,从而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我局的最新工作动态。
(三)开展“二项活动”,有效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统领,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根据县纪委要求,我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做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主题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局党委中心组集中2次专题学习;二是局党委主要领导上了一堂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是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组织召开了一次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五是召开了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实施一批整改措施,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调研并撰写报告、接待一次群众来访、进行一次走访、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等,以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改进作风。为使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局还专门制作了2块宣传展板、在局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
2、以开展“企业大走访、矛盾大排查”为契机,不断提升效能建设。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以“企业大走访、矛盾大排查”为主题的企业评机关(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纪委把此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交通部门服务、保障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及时抽调人员,由局纪委书记带队,于4月22日至23日分别走访了5家企业。通过走访,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征询企业对我局服务发展、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的建议和意见,并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
(四)拓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为了筑牢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我局在去年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基础上,拓展示范点建设,坚持“五有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内容和标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阵地设施建设”上,增加资金投入,以廉政勤政为主题,以文化为依托,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一是结合行业系统发生的廉政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律观念。今年8月中旬,我局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官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题为“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讲座围绕职务犯罪产生的根源、交通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原因、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及如何有效预防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特别是针对我县几年来查处的案例分析,认真剖析了发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通过讲座,做到警钟长鸣,让每个干部职工“不想、不能、不敢、不必”腐败。二是以开展“干部述廉”活动,举办干部职工廉政座谈会,在节日发送廉政短信,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首先利用县交通局网站进行展播。将规定的(全国作品45件、全省作品41件)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全部下载,并制成网页,链接在局网站上,以便干部职工点击观看,不断扩大廉政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其次是将全国类作品《不要让自己的一切毁于一旦》制作成一幅户外大型广告牌进行展示,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第三是制作二块宣传展板在局机关进行展示,以达到宣传的广泛性,发挥公益广告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四是利用本局交通网站和宣传栏,开辟“党风廉政”专栏,加强上级关于反腐倡廉重大部署和决策的宣传,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内容,努力打造具有交通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不断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加强交通行风建设,着力改善行业风貌。
我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纠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交通行风建设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公路、水路继续保持无“三乱”的良好局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局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进行认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局班子成员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始终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认真组织,常抓不懈,在全局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的工作格局,推动纠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更好地履行交通行业管理职能,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我局于20xx年8月7日至11日,开展了全员脱产培训。培训期间邀请了省运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委宣传部、县监察院的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内容围绕依法行政理论、交通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杜绝与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县委宣传部的领导还集中宣读了“六个为什么”。培训期间还进行了队列训练,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执法证年审的依据。此次培训收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三是强化管理,完善措施。通过坚持“处罚分离”、实行持证上岗、加强督查、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从严治理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行业风貌。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纪委四次全会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机关效能建设抓得不到位,少数职工违反岗位禁令;预警工作开展得不够,信息来源少;对工作的指导与督查不够及时有力。为此,20xx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廉洁教育,筑牢反腐保廉防线。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健全有关制度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和防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拓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加强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机关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我县治理公路、水路无“三乱”成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实行纠风治乱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县公路、水路无“三乱”。
(三)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执法监察,紧紧围绕三大重点:一是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重点,确保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二是以解决施工质量监管不严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的管理,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以解决规章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为重点,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按程序操作、按制度执行、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的每一个关键环节,狠抓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规范纪检监督行为,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对工程建设的有效监督。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纪能力。
加强交通系统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找准工作定位,提高履职能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辱使命,以扎实细致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机构工作汇报篇五
岭矿发〔2018〕15号。
关于成立库车县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矿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经库车县榆树岭煤矿安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库车县榆树岭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组织机构。
一、库车县榆树岭煤矿职业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基建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调度主任及各科室负责人。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于航同志兼任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榆树岭煤矿成立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主任:于航。
成员:刘德勇、黄启定、何海、刘丽军、刘海、何强。
三、职业病防治领导职责。
