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模板18篇)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经常需要撰写各种各样的报告来向上级、同事或老师展示我们的工作成果。可以使用图表、表格、图片等辅助材料来更好地展示数据和结果。每篇报告都有其独特之处,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不同的写作风格和表达技巧。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一
1.项目概况。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政策范围。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1)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首先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
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625元/生·学年。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xx年上级安排给我校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9.5万元,到位资金5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67万元、省级资金20.94万元、州级资金3.58万元、县市级资金7.31万元。资金已发放至学生家长银行卡。
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我校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按照20xx-20xx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人数,普通中学每生每年900元标准,每个寄宿制每生每年200元标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进行补助。20xx年收入55.51万元,支出55.51万元。
(三)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以学校实际享受营养餐学生为依据,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全校按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补助,全年1000元的执行标准确,保我校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改善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20xx年项目收入合计51.10万元,支出合计51.10万元。
(四)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故下达资金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临时工勤人员工资补助,专项用于学校食堂临时聘用工勤人员工资。
20xx年补助时限按十个月拨付,人数为5人,每人每月1800元。20xx年收到项目资金为9万元,支出合计10万元,经费执行率达到100%。
(五)校园保安经费。
1、项目概况。
进一步完善全乡学校“三防”建设,推进规范化保安室及安全防护装备,支付校保安人员工资,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上级部门20xx年安排校园安保经费,我校根据辖区内师生人数比率,配备保安人员为5名,1500元/人.月。20xx年收到项目资金为7.2万元,支出合计10.8万元。经费执行率达到100%。
1.工作安排。
市教体局学生资助文件下发后,我校组织召开了学生资助专项工作会议,进行了学生资助业务培训指导。随后我校也召开了学生资助全体教师会议,各位班主任和教师们都积极参与,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宣传了学生资助政策,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制定了开远市第八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并要求教师们会后能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宣传工作。
为了力争让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应享尽享,不漏一人,我校印发了大量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发挥班级群、与家长一对一打电话、开家长会、各自然村粘贴资助宣传等作用,进行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尽可能的做到人人知晓,让困难学生应享尽享。
3.贫困生认定工作。
为了保证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生资助申请工作,班主任接收学生申请后,进行材料初步认定,并进行交接登记,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严肃性,并及时汇总学生的资助材料,提交年级上、校级上进行再次核审,最后移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审。
4.名单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学生资助管理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要重新进行审核和认定。
5.档案整理。
及时将所有资助档案材料整理装订存档,按各学段档案管理目录完成档案建设,专柜存放,随时备查。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2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3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政府投资基金项目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第八中学校财务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5个,评价结果为“优”5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度设定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2.项目2(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15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4个(教师培训费因疫情影响未能达到10%)绩效目标实现率为93%。
3.项目3(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8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个(资金使用率未达到100%),绩效目标实现率为89%。
4.项目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8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5.项目5(校园保安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10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0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社会知晓率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体制。
(三)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精准资助。
(四)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五)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我校需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真正地做到家喻户晓,一人不漏,让家长对学生是否在校享受了资助要做到心中有数;规范资助档案管理,按目录存档备查,做到一样不缺;高度重视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理的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关爱教育和感恩教育,促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深入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为困难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二
(一)项目概况。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20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三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财[20xx]257号)及关于印发《宣城市20xx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秘基〔20xx〕6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了自评工作,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评方案,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全县20xx年度学前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做到了不遗漏项目,实行全覆盖;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进行了整改。经逐项自评我们认为建立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各项政策、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质量合格,自评得分100分。现将我县20xx年度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如下:
我县落实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63.2万元,其中学生资助8.2万元,项目建设255万元,安排9个改扩幼儿园项目,改扩建面积为2560平方米。截至12月,9个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一)、投入(标准分值14分,自评得分14分)。
1、项目立项(标准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1)建设项目立项(标准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绩溪县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项目依法实行以县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由县教育局统一编报项目建议书,办理立项手续。立项审批程序规范,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分。
(2)项目预算规范性(标准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847号)文件,下达我县支持学前教育资金263.2万元,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55万元,幼儿资助8.2万元。
根据《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绩溪县于20xx年初分别做好幼儿园建设、幼儿资助、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已明确资金来源且与实际实施项目资金一致。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3分。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四
根据揭阳空港经济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揭阳空港经济区中小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性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1、我校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有约束力,又有驱动力、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来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2、我校坚持做到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发放之前都按要求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表在学校的公示栏进行公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性导向作用,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3、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师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按照市、区、以及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我校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并征求教职工对于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意见,再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全体教师会上表决通过,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实施。
