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范文(19篇)
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制定者的智慧和能力。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以达成共识和支持。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用的方案制定模板,方便大家使用和修改。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一
2010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2012年12月中央提出“八项规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将公车整治列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范围,进一步纠风并规范制度,让公车改革峰回路转,势在必行。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五章明确提出公车改革的方向:“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并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改革方向。
201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务用车体制将迎来一场全面改革,其范围不仅涵盖中央党政机关、也将延展至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车改革、公车配备管理政策等方案。
二、目的本着“减少用车成本及管理成本、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坚持积极、稳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兼顾公司和员工利益,通过公车改革制度,逐步实现公司业务用车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建立起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的用车制度。
租赁服务,用车单位可根据用车时间、用车数量、驾驶司机等相关服务要求,向集团租赁相关车辆。
货币补贴,车改对象不允许使用单位车辆,根据公司领导职称、业务需求,直接以货币形式作为车辆使用补贴。
五、车改方案(1)、租赁化1.1融资性租赁:
使用人在三年租赁期间,公司承担65%的租金费,以公司名义出资补贴租金。剩余35%租金费用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使用人在租赁期间进行摇号,租赁期限到期后,公司直接将该车过户到使用人名下。(过户费由使用人自行承担)1.2、经营性租赁:
由使用人全款支付使用车辆费用,公司将在五年内,平均每月以固定金额标准,补贴使用人车辆费用。使用人在五年内进行摇号,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该车直接过户到使用人名下。(过户费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1.3、车辆使用津贴:
1.
31、领导用车津贴:3000元/月。(包括燃油费、过境费、停车费等)1.32、车辆使用津贴包含了车辆使用人在本地区范围内的车辆使用费用,原则上超支不补。
1.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性租赁车辆使用,使用单位需在每月31日前,按照核算租赁费用支付。2.2、短期、长期性租赁: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行短、长期性租赁车辆使用,使用单位需在每月31日前,按照核算租赁费用支付。
(2)、货币化。
1.1公司按万元的补助标准,由领导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登记车主必须是参加车改者本人。
1.2车改人员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五年任职期满,车辆归领导个人所有。
1.3车改的人员在岗时享受车改待遇,协议期内领导人员辞职、被免职或工作调出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享受车改待遇,车辆收回;个人可自愿将车辆折旧余额(按五年折旧期)款项补交公司后,车辆归个人所有。
1.4车改人员享受3000元/月的车辆城市交通补贴(包括燃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每月由个人持发票在补贴指标额度内据实报销,规定的补贴标准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原则,车辆装饰、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及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六、其他。
为配合我市公务车制定改革,顺应时势,节约成本费用,促进廉政建设,规范车辆管理,集团将全面推行公车改革方案,有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及各权属公司及事业部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制度。
车改后设立《集团租赁车辆服务中心》服务于集团及各事业部,并针对车辆使用进行统一化管理。同时,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解决用车补贴核定、租用车辆、应急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环节的规范问题。《集团租赁车辆服务中心》将本着“减少用车成本及管理成本、保障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细化工作要点,认真实施工作项目,并设立健全的岗位编制如调度部、安检部、行政部、保险部等职能部门服务于集团各权属公司及各事业部。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二
来源:网络转摘。
字体: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
花费会员币:0。
添加时间:2014/8/517:54:提交会员:shuchua50。
【颁布日期】2014/7/1
2【生效日期】2014/7/12
【失效日期】
【备。
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7月12日中办发[2014]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参改范围。
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二)改革方式。
1、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3、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4、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司勤人员安置。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二)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分步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三
为全面提升办公室工作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从2020年10月初至年底在全局开展“零差错”创建活动,制定本方案。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委办公室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孙志刚书记在省委办公厅机关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五个坚持”,以创建“零差错”活动为抓手,引导机关干部进一步形成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xx服务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xx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开展“零差错”创建活动,办文做到严谨细致、严格把关、严密审查,确保精准无误;办会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中精细服务、会后狠抓落实,确保会议效果;办事做到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精细落实,逐步实现“文稿服务零差错、会议活动零失误、后勤保障零缺陷”的目标。
严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参加会议讨论,做好会议笔记,关闭通讯工具或设为静音状态,不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接打电话、玩手机、交头接耳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一是严格按照闭环管理办法要求,对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收到的领导指示批示、重要文件,原则上要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落实,及时提出具体贯彻措施。二是台账化管理督办事项,并根据事项办理情况及时督办、催办、提醒预警,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漏办、误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纳入市委、市政府对本部门和单位目标考核任务的各项工作。三是定期调度、汇总、报告事项推进情况,常规工作实行季报告,重要任务实行月报告,紧急的重点事项实行一事一报。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报告办理落实情况。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差错”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各科室要深入细致查找在办文、办会、办事等方面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总结创建工作,提出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广创建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全局“零差错”创建活动由市xx局办公室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办公室要按照市xx局《端正文风会风管理制度》和零差错创建要求,加强指导督促,加强跟踪检查,对各科室办文、办会、办事差错情况进行登记,确保创建工作实效,不流于形式。各科室每月开展自查,月底将差错情况xx汇总报送局办公室。各科室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总结创建活动经验做法,于12月xx日前将创建活动总结报送办公室。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四
公务用车制度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方便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费用畸高、公车私用、效率低下、超标准超编制配备、驾驶员管理混乱等诸多弊端一直为人们诟病不已。本文拟就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方案作一探讨。
一、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形成和基本内容。
(一)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形成。
公务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我国的公务用车制度参照了前苏联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级别和干部编制配备公车。在战争年代只有团以上干部才可以骑马,建国之后逐步改用吉普和小汽车。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解放初期的供给制。1979年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1981年中央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汽车配备和用油定量包干的暂行办法》,1983年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任副部长、副省长以上干部生活待遇的几项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汽车配备作了相应规定。1984年以后对公务用车配备有所放松,各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竞相购买公车。为了解决公车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4年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的质量档次逐步提高,车种车型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汽车配备标准,减少国家财政支出,1999年中办和国办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
(二)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基本内容。