1、组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榆树岭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3)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根据“三同时”原则,榆树岭煤矿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或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出现问题的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副组长及办公室主任的职责:在职业病防治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榆树岭煤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榆树岭煤矿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榆树岭煤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榆树岭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各职能科室的职责。
(一)、综合科:负责职工劳保用品的管理、发放。负责职工入矿、离矿、定期职业病体检和职工职业病档案登记、存档、申报、定期询访职业病患者的病情,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止宣传教育等工作,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科:负责全矿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工作岗位100%持证上岗,安全生产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规定执行,协同搞好职工职业病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对职工个体防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生产科:负责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系统的合理布局,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编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通风科:负责全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工作地点风速符合要求,保证矿井有完善的供水防尘系统,搞好除尘、降尘和粉尘测定等工作。
机构工作汇报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保证检测活动客观公正、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检测,是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进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识别档案及其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保证其业务能力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需要。
第四条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应当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开展(检测工作流程见附件1),不得更改、简化程序和相关内容。
第五条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检测活动前,应当与用人单位(或委托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检测类别、检测范围、收费标准或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前,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检测工作的来源、性质、范围和内容等,结合自身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按要求组织开展合同评审。
第六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职业卫生检测工作,因计量认证范围限制或样品保存时限有特殊要求等原因需委托其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的,委托检测样品数量应当满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的要求,且委托检测项目种类数不得超过检测项目种类总数的30%。
第七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以下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包括工作日写实):
(一)现场调查应当覆盖检测范围内全部工作场所。
(二)现场调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班制。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
3.生产工艺和设备,包括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主要工艺参数,生产方式,生产状态。
4.各岗位(工种)作业人员的工作状况,包括作业人数、工作地点及停留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
5.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6.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情况。
(三)现场调查应当至少由2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且应当包括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四)现场调查应当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且现场调查的时间应至少覆盖1个工作日。
(五)现场调查应当实时记录(现场调查记录表参照附件2),并经用人单位陪同人员签字确认。
(六)在用人单位显著标志物位置前拍照(摄影)留证并归档保存。
(七)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现场调查时开展预采样,预采样不能代替现场采样。
第八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189)和《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192)等标准要求,确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和采样对象、采样数量、采样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类型确定采样方法,绘制现场采样点设置示意图。
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应当至少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检测类别、检测任务编号、检测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岗位(工种)、采样点或采样对象、采样方式(个体采样或定点采样)、采样时段、采样时间、样品数量、采样日期、仪器设备、空气收集器、采样流量、样品保存期限和保存条件、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日期等信息(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表参照附件3)。
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应当经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现场采样前,应当根据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下达现场采样任务,做好任务分工。
(二)准备好符合采样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查其性能规格(包括防爆性能)、电池电量、计量检定或校准有效期等情况,按要求领用仪器设备并做好记录。
(三)做好仪器设备的充电、流量校准等工作。校准流量时,必须串联与采样相同的空气收集器,并做好记录。
(四)准备好现场采样所需的空气收集器、相关滤料和试剂,确保其质量完好、数量充足。
(五)备齐现场采样记录表格。
(六)为现场采样人员配备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现场采样(包括利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对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测量):
(一)按照gbz1。
59、gbz/t18。
9、gbz/t192及《工作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正常生产状况下进行现场采样。
(二)每个采样点现场采样应当由至少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采样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安全卫生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采样前应当观察和了解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核实确认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检测项目等信息。
(三)现场采样应当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对象或采样点、采样时段,应当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最高的工作日和时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采样点和采样对象的数量必须满足标准要求。
(四)有害物质样品的采集应当优先采用个体采样方式。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有害物质的采样,应优先采用长时间采样,采样时间尽可能覆盖整个工作班;采用定点短时间方式采样的,应当在有害物质浓度不同时段分别进行采样,且同一采样点至少采集3个不同时段的样品。作业人员在不同工作地点工作或移动工作时,应当根据工作情况在每个工作地点或移动范围内分别设置采样点。
职业接触限值为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超限倍数的有害物质的采样,应当选择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作业人员或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地点,在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不得随机选取采样对象或采样点。当现场浓度波动情况难以确定时,应当在1个工作班内不同时段进行多次采样。
(五)化学因素现场采样的频次应当满足gbz159要求,物理因素现场应当至少测量1个工作日。
(六)现场环境条件应当满足采样条件及仪器设备使用要求。采样时,应当观察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保持流量稳定,在空气收集器的采集容量饱和前及时更换收集器。采样时,不得在采样点处理样品(如打开滤膜夹或倒出吸收液),防止样品污染。
(七)采样时,应当按要求采集空白对照样品,同一检测项目同一批次样品至少采集3个空白对照样品。
(八)采集样品应有唯一性标识。
(九)现场采样记录应当实时填写,并经用人单位陪同人逐页签字确认。记录信息应当至少包括检测任务编号、样品名称、样品编号、采样点或采样对象、采样设备名称及编号、生产状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采样起止时间、采样流量、环境气象条件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采样人、陪同人等相关信息(现场采样记录表和现场测量记录表参照附件4和附件5)。
(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对现场采样情况进行拍照(摄影)留证。因故不能拍照(摄影)留证的,需用人单位书面确认。
第十一条样品运输应当保证样品性质稳定,避免污染、损失和丢失。对于不稳定的样品,应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存。
空白对照样品应当独立包装,与采集样品一并放置、运输、储存。
第十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样品接收、流转管理,保证各环节受控。样品接收人员检查并确认样品标签、包装完整后,填写样品交接记录。样品有异常或处于损坏状态,应如实记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必要时应重新采样。
样品交接记录至少应当包括检测任务编号、样品名称、样品编号、样品状态、样品数量、样品保存条件、交接日期、交接时刻、交接人员等信息。
第十三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检测方法的要求,对采集样品、空白对照样品进行预处理。样品应在检测方法要求的有效保存期限内完成预处理和测定。
第十四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样品测定:
(一)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批准的检测方法进行样品测定。