2、按照各类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来制定。
针对区内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存在的一些差异,我校能及时有效的对全体教职工做好正面的宣传教育和合理解释,有效消除教职工对于绩效工资政策存在的误解,试全体教职工对实施绩效工资和分配过程有深入的了解。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
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学校成立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部门负责组成,负责对学校常规工作、班主任津贴、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组长:黄明明。
成员:林天天。
综合以上情况,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由学校行政制定并在教师大会上通过,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并接受教师监督,自查结果为合格。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职能职责。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南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具体实施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包括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906113315);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3.资金管理及支持条件、范围、方式。县住建局严格按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预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职、专账“两专”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安排专人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行项目采购申报,同时建立内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管护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账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负责县城内由市政园林管理局管理的38座公厕日常清扫、保洁及完成公厕日常管理,达到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为目标。
2.具体绩效目标。蹲位、小便器无污垢、无粪便,纸篓无长期沉积纸屑;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整洁;洗手盆、镜子无污迹、无灰尘;室内气味无异味或较轻;厕所内设施完好,损坏;室内苍蝇不超过3个,蚊子较少;室内墙壁或厕所隔板无小广告;每月出勤,特殊情况可以找人代替值班,开放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无市民投诉;态度和蔼,热情大方。
3.申报内容分析评价。通过每月日常考核,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3家管护企业均达合格标准,管护期间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完成了管护目标,社会评价及群众较满意。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6月,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xx年南江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资金到位:实际到位资金1200000元。
3.资金使用: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实际发生公厕管护费1619680元,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住建局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市政园林管理局报送的.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帐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政园林局安排1名副局长分管,并落实2人具体负责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为体现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企业之间有竞争、有对比,20xx年我局将县城公厕日常管护分成三段,委托四川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xx年9月14日确定四川辰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431280元;委托四川祥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0月21日确定南江聚贤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950400元;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1月15日确定南江县安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38000元。三段公厕管护合计成交金额1619680元。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该项目分别由三家管护企业实施具体的日常管护业务。一是日常运行管理,由管护企业按公厕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具体管理工作。二是设施维修维护。由管护企业向市政园林局申报,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核实后,安排管护企业具体实施维修维护,维修维护结束后,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制定了公厕日常管理维护考核细则,明确了公厕管护制度、标准、考核、惩戒措施。
每月日常考核中,采取市政园林局邀请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或市政园林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护公厕按考核表内容逐项打分,最终凭分数确定当月管护费用支付标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对公厕管护实行严格考核、管理,具体为:
1.管护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合格等次达到90%以上,或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次管护企业招标中,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中标。
2.对日常巡查或月度考核发现的问题,管护企业必须立说立改、限时整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可重复扣分。
3.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维护费核拨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拨付当月维护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减当月维护费200元,最多扣减60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当月维护费扣减20%。
4.对于一年期管护合同,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三年期管护合同,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考核不合格被解约的管护企业,三年内不接受其在南江进行的县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投标活动。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经考核,20xx年完成了全部县城公共公厕日常管护任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xx年度,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公厕管护标准、考核细则。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当年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主要目的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确保了县城市政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得到市民和游客的充分肯定。
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落实落细,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范围符合预算安排,会计核算规范。该项目实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20xx年至今,新建的公山镇安置房广场aaa旅游公厕、东榆大桥桥头滨河路aa旅游公厕、春场坝滨河中段aa旅游公厕3座旅游公厕及红塔公园公厕(含公园保洁、维护等)等4座公厕管护资金均未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仍按照20xx年核定的1200000元预算标准下达资金,而实际发生额1619680元,造成当年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形成了新的债务,如不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科学测算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确保公厕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20xx年绩效评价,我局实施的相关项目未发现问题。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六
1、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12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xx〕181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政策范围。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1)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首先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
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中学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625元/生·学年。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xx年上级安排给我校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6.06万元,到位资金76.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1.82万元、州级资金3.04万元、县市级资金1.2万元。资金已发放至学生家长银行卡。
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20xx年营养餐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营养改善计划是以学校实际享受营养餐人数为依据,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资金,持续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的工作经费。