为了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中攀比的倾向,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逐渐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
1、公务车数量配备标准。
根据现行中央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分为领导干部专车、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机关工作用车三类。工作用车与专车的区别在于,工作用车不固定为某一领导干部或某一工作人员所使用,由机关统一调配,而专车则固定为某一领导干部所使用。专车只有高级领导干部才能配备。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厅局级以下领导干部不配专车,根据机构领导职数实行定编管理。机关工作用车,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根据《浙江省省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及编制管理规定》:厅局级干部工作用车,按核定的领导干部职数每2—3人1辆的标准配备;机关工作用车,依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按每20人1辆配备。目前,厅局级以下(不含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尚没有明确的数量配备标准。经控办审批的,厅局级以下(不含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数量配备标准一般不会超过省级机关。
另外《浙江省党政机关汽车配备标准及管理规定》还对公务车的资金来源加以要求:党政机关不得以借款、集资、摊派、挪用专项资金等方式筹款购买小汽车,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也不得购买小汽车。
根据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根据2000年省委、省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2000]3号纪要精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采取指定车种、车型的办法,即:地厅级及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工作用车和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可配备排气量2.0升的广州本田雅阁轿车、排气量2.0升的长春红旗世纪星轿车、排气量1.8升的上海帕萨特(手动档)轿车或排气量不超过2.0升、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其他国产轿车。
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干部使用专车,副省部级领导干部由单位根据需要保证用车。其他领导干部及机关干部用车则应由机关统一调配。党政机关不得利用职权向企业及下属单位借车、换车或接受下属单位的赠车。
公务车应用于公务活动。198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所有机关干部和职工均不得用公务用车办私事,遇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一律按规定收费。各部门都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专车使用登记和因私收费制度。
近年来,我市对公务车制定了一些制度来加强公务用车的购置、养护、使用方面的管理。一是实行公务用车控制审批制度。二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公车采购、车辆保险费列入政府采购范围。2004年江山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产行定点保险的通知》,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实行政府采购,未按规定办理车辆保险的,车辆保险费财务不予报销。三是其它规定。2002年江山市财政局印发《江山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给予每行使1公里0.08元的里程补贴,同时要求各单位建立车辆使用调度制度,严格按出车任务登记行车里程。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制,对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的驾驶员,单位可在人保公司出具的《关于机动车辆无赔款优待的说明》所列示的金额范围内进行奖励。2004年中共江山市纪委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学习驾驶技术和驾驶公车问题的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准公费报销私自学习驾驶技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不准利用职务的影响干预交通事故的处理,严禁用公款支付交通事故赔偿等费用。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作出相应的赔偿。
截止2005年底,我市公务用车已有41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365辆(含公检法系统120辆),乡镇一级政府45辆,平均每个单位(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辆。
二、我市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问题。
虽然上述制度在规范公务用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等级观念、攀比心理、监督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很多弊端。
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财政负担沉重。根据对我市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调查显示,2003年至2005年平均每辆公务用车的年使用费用3.14万元以上,司机的工资及福利在2.05万元以上,平均每辆公务用车的运营成本在5.2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2005年全年车辆运行成本为1460万元,分摊到当年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均负担4700元,当年新购公务用车30辆,购置费为692万元,全年车辆费用为2181万元,占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经常性支出23172万的9.41%,约占公用支出的三分之一。虽然随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购房支出大幅增加,经常性支出总额大幅增加,但公车费用所占比例还在提高。高昂的公务用车消费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其他正常公务的开展,有的甚至影响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给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而减少了我市的其他建设和社会事业经费的投入。下面是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一些费用数据,也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务用车费用高的问题。
2003年—2005年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公车费用统计表。
项目2003年2004年2005年。
年初汽车数量。
241。
265。
280。
本年购置汽车数量。
323330本年购车金额合计。
6,772,407.39。
7,043,481.00。
6,916,647.00。
本年核销数量。
81816年末汽车数量。
265。
280。
294。
车辆运行费用合计。
253.00。
272.50。
287.00。
每辆平均运行费用。
30,333.8031,124.3731,398.61驾驶员工资及福利合计。
530000056000005880000公务用车费用合计。
0.0815。
0.0846。
0.0941。
二是公务用车私用现象严重。按规定公务用车不得用于办私事,但由于公私界限难以区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务用车私用现象极为普遍。社会上广为流传着“三个1/3”:在公务用车使用中,办公事占1/3,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这句话也正是反映了公务用车私用现象是很普遍的。在我市,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公车用作婚车等现象也屡见不鲜,相关制度也难以遏止。笔者认为公车私用不是占小便宜的简单问题。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
三是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一方面,有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我市公务用车每万公里运行成本在1.5-2.5万元之间(不含车辆折旧)。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务用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务用车的13%左右。另一方面,我市部分单位由于缺乏公车管理的具体规定或虽有规定却执行不力,也存在车辆修理费用、燃油费用畸高等现象。再一方面,目前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借口无车辆或车辆不足,租车使用的,据2005年统计,涉及16个单位,其费用高达42万余元。最后是车辆行驶里程不同,高的全年驾驶近六万公里,低的却不足一万公里,这里虽有出差长短途的区别,但利用程度利用效率高低不同,存在浪费却是事实。
四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有些部门的领导不是从工作需要出发,而是把公务用车看成是一种“待遇”,是“地位”与“权利”的象征。在这种思想驱使下,有些部门不管条件是否许可、车辆是否超编、有无购买能力,都要购车。一是超编制配备。政府不批有的就以下属企业或单位的购车,到目前为止,产权属于其它单位,却由自身交纳相关车辆费用的据不完全统计有11辆。二是超标准配备。将超过政府采购价车价款以装修或其它费用开具。三是超豪华装修。由于对车辆装修缺乏明确的规定,个别单位车辆装修费用很高。
五是驾驶员管理混乱。目前我市机关驾驶员主要有正式在编的机关工人、招聘合同工,但大多数为临时工身份,由于用人权在各单位,全市缺乏相应的驾驶员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招聘、使用、待遇等各单位参关差不齐。经不完全调查,有的单位驾驶员享受正式干部一样的待遇,有的月工资仅为600元,并且没有参加各类保险。这就导致了驾驶员素质不一,流动性大,对公务用车的维护和使用也缺乏责任感,也很容易产生公车私用、费用畸高等现象。
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弊端,破坏了党和国家在群众中的形象,人民群众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迫切需要对现行公务用车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了《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部分中央机关进行车改试点,同时我省杭州、义乌等地也启动车改试点。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务用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务用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的地方,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1、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对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即以货币形式发给公务员交通补贴。其具体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领导干部、司机可享受拍卖价一定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或适当安置。干部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
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
(二)公务用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务用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务用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务用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务用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买,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
