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汇总14篇)
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并取得良好的绩效。"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问题的根源和可能的影响因素,以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这些是经过实践验证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和达成目标。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一
20xx年,全县林业工作将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巩固观有林业产业实体,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为主线,充分发挥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向实现镇始林业的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迈进。
1、切实搞好林业产业实体开发,努力为提升林业经济在全县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作贡献。重点依托天保工程、滤布退耕还林、赤水河源头防护林建设、白水江流域防护林建设、乌江水系防护林建设、果品基地建设、石漠化治理、林下资源开发等工程建设,重点抓好极具优势和潜力、突出林业特色的六大产业:
(1)、搞好木漆资源开发,逐步打造中国木漆之乡。
(2)、搞好竹类资源开发,培育竹产业基地。
(3)、强化干果基地后续管理,增强产业后劲。
(4)、加强水果经济林发展,创名特优新水果产业。
(5)、搞好林下资源开发,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
(6)、搞好赤水源省级森林公园论证,力争早日投入建设。
2、竭尽全力,抓好农村可替代能源开发。一是对现有的沼气池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使用;二是千方百计争取省市增加沼气池建设指标,争取达到1800口;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地投资沼气建设。
3、强化资源林政管理,确保林区治安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一如既往地组织森林公安、经警、森管、林政稽查和林业站,对偷砍盗伐、非法征占林地、毁林采石、无证运输木竹材等林业案件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各种毁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林区治安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
4、用好林业政策,大力发展非公林业。20xx年将对条件成熟的人工商品林选择1至2个林区开展林权转让试点,为有偿流转森林资源积累经验。
1、鼓励县乡林业科技骨干承包或领办林业产业实体。20xx年将大胆尝试采用“工资不变、身份不变、岗位不变,定时间、定规模、定效果”激励措施,率先走出“科技承包、激活机制”的路子,充分发挥县乡林业技术人才在林业产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重点抓好产业示范建设,逐步全县推开。在六大产业建设中,将本着“突出亮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分别以木漆、竹子、干果、水果、林下资源开发为主建立林业科技示范点。20xx年,一是重点抓好两个先导示范基地:既乌峰镇旧府办事处,利用沼渣、沼液,浇沲腾梨,配以修枝整形、摘花抹牙等技术处理,提升腾梨产量和质量;在环山林场(雨河镇境内),开展种苗、采穗、果园、养殖、竹笋综合利用试点。二是做好四个备选示范点的前期准备工作:既罗坎镇桔柑、加州李的科学管理;乌峰镇毡帽营沼气、生猪养殖综合利用;安尔乡木漆种植及核桃综合利用;杉树乡方竹笋采蓄加工。
3、强化管理,努力实现最大化效益。对于六大产业的开发,将从20xx年起,逐步向“保护—生产—加工—利用”的方向迈进、整合林业部门生产、经营、管理的全部力量,强化科技支撑、致力后续管理、搞好配套服务,本着“规模效应、节约经营、生态为主、效益优先”的原则,注重构建产业链、打造品牌,终最实观林业产业效益最大化。
4、创新思维,努力开创林业建设新局面。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着力解决一些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为林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理清思路、排除障碍、铺平道路,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大胆设想、细心操作,创新思维方式,努力开创林业建设的新局面。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二
为攻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扩大城市绿化总量,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彰显宿迁城市特色,打造“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城市品牌。根据鹤峰县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精神、县精品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县区园林绿化现状,本局特制定20xx年度城区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围绕建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战略目标,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园林绿化精品工程为载体,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逐步实现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绿色宿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
(一)检查工作单位及责任区域绿化的提升工程。
为按要求实现县域单位环境绿化创建目标,我局对照标准,精心编排了绿化工作检查验收区域,并对单位多处区域提出改造提升计划,通过今秋明春两季绿化,力争使检查绿化景观效果完好,景色宜人。
(二)彩化、香化、美化工程。
按照绿化、彩化、香化、美化的发展原则,通过推行“万株紫薇彩化,万株桂花飘香”计划,逐步提升公路局所辖区域和办公场所绿化品位与档次。根据实际情况,今秋将对公路局周边20多处道路与空地进行彩化、香化、美化,在原有绿地内增植紫薇、桂花等花灌木。
(三)单位庭院绿化工程。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对公路局、交通局内外工作区域进行绿化整改。
(四)居住区绿化工程。
为打造宜人的居住空间,提高城市附属绿地总量,今秋将继续对公路局居住区下达绿化建设任务。
(五)绿化补植完善工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今春新植苗木及移栽树木,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日—8月1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对秋季绿化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烈的氛围,让全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支持并积极投身到绿化活动中来。
(二)绿化实施阶段(20xx年8月2日—12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绿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迅速落实,并对辖区内的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单位庭院及居住区进行全面普查,充分挖掘绿化潜力,用乔木、灌木、宿根花卉等园林植物进行全方位覆盖,以观赏树种、彩叶树种、香化树种为主,力求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处处飘香”的效果。
(三)检查与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2日—20xx年1月30日)由公路局办公室督查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本局各单位秋季绿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过程性跟踪检查与完成性全面验收,并定期通报绿化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队要高度重视秋季绿化工作,强力推进市区绿化建设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认真研究秋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确保秋季绿化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筹备,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具体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绿化规划与施工方案设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委托有园林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做好新建、改建道路、广场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实施。二是做好工程招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规范选择具有园林施工资质的园林企业施工,确保每项绿化工程都能如期开工、按时完工。三是做好工程监理与管护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苗木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工程施工监理及绿化植物的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及绿化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今秋明春我局重点建设工作场所及所辖区域提升工程,力争建成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道路空地要重点抓好绿化补植,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做到既有绿量的增加,又有品位的提升。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局办督查处要加大督查力度,进行全程跟踪、全面检查、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对未落实绿化任务或延误工作的单位与责任人责令及时整改,确保今秋公路局绿化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三
全市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之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该方案立足我市实际,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坚持以全省首位、全国一流为目标,以“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人才学科为支撑,明确提出实施“五项工程”,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施文国对此进行了解读。
大力实施“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工程。
在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门诊处就建有糖尿病综合诊区。在这里,患者无需东奔西跑,可获得多学科联合诊疗、分诊、看病、测血糖等服务,并且都按照功能分区。这种“一站式”的诊疗服务,不但节约了就诊时间,提升了就医体验,还实现了糖尿病患者健康教育和诊疗管理一体化,同时凸显了医院的糖尿病专科规模优势。
“这里不光是医院,也是我们糖尿病患者的家。”这是市民侯彦的就诊感受,也是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发力“三名”工程建设想达到的目标。
施文国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将聚力“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深度拓展对外合作,加快构筑省会医疗卫生高地。“十四五”期间,至少建立5个院士工作室,打造20个国家级名医工作室,引进30个高水平合作团队,柔性引进100名知名专家,推动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实现倍增;全力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打造一批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形成省内领先、国内先进的重点专科学科群;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积极推动市属医院与京津等国内知名医院建设一批高层次、高水平合作项目,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大力实施强基层筑网底工程。
“这里虽然是社区医院,但是科室很全,群众就医很方便。医生和护士的服务态度很好,很关心病人,又距离我家很近,所以成为我们全家人优先选择的医院。”市民徐文英口中的社区医院是东苑社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和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性非营利性社区医疗机构。医院通过软硬件建设的完善和提升,实现了急慢分诊、基本医疗慢病管理、上下转诊、远程医疗等。
