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院民庭个人工作总结 人民法庭庭长个人工作总结(3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民庭个人工作总结 人民法庭庭长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付风海法官,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法院冯村法庭庭长,人到中年,知识广博,业务精深,睿智善言,期间他带领的法庭荣获市“基层先进法庭”、省“集体二等功”、“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他主管的民事案件调解率常在80%以上。且无一上诉发还、改判,无一设法上访,从根本上化解了民事纠纷,不留矛盾隐患,多次得到上级和周边百姓的好评。
观察付法官的实际工作和研读他的工作报告,可以大致归结他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第一,重视调解工作,注重庭前调解和庭中调解相结合。付法官在工作上取得的突出成就,缘于他对调解工作的重视。他认为诉讼审判制度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存有一定的缺陷,而调解工作有利于从根本上化解人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不易留下隐患,这样才符合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在这种观点的驱使下,他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首先想到的就是调解。无论是在庭审之前,还是已经进入了庭审阶段,能有调解的机会,他都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积极认真地进行调解工作,争取使诉讼双方握手言和。
第二,注重法庭调解工作与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紧密合作,化矛盾纠纷于萌芽中。付法官除了在法庭受理案件后进行调解外,还积极地下乡去发现萌芽中的矛盾,通过乡镇干部、村委干部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配合,在小矛盾演变成大矛盾、非得诉讼解决之前,化解矛盾于萌芽中。这样虽然付出了额外的辛苦,但却极大程度的减少了复杂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的发生,总体上减轻了司法工作的负担,有利于一方治安的稳定,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第三,注重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效率。光调解没有成效也不行。付法官说:“调解是一门艺术。”他在调解时,及其注重调解的方法和手段。他在工作报告中曾总结自己的调解工作经验,任务应灵活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调解。针对不同性格的人要运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对于一些思想先进的人可以进行思想沟通,说服其牺牲让步,而对于另一些人则可直陈利害;对于科学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可以进行科学的理论沟通,对于一些迷信较重或信奉宗教的人,则不宜直接进行科学方面谈话,而应委婉另行方法解决。等等。
第四,调解人员应有广博的知识,例如心理学、管理学乃至宗教的一些知识。付法官曾开玩笑说:“要做好基层法官,一要会相面,二要会算卦。”虽是玩笑的话,却道出与个人沟通时,应要用相宜的方法很多地区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迷信心理。广博的知识和经验,是调解时灵活运用各种方法的前提和基础,这也才能和不同的当事人做更好的沟通。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坚持以自愿为原则。这是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实现矛盾的彻底解决,也才是调解工作的宗旨所在。
付法官的法庭调解工作经验给了我很深的启迪。我们应深刻了解到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很早就建立其一套包括诉前人民调解、法庭调解等在内的调解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大特色。调解制度也的确有其巨大的优越性,发挥着良好的作用:调解制度有利于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彻底化解纠纷矛盾,弥补诉讼制度的不足等等。在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更应完善调解制度,让它在新时期继续为社会主义法治乃至社会安定做出贡献。
法院民庭个人工作总结 人民法庭庭长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上半年,我庭依据区委政法委"1+n模式"的"三调联动"机制及我院制定的《关于实施以人民法庭为主导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部署,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xx年上半年开展综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结合镇实际情况,灵活化解矛盾纠纷。镇位于平原腹地,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矛盾纠纷亦千头万绪。我庭为配合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通过不同的工作方法,灵活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对于农村工作中涉案当事人双方无法谈拢的情况下,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调解,把一些看起来特别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能以事半功倍的效果顺利化解。20xx年7月10日,该镇村民傅某到邹某家浇筑屋面,后因傅某自带的小型发电机漏电,傅某因触电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该事件发生后,死者一方家属情绪极为激动,要求对方赔偿,而邹某一家认为此事和自己无关,为此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后来到镇综治办要求调解。区政法委书记、该镇党委书记、镇长连同镇政府干部及当事人所在村村干部共同协商,经过初步调解,双方当事人还是没有丝毫让步,案件陷入僵局。