在上述三种方案中,货币化、市场化两种方案中,实际上都是货币赎买现行公务用车的制度。货币化方案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公务用车费用。所谓的市场化方式,则以费用包干方式让公务员从政府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上获取公务用车,并以包干费用节约部分的一定比例奖励给个人的方式鼓励公务员少用车。
从两种方案的改革实践来看,两种方案都在初期有效降低了公车费用,但是还存在很多争议,一是货币化方式公车补贴标准难以做到科学合理,因为一般只是考虑到领导级别或地区差距,但很难细化到岗位,补贴难以平衡,容易产生不作为或低效率,也容易导致公车费用反弹。二是市场化方式可能促使公务员减少公务次数来节约包干费用,以获得节约奖励,或者以公务员节约的包干费用用于私事上。三是一次性处理公车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目前一些试点单位主要是通过内部认购和公开拍卖两种方法来解决。若采取优惠认购的方式,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嫌疑。
另外,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方案还面临着另外三个难题。一是难在现有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处理上。现在机关的驾驶人员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一类是事业编制人员,还有一类是临时工或合同工。对于临时工、合同工可以采取辞退或解除合同给予补偿的办法解决。如何安置前两类人员,特别是在短期内大批量地安置好这些有正式编制的驾驶人员绝非易事。二是难在改革方案的制定上。由于现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公务用车的多重标准和公务用车自身的不确定性,要给每个公务人员确定出一个既能体现公平合理,又能促进廉政勤政的货币补助(或包干费用)额度很难。三是财政和社会的承受力也是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改革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目前车改的补贴标准动辄每月两三千元,比公务员的工资还高,远远超过财政和社会承受力。
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方案应该说不是一种改革方案,而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一贯要求。公车增加(更新)过快,使用效率不高以及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从理论上说都可以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来解决。但实际情况是,思想观念和权力构成没有实质性变化,公车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管理分散,仅仅靠制度来解决公务用车中的问题是十分困难的。其实我们缺少的不是制度,缺的是执行。如中央规定因私用公务用车要收费,但公务用车几乎是有2/3用于私事上,但从来没有人因私使用公务用车而交纳了用车费,也没有人去关注因私用车是否收了费。强化管理的核心在制度,执行制度的关键在领导,而现在许多单位的公车主要是为领导干部服务的,有的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个人权力和身份的象征。在这种体制下,依靠领导干部的所谓自觉性采解决他们自身或身边存在的问题是不现实的。因此,如果不改革现行公务用车的体制机制,仅仅局限在管理层面上做文章,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管一时而难管长远。
综上所述,货币化、市场化方案实行的补贴政策,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另一种方式,是以包干费用的方式代替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但过高的补贴标准不符合我国的现阶段国情,也不符合公务用车仅仅是以车代步工具的理念。经过各地车改实践后,发现群众对这种改革方式并不认可,认为是公务用车的另一种腐败。因此浙江省于2005年3月叫停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方案则是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深化,难以摆脱“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管理上的窠臼。从上述矛盾可以看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一场难度极大的改革,没有一定的决心,没有一定的牺牲精神是难以取得成功的。
五、面对车改我市应当如何接轨。
在目前车改方案不是很成熟的前提下,笔者认为我市应当静观其变,同时采取积极的对接办法——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务用车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公车运行效率。在完全取消公务用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通过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买,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务用车改革做好准备。
1、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规范车辆购置行为。
细化车辆费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控制车辆费用的增长。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制定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规程,对以下属单位名义购置和上级部门统一购置的车辆也应报财政备案。负责审批车辆配备、更新计划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执行车辆报废标准。利用职能部门的权限,对车辆进行调剂使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增长。
2、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管理。
一是建立公务用车的车辆档案制度,准确掌握各单位的车辆的应配数量、实有数量、购置年限、车辆使用、维修状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实行单车管理,有条件的可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实时查询。二是对所有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着色,或者统一喷涂醒目的标志,便于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三是设定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制定具体的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程序,明确管理的职能范围。四是恢复完善车辆定点维修制度,将车辆装修和用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3、实行车辆费用定额控制制度。即在建立严格的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下,按各种具体车型和状况,按行驶公里定额包干招标维修费、燃油费,驾驶员补贴等各种费用。一是根据车辆型号、状况、性能,使用年限、耗油率等指标确定公里费用定额。二是取消驾驶员各种出车待遇。三是按车辆定额实行节约奖励。
4、制定全市的驾驶员管理制度。一是统一驾驶员的招考和调剂。保证驾驶员数量的合理性和人员流动的稳定性,保证驾驶员的质量。二是引入奖惩机制,加强驾驶员考核。驾驶员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不能视同一般干部考核,应根据其特殊性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
5、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在保留基本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各单位按每车每年定额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自留。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可有效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并为转入市场化运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五
(一)改革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三)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曾宪嵩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副组长:宋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大琼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
参改范围(一)机构范围:**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1、事业1)。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2.补贴发放方式: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3.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17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六
公车改革修改方案公车改革方案为有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下称车改)。
一、车改的基本内容。
1、车改系指对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非生产性办公用车管理的改革。含配属个人专用的公车和公用车辆。
2、收缴在用全部公车。重新核定和配备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公用车辆,严格公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费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车个人使用。
3、为提高办事效率,拟采取租借私车方式实行私车公用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对私车出租者给一定的购车补贴和日常用车补助。
二、私车公用适用人员(下称车改对象)1、集团公司管理层;2、权属公司管理层、集团总部部门长;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车的特殊岗位人员,或自购车辆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人员及标准收缴公车后,对原配有公车和没有配公车的车改对象,均实行私车公用管理。视其车辆的主要用途和实际使用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和年度用车补助。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和标准。
根据车改对象的工作性质,需购置较高档次车辆的集团高管,一次性补助30万元。集团管理层其他人员和权属公司总经理,以车价的50%计补贴购车款,以20万元为最高限额。
原配有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等,一次性补贴购车款10万元。
原配有公车的其他人员和未配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一次性补贴购车款5万元。
2、享受日常用车补助人员和标准:。
给予30万元购车补贴款人员,日常用车补助4.5万元/年。年行驰里程4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油耗费用达到或超过补助标准时,可报总裁酌情增加补助款。
其他给予购车补贴人员,根据其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限额享受不同的日常用车补助:a、车辆价值20万元(含20万)以下,用车补助1.8万元/年;b、车辆价值30万元(含30万)以下,用车补助2.7万元/年;c、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用车补助3.6万元/年。
非公司补贴购车而拥有私车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频繁外出公干,且其私车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范围的,并可根据实际公用情况和车辆状况,给予500-10000元/年行车补助。
四、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办法1、购车补贴办法:?凡享受购车补贴的车改对象,新购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原则上应不低于其补贴标准的2倍。否则根据实购车价按比例减少享用购车补贴款。
购车补贴款凭私车公用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车主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其财务部门的个人借款名义按补贴标准一次性支付。补贴款分三年作为其个人收入摊销冲抵借款。转入当年收入冲抵借款额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公司缴纳。