学校实时填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对实际受益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情况的动态了解,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实现对实际受益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情况的动态监管,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的情况,不存在补助不达标或超标的情况,实际享受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学生(在籍学生)人数覆盖率达到100%。同时也保证食品的安全,执行《食品安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20xx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由每天4元提高至5元,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20xx年我校共计收到营养餐计划补助项目资金266972.56元,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列支完。
让学生能更好的享受到政府学生资助惠民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学生更好的发展。
(三)20xx年食堂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故下达资金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临时工勤人员工资补助,专项用于学校食堂临时聘用工勤人员工资。
20xx年补助时限按十个月拨付,人数为8人,每人每月1800元。20xx年收到食堂人员工资补助144000元,其中属于20xx年食堂人员工资项目部分9810元,属于该项目的资金已全部列支完。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
(四)20xx年城乡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工作安排。
市教体局学生资助文件下发后,我校组织召开了学生资助专项工作会议,进行了学生资助业务培训指导。随后我校也召开了学生资助全体教师会议,各位班主任和教师们都积极参与,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宣传了学生资助政策,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制定了开远市第六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并要求教师们会后能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宣传工作。
为了力争让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应享尽享,不漏一人,我校印发了大量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发挥班级群、与家长一对一打电话、开家长会、各自然村粘贴资助宣传等作用,进行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尽可能的做到人人知晓,让困难学生应享尽享。
3、贫困生认定工作。
为了保证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生资助申请工作,班主任接收学生申请后,进行材料初步认定,并进行交接登记,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严肃性,并及时汇总学生的资助材料,提交年级上、校级上进行再次核审,最后移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审。
4、名单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开远市第六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要重新进行审核和认定。
5、档案整理。
及时将所有资助档案材料整理装订存档,按各学段档案管理目录完成档案建设,专柜存放,随时备查。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0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4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政府投资基金项目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第七中学校财务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4个,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20xx年度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全部工作的绩效指标7个,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87.50%。
2、项目(营养餐计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20xx年度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3、项目3(食堂人员工资)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20xx年度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4、项目4(城乡公用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社会知晓率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体制。
(三)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精准资助。
(四)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五)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我校需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真正地做到家喻户晓,一人不漏,让家长对学生是否在校享受了资助要做到心中有数;规范资助档案管理,按目录存档备查,做到一样不缺;高度重视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理的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关爱教育和感恩教育,促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深入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为困难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七
1、项目基本性质: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教育信息化。属于一次性项目。
3、涉及范围:校园内及互联网。
本项目通过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包括为数据、语音、图像、控制等应用系统提供接入方式、配线和各楼层间、各大楼间网络互连方案,满足学校各种大楼当前的使用需要,又要考虑将来网络发展的需要,使网络系统达到配置灵活、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易于扩充的目标。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的开展等需求。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并探索如何促进基于大数据模式下的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实现形式。最终实现建成完整统一、技术先进,覆盖全面、应用深入,高效稳定、安全可靠的智慧校园。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所需省财政性资金拨款已足额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我校特别要求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省财政厅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省级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到我校,我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拨付资金。同时对项目专项资金,不得挤占和挪用。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严格把关,做到按时,按预算、依据规范完成。
二是强化资金管理。教务科、财科务、学生科等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设备购置项目工作,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及单位进行通报。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项目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展,无挪用、超支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预算总额为180万元,总支出为177.56万元,节约2.31万元,项目已完成,余款国库回收。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本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经学校数字化校园项目(一期)评价工作小组评议,该项目产出数量、时效、成本、质量达到绩效目标,评价优等级,质量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校园网络改造建立一整套先进、完善的通讯、网络布线系统,智慧校园广播系统用于学校开展教学信息的.传播、校园上下课铃声的播放、多媒体校园广播,智慧校园平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水平等,得到师生的普遍赞扬,效果非常好,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我校校信息化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师生中得到了很好的反响,在普遍的赞誉声中我们体验到项目良好的社会效益。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本项目的目标明确、决策科学、项目实施成果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组织科学合理、项目管理上规范到位,项目产出达到绩效目标,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评价等次为优秀。
1、是建立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项目对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做了详细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相关科室也安排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2、是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为确保我校20xx年项目顺利完成,我校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项专用。并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
此次项目种类多,在个别小的细节上也需要积极督促,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加快项目进度。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八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秘财〔20xx〕257号),结合我县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工作实际,对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县20xx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工作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立项(8分):
(1)建设项目立项(2分)。
我县20xx年学前教育项目严格按照基建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组织专家调研论证,开展项目风险评估,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序完整,执行程序规范。自评得2分。
(2)项目预算规范性(3分):
根据《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我县能认真做好资金需求编制,明确资金来源渠道,与年初专项资金申报需求一致。自评得3分。