(二)仪器设备性能应当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且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三)实验室环境条件应当满足仪器设备使用和检测方法要求。对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天平室、理化分析室、热解吸室等,应当按要求对环境条件进行控制并实时记录相关参数。
(四)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仪器设备操作,记录仪器使用时状态、使用日期、样品名称、样品编号、使用人等信息。
(五)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试验用水等应当满足检测方法要求,并保证其质量。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使用、配制应当实时记录,记录应当完整、清晰,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标准物质或化学试剂的名称、批号、生产单位、配制时的环境条件、配制浓度、配制方法、配制日期、配制人等信息。标准溶液优先采用国家认可的标准物质进行配制,低浓度的标准溶液宜当日配制和使用。
(六)按照检测方法的要求配制相应的标准系列,制作标准曲线;标准系列应现用现制,不得使用过期的标准曲线进行分析。对同一天分析的不同检测任务的样品,使用相同标准曲线时,应当有可溯源的标准曲线使用记录。
(七)在样品测定前,应进行质控样品测定,测定结果满足质控要求后,方可进行样品测定。样品测定过程中,应根据仪器设备的稳定性,同一检测项目每分析10~30个样品应进行质控样品分析,检查分析条件的变动。质控样品测定结果应在质控标准值范围内,或在质控图控制线范围内。质控样品可直接外购或单独配制。如无质控样品,可采用加标回收率进行质量控制,加标回收率应保证在75%~105%。
(八)根据样品、空白对照样品的实验室分析结果和采样体积计算待测物浓度。
(九)对保存时限有要求需进行现场测定的样品,应按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测定,使用的便携式仪器应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应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现场测定应在对样品无污染的场所进行,环境条件应满足仪器设备使用要求和检测方法要求,并做好记录。
(十)实验室分析(包括现场测定)记录应当至少包括检测任务编号、检测项目、样品编号、检测依据、检测参数、检测日期、环境条件参数(温度、湿度、气压)、样品处理、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及编号)、仪器设备条件参数、标准物质、标准曲线、质控样品、检测结果等信息(实验室分析记录表参照附件6)。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处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应当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数值转换,并记录转换过程。
(二)应当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数值修约。
(三)检测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表示:1.职业接触限值为整数的,检测结果原则上应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职业接触限值为非整数的,检测结果应比职业接触限值数值小数点后多保留1位。
2.当样品未检出时,检测结果表示为小于最低检出浓度,最低检出浓度至少保留1位有效数字。
3.当空白对照样品未检出时,检测结果表示为未检出。
(四)不得随意剔除有关数据,人为干预检测结果。当出现可疑数据需舍弃时,应分析原因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检测工作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应当使用受控的记录表格,及时、如实记录。记录信息应当全面、清晰、完整,按要求书写、复核、签字。记录划改应当规范,采用杠改方式,并由划改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七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向用人单位(或委托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样式见附件7):
(一)检测报告应有唯一性标识,页码和总页数标识,表明检测报告结束的标识。
(二)检测报告应当有资质认定标识,技术服务机构公章或检测专用章,并加盖骑缝章。
(三)检测报告应注明检测类别。分次完成的定期检测项目,应当注明当次检测范围。
(四)检测报告内容应当完整、规范、信息全面,至少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和地址、技术服务机构名称、检测任务编号、采样点或采样对象、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方式、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检测依据、检测日期、检测结果、审核人、授权签字人等信息。
(五)定期检测报告除列出检测结果外,应按照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汇总检测结果,并给出是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的结论,分析超标主要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第十八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检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体系文件应涵盖检测工作的全部程序和内容,满足检测工作的质量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二)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定期实施期间核查,并做好维护、保养。
(三)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计划,通过空白对照、比对、样品复测、加标、质控样品分析等方法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四)定期参加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等外部质量控制活动。
(五)制定人员培训、监督检查、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期间核查、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控制等年度计划,并严格实施。
(六)检测工作各环节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均应当按要求进行审核,并有质量监督记录。审核人需经授权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九条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保证检测过程可溯源。检测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
(二)合同评审记录。
(三)现场调查、工作日写实等相关原始记录。
(四)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及审核记录。
(五)现场采样记录、现场测量记录、样品接收流转保存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原始谱图及计算过程记录等相关原始记录。
(六)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
(七)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
(八)检测报告及审核记录。
(九)其他与检测相关的记录、资料。
机构工作汇报篇七
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管理,给广大患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就医条件,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消毒管理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规定,结合我县本年度工作实际,制定消毒监测工作计划。
一、监测对象。
1、城区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指导站。
2、十九个乡镇及办事处的医疗机构。
3、辖区内的村级卫生室226。
二、监测项目、频次及监测依据。
(一)监测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gb15982━199。
5、gb9671━199。
6、gb18466━2005及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二)监测内容与项目。
1、室内空气(手术室、监护室、烧伤病房、层流病房、产房与母婴同室病房、治疗室、换药室、侯诊室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2、使用中消毒液(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门诊、病房、检验科与血库、口腔科);监测项目:有效成份含量、污染菌量、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
3、医护人员手(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治疗室、检验科、供应室无菌区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
4、物体表面(产房与母婴同室、传染病房与门诊、检验室、监护室、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等);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5、灭菌物品;监测项目:无菌试验。
6、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辖区内13所托幼机构监测范围和内容:
(1)空气:检验项目:做菌落总数。
每个幼儿园选大中小班各一个,监测教室样品一份。(2)玩具:检验项目:做致病菌。
每个幼儿园选大中小班各一个,监测玩具样品一份。
(3)餐具:检验项目:做大肠杆菌。
(三)监测频次:对县级的医疗机构每年监测2次;对乡镇级的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每年监测1次,托幼机构每年监测1次。
三、监测时间。
四月中旬及十月中旬各开展1—2次计划完成采集样品670份。对十三所托幼机构在四月中旬同时开展监测,全年监测1次。监测内容:空气(教室、宿舍)物体表面。
四、工作要求。
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做好样品采集,记录完整,保存规范,返回及时将样品及送检单送交检验科以被检验,工作时间严禁喝酒,严禁以工作名义办私事,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机构工作汇报篇八
为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台账基础,湖南省xx县编办把20xx年机构编制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采取措施提前谋划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进一步落实数据报送责任,明确编办主要领导作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统计数字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统计数据指导、审核把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台帐,确保统计数据层层把关,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
及时组织编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等各项机构编制、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提高自身熟练运用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能力,对机构编制的变化情况、变动原因、存在问题和特点、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使统计分析具有时效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以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为契机,结合组织人事、财政、人社等部门工作,合理调配行政资源和人力资源,完善现有统计数据,对比改革前和改革后数据,做到统计数据不漏、不错、不重,数据反馈真实及时。
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明确专人,提前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准确录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机构工作汇报篇九