获得购车补贴的人员,应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三年。其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三年期(从领得购车补贴之日计36个月)的时差退还相应比例的购车补贴借款。
2、日常用车补助办法:凡享有购车补贴实行私车公用人员,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备案。对仅享受私车公用行车补助的车辆、人员则实行登记管理。
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的人员车辆,按前项日常用车补助的多少,分别按年支付其5000、4000、3000、2017元不同的年度租金。车辆出租人应按年到税务机关开具其所在公司单位名称的租赁费发票并自行缴纳营业税。财务部门凭发票支付租金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租借期内,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车补助标准,限额承担其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处罚费及车辆保养维修费等)。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统一办理,其他报销的费用凭证,也应开具公司名称发票,按季报销。
采取登记管理的其他私车公用人员车辆,日常用车费用,由车主先行支付,按年度凭其带有公司名头的费用凭证限额报销领取。
公司承担和支付的日常用车费用,累计超过其限额标准的部份,由车主自理。有结余的跨年不结转。车辆年检费、交强险等费用应由车主承担,不在其日常用车补助范围报销。
五、现有公车的处理1、无论是配备个人使用或公用的现有公车,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收缴,行驶证、保单等相关证件应收齐全,并将行驶证集中交于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处理。
2、集团公司将在现有公车中挑选车况较好的车辆作为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今后公务接待用车,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车按现值的80%优惠卖给车改对象或公司其他员工。出现多人竞购,可采取公开拍卖。如集团内部最终无人购买,即向社会出售。
4、现有公车作价和处理,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二手车市场评估或办理过户。内部员工购买退役车辆的过户费,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承担。处理车辆的收入归车辆所有权公司。
六、公务车辆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留1-2辆公务车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备专驾司机。车辆和司机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除司机工资、补贴、差旅费外,每辆车限定使用年费,严格实施预算管理。
2、无特殊情况,私车公用人员不应再索用公务车。市内公干一般也不应派用公车。
3、凡申请使用公车,用车单位和个人须按行驰里程和理论油耗、以及行车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等)签署公车使用回执单,由司机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予考核。
4、司机行车公里补贴,以公车使用回执统计的实际行车里程按补贴标准计发。
5、财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预算控制;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车使用费用分解和考核。6、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因时因事接待任务过重,可调、借用其他公司公车,调借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司机工资费用等外)由借用公司承担,从公车使用年费预算中列支。
7、车改后,原则上不再为私车公用人员配备司机。从安全角度考虑,长途行车若使用私车的,可调用公务车司机,其他行车费用由车主承担。因工作性质特殊须配司机的,应报请总裁特许后办理。其司机在闲暇时,可由车辆管理部门分派其他行车任务。
1、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遵照车改方案,按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不同标准,以表式介定车改对象,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后送总裁办公室呈总裁审批。
2、非公司补贴购车而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人员范围和补助标准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把关。
3、最终列入的车改对象和实际享用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以总裁审定为准,由总裁办转相关公司执行。
4、各权属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公车车况,提出留用公务车数量和车号建议,经集团公司平衡调剂后决定。公务车司机按实际留用的车辆数配置。
总裁办公室2017年6月20日篇2: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厅级月补1690元江门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厅级月补1690元江门公车改革迎来实质性进展。昨日,记者获悉,《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方案中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法执勤车,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对象: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法执勤车,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对象》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首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时间: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首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时间》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一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人、副县级领导干部人、副调研员人、正科级领导干部人、主任科员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及以下人、工勤人员人。
三、参改车辆情况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辆,改革后保留一般公务用车辆(由允许保留车辆的单位填报),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辆。(单位如没有车辆,填报“本单位没有一般公务用车”)。
(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本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辆,改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辆,取消执法执勤用车辆。(由11个允许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填报,其他单位不需填报)(一)保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保留车辆数量分别填报)(二)取消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品牌、排气量(升)、车架号、购车价格(万元)、购置时间、行驶里程(公里)、车辆类型。(按取消车辆数量分别填报)四、司勤人员情况本单位现有正式司勤人员人,改革后提前离岗(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留用(允许留用车辆单位)人,转岗人。现有临时司勤人员人,改革后继续聘用(留用正式司勤人员不足的单位)人,转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
五、工作措施。
„„„„„„篇三:公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公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全文《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为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创新、保障公务出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2.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政策配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改革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确保新旧机制有效转换。
3.坚持统一部署、分类分步推进。率先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关改革政策,坚持先易后难,分类分步稳妥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一)参改范围1.机构范围: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1.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统筹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3.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4.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5.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三)车辆处置。
1.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2.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1.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2.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3.做好相关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用工形式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人员安置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协调,所需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保障措施。
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二)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公务出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制度改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已先行改革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范执行。
(二)明确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三)分步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与地方改革同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改革方案由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咸阳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化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公务车辆资源配置及保障途径范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政型机关要求,即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降低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降低单位财务支出负担,提升工作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目的,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按照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实施我局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并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车制度改革确保在7月15日前完成公务车辆有关信息的登记和涉改车辆封存,制定我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正确处理公车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提高民族宗教行政效能,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务运行。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均、财务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车改后单位财务经费支出明显降低。