经过认真梳理案情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二是针对镇案件特点,提升业务协助对接。我庭受理镇辖区内案件大多以离婚、赡养、邻里等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感情的案件为主。为实现案结事了,针对此类案件,一方面,我庭积极与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联系、沟通,同时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法庭调解。另一方面,强化对各村、大队的业务支持,分发警民联系卡,若各村委会、大队书记对本地的疑难案件有法律上的疑问,可随时联系、咨询,方便沟通。20xx年5月,该镇村民过某因患有脑梗塞、烟雾病,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后其妻子车某向我庭起诉离婚,考虑本案的特殊情况,我庭先后三次到过某家里,与当地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一起对此案进行调解,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后经协商,一场复杂的矛盾隐患得以化解。
三是积极参与镇社会综治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一个大镇,镇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民间纠纷,为了把绝大部分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庭以法律政策为依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教育群众守法经营,依法致富。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辅,情感导向,法理说服”的思路,做到“审判工作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情感疏导与法理释案相结合,民事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矛盾排调与信访稳定相结合。”对矛盾纠纷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消化一起,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留后患。通过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使受案的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及时消除了大量隐患和社会不安定因素。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继续以“大调解年”为契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二、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广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建立健全与各村、大队的法制网络,继续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积极提高各村、大队的法律意识。
法院民庭个人工作总结 人民法庭庭长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担负着调解各种民间纠纷,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对辖区的社会安定、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的法庭建设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建设。其表现如下:
有些基层法院负责人或多或少地存在“重机关轻基层”思想,在调配人员时将一些政治、业务素质比较高,年富力强的法官留在院机关,而将一些“老弱病小”充实到基层法庭。又加之法庭与院直管理等方面的宽严不一,长此以往,便导致院机关法官与基层法庭法官之间政治、业务素质差距越拉越大。
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管辖范围广,所承担的案件数量多,干警的劳动强度大。同时作为相对独立单位的基层法庭,工作、生活条件也比较差,各项费用开支负担也较重,与院直机关相比,其政治、经济待遇却往往不能与其付出的劳动成正比,从而形成反差。
近些年来,不少基层法院法庭办公、审判、生活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如建起了楼房,更新了办公设备,安装了程控电话,配备了车辆,“标准化”法庭越来越多。但与之不协调的是,基层法庭的软件建设却没有同步进行,一些基层法庭干警娱乐没电视,学习没报纸、书籍,吃饭没食堂,有的甚至找不到开水喝,生活十分单调乏味。久而久之,导致法庭干警“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安心工作,都想方设法往院机关里调,从而影响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全面协调发展。
一些法庭所在地的党委、政府及其他机关、单位,往往把法庭当作当地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片面强调“一体化”、“一盘棋”。当法庭工作与地方工作“合拍”时,便大力支持,一路“绿灯”;一旦不“合拍”甚至相左时,便找茬子、设卡子,干扰法庭独立、公正执法。
以上问题虽不是普遍现象,但在许多地方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它阻碍了基层法庭的建设和发展,影响和削弱了法庭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损害了法庭乃至法院法官的形象,降低了人民法院的威信和法律的尊严。为此建议:一要加强基层法庭队伍建设。把一些年纪轻、身体健康状况好,政治、业务素质高的优秀法官充实到法庭,让他们在接受实践锻炼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业务学习教育的监督和培训,避免把法庭当作那些综合素质低及“老弱病小”的“充军”之处。二要加大对基层法庭法官的政策倾斜力度。对法庭法官政治上要优先培养、提拔、重用;经济上适当提高法庭法官的办案补助及福利待遇,使法庭成为培养高素质法官及年轻法官进步的“摇蓝”。三要加强法庭软件建设,在加大对法庭硬件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使软件建设同步发展。四是各级党委、政府、人大要加大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监督、支持力度,为基层人民法庭公正、严肃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