按照xxx**市**区委办公室、**市**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办[2012]31号)要求,我单位与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10日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校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
我校为隶属**区的公办中学,举办单位为**区教育局,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市第九中学等五所学校机构编制的通知》(**编办[2005]178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162人,学校实有人数100人;核定领导职数5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4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20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1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92人;核定工勤人员13人,学校实有工勤人员5人;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二、我校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臵核查工作。
学校人事秘书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区《关于做好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会议通知》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人事秘书填写《**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调查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沿革情况表》、《**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市**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三、近年来我校在编制管理方面的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臵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保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及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臵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
20xx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以及上级交通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对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和省、神州市纪检监察系统“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专题会议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交通形象,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我局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各科室、各单位协力构建的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同时,成立纪检监察机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与市纪委的工作联系。年初,制定了《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逐项明确,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
二、措施到位,逐条贯彻,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干部作风建设。
通过学习贯彻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查找干部队伍中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纪律松懈等作风问题。采取常规督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巡查,使干部队伍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局上下班纪律、工作行为、日常学习等方面的管理,出台了《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促使干部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上有明显转变,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上有明显增强,行动上有明显进步。
(二)继续巩固全市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今年以来,我市在继续抓好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同时,按照省市纠风办、省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有关通知精神,把治理“三乱”工作向水路延伸,进一步建立完善长乐市督查公路和水上“三乱”快速反应小组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本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实际,突出水上“三乱”清理工作,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开展清理不合理收费和列入取消收费项目工作落实,尤其是交通、公安、林业、卫生防疫等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率先执行,起到较好带头作用,促进减负各项工作落实,防止公路、水路“三乱”回潮反弹。为深化“三乱”治理工作,确保公路水路交通畅通,我们从抓执法队伍入手,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突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使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杜绝了公路、水路“三乱”的发生。同时,把治理“三乱”工作向乡、村道和水路延伸,适时组织检查组督查各镇乡、村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在公路、水路上随意“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行为,做到我市境内不出现随意设卡拦车、逢车必查以及乱罚款、乱收费现象,确保我市近年来公路、水路无“三乱”,巩固了“三乱”治理成果。
(三)继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交通委、长乐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过去“行风评议”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局《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上级的布署和要求,提出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风评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突破难点,全力推进,通过会议动员,征求意见,明察暗访,注重整改等一系列措施,召开1场服务对象征求意见会,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行风政风监督员召开2场局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座谈会。根据“促进发展”、“办事公开”、“执行力建设”、“服务和效率”、“问题整改”五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发放《长乐市交通局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据统计,我局共发放《长乐市交通局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表》110份,回收率99%。使我局今年的“行风评议”活动开展得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由此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并为长乐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四)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
我局多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信访条例》知识学习,加强市领导批转件、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群众投诉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收到“12345”网上热线投诉件240余件,对提出的有关公路建设、行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都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归档,予以了较满意的答复和解释。
三、发挥职能,真抓实干,切实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是对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继续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首问责任制、二次终结制、服务承诺制,并对系统各单位财务进行了内审,加强了对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二是认真按照《长乐市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局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建设,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和行政程序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加大推进“阳光”政务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落实专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行业管理,全面提升交通投资软环境。
进一步规范运输审核审批和行业管理工作。重点针对运输行业管理还不规范,运输市场非法营运活动猖撅,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和运输安全等问题,重拳出击,全面开展“面的”车、小车和城区“三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和打击各类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截止20xx年10月,非法营运两轮(三轮)摩托车320辆次、面的5辆次、货车71辆次、客车41辆次。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成立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加大了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促进运输市场规范管理和城区交通秩序的好转。同时狠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改变工作作风。
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同时,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执行力强的“三宽一强型”干部职工。彻底清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