施文国说,大力实施强基层筑网底工程,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在“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建成25所社区医院、60个慢性病首席专家工作室、100家高水平国医堂,打造一批优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大力实施基层千人骨干培训计划,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到“十四五”末,培训10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骨干,新增全科医生不少于800人、“西学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0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大力实施医疗资源扩容工程。
施文国说,我市聚焦国际视野,瞄准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目标,在市级层面谋划了石家庄市传染病应急救治中心、智慧化创伤救治中心、慢病防治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医特色诊疗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六大中心”;在县级层面谋划了20余个县级医院新改扩建项目,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投用,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良的就医环境。
大力实施惠民利民工程。
位于桥西区工农路的石家庄贝友托育园是一家民营机构,这里开设的幼儿托育班试点是去年10月份开始的。目前收托规模为65人,设有乳儿班、托小班和托大班。每个班配备3名老师,都具备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或者育婴师证。
惠民利民工程,围绕“一老一小”和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成为“惠民利民工程”的重要内容。
施文国介绍说,“十四五”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将推动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满足家庭婴幼儿照护需求。大力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为全市14周岁女孩免费接种hpv疫苗,做到孕妇产前基因检测服务全覆盖,大幅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大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率达到80%以上,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达到85%以上。
大力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此外,“五项工程”还包括大力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施文国说,“十四五”期间,将在公共卫生机构探索实行“一类财政保障、二类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激发公共卫生机构发展活力。加快疾控机构人才培养,推动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85%以上。着力推行智慧急救服务,推动120紧急救援指挥平台与部分急救网络医院急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大幅提高抢救效率。
施文国最后表示,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全力以赴把各项建设任务尽快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努力让省会人民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更足更有保障。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发〔2022〕9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桂发〔2022〕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部署,结合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十四五”规划要求,为稳步推进柳州现代林业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林业强市,促进柳州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全区和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柳州生态和资源优势,统筹推进林业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林区群众生活高品质提升,为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力量。
(二)发展目标。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完善,资源保护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林业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断丰富。到2025年,全市林地(草地)面积稳定在126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1亿立方米左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3%以上,全市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到2035年,基本形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不断增强,绿色高端家居制造业、油茶产业和螺蛳粉原材料种植业有新的突破,林业综合经济实力增强,成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强市和现代林业强市。
(一)全面有效落实林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因事施策,科学制定市、县、乡三级林长年度任务清单;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林长履职规范(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运用好日常考核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各级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夯实林长制工作基础,配足配强乡级林长制工作力量,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推进落实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四个一”基础工程建设,全面构建林草资源巡护、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林业科技推广培训咨询服务和森林经营管理策略四个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林长制成员单位,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坚持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合理安排用地、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造林树种。结合自治区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过开展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行动等国土绿化系列专项行动、乡村振兴“绿美乡村”建设等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推进国土科学绿化提升工程。“十四五”期,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5万公顷,义务植树3250万株。确保每年全市林地(草地)面积稳定在126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6%以上。以柳江区、柳城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区域为重点,实施九万大山石漠化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十四五”期内计划完成人造乔木林1213公顷,退化林修复9200公顷,封山育林1333公顷。认真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工作要求,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三)稳步推进林草种业振兴行动。推进柳州首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摸清柳州林草种质资源家底,立足柳州特色资源,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指导全市良种基地树种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工作,加强主要造林树种、乡土珍贵树种的良种选育和品种创新,在融安、融水良种基地布局增加2-3个适合我市发展种植的乡土树种,在柳南区开展螺蛳粉笋用竹种质资源库建设。到2025年,巩固提升国家级良种基地2处、自治区良种基地1处,建设自治区级种质资源库4处、保障性苗圃7处,审(认)定林木良种10个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财政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四)有效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围绕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双千”目标,以创新林业投融资和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碳汇功能和生态产品价值为导向,推进森林质量整体提升,维护国家生态和木材安全,振兴乡村和巩固脱贫成果,把国家储备林项目打造成柳州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在全市布局储备林+桉树、储备林+杉木、储备林+油茶、储备林+乡土珍贵树种基地,探索多树种混交造林以及长、中、短期产出相结合的科学种植模式。到2025年,全市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面积在完成自治区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双千”目标任务42万亩的基础上,争取达到200万亩以上,实现社会得生态、国家得木材、地方得投资、企业得效益、农民得收入的共赢目标。(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城建集团)。
(五)全力推进油茶产业突破发展。深入推进油茶产业提质增量,坚持油茶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并举,深入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打造柳州油茶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通过推动油茶全产业链发展,使油茶产业成为柳州市特色产业。“十四五”完成油茶新造林30万亩以上、低产林改造25万亩以上,建成1000亩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10个以上,200亩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100个以上。发挥柳州市工业发展优势,发展油茶精深加工,借鉴我市螺蛳粉产业的成功经验,构建柳州市现代油茶产业发展体系,促进油茶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市油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其中一产综合产值达到29亿元以上,二产综合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三产综合产值达到2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六)持续推进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基地建设。提升竹笋原料本地化供应率和保障食品安全,推动我市螺蛳粉产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通过提升竹笋种植规模,着力打造示范基地,强化科技创新水平,推广新型经营模式,抓实原料质量安全,加快建设“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竹笋基地。到2025年,全市螺蛳粉原料竹笋基地面积发展到12万亩,竹笋产量达10万吨以上,本地竹笋原料占比由2020年的30%提高到60%以上;认定柳州螺蛳粉原材料(竹笋)种植示范基地达6个以上,总面积达0.4万亩以上,大规模建设100亩以上的标准化基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七)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完成新一轮柳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xx-2030年)编制工作,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质量,使城市绿地布局更趋合理,森林生态体系更趋完善,森林功能更趋优化,城市景观更加优美,人文与自然景观更加交融,为柳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生态支撑。大力推进和引导各县区积极创建“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全国生态文化村”、“全国美丽乡村”、“双高”城乡绿化美化示范基地等绿化特色品牌。实施珍贵树种进城入村行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成一批绿化示范精品。(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八)不断提升村屯绿化美化水平。全面推进村屯绿化美化,持续实施“绿美乡村”村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重点打造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推动城乡绿色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优化绿化树种结构,提高开花彩叶芳香树种及珍贵树种在城乡绿化中的比例,力争珍贵树种和高颜值观花树种的种植比例达到30%以上。