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将在充分征求局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意见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操作和实施局纪检监察全程将参与,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确保在20xx年7月15日全面完成。
:局机关在编在岗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均属改革范围,单位临聘司勤人员改革将按照《咸阳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分流指导意见》中其他司勤人员有关规定做好择优选聘和分流工作。
对单位在编的2辆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涉改1辆一般公务用车,留用1辆日常机要通讯、民族宗教突发应急处置的公务车辆。
)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财务不再核报公务交通费用。跨区域的公务活动按照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对跨区域出行有公务用车事物保障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公务交通补贴将纳入单位年初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用于保障机关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或变相多发。其标准为:正县(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县(处)级每人每月9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机关参与车改的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当月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由局秘书科核实无误后将停发次月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机关参与车改人员正式退休后,从下月起停发车改补贴。
按照公务车辆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规定,保留我局的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机要通讯和民族宗教突发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在参照单位现有车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由秘书科重新修订完善,明确职责、用途、范围及管理权限,建立适用于改革后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并严格实施。
对于局临聘的合同制司勤人员,由局机关根据留用车辆数量,在本人自愿前提下,经本人申请,择优竞聘选用,并规范管理。对于其余临聘人员将推荐参加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机构驾驶员岗位竞聘。未被聘用其他司勤人员,予以分流。
重新聘用还是分流司勤人员,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截止20xx月7月15日,由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与其先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秘书科按照具体规定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新聘司勤人员将与局签订新的聘用合同,从20xx年8月1日起算。
加强与市车改领导小组沟通联系,制定完善的机关公务用车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于7月15日前报市车改办审核。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涉改车辆的信息、证件、随车物品的登记工作,严格依照规定要求做好涉改车辆的封存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做好监督配合。同时,秘书科做好临聘人员经济补偿金和机关在编在岗人员车改交通补贴前期统计预算和造册工作。
由局纪检监察参与,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局机关车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全面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9月15日前由秘书科将局机关车改总结报告上报市公车办。
为全面准确按时完成这次车改工作任务,将成立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少华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调研员王义川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秘书科,秘书科长王彦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车改工作的协调联系,秘书科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和填报车改信息,制度局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工作。
为确保按期全面的完成此次车改任务,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夯实责任,对车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对每一环节做好研究部署,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车改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在编在职人员的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从严审核,及时申报,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交通费用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租赁用车费用也将严格控制,并将一同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局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留用机要通讯应急公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及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八
(参改单位参考模版)。
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xx参改单位主管部门):按照《xxx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xxx区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经我单位xx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的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名称,2.单位类型,3.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情况,4.人员编制情况,5.现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计划于xx月xx日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于xxxx年xx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参改人员情况1.本单位参改人员总数,2.改革后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人数,3.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人数,4.本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度。(详见附件3)。
三、
车辆保留与取消情况。
1.本单位改革前车辆总数。其中,主要负责人工作用车、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必要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用车等车辆数量。
2.改革后保留车辆总数。其中,需列出车辆保留明细。(详见附件4)3.改革后取消车辆总数,以及车辆报废和上缴等情况。(详见附件5)。
四、司勤人员安置情况1.本单位改革前司勤人员总数,2.各种用工方式的司勤人员数,3.改革后各种途径安置司勤人员的情况。(详见附件6)。
五、车改节支情况。
1.改革前(xxx年度)本单位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已实行车改单位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
2.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其中计划财政预算资金总支出)。具体来看,保留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运行费、司勤人员支出、公务交通报销费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出行资金额和节支率。(详见附件7)。
六、其他情况。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需补充的相关情况。本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当否,请予批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xx。
参改单位。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九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市属企业正职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也可以自愿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原则上取消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市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市属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确定。
2.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公司负责人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公司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3.有序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在充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建立面向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企业不得为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维修、保养应通过招标方式定点选择维修单位,确保维修保养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各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5〕21号)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行业地域等客观因素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或者配备越野车(含suv)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的选择应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投标程序,严禁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情况的发生。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管理。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要合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实现单车成本费用核算。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及发放的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得高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费用。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取消的公务用车,要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公开拍卖等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企业根据改革后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职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鼓励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方式参加改革,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所处区域及自然地理等实际情况,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企业差旅制度涵盖范围的衔接。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选择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的方式进行保障。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