20xx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方面还存在差距,有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在新形势下如何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反腐倡廉如何落到实处仍是一个需要探索的课题;三是交通信息网络不健全,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还需不断完善;四是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和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等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进一步改进,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有效落实,为长乐市交通运输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控编减编工作,河南省xx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编办有关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高标准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机构编制统计保障工作。为适应新常态下机构编制管理需要,市编办按照专题专案方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推进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着力推动统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即统计数据向实名制数据转变,统计数据汇总向综合管理转变,年初统计数据向可追溯历史的转变,为确保统计质量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20xx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以上报导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查数据为依据,确保统计数据和核查数据的一致性;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和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审定签字,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细化工作目标,严格按要求报送数据。印发专门通知明确统计范围和报送时间,严格按照《关于xx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凡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均以此次改革后印发的“三定”规定及相应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进行填报。分单位进行统计,一个单位一套报表,不得几个单位合并报表。各主管部门先对下属单位的报表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印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可单独报送,但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对在统计上报工作中,发现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xx〕15号)的精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通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
根据省市编办统一部署,湖北省xx市襄州区编办采取多项举措,顺利完成20xx年度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会议召开后,区编办立即行动,从科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机构编制年报工作小组,同时下发文件,对全区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二是强化规范操作。在安排部署年报统计工作期间,按照机构编制统计年报的工作要求,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分管领导带领组织工作人员,对20xx年度统计工作的填报范围、填报内容以及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机构编制统计系统的操作方法,做到遇到问题及时解决,统计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严格核实数据。严肃统计年报工作纪律,切实按照统计年报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结合省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对本区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机构、编制情况,重点对实有人员变动情况,与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台帐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年报数据准确无误。
四是开展统计分析。将20xx年全区现有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据与上年度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对比和全面分析,客观评价本区机构编制管理现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资料。
自“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xx市编办积极钻研、多次尝试、认真操作,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工作。
在认真学习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基础上,准确掌握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的内容、口径、指标设定、操作流程、操作权限、更新说明、注意事项等。
依据市编委、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机构编制调整、领导任职、人员调动等文件,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机构人员编制事项,经呼伦贝尔市、自治区编办按权限审核通过后,及时对“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实现了用编申请、用编审批、编制使用、增员入编、减员出编的动态化管理。
以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据,深入挖掘其统计分析功能,科学分析全市及各单位人员状况,既为每年的拟定招录计划把好入口关,又为市委、政府和编委领导决策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参考依据。四、发现问题,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在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中,发现此系统人员异地划转过程中存在遗漏或重复现象,针对此问题,我们建议由自治区编办出台人员异地划转的相关规定,对“减员出编”、“增员入编”人员办理程序和手续做出指导性规定,同时对办理时限进行明确,确保人员异地划转无“丢失”、“重复”现象。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二
按贵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黟编办字〔20xx〕7号)文件精神,我社于3月下旬扎实开展了“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现将活动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我社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并指导开展“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明确活动主题: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我社立足机构实际,结合供销改革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在编人员参加主题活动测试、印发宣传页等,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
此次活动的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由于我社是全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工作任务重,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今年7月、8月各退休1人,需选招或选调增加编内人员2名。通过此次活动,希望县编办给予关注和支持,同意调配编内人员2名,以推进机构正常运转。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三
我街道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办公设备,坚持用编申报审批制度,按程序申报使用单位空缺编制,并按审批程序办理机构设立、增减编制、人员调动手续。
认真、准时、积极完成编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软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统计数据、报告和资料,完善相关数据,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准确。
经自查,我街道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关于街道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时确定的街道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设置相应机构和人员,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纪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四
近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地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规定的同时,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在注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三个一”制度,初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化管理模式,较好地遏制了机构编制的膨胀。截止目前,从全县各种编制总数和在职人数看,保持了编制和在职人员的平衡与节余,确保了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项方案和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做法有六点。
一是耐心细致,有针对性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二是齐抓共管,编办是办事机构,必然责无旁贷,其他相关部门也积极行动,主动配合,密切工作,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常抓不懈,县委、政府定期听取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三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机构编制工作原则性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做到了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严格按原则办事。
多年来编办在上级编办及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强化政策观念,提高理论水平,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的`执行上级规定。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执行第一、办事第一、服务第一、协调第一的观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汇报、多协调,得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助手的作用。党政机构改革后,布尔津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每年年中和年底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做到了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好机构编制管理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紧密配合,统一管理,有效控制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增加,切实减轻了财政负担,严肃了机构编制管理纪律。