依托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四旁”绿化用地规划,挖掘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乡村片林等绿化用地资源,着力打造乡村公园、休闲林区和乡村绿道景观,盘活废墟、荒地等农村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民游憩空间,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美丽格局。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实现生态产业富民。到2025年,计划新建“绿美乡村”村屯绿化景观提升示范项目30个。(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九)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项目。贯彻“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种植、逐步调整”的方针,依法对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动员和引导林农等造林业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上改种珍贵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森林质量,切实增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修复和涵养水源功能。重点对我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已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桉树用材林进行树种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通过更新改造、择伐更新、封育保护等方式,将桉树林改造成涵养水源更强的乡土珍贵树种、混交林、大径级材林。到2025年,全市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桉树林改造0.38万公顷。(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推进国有林场“一场两制”改革,聚焦林场难点堵点,完善财政政策、激励机制,加大反哺林业主业力度,增强林场“造血”功能,激发职工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提高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能力。到2025年,全面完成我市国有林场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建设自治区壮美林场4家以上,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回收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对林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科学确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优化林业产业布局,以现有资源及产业规模为基础,整合资源,聚集资本,引导林业产业现代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附加值高的林业产业体系。加强林产业发展技术支持,鼓励和支持林业产业园区、林业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设产品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平台,开展林木良种育种技术、木材采运机械化、木材精深加工等重大科技攻关,加快林业先进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运用。加强林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充分发挥信贷融资和担保机构的'政策性作用,构建政府、金融、企业、农户相互支撑的新型担保合作关系,打造覆盖全市、上下联动的林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加强林产业发展用地支持,重点保障林业产业园区用地,将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园区、林产加工项目列入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开通土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木材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二)加强林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林业产业园区建设的规划指引和政策引导,打造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林业产业园区。重点支持国家鹿寨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示范园区、自治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广西柳城县木材加工产业园等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自治区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培育打造百亿元林业产业园区。支持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加快发展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补链强链延链项目,发展园区配套产业,拓展园区现代产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林业产业园区综合实力,推动广西柳城县木材加工产业园建设自治区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自治区融安·广西香杉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争创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三)培育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林业企业参与广西百家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支持生产规模大、产业链条优及面向终端市场的优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广西壮象木业有限公司、广西鑫恒晶木业有限公司、柳州市三友木业有限公司等有条件的林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争创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林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老字号、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品牌,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国际通行质量体系认证、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国际自主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和园林局)。
(十四)深入实施林下经济产业提产增收行动。推进林上林下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立体融合发展。科学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推广林下道地药材及区域特色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到2025年末,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95亿元以上,力争建设一个以上林下经济特色县域。以林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布局。一是大力推广林药、林菌、林花等生态种植模式,重点支持融水、融安、三江、鹿寨推广符合无公害要求的林下中草药材、食用菌生态种植模式,把融水打造成林下中草药种植基地县;二是继续扩大林下养殖规模,重点融安、柳城、柳北、鹿寨大力发展林下鸡、旱鸭、猪、羊、牛等品种养殖;三是支持鹿寨、柳北、柳南、鱼峰等地区发展竹笋等林下产品的采集加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和园林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五)完善林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柳州林业科技人才库,充分发挥林业科技特派员重要作用,鼓励林业科技人员下基层、进林地开展技术服务和科技宣传,面对面解决林农生产问题。健全林业科技示范推广体系,到2025年申报中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6个以上,自治区科技推广项目10个以上,获批林业推广项目资金总额1000万元以上,建成林业科技示范基地达20个。深入实施生态康养旅游产业提点扩面行动。重新定位、编制全市森林生态旅游总体规划,将森林旅游规划纳入市、县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选择元宝山、九万山等森林景观丰富的区域,作为全市拳头森林旅游景点品牌,定位为全国一流景区,进行高起点、大气魄的规划,确定几条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宣传引导,多点带动。加强林业、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森林公园、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体验基地、花卉苗木观光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林地经营权流转,打造一站式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探索设立林业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林权收储担保体系。持续引导林农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流转进入交易平台。逐步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基层干部了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程序,关心和支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确保农民群众成为市场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市科学技术协会)。
(十六)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完善资源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造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统筹推进动态监测、年度出数、资源管理等工作,实现全方位监测评价引领森林资源保护全过程,健全完善我市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的监管体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七)做好重大项目林地保障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和节约集约原则,统筹做好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的测算、使用和监督管理,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公益性项目建设。林业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破除障碍,全力做好全市重点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积极发挥林业部门在建设项目中前期介入、指导论证的作用,提前介入重点项目,指导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自治区更多林地定额指标,保障我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交通能源电力铁路项目和重点区域经济发展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在做好向上汇报争取林地指标基础上,在项目规划和设计期提前介入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积极协调、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做好动态监管,及时反馈并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的涉林问题,特别是不能因为林地指标问题而受到限制,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开工;探索开展“林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保障林地保有面积不减少,保留我市建设用地发展急需耕地和林地的后备资源。(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规范和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科研宣教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常态化监管“硬约束”机制;推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勘界立标,加强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和智慧化标准化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利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科学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内人工林赎买或生态改造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十九)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严格保护湿地资源,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能力、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及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开展湿地生态体验活动,力争全市湿地保有量不低于42126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指导各县(区)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制度体系,保护好、修复好湿地生态区域。