(3)项目绩效目标设立(3分):
我县根据项目年度实施规划,科学合理设立绩效目标。自评得3分。
(二)资金落实(6分):
资金到位率:我县各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各项目实际下达资金到位率100%,自评得6分。
(一)项目管理(15分)。
(1)管理制度健全(3分)。
我县制定了相关项目管理的办法和意见,对项目实施和建后管养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并建立了项目实施定期通报、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自评得3分。
(2)管理制度落实(3分)。
我县对学前教育项目进行定期和随机的巡查、督查和检查,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求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使相关问题有效解决。自评得3分。
(3)项目质量可控(9分)。
1.我县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注意规范工程报建程序。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所有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注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管,并采用分步验收程序,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自评得5分。
2.幼儿资助对象认定准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应助尽助。自评得4分。
(二)资金管理(28分)。
(1)财务公开制度(6分)。
我县通过教育部门网站公示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年度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情况。相关项目幼儿园按季度在园内公告栏中公示项目名称、立项时间、实施进展、经费使用和验收情况等信息。自评得6分。
(2)专款专用(4分):
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资金拨付经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清楚,资料真实完整。自评得4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12分)。
1.学前教育促进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报销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据实列支。自评得9分。
2.各园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此项各校均能完成。自评得3分。
(4)资金使用报告。(3分)。
20xx年2月20日前,我县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向六安市教育和财政部门报送20xx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申报材料。自评得3分。
(5)财务监控有效(3分):
学前教育促进项目能够根据市、县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保证项目资金能够有序规范的拨付。自评得3分。
项目产出(33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
1.20xx年,我县支持学前教育项目有17个建设项目,其中1所新建项目,16个改扩建项目。截止目前,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完工率达100%。自评得5分。
2.符合资助政策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全部享受相应资助。自评得5分。
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皖教师〔20xx〕7号)文件要求,我县国培计划各培训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9月—20xx年4月。截止12月底前,按照相关计划,应完成任务阶段,已完成。自评得5分。
(2)项目完成及时性(8分)。
1.我县积极加强工程进度管控,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公办幼儿园项目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月度、季度实施进度符合要求。自评得4分。
2.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资助资金均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发放完成,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自评得4分。
(3)质量达标情况(10分)。
1.学前教育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县注意把好设计、施工队伍、建材质量、竣工验收关口,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分步验收,每次验收都有质检、住建等部门相关专家参与验收,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自评得5分。
2.乡村教师培训已全部完成,结业率100%。自评得5分。
(1)社会效益(4分)。
我县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项目安排科学合理,无超规模或超标准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比上一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全县学前3年毛入园率比上一年提高了3.45个百分点。项目的完成进一步推动了我县的学前教育发展,改善了我县幼儿园办学条件,赢得了群众的赞许。自评得4分。
(2)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1.我县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学校及社会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达100%以上,自评得2分。
2.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政策满意率较高,幼儿资助工作无投诉,无负面报道。自评得2分。3.通过随机问卷调查,对我县部分乡镇参训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结果看,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切实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满意度100%。自评得2分。
霍邱县教育局对照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特此报告。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九
1、项目概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12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开财字〔20xx〕181号)文件要求。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政策,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政策范围。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1)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首先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
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中学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625元/生·学年。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xx年上级安排给我校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6.06万元,到位资金76.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1.82万元、州级资金3.04万元、县市级资金1.2万元。资金已发放至学生家长银行卡。
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20xx年营养餐计划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营养改善计划是以学校实际享受营养餐人数为依据,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补助资金,持续改善学生营养状况,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的工作经费。
学校实时填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对实际受益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情况的动态了解,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实现对实际受益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情况的动态监管,资金不存在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的情况,不存在补助不达标或超标的情况,实际享受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学生(在籍学生)人数覆盖率达到100%。同时也保证食品的安全,执行《食品安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20xx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由每天4元提高至5元,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20xx年我校共计收到营养餐计划补助项目资金266972.56元,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列支完。
让学生能更好的享受到政府学生资助惠民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促进学生更好的发展。
(三)20xx年食堂人员工资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故下达资金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临时工勤人员工资补助,专项用于学校食堂临时聘用工勤人员工资。
20xx年补助时限按十个月拨付,人数为8人,每人每月1800元。20xx年收到食堂人员工资补助144000元,其中属于20xx年食堂人员工资项目部分9810元,属于该项目的资金已全部列支完。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
(四)20xx年城乡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自20xx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乡义务教育。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工作安排。
市教体局学生资助文件下发后,我校组织召开了学生资助专项工作会议,进行了学生资助业务培训指导。随后我校也召开了学生资助全体教师会议,各位班主任和教师们都积极参与,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宣传了学生资助政策,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制定了开远市第六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并要求教师们会后能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做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宣传工作。
为了力争让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应享尽享,不漏一人,我校印发了大量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发挥班级群、与家长一对一打电话、开家长会、各自然村粘贴资助宣传等作用,进行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尽可能的做到人人知晓,让困难学生应享尽享。
3、贫困生认定工作。
为了保证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生资助申请工作,班主任接收学生申请后,进行材料初步认定,并进行交接登记,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严肃性,并及时汇总学生的资助材料,提交年级上、校级上进行再次核审,最后移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审。