严格实行“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由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需经党委、政府批准的,先由县编委会议审议后,再由县编办报县党委、政府决定。对于不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各种请示、报告,编制部门不予处理。为使我县机构编制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各部门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实行了“双证”管理,又相继出台了《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实行了空编增人审批制度、编委会审议审批等制度。
20xx年以来,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严格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积极精简人员编制,把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妥善分流富足人员,使机关人员编制出现负增长。我们做到了“三个从严”:
一是从严执行“三定”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的内容,不得超越“三定”规定行使职能、设置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配领导职数。对上级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严格遵守,不予突破;上级要求撤销的机构,坚决撤销,不作变通处理;上级批准的人员编制精简数量,坚决精简,不擅自增加;上级核定的领导职数,严格执行,不进行超配。
二是从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我们注重日常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了帐、卡、册等台帐,并对变化内容做了及时变更,保证台帐显示当前的基本情况。每年年初县编办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审核,从而掌握了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第一手资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坚持先出后进,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无论从何种渠道进人,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使用所空编制的数量、新增人员类别,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填写《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审核表》办理调动、派遣手续,编委办公室盖章签发“五联单”,由进人单位、人事、组织、财政、计委五部门盖章审批监督,坚决杜绝超编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内补充科员以下职位的人员,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统一由区公开招考,招录人员凭编制部门发放的《用编进人通知单》办理相关人事、工资等手续。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五
(年11月8日)。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大家好!在此,受xxx政府委托,我代表进修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全xxx多名教职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xxx创建省示范性xxx级教师培训机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xxxxxx地处,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人口万人。xxxxxx教师进修学校位于xxx城,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学校创建于年,是xxx教体局直属的一所独立办学实体。年以来我们xxx进修学校建设与发展方面做了以下工作,概括为:确立了一个目标,落实了三项工程,实现了一个突破,达到了三方满意。
一、确立一个发展目标――创建省级、国家级xxx级教师培训基地。
教学。
管理经验丰富,当时一高校长任主任,当时教体局督导室任,教体局师训股股长为副主任的校领导班子,聘请等82名为学校兼职教师。同时两年内我们又从一线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拔6名优秀教师充实到学校队伍,增加了活力,充实了力量,为教学质量提供了保障。
(三)以经费到位、培训任务到人、培训质量达标为主题的政策保障工程。长期有效的经费保障是学校发展的前提,对此我们依照政策要求,培训经费每年在我xxx财政预算中给予列支,每期培训班结束后,都依照上级规定费用标准,由学校提出报告,xxx财政直拨,保证教师培训费用的长效供给机制。
为使我省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落到实处,进修学校对每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都健全了继续教育电子和纸质档案。对每期培训班各单位参培情况,进修学校都依规定进行量化,并将结果记入年终单位量化积分。把每位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及时汇总入档,并与教师本人年度考核、业务晋级、评先评优挂钩,完不成任务一票否决,确保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校调研,了解他们的培训需求,设计出培训课程。培训过程中,分为一线课示范、专家引领、学员分组研讨、展示培训成果四个模块。一线示范课是培训哪个学科就在全xxx选择有代表性的教师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在培训课上上一节随堂示范课作为典型教学案例。专家引领即专家以学员示范课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深入剖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阐述相关理论,把以前向学员单方面传授知识转变为关注改革的课堂教学行为,着力解决学员困惑的问题。学员分组研讨是在专家引领后,发挥团队意识,学员分组讨论、交流互动,与培训者探讨以后,提出改进意见。成果展示是在各个组研讨后,分组推荐人选展示改进后的随堂课,在组与组的交流碰撞中,全体学员形成最优化的方案,分享了培训成果。四个模块互相联动,改变了传统培训“述而不作”的弊端。既注重使教师了解教育理论发展的前言动态,拓宽视野,又注重课堂实践经验的学习,极大地提高了教师专业素质,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且培训内容有效解决了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受到广大学员的欢迎,提升了参培满意率。
三是学生和家长满意。参培教师回校后学以致用,改变了教学方法,解决了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了教学质量,得到了学生的拥护,家长的好评。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尽管我们在创建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评估验收为契机,在各位领导、专家的指导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创建示范培训机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宏伟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教师教育工作,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我xxx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xxx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六
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xx年度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青海省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年报上报工作。
一是创新方式,提高统计数据时效性。20xx年,依托网络版机构编制统计系统,首次采用在线报送数据的方式。为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建立了用户账号和登录密码,省直部门和各地编办远程登录系统完成数据报送,编制部门在线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数据有误在线修改,缩短了填报时间,进一步提高了统计数据的时效性。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统计数据规范性。专题召开市州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布置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市州编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分12批对省直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针对中央要求、系统操作、新增指标项、往年易填错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及操作演示。同时通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交流群、微信群,建立各单位之间、各单位与编制部门之间的交流平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结合,逐项核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实有人数等统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部门核实修改,并对省直70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详实。
为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台账基础,湖南省xx县编办把20xx年机构编制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采取措施提前谋划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明责任。进一步落实数据报送责任,明确编办主要领导作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统计数字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统计数据指导、审核把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台帐,确保统计数据层层把关,做到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是强化统计业务学习。及时组织编办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等各项机构编制、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提高自身熟练运用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能力,对机构编制的变化情况、变动原因、存在问题和特点、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使统计分析具有时效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以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为契机,结合组织人事、财政、人社等部门工作,合理调配行政资源和人力资源,完善现有统计数据,对比改革前和改革后数据,做到统计数据不漏、不错、不重,数据反馈真实及时。
四是夯实基础台账。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明确专人,提前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准确录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真实掌握全市机构、编制、人员和领导职数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辽宁xx市编办“三举措”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行动,抓好工作落实。参加锦州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部署会后,北镇市编办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度北镇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详细制定了责任分工表和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节点,为做好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今年的统计数据继续采用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报送,为了更好地适应“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模式,北镇市编办组织负责统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年报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理解领会各项新要求,确保按规定时间和规定要求做好统计工作。