(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十)提升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管理,完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鸟类迁徙路线的管控巡护、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分级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进一步提高就地保护水平,推进一批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元宝山冷杉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保护工作。印发《柳州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依据工作要求完成全市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构建柳州市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强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野生动植物执法效能,建立柳州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多部门信息交流与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加大新形势下互联网犯罪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人工繁育(培育)野生动植物规范管理,确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溯源,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巡护,做好疫源疫病监测,提高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防控能力和主动预警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柳州海关、邮政管理局)。
(二十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野外用火审批监管和火险早期处置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分片包干责任制,力争在重点区域火情瞭望覆盖率达到95%以上;抓好现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组织建设,力争实现重点国有林区防火力量100%覆盖;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的基础上,在重点区域规划构建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等林火阻隔系统,力争实现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国有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打造坚实“绿色屏障”;到2025年,全市森林防火力量、风险隐患整治和野外火源管控水平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短板补齐,科技信息化水平和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大幅提升,森林火灾发生率及火灾损失稳定在较低水平,森林火灾发生率不高于3.5次/10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二十三)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林业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强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机制,严格遵守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保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系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使用林地、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加强古树名木科学管护。深入宣传《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对古树名木进行自觉保护、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浓厚氛围。依法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坚持原地保护、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做好古树名木科学管护工作。通过签订管护协议、落实巡查制度、结合乡村振兴等开展以古树名木地面“过度硬化”整治为重点的抢救复壮,推进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古树名木巡查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过度硬化”产生,科学保护古树名木。(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乡村振兴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林长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联动、林业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分解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林业建设。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投入林业,加大支持林业发展政策的出台,遵循市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律,突出政策导向及支持重点,完善补助政策,严格监督管理政策。不断推动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管理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装移支付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三)加强要素保障。全面加强科技、资金等关键要素保障,按时序进度推进林业项目,强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不断研究落实林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和扶持有条件的林业重点企业上市。对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纳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的林业项目和重点林业产业园区新入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支持重点林业产业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四)加强考核评价。将林业改革发展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在各类评优创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行问责。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价,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事项推进,强化结果运用。
各县区、新区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务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五
为加快全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将文山建设成为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根据《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文山州“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文山州重点林草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文山林草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战略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林草产业发展质量为核心,坚持融合发展、全产业链发展、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做优做强油茶、八角、蒜头果、国家储备林、木材加工、核桃、坚果、林果、林菜、林下药材、油桐、森林康养、林业碳汇等重点产业,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文山特色林草产业体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林草生态产品的需要,为全州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州林草总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争取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到45∶34∶21。全州力争培育2个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示范社,10个以上省级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力争建设林草产业园区3个以上,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
(三)发展格局。按照“1+3+8”的产业发展思路和建设“4个100万亩”示范基地、15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的发展要求,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建立若干产业集群,促进重点产业向优势区集聚。依据生态功能区划、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各类生产要素配置情况和产业发展目标,构建“林下三七、3大林产业、8个特色产业、4个100万亩示范基地、15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林草产业发展格局。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六
为加快推动梧州市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办发〔2022〕7号)精神,结合林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以产业优化提升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动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目标贡献林业力量。
(一)全力推动林产工业提质增效。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路,聚焦优势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加快林产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木材加工产业,形成推动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力支撑。
(二)培植服务业发展新动能。以森林康养为突破口,提质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三)全力服务六堡茶产业发展。
(四)践行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加快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五)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充分发挥梧州的资源、区位、交通、人文等比较优势,加快与粤港澳大湾区“接轨”。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七
朝真乡林业站在游仙区林业局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社会各界同仁的帮助和村支两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开展林业工作,现将xxxx年的林业工作计划如下。
1、我乡共有森林面积1224.9公顷,分布9个行政村,森林资源丰富,要认真做好林业资源管理和监控工作。
2、加强农户自用材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制度办理手续,加强监管力度,专职护林员必须到现场监管和采伐工作。
3、做好森林防火的巡查力度,认真宣传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在农户密集的地方做好宣传,各村要书写2副固定标语,利用广播和会议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加强巡山力度,防止乱砍滥伐,严厉打击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1、在巡山的同时加强对各种野生动物的监管和保护,如发现有死亡的动物,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2、对乡境内的各贵重树种,要严加管理,防止滥伐林木的情况发生和严厉打击盗伐名贵树木的不法分子。