4、名单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开远市第六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要重新进行审核和认定。
5、档案整理。
及时将所有资助档案材料整理装订存档,按各学段档案管理目录完成档案建设,专柜存放,随时备查。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0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4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政府投资基金项目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政府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第七中学校财务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4个,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20xx年度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全部工作的绩效指标7个,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87.50%。
2、项目(营养餐计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20xx年度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3、项目3(食堂人员工资)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20xx年度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4、项目4(城乡公用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社会知晓率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体制。
(三)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精准资助。
(四)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五)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我校需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真正地做到家喻户晓,一人不漏,让家长对学生是否在校享受了资助要做到心中有数;规范资助档案管理,按目录存档备查,做到一样不缺;高度重视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理的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关爱教育和感恩教育,促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深入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为困难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xx〕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王小翠。
项目概述如下:根据《三亚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三亚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三亚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等文件精神,三亚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教育提升工程。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确保教育安全。
年度目标:完成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减少资金结余。
2.绩效指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4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一个“验收合格率”,权重4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受益学校数量”,权重4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师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验收合格率:该指标分值40分。验收合格率不少于90%时,该指标得40分;验收合格率少于90%时,得分=[(验收合格率/90)×100%]×40。
(3)受益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40分。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出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学校数量不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40分;学校数量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分=[(保障学校数量/10)×100%]×40。
(4)师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师生满意度不小于80%时得10分;师生满意度小于80%时,得分=[(得分80分以上的有效问卷数/有效问卷数)×100%]/8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完成支出585.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3.70%。项目资金的支出基本保障了各中小学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经费,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未发生因经费不足而停工的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xx年财政共计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依据各学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足额拨付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校道排水排污工程设计费、光彩小学校园改造项目测绘费和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共计585.64万元,截至预算年度终了,财政安排资金结余1885.8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落实情况: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471.51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完成支出585.64万元,当年财政安排资金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23.7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的规定实行报账制,并结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xx〕112号)和《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挪用、不挤占、不拖延,强化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安全。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收到项目资金后,依法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用《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320号)依法委托代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实行监理的项目一律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我局依托财审科、电教站等科室职能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及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及时足额支付,落实建设项目的质量保障。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全年财政安排2471.51万元,全年完成支出585.64万元,执行率为23.70%。该指标得2.37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验收合格率:利用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付的各中小学新建/改建项目设计费及勘察费所涉及的成果均已验收合格,仅支付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和东方红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因项目尚未达到验收条件,所以尚未组织验收。该指标得4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受益学校数量: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的支出确保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那会小学和东方红小学等19所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常实施。受益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4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为了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资金拨付涉及学校在校师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30份,学生满意度100%。学生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得1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预算执行率”完成程度偏低。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主要用于三亚市内各中小学零星工程建设经费的保障,项目投资估算普遍不高,再加上大多系新项目,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所以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0xx年度目标完成良好,经费涉及项目各项工作均能有序开展,本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2.37分,综合评价为“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进入项目施工阶段,确保学校的教学需求,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一
(一)项目概况。
以谋划科学社会事业,以改善科普设施,提升科普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科协组织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四服务一加强”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xx-20xx-20xx年)》,创新基层科普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实效性和获得感,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1)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一)前期准备。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职工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二)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由分管副主席的xx海同志具体抓落实,单位财务人员收集相关资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检查财务会计记录,督促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分析评价。