三是加强科室配合,确保数据准确。积极与业务科室沟通协调,随时掌握编制调整情况,更新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与网络管理系统数据一致,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北镇市机构编制现状和实有人员情况,确保为领导决策、机构改革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真实的参考资料。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七
少的部门多数在4—9个之间。许多部门设置领导职数后,编制所剩无几,基本的内设机构设置都不能保证。如县经贸局,设置领导职数后,1个编制设置1个内设机构都只能设置6个,工作却要应对上级3个业务部门43个内设机构安排指派的工作,工作难度很大。
二是县党政群机关超编严重,358名行编,实有496人,
特别是机改时撤销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和一些参公事业单位整合到行政机构后,原单位使用的事业编制被核销,造成行政机关新的人员超编,短期内难以消化。公务员难予登记,干部意见较大。如县农牧局只有11个行政编制,却有41个公务员。
三是行政部门用工较乱。由于受行政编制的制约,许多。
举办有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从下属事业单位抽取大量人员使用,事业人员做了行政单位的工作,而荒了自己的“责任地”。
四是乡镇事业单位超编严重。761名事编,实有1090人。
原因是我县撤销管理区,将国家干部派出到村工作,核销了242名事业编制所致。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紧缺,导致我县除教育卫生行业。
外,多年未招录人员,“断层”现象日趋严重。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八
海南省xx市编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确保该市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及时更新,准确无误。
在日常工作中,该办注重对年报基本资料的更新和维护,根据市编委及编办的发文,及时对单位的.机构编制台账进行调整,确保数据准确性。同时,牢牢抓住出入编审批环节,实时掌握各单位实有人员情况,与各单位上报的年终报表对照进行审核,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另外,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机构、人员信息实时更新、月月审核,每季汇总,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变化情况,实现对编制、人员全方位监控,强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日常跟踪管理。
加强机构编制动态化管理,为使得实名制系统中的数据实时更新,该办利用每月工资统发系统审核工资之际,要求各单位必须将实名制系统中的人数和工资统发系统中的人数核对一致后方予以审核通过,确保实名制系统中实有人数和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中人数一致,确保实名制系统中数据准确。做到"人员变动,随时登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健全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台帐,在全市实有人员信息审查、人员信息变动调整和数据汇总等工作中,实现了"一人一编一岗",有效杜绝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等现象发生。
该办在实名制系统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联审,重点审核各类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岗位设置与批准文件是否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是否相对应,保证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中各单位实有人数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的一致。将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完全置于监督之下。通过机构编制年度、季度统计工作,增强机构编制部门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宏观把握能力,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把关、协调、监督"的职能作用。
机构工作汇报篇十九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确保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江苏省xx市编办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做好20xx年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基本统计+专项调查"的统计模式,领会年报工作相关要求,迅速组织召开县区编办年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地方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填报说明",统一数据口径,明确上报时限。
组织机构编制年报统计业务培训,对各县区各部门负责年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本年度年报的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规范填报格式,对填报中的疑点难点进行解答释疑,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年报工作效率和质量。
各县区编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统计数据负总责,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健全实名制数据年报工作网络。
xx市编办按照机构编制年报统计要求,对实名制系统中单位的台帐、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信息进行逐项核对,同时对各单位上报的个人信息变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与机构编制台账、报表等数据的'一致,确保年报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机构工作汇报篇二十
通过这次核查工作,对我委从成立至今的机构沿革有了清楚的认识,同进对文件进行了系统的归档,对缺少的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进行了收集,便于以后机构情况的统计汇总。
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补齐了与我委机构沿革相关的文件9份:朝委发【19xx】105号、北委办发【20xx】47号、北编发【20xx】6号、北编办【20xx】14号、北编发【20xx】13号、北编发【20xx】43号、《关于xxxxx市纪委申请临时聘用工勤人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北编办发【20xx】4号、北编发【20xx】35号。通过人事工资20xx软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对委内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情况做出准确汇总:委内行政编制33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退xxx二线xxx人员2人,占编2人;临时聘用人员编制5人,实有5人。为了方便以后及时掌握部门内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委还及时对相关文件和与人事、编制有关的材料进行了归当,并装订成册;及时与市编制办更新人员工资台账做到了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xxx机构编制实名制xxx保持一致。
通过这次编制工作核查,发现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成立至今时间跨度大,经手该项工作的人员较多,很长时间以来工作人员没有对有关人员编制及部门沿革有关的文件进行系统的归档,并且涉及的文件较多,个别文件时间较久远,查找起来非常困难,增加了编制核查的工作量。
2、人员变动次数较多,编制台账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以致于人员编制台账与市编制办的记录不一致。
3、部门下属事业单位:xx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进度缓慢,截至核查工作开始,尚未完成登记,未能及进申请到公益域名。
针对此次核算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人员编制工作的管理:
1、通过核查工作对部门成立至今有关人员编制部门沿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系统归档,以方便随时核查。
2、人员发生变动时,除正常的工资调转关系和组织关系外,还要及时上报市编办、更新台账,保持与编制办台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3、收集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过程当中所必需的文件、材料、资料,抓紧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
机构工作汇报篇二十一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与诊疗常规、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校验由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下列简称“登记机关”)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校验申请。
与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限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限为一年。按照本办法规定提早校验的情形,登记机关可对医疗机构进行提早校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于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或者者校验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四)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同意卫生、消防、环保等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
(六)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及处理情况;
(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作出处理:
全的,视作未申请;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者申请人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其申请。
第九条登记机关在受理校验申请后,向申请人发放《医疗机构申请校验受理通知》,受理时间从收到完整的申报材料之日算起。
第十条医疗机构校验期满未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应责令其1个月内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办理校验的,经登记机关核准后,直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章校验审查。
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校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校验审查由登记机关组织实施,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校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校验,校验结果由登记机关负责审核确定。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现场校验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医疗机构登记执业后首次校验时,登记机关应进行现场校验。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审查的内容与项目包含:
(一)检查核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核实执业登记项目、执业人员聘用情况;
(三)检查核实依法执业情况,对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进行核实、汇总、分析与处理;
(四)对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医疗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或者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校验内容与项目。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并予以公示:
(一)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限期整改期间;
(三)停业整顿期间;
(五)校验审查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暂缓校验期内,未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除急救外,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门诊业务及收治新病人。
第四章提早校验。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校验分为常规校验与提早校验两种形式。
常规校验的实施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登记机关负责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不重复的原则,建立统一的记分体系。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到下列标准应实施提早校验:
(三)校验期为一年的医疗机构年度累积记分达到8分或者其内设科室年度累积记分达到6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情形之一者,一次记4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放射事件、传染病疫情),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0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41条)。
(二)违反血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非法采、供血液;
(三)违反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管理混乱;(《条例》第36条)。
(四)拒绝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条例》第38条)。
(五)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拒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条例》第39条)。
(六)发生负有全部责任或者要紧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与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细则》第83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七)发生同类医疗事故,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者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细则》第83条)。
(八)被卫生行政部门处以暂缓校验。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情形之一者,一次记3分:
(二)擅自开展须经批准的检查项目;(《条例》第27条)。
(三)隐匿、伪造、擅自销毁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储存病历及有关资料;(《细则》第53条)。
(四)违反医院消毒管理有关规定,造成医疗机构内感染性疾病暴发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细则》第52条)。
(五)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或者假劣药品、过期与失效药品与违禁药品;(《细则》第59条)。
(六)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材;(2000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七)违反医疗广告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布医疗服务信息;
(八)不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出现擅自提高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情形之一者,一次记2分:
(一)发生负有全部责任或者要紧责任的三级医疗事故与负有次要责任的二级医疗事故;
(二)医疗机构不按规定使用核定名称;
(三)买卖、出借或者转让标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与病历本册与处方笺、名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细则》第54条)。
(四)未经批准,开展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2001年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五)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与处理,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条例》第35条)。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与药。
品医疗器械促销;
(七)受到卫生、消防、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有下列不良执业行为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分:
(一)发生负有次要责任或者轻微责任的三级医疗事故与四级医疗事故;
(二)对危重病人未实行及时抢救,或者限于设备或者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未及时转诊,造成不良后果;(《条例》第32条)。
26、
27、30条)。
(四)雇佣医托实施不正当行业竞争;
(五)未按要求落实“三基三严”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细则》第。
57、58条)。
(七)不按要求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其它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十三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规。
定不良执业行为的其他情形及记分分值。
第五章校验结论。
第二十四条登记机关在校验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做出“校验合格”、“暂缓校验”或者“校验不合格”的校验结论,并向提交校验申请的医疗机构下达书面校验结论及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执业活动资格或者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登记机关应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对不符合规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应予以注销并公示,医疗机构应自有关诊疗科目注销之日起停止开展相应的医疗活动。
第二十七条暂缓校验期内,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通过校验,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一)违反规定擅自开展医疗活动;
(二)违法违规公布医疗服务信息;
(三)发生新的严重不良执业行为;
(一)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
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仍拒不校验的;(《条例》第45条)。
(二)出卖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受让方或者承借方给患者造成伤害的;(《细则》第79条)。
(三)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警告仍不改正,或者给患者造成伤害的;(《条例》第47条、《细则》第80条)。
(四)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警告仍不改正,或者给患者造成伤害的;(《条例》第47条、《细则》第81条)。
(五)将医疗场因此出租、承包等方式交由他人从事医疗活动的;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传染病疫情,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者其他严重后果;(《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0条)。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变更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结论。
第三十条同意校验的医疗机构对校验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校验结论一个月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校验的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与申诉理由。
受理复核校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复核校验结论由受理复核校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复核校验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申请校验时,应交纳有关费用,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第三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会同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卫生部。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机构工作汇报篇二十二
xxx市编办:
根据兰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兰机编字〔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履行业务职能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员情况。我局人员编制共37名,目前实有在编人员34名,其中,暂保留事业编制人员29名,工勤人员5名。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20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内设机构6处1室。目前,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立了办公室、规划发展处、宣传推广处、行业管理处、监督管理处、政策法规与信息处、人事教育培训处共7个处室。
机构启动运转情况:我局按照“三定”要求设置内设机构,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职责履行情况:我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内设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编制情况:人员编制管理规范。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一)下属副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兰州市旅游监察支队,编制8人。
(二)下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兰州水车园管理所,编制10人,实有在编人员10名。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以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