1、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使地块的面积保存率和成活率达到100%,不准随意乱占用退耕还林的地块。
2、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发展好蚕桑生产,使农户增加经济效益。
1、各村做好林权改革的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及归档工作。
2、做好林权改革的后期工作,打证和发证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全面结束。
1、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地块的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地块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2、多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林业干部要努力学习和认真履职,做好各项工作,为林业发展献计献策。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推动全省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补短强基”和“创新引领”双轮驱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我省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3—5年努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制度短板基本补齐,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公共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全省百姓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海南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机制,推动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双培养”机制,落实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讨论决策制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医院党委述职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2.健全公立医院治理体系。完善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实现形式,创新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各级公立医院政事权限清单,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理顺管理职能。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强化行业管理,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责。(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全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全面落实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医院文化、便民惠民服务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推行院长职业化和聘任制,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员聘用管理。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探索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制度。(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5.强化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完善设备购置、学科人才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标准,保障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支出。创新投入方式,积极推进“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财政补助机制。落实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妇产、妇幼保健和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锁定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债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二)强基扩能,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省市三级公立医院布局调整。优化省市三级公立医院空间布局,实现部分三级公立医院外迁到主城区外交通干道、自由贸易港重点功能新区。此轮调整后,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从严开展医院等级评定,对超出规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压缩床位。(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2.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行动。针对县域疾病谱和患者外转情况健全诊疗科目,通过引进人才、改善设施、配置设备、对口支援等方式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水平。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优势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持续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健康委“千县工程”项目试点医院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3.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建立“省属县用”工作机制,推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县域下沉,补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取消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各市县政府)。
1.推进医学、医疗双中心建设。以外转率和病死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建设3—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50个省级临床医学中心,支持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进国内高水平医院对口帮扶,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患者出岛就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在海口、三亚和儋州等地级市,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由地级市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公益性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儋州市政府)。
3.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体化管理。推进三级公立医院与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和双向转诊关系,推进分级诊疗。(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市县政府)。
4.推进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将公共卫生部门设置和履职情况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重要内容,推进省和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重点区域医疗中心和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以及传染病区建设,构建“2+3+n”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5.推动重大慢性病防治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乡镇、村四级重大慢性疾病防治体系,实施“2+3”健康服务包防治项目,推动重大慢性疾病防治力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推动医学技术创新。加强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全省临床科研水平。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优势,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临床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步开展特许经营;支持按规定申报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支持参与真实世界数据研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
2.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实现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建立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积极推行日间手术。以器官系统疾病为中心,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建立心脏、神经、肿瘤、呼吸、肾脏、消化系统等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充分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项目和基于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互通、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公立医院参与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管理局,各市县政府)。
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例组合标准体系,加强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监测评价。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组织制度和体系,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覆盖人、财、物等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强化预算分析报告和绩效考核,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预算信息公开,提高医院预算透明度。(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多层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现医院经济事项全过程管控。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严禁举债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市县政府)。
4.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教科防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改善内部管理有机结合。适时整合基于病种分值付费(dip)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的绩效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各市县政府)。
1.改革编制管理方式。试点推进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在人员总量内新招聘的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政府)。