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1: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呈送义安区西联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要求,现将《义安区西联乡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文呈报。
妥否,请批示。
妥否,请批示。
1、基本构成》,及时报区车改领导小组审批(2月29日前)。(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我乡将严格按照区车改小组的要求,及时完成车辆封存和车辆移交工作。接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后,及时在我乡公示车改方案(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意见后,组织实施。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配套文件日前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参改范围、主要任务、强化管理、组织实施7个部分共21条,重点围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补贴发放、车辆留用、司勤人员安置、拟取消车辆处置和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等几大关键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和措施。改革的6项主要任务是》有关要求,推进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0号)和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7〕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云南省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因地制宜、倾斜基层。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四)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以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力争2017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7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2017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通过改革,实现全省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云南省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四、参改范围。
(一)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40号)和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车改办〔2017〕1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云南省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二)统筹兼顾、政策配套。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分级、分类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因地制宜、倾斜基层。针对云南省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路网不健全、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对基层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及乡镇予以政策倾斜,确保改革后的公务用车。
(四)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以及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中央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力争2017年12月底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7年1月底完成州市级改革,2017年3月底完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改革,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按照驻在地进度推进。2017年完成全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机构》(国管节能〔2017〕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二)完善财务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数额,严格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一、目的为进一步改善乘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弥补公有车辆的不足,公司决定,改变乘用车辆运营结构,利用员工自有车辆办理部分公务,以方便工作用车,减少交通费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私车公用适用范围:。
1、适用人员:自有车辆的在职人员。2、适用事宜:本部门自有车辆在职人员办理本部门公务。
3、适用地域:市区及所辖区域。
三、对车辆的要求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派车程序:。
1、公司公车派车由经营管理部统一调配,部门用车时填写《用车申请》,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经营管理部部长批准派车。公车费用从当月部门补贴额度中扣除。
2、私车公用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调配,派车程序由各部门自行设置并做好统计记录。私车补贴按月由部门统计并分配核算后经部长签字同意交经营管理部统一发放。
五、补贴额度:公司按照职务及部门两种方式共同执行用车补贴,私车公用的具体补贴额度如下:。
1、职务补贴额度:2、部门用车补贴考核额度:。
六、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1、职务补贴按岗位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与本人考勤情况挂钩,计算方法与基本工资计算方法相同。
2、公务派车按里程计算费用,公车费用从部门补贴考核额度中扣出,出车费用以所办理的业务事实归口核算。
3、私车补贴实行准包干使用,由部门自行核算,超支、节余均由部门自行分配。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材料按年度统一结算。
七、车辆使用费用补助标准无论使用个人车辆或公司车辆统一按以下规定的标准核算费用:。
1、排量在2.0(含2.0)l以下,按2元/公里;2、排量在2.0-3.0(含3.0)l,如【宝马车】,按2.3元/公里;.0l以上,如【商务车】,按2.5元/公里。3、排量在3八、事故责任的划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因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罚款,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负担所有费用,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九、补助未涉及的部门在私车公用时,核算标准按第七条执行。十、本规定自2017年1月18日起执行,执行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25日。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一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二
(一)抓紧审核工作。审核人员接到车改方案等资料时应立即对资料完整性进行预审。预审发现资料不全的,应退回申报单位并当面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所缺资料明细。对资料齐全的,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二)严把政策关口。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性强,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审核指南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对于政策依据不明确的事项应及时向处长报告,由处长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审核意见。重大事项还应向分管办领导汇报,由办领导召集会议研究审核意见。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处室应在审核工作中建立规范的内部运转流程,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沟通和汇总上报工作。汇总审核报告由业务二处负责起草和上报。
(四)规范审核意见。各处室要按照统一格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审核意见表》,对于核减情况要在审核意见中进行说明。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部署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司法局承担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是稳定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组织开展好这次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意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围绕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三大主题”,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肓、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服务于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三)对象范围。司法局全体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四)时间安排。2月底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其中,学习教育按30天计划;查纠整改环节为75天;总结提升环节为15天。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警示教育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与总结提升结合起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学习教育环节。
突出思想教育引领,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增强政治自觉。
(一)开展政治教育。强化政治建警,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政治轮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