结合项目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对照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对照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真实准确。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教发〔20xx〕64号),20xx年共拔入资金13万元,其中: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经费2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万元。按照泸西县财政局要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经费1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其余项目经费划拨至泸西县科协零余额账户。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2万元用于制作科普知识读本33000本。
(2)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1万元用于建立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技与科普分中心。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农技协)10万元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联合会,用于创建科普示范基地1个、建设科普宣教室1个。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科普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实施单位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责任。科普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经局会议研究具体实施情况,指定公共设施管理科具体负责,同时按项目进度与财务科对接付款方式,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验收的原则落实好项目各项指标达到规范要求。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划拨资金实施项目,控制好成本,节约投入,尽可能以较少的投入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项目实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指标任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泸西县科协科普宣传资料紧缺的问题,丰富了科普宣传活动的.内容,有利于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有利于多方整合资源,推动我县科普事业向前发展。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发展绿色种养产业观念得到进一步巩固,辐射带动其它配套服务业协同发展,解决城乡劳动就业人口,逐步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增光添彩。
从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来看,20xx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项目都得到较好的实施。评价结果为优秀。
(一)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首先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二)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三)强化绩效目标跟踪分析,规范和改进项目管理。通过项目实施前、中、后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绩效目标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绩效工作机制;揭示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规范项目实施。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二
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20xx年竞技体育比赛经费合计100万元,其中:
(一)市本级划拨经费51万元、实际开支42.8万元、结余8.2万元。
1、市少儿游泳达标赛3.5万元。
2、市小学生网球联赛3.4万元。
3、市小学生乒乓球联赛4.3万元。
4、市小学生羽毛球联赛规4.7万元。
5、市中学生乒乓球联赛3万元。
6、市中学生羽毛球联赛3.8万元。
7、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10.9万元。
8、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6.6万元。
(二)下拨各县(市)区文体局及教育局经费49万元。
1、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5.5万元。
2、市小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6.5万元。
3、市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2.5万元。
4、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8万元。
5、市少年儿童射箭锦标赛5.2万元。
6、其他开支21.3万元。
(一)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18分,等级为优秀。
本项目年初共制定6个绩效目标,分别为:
1、投入-实效目标-目标完成率100%。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100%;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20xx人;
20xx年产出和效益目标均已完成,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未完成。具体为:
1、投入-实效目标-完成率100%,已完成。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91.8%,未完成;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已完成;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已完成;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已完成;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3754人次,已完成;
(三)年度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相关经费有限,中小学生比赛安保、医疗经费不足,宣传方面有所受限。
2、改进建议:加大经费扶持力度,与公安、卫生、宣传部门进一步对接,提高安保、医疗、宣传工作力度。
20xx年我市举办中小学生比赛14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3754人次,对提高筛选输送体育苗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三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四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迎接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对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确保祁东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237所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538人,在全县237所中小学校及在全县原有12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已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基础上,本次对剩余未达标的191所学校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的价格,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并为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
(二)项目主办单位简介。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是祁东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的职能部门。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计财股等22个股室和考试中心、教育工会等2个二级机构,下辖从事基础教育和中职教育的中小学校合计291所,公民办幼儿园合计314个,20xx年12月末全县在职教职工7150人,离退休教师4752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职教育学校在校学生128311人,在园幼儿28477人。全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5472.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8万元;全年支出总计:8564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4971.1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4.09万元,资本性支出6225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为启动祁东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工作,20xx年度下达全县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由祁东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主要项目资金分配如下: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主要用于在之前全县已经安装了一键式报警器的学校126所之后,为剩余191所学校(幼儿园)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经费,本次主要为未安装一键式报警器的191所学校(幼儿园),按照去年统一采购办招标采购的价格(191所*4300元/所=8213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4,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祁东县教育局校园一键式应急报警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4号,依法确认为: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813,388.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4中标的“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小学校237所(不含村小),按照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规定,全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共需配备专职保安538人,每年专职保安工资经费14,848,800元(538人*27600元/年/人=14848800元)预算,20xx年1月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7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祁东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套保安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76号,依法确认: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10,839,400.00元。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76中标的“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317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启动项目: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与公安联网网线租赁费)按照每校(园)(317所*3000元/所=951000元)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qdcg20xx063;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祁东县教育局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确认函(qcdg20xx)函063号,依法确认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人民币948,000.00元。20xx年10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祁东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申报审批号qdcg20xx063中标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了验收,按照招标采购及投标响应文件,对投标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检查内容含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安装服务等,验收意见为:合格已交付使用。