2.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支持公立医院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全面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支持公立医院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3.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支持以人员总量为基数自主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核定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科研项目绩效工资。支持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专业、学科带头人或团队核心成员。不断扩大公立医院院领导年薪制实施范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4.完善卫生人才评价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注重临床实践能力业绩导向,充分应用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等信息。三级公立医院突出疑难杂症临床诊治能力、基层服务实绩和科研水平等业绩成果,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聘。探索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人才发展局)。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医疗费用总体增长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的前提下,每年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评估和调整工作,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部分中医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降低检查、检验等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付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范围,探索公立医院开展门诊打包收付费改革,完善精神、康复类按床日付费和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政策。(责任单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1.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患者为中心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改善行动,推行便民惠民服务,打造舒适的就医环境,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2.坚持以医护为核心。针对医护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努力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平台,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畅通培训、学习和晋升通道。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标准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各市县政府)。
3.打造特色医院文化。总结提炼具有医院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和崇高的职业精神,践行人文医疗,打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有温度的医院。(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行动计划,补齐短板弱项,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市县要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网格化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政策研究,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坚持示范引领。省卫生健康委要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遴选3—5家条件较好的公立医院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遴选若干个改革意愿较强的市县作为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市县。同时,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形成先进引领、示范带动、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四)做好督导评价。省卫生健康委要发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的职责,督促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同时要结合国家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
(五)强化宣传推广。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宣传和培训,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措施,营造有利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舆论氛围。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医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院的公益性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升级改造硬件条件,引进培养高端人才,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提升特色服务技术水平,以专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带动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增强医院特色化发展辐射能力。
(二)建设目标。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按照“强专科大综合”的发展思路,遴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特色技术的医院实施特色化建设,力争到20xx年,全市建成一批全国排名靠前、综合实力强、专科特色鲜明、品牌效应凸显的高水平、现代化医院。新增2—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8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5名;集聚顶尖医学人才担当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10名以上国家级领军人才,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至少6个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达到中华医学会专委会常委及以上级别;力争1家以上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7级,4家医院达到6级(特色化发展方向具体名单附后)。
二、建设重点。
综合医院在壮大整体实力、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特色化发展。市第一医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汉口医院、市武昌医院、市东湖医院、市第六医院、市第七医院、市第八医院、长江航运总医院等12家医院在皮肤、心血管、烧伤、骨科、中医药、康复、脑血管病、医养结合、老年医学、肝病、肛肠、神经外科领域诊疗能力、慢病防控、临床研究以及转化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能够辐射带动区域内整体医学水平提升。
专科医院立足原有专业特色,在强基创优上提档升级、做实做强,实现精细化发展。武汉儿童医院、市金银潭医院、市肺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重点建设儿科、传染病、肺结核、精神医学、心外科,上述5家医院要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专科医院,在各专业领域中凸显品牌,跻身全国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学科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名医院、名专科、名医师”工程,坚持“一院一特色”“一院一策”的原则,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学科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学科辐射带动计划、新技术应用以及推广计划,主持开展临床研究并制订临床诊疗规范,实现学科技术进步、人才优化以及管理创新。加强特色专科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既往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基础上,全市市、区级医院再布局新增5—6个专病诊疗中心。
(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赋予其人才举荐权,医院特色专科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经举荐可直接入选“武汉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和相应人才政策支持。实施武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程,优先支持专科特色化医院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实施人事薪酬改革行动。对特色专科开通进编绿色通道,简化招聘流程。对特色专科发展亟需人才,可采取考核、专家评价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色专科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越级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越级晋升。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对特色优质专科学科带头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当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价值,可以针对特色专科合理确定薪酬项目和适度倾斜办法,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积极发挥薪酬制度保障功能和激励作用。
(四)实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医院结合特色专科发展方向,建立医院层面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鼓励医院整合相关优势资源,积极创建省级、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动临床新技术研发和临床应用,打造临床医学和转化医学研究的推广平台;鼓励三级医院设立研究型病房,研究型病房不纳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指标不纳入考核范筹,并由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鼓励医院围绕特色专科发展方向,与高校院所、企业联合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医院在特色专科发展方向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与全市特色领域医药企业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和先进诊疗技术应用示范;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估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性课题、市场化服务收入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五)实施医院管理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院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科学化,按照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积极推动和建立科学、高效、优质的医院评价和管理体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医院要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示范医院,每家医院要形成1—2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医院管理新模式、新经验;推动特色专科和多学科诊疗模式(mdt)和团队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凡纳入特色专科建设范围的医院,要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互联互通测评4级、电子病历应用评价5级,逐步在医疗、管理和数据应用等方面实现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作为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强化领导,统筹推进医院特色化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区要结合实际,比照制订出台本区特色化医院发展目标,将医院特色化发展纳入本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和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医院特色化建设积极性。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时,要结合本方案,优先支持医院特色化发展。市卫健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院特色化发展工作。市委编办负责配合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机构名称调整相关工作。市招才局负责完善医院特色化发展人才引进有关扶持政策。市发改委负责优先开展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审批、备案或者核准工作。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医院科研重大项目给予指导。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医院安全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规定做好公立医院特色化发展的经费保障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医院特色化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薪酬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市医保局负责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保障参保人待遇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三医”联动,助力医院特色化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20xx—20xx年,由市财政每年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医院特色专科发展专项经费,并按照每年10%的比例递增。新增的专项经费优先用于现有政策未覆盖、经费未保障的项目。相关医院需制订医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制定任务清单等,分年度、分渠道编报年度预算。在资助总额度内,相关医院的实际资助额度,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各医院建设方案、具体预算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进行审核后,纳入市卫健委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特色专科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高端医疗设备配置、小型修缮或者改造工程等。各医院每年自主安排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用于支持特色专科发展,其中,科研经费支出不低于医院年支出总额的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另行制定。