(二)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增强纪律意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违纪违法干部职工案例为反面教材,使更多人引以为戒。组织观看违纪违法干部职工忏悔录警示片等方式,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开展英模教育。观看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宣传片,观看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等,大力弘扬政法英模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积极开展学习政法英模活动,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摸、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五进”、“五必访”爱民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群众观念,可通过组织青年干部职工跟班先进找差距、利用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查纠整改环节。
查纠整改环节是教育整顿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一)强化自查自纠。坚持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一是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干部职工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必谈。二是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对照党规党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作为必查重点,全体干部职工如实填报,同时提交自查报告。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形成强有力震慑。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拓展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按照下查一级原则,主动配合上级教育整顿指导小组,对本地受理的全国教育整顿办、全国及省市扫黑办、中央及省督导组督办案件和交办线索,“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等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案件评查和线索核查。三是开展本单位案件自查工作。
(三)强化专项整治。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强力整治积弊沉疴,务求实效长效。一是确定整治内容。根据上级政法机关顽瘴痼疾整治方案,按照“6+n”模式,在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查找多发性、顽固性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着重整改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二是查清顽疾底数。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干部职工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三是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方面工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群众水平。四是推进抓源治本。从违纪违法干部职工的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困,深挖顽瘴痼疾的诱因根源,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查”:一查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查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查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四查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五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查纠整改环节结束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
四、总结提升环节。
突出抓好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源头治理。
(一)持续深化整改。及时总结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成效,分类梳理问题台账,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情况和剩余存量。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整改措施。
(二)推进建章立制。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用制度把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提出健全完善机制的意见建议,促进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三)开展总结评估。召开教育整顿总结大会,总结成绩,表彰英模,部署推进整改落实、长效常治工作。根据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求,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结果及教育整顿工作成果等。
五、组织领导。
为有效保障司法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顺利开展,经领导班子同意,决定成立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教育整顿工作领导组织。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教育整顿办公室成员及人员分工。
办公室主任:白玉枫负责组织实施教育整顿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石广信、孙波负责会议通知、会场布置、集中政治教育专题学习等工作;梁晨、高金文负责与政法委相关科室沟通以及各种文件、总结、方案、规划等材料撰写、材料收集归档;丁蕊、崔芸蕾负责教育整顿工作的各种报表、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征集、宣传报导、影像资料留存等工作。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的中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动力,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在建设xxxx城市、服务xxxx中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构建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业绩为支持,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的机关党建品牌,根据《xxx关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局机关开展“xx(单位名称,适用于民生部门).情暖xx(地名)”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基层党支部堡垒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和效能为目标,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富有xx局特色的党建品牌建设,力争通过“阳光xx、情暖xx(地名)”党建品牌创建,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实现学习风气明显好转、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作风明显转变的总体目标。
二、品牌名称、主题及内涵。
(一)品牌名称。
阳光(单位名称).情暖xx(地名)。
(二)品牌logo及内涵。
logo内涵:内部的党徽体现党的政治引领,外部的五个人形元素紧紧围绕着党徽,既代表代表xx局下属的五个党支部在党的引领下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也体现xx部门作为民生部门“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整体构成一个太阳的形状,彩色的“太阳”体现我们打造更加温暖、更加贴心、更加丰富多彩的党组织的愿望。同时图形以6个元素为主,也与xx局打造“五型一化”机关党组织和123党建工作法一脉相承,“阳光xx”是对xx局前期党建品牌创建的总结与延伸。
三、创建措施。
以阵地建设为基础,以党的建设为核心,以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活动建设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坚持“政治引领、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服务理念,努力构建“党建引领、围绕中心、推动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以阵地文化为着力点,组建“温暖党建”
1.筑靓阵地名片。突出党建品牌特色,做好新办公区党建阵地建设。按照“七有”标准着力打造党员学习室、党员活动室、心情驿站、党建品牌纪念品橱窗,将党旗、党徽、党史、党规;
xx(地名)发展史、xx(单位)发展史;
xx(行业)政策、服务行业标准张贴上墙,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时刻不忘xx(单位)使命。开辟“我心向阳”主题墙,汇集党员活动剪影和优秀党员风采,凝聚全局上下人心,展现xx(单位)向上向好面貌。
2.打响行业品牌。依托市委组织部创新的“体验式”党课平台,开展“感受xx(单位)服务新风”主题活动,通过观、讲、看、行、悟五个环节,展现xx(单位)在全市xx(行业)工作中开展的工作、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xx部门形象。
3.提升宣传高点。丰富细化宣传载体,扩宽宣传渠道,真正将党建品牌推广出去。借力报纸、电视、官方微信、官方微博、《xx党建》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我局党建创新项目,xx工作建设成果,涌现出来的先锋模范事迹等,进一步拓宽我局党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二)以抓党建党为出发点,夯实“基础党建”。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化。“一把手”牵总头,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形成自上而下“抓党建,促中心”大体系。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各支部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工作落实。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完善学习机制,优化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结合党史学习主题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微党校”,采取学习、交流、讨论等方式不断加深对《党章》、党史的领悟,对《条例》《准则》的贯彻。采用学时制规定每年每名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不少于xx学时,参加集中学习不少于xx次。
3.提升队伍建设活力化。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及时组织各党支部按期换届,制定工作目标,配好用好党务干部,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以严于律已为立足点,筑牢“廉洁党建”
1.“大氛围”构建宣廉倡廉。在服务大厅、各层电梯口、门厅等明显位置,张贴廉洁漫画、廉洁古语、廉洁人物等内容;
打造“廉洁走廊”示范点,在宣传栏、公开栏上开辟“廉政文化”专栏并定期更新;
利用led“每日一廉”、电脑屏保“每日一省”,形成廉洁从业的办公场所廉政文化景观。
2.“多手段”搭建践廉筑廉。聘请市委党校老师、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前来讲廉政党课,帮助全体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发放廉政倡议书、廉政教育简报,着力延伸廉政文化宣传半径。节日发送廉洁短信,定期推送廉洁“微党课”,统一印制廉政办公用品,让文化熏陶和党课教育“如影随形”。
3.“广形式”组建敬廉畏廉。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洁文化基地,廉政警示纪录片、励志影片,用正、反两方面引导干部职工反贪拒腐、知廉守廉。面向服务对象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表》《案件问题线索举报单》,广泛收集工作各环节中存在的违纪问题。
(四)以载体搭建为切入点,激发“活力党建”
1.大力开展“走在前、做表率”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实绩、亮承诺“三亮一诺”活动;
针对xx部门特点,开展“全能标兵”“业务标兵”评比活动;
开展“廉洁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星级党员”评选活动;
在“七一”集中开展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等评选活动,以创先争优促队伍提升。
2.大力开展“下基层、解民忧”活动。明确有效创建载体,建立“阳光xx—小太阳”党员志愿服务队。结合“xx宣传流动讲堂”“一村一讲堂”“城乡党建结对共建”等各项重大活动,开展xx政策宣讲、扶贫帮困、xx培训等志愿服务。
3.大力开展“接地气、凝人心”活动。以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为契机,开展“每月一主题”活动,以走访学习、趣味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促使党建工作亮点纷呈、百花齐放;
鼓励开展“草根创作”,如漫画、书画、摄影、小品、舞蹈等,让广大干部职工既了解了党的历史、xx(地名)发展史,也在寓教于乐的同时也充分展现出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
(五)以制度保障为支撑点,树立“责任党建”
1.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理想信念、理论修养、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2.严格选人用人制度。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和程序,认真贯彻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
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制,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带兵提拔”。
3.严格队伍建设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十项配套制度,创新实施党员发展积分管理制度,实施积分量化考核。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用制度约权,用制度管人,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科学化。
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充分结合,细化为共性和个性目标,并纳入全局目标管理体系,实现与目标绩效的紧密挂钩。同时,与选人用人,评优评先相结合,形成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xx月)。
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中来。认真总结我局党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品牌标准进行理论概括,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大讨论,集思广益,科学确定我局党建品牌的名称、理念和内涵。把党建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
(二)品牌命名阶段(xxxx年xx月)。
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发改局《关于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党建品牌创建计划,同时上报创建工作方案。
(三)培育品牌阶段(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阳光xx·情暖xx”党建品牌建设是一个涵盖业务、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的系统工程。在品牌创建过程中,要进一步整合资源,集机关内部、结对共建村(社区)、两新组织、群团、工会等各方力量,融合xx机关党建品牌。同时,围绕中心工作,找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打造亮点;
对品牌创建相关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制度与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品牌创建氛围,巩固党员的品牌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发展与完善品牌,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不断提高我局党建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众信任度,并在实践中发展,在创新中升华。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确保品牌质量。
成立xxxx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xx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xx为副组长,机关党委委员任组员,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健全党建管理制度和有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要求,在制度上保证品牌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宣传动员,明确目的意义。
做好党建品牌的学习宣传动员工作,让每一名干部职工明确创建党建品牌是党组织建设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局中心工作的需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利用好宣传栏、led、微信、网站,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三)创新服务,彰显品牌个性。
在创建党建品牌过程中要发挥自身个性,“个性”就是特色,特色就是生命。各支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种特色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党建品牌建设,并在特色范围,特色内容上不断创新。
;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五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6〕85号)要求,按照《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本公司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改革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2、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的社会化替代方式;
3、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办法、相关监督措施;4.事业单位/企业对不同步实施改革的下属机构/子属企业改革方案的审核办法。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六
1.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直接采用妇委会主任等额方式、委员差额方式进行正式选举。
2.通过会议选举办法。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任务和人数;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选举的方式和程序;填写选票应注意的事项;候选人、当选人名单排列顺序规定;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选举纪律。
3.主持人宣读候选人名单。
4.推举(通过)监票人,确定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均应由不是候选人的女干部担任。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5.分发选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将选票分发给每个女干部。多余的选票除留2张存档外,其余的当场剪角作废。
6.投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主任(或副主任)为等额、委员为差额,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
7.计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统计出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方才当选。
8.监票人宣布讲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了生态更美好,垃圾分类齐动手。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人们的环保意识却是比较滞后的,就以垃圾分类为例,国内的状况就显得不容乐观,不仅是垃圾分类的实施不足,而且对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合理化研究也不足。垃圾分类收集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目前,有近半数的人不能清楚地说出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哪些是不可回收的,许多人在回收过程中,对于垃圾分类的意义也依旧比较模糊。我校要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宣传工作,达到全体教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知晓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方式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处理行为形成率100%。
全校师生、学生家长。
(一)校领导与教师高度重视,争作表率,引领推普教育。
2.校领导在升旗仪式上作以“为了生态更美好,垃圾分类齐动手”为主题的发言;
3.党组织结合教职工政治学习,集中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垃圾分类方法》;
4.组织全体党团员积极开展相关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布置校园环境,营造宣传氛围。
1.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及宣传版面;
2.通过校园广播,增加本次推普周宣传的内容;
3.在校园内醒目处开辟三个固定的宣传板块,定期更新,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方法》和有关知识。
(三)家校沟通,以学生为纽带,向家长宣传。
1.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教育学生,以身作则;
2.开展爱我家园征文比赛。
五、活动预期目标和效果。
通过本次旨在促进有效实施垃圾分类的系列环保活动,以学生为宣传纽带,通过学生自身的实践与宣传,加强社会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加大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真正做到垃圾分类齐动手,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八
三、活动流程
2.唱一首歌曲:播放道德建设相关歌曲,开场后同唱道德歌,使观众静心。
4.诵一段经典:组织干部职工诵读一段中华传统道德和文明礼仪经典篇章。
7.送一份吉祥:由故事主人公和宣讲员为大家送上一份吉祥纪念品。
四、活动要求
局机关车改实施方案篇十九
附件:
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改革前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具体来看,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元。改革后本单位年度公务交通经费总支出**万元。具体来看,年均购置费**万元、运维费**万元、报销公务交通费**万元、.其他相关支出**万元。
改革后,本单位节约公务交通经费支出**万元,节支率为**%。
六、保留车辆管理规定。
保留公务用车(川********机要通信用车、川********业务用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明确使用情形和用车流程。(一)办公室对公务车辆建立档案。
(二)办公室负责按时组织车辆进行保养检查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三)用车需报办公室并填写派车单,用车人严格按办公室派车单出车。
按照《**市**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参.改人员在保障区(**街道、**街道、**镇、**镇、**镇、**镇)内的普通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为主;保障区域外公务出行,按《关于调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府办函〔2016〕**号)执行。报销金额在确保本单位节支的情况下,按照当月不高于同级别机关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执行。八、其他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