(三)强化医院管理。各医院要严格落实医院特色化发展的主体责任,将特色化建设纳入医院“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特色化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调配全院人财物资源,分步骤、分年度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医院特色化发展目标。武汉市区级医院特色化发展方向(17家)。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十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工作的网底,承担着人民群众健康“守门人”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基础,是医改成功的先决条件。为推进实施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全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分级诊疗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隆回提供扎实基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9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邵市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方向、举措。结合我县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是把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将对推动我县基层医院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全面推进健康隆回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产生重要现实意义。
二、起草过程。
县卫生健康局自收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后,县卫健局班子会议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7月份对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起草了我县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2022年第13次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在此基础上,由县委编办、县财政、县人社、县医保局会签修改后形成。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均不属大的原则性问题,都是一般性不同意见,经过协调已经达成一致。
三、制定依据。
略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框架以优化体系建设、财政支持、队伍建设、绩效薪酬、医保政策、药物配备、等级评审、绩效评价为主,分为8项工作任务共25个工作重点,既保持近年来我县关于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连续性,又根据深化医改要求以及老百姓的实际需求,针对隆回县当前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再次进行政策强化或适当进行政策调整。
1.在推动体系建设方面。
以做实医共体、做好信息化、做优公卫应急、做精签约服务、做强中医特色等内容。至2023年,乡镇中心卫生院规范化发热门诊(诊室)建设比例达100%,一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至2022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到2025年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中医药示范县创建,力争在2024年底前创建成功。
2.在财政投入保障方面。
包括明确机构性质、统筹基础建设、保证运行经费等内容。明确了“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2022年底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核定编制数全部实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并按政策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
3.在优化队伍建设方面。
包括加强编制管理、充实人才储备、优化职称晋升等内容。原则上每年新招聘人员50名,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明确要求2022年至2025年每个县市区要利用县市区财政保障每年定向培养一定数量的乡村医生。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职称制度。
4.在提升绩效薪酬方面。
包括落实“两个允许”、健全薪酬机制等内容。明确提出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
5.在调控医保政策方面。
包括强化医保调控、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待遇质量等内容。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基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县域医保费和医疗费预算范围内,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县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不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对纳入区域总额控制和按病种付费(dip医保支付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区域总额控制,逐步将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45%及以上。
6.在规范药物配备方面。
包括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配送监管、推进一体化管理等内容。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用药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的用药范围相衔接,并优先采购和使用集中采购药品。
7.在健全等级评审方面。
包括完善管理机制、健全评审制度、确保保障不变等内容。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体现基层服务特点、反映机构实际能力的等级评审评价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8.在加强绩效考核方面。
包括推行绩效考核、强化考核应用、完善指标监测等内容。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做好舆论引导,四是加强督导考核。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十二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等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xx〕1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建设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功能化、人性化、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上海方案”,提高群众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
立足“顶天、强腰、立地”三个层面,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三医联动、促进均衡”和“试点先行、分类推广、逐步覆盖”原则,推进公立医院内涵式发展。布局高品质、智慧化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加快新城医疗资源配置,强化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做实分级诊疗。布局全球领先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打造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医学学科,瞄准国际前沿领域和尖端医疗技术,加强科研攻关,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成为智慧化健康服务高地。布局医防协同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力争到xxxx年,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新体系。
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10家以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打造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和数据汇集平台。支持公立医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允许引进国际最新、最先进的医疗技术装备。试点医院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以进口并在指定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授予国家试点医院国际交流合作更大自主权。
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区域布局均衡。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医院通过“一院多区”建设,定向放大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推进市级优质资源向“五个新城”及金山、崇明等远郊扩容下沉。按照“提能级、增功能、补短板”要求,着力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强新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以市级医院为依托、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核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医联体,强化资源整合,构建“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创新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区域性医疗中心聚焦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向上对接市级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向下辐射基层医疗机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级整体提升。
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临床专科建设,支持部分公立医院分院区建设,发生重大疫情时快速转换功能。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急救预备役体系,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区域性医疗中心感染科综合救治水平,支持与呼吸、消化、重症等学科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学科能力。
推动公立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发展。将市级中医医院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示范型中医药诊疗和研究平台。构建中医“区域+专科”医联体,建设“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打造服务应用型区属中医医院。“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着力建设1-2家国家中医医学中心、1家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1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3-5家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2个特色重点中医医院,2-3个高水平中医特色专科医院,打造国内领先的中医医疗服务高地。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方位支持,实施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标准建设,打造示范性健康管理中心、社区康复中心、社区护理中心,发展社区临床药学服务,树立社区中医药服务品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健康服务资源供给。鼓励发展“互联网+诊疗”模式,实现功能向社区服务延伸。
(二)打造科创引领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新趋势。
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加强平台、交叉学科建设,形成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领跑国际、国内引领的优势学科。“十四五”到“十五五”期间,力争建成3-4个国际一流的临床学科和若干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培育3-4个国际一流团队,培养若干国际知名的医学临床科学家。支持三级医院与世界一流医疗机构、学术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合作,组织和参与多中心研究。
打造高水平市级临床研究平台。聚焦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科技前沿领域,集聚本市优势资源,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快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专病数据库、生物样本库等平台设施,完善全链式临床研究质量监管平台和医企联动协同创新平台。鼓励试点医院设立专门的临床研究床位,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iit),允许有条件的医院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探索对多中心临床研究实行伦理审查结果互认。
大力发展高新医疗技术。面向再生医学、精准医学、生物治疗、脑机融合等前沿领域尖端科学问题,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等研发的医工结合、产医融合,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原创性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策略产出。支持公立医院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临床研究与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积极参与本市健康服务业园区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mdt)、无痛诊疗、整体护理等新型服务模式,支持综合性医院建立肿瘤综合诊治中心,实行全周期一体化管理和综合救治。推行日间化管理、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鼓励试点医院外科微创化发展。加强临床药师配备和培养,支持开设药学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广中医综合诊疗、针灸全科化和全链条服务模式,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支持三级医院开展特需诊疗、健康管理和国际医疗服务。进一步深化拓展“便捷就医服务”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施治。推广应用信息化处方审核和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升医院感控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规范。深化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医院评审体系,促进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激发数智融合的公立医院现代化管理新效能。
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健全公立医院决策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夯实医院运营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建立分层分类的绩效评价机制。创新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引导医务人员重医德、重技术、重能力。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引导医院落实功能定位。完善紧密型医联体绩效考核体系,全面评价医联体运行机制、分工协作和区域资源共享、技术辐射作用、可持续发展等情况,引导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纵向流动,工作重心从治病转向促进人民健康。
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数字化转型。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以5g等新基建为支撑,深度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医疗服务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功能塑造和生态新建,打造全面感知、泛在连接、数字孪生和智能进化的未来智慧医院。推进数字健康城区建设和智慧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链条集成优化。建立多维度病种组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优化公立医院资源价值配置和运行管理。
(四)激活“三医联动”系统集成的外部治理新动力。
深化人才激励制度改革。合理制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总量和岗位标准。稳慎开展三级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试点,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的职称评审机制。完善交叉学科和临床研究人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和晋升办法。科学、分类设定公立医院床人比,逐步使医护比总体提到1∶2左右。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加大对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核定的倾斜力度。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内,创新实施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分配机制。公立医院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获得收益用于人员激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允许公立医院和科研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鼓励单位授予科研人员成果独占许可权。
加强卫生健康高端人才引育。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深度融合,培养“医学+x”复合型人才和各类紧缺人才。创新现代中医师承教育模式,加强多学科协同特色人才培养。支持公立医院精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高端创新型人才,落实引进所需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落户安居、入学就医、税费优惠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策。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稳妥有序实施价格调整。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健康管理服务收费机制。畅通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定价绿色通道,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探索对参与试点的公立医院根据规定放宽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制定多学科诊疗、镇痛、互联网服务、上门服务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规范,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完善慢性精神疾病、康复和护理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探索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紧密型医联体为载体的按人头付费。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做实“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以体现中医临床价值为核心,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
有序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机制改革。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协议到期品种接续工作,稳定市场预期、药品价格和临床用药,采用综合竞价鼓励优质企业中选。针对未纳入国家和本市带量采购的药品,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议价采购,构建多方联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格局。
(五)建设健康和谐的公立医院发展新文化。
打造健康至上的行业文化。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支持医院设立患者体验部,创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就医环境,打造有温度的医院,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尊重维护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加强医院健康促进工作,更好发挥健康科普“主阵地”作用,完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科普的激励保障机制。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
塑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医院文化。深入挖掘提炼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大家思想精髓、院训愿景等,凝聚高质量发展精神内核。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养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宣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度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唱响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
营造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执业险、医疗意外伤害险和医疗责任险,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改善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合理确定其工作负荷,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完善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做好职业发展前景规划。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内设机构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教育、国资等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并作为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将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激发试点单位“比学赶超”精神,实现提质增效,争创一流。
(二)推动试点先行。
分类遴选改革意识强、创新劲头足、学科基础扎实、提升空间大的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包括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水平医院10家、示范型区域性医疗中心10家、高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家,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落实资金投入。
市、区财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立医院多元投入机制,加强临床研究、数字转型、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医企合作联动。
(四)建立评价体系。
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专科能力提升、科研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优质资源下沉、基层能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评估结果应用于医院财政投入、薪酬总量核定等方面。
(五)做好总结推广。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改革共识。挖掘提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详见附件1、2。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