项目主办单位:祁东县教育局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等工作,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一键式应急报警器配备项目的供应商;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校园专职保安配备项目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网络租赁费用配备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度该项目预算资金1157万元全部按计划拨付并全部使用完毕,使用进度和范围等与申报计划相符,资金支出使用合理、合法、合规,该项目目前使用正常无闲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使用完毕。
三、
(一)评价的目的`及依据。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绩{20xx}7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的要求;依照各级预算部门职责相关规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以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预算支出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预算支出的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预算支出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为依托,结合本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合规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因素、预算资金的绩效情况、即实现的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等为评价内容,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获得项目绩效评价判断。
(二)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有关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该项目实施旨在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20xx年内全县中小学校园保安员配备100%达标,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贯彻落实国家安防标准,进一步细化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三防”达标工作。该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健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有着非常的积极的作用。
(三)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xx年下达中小学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项目资金1157万元,实际已到位资金1157万元,到位率100.00%,截止20xx年12月31日,项目主管单位已拨付资金1157万元,执行率100.00%,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20xx年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安防建设项目支出:
1、校园一键应急报警器配备经费:81.3万元;
2、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经费:1084万元/年,按10个月计算979.8万元;
3、网络租赁费用经费:94.8万元,项目合计1157万元,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四)项目支出效益分析。
根据衡阳市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联合下发《20xx年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祁东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等“三防”建设,确保祁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实现三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维护全县中小学生校园安全,20xx年为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统一安装一键式报警器,配备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支付一键式报警器电话座机费及校园电子视频监控光纤网线租赁费等资金,祁东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分别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取衡阳市金盾保安科技有限公司;祁东县智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为“三防”项目供应商,以上中标供应商均符合政府采购行为规范,20xx年校园“三防”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确保了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该项目惠及全县7150名在职教职工和156788名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随机抽取20所中小学学校,随机对60名师生进行了“三防”项目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100%。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实施主管单位祁东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祁东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的要求,依照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实施,高度重视过程管理,指定相关股室指派业务骨干专职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协调、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按时拨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统筹协调加强过程管理,确保“三防”项目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确保全县二十多万教职工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生及财产安全,对受惠中小学校的满意度调查中,师生普遍满意度较高。但也存在立项程序欠规范、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良”。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1、立项前期工作简化。建议:强化项目前期的论证、决策等工作规范。
2、未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建议:分项目建立明晰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3、未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议:按照行业质量规范的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明细管理目标,将质量管理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落实定期质量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账务处理不太规范。建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5、部分支出依据不太规范。建议:制定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支出计划,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检查力度。
6、存在没有通过财政直接或者授权支付款项的现象。建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7、部分合同执行不太严谨。建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财务监控机制,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五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六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七
1.民政职能。岳池县民政局负责中、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申报、分配和监督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立项的依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1】25号)、《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73号),省级下达2021年福彩公益金:养老服务补助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孤儿助学工程45万元、殡仪车购置15万元。
3.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有养老服务、孤儿助学和殡仪提质项目等,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主要是:结合岳池县区域内养老服务现状、孤儿就学情况和县殡仪馆建设现状等,本着实事求是、重点建设等原则,统筹考虑养老服务、孤儿、殡葬等需求、政策支持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1.项目主要内容。主要用于岳池县园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81万元、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1440万元、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资金45万元、为岳池县殡仪馆购置殡仪车1辆。
2.省级福利彩票补助养老服务项目的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殡仪车购置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项目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超过预期指标值,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并按期完成。
3.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项目完全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并顺利完成。
根据《规划财务处关于开展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的通知》,我县积极组织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局办公室、县殡仪馆、相关乡镇(街道)等相关人员对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省对各项目的支持方向,结合县域养老服务、儿儿、殡葬等实际情况,加强对选址、建设内容、补助对象等的优化选择,合理科学编制我县向上资金争取项目资料。2021年省级共计批复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4个,共计1581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3.资金使用。
各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较好地达到了预算要求。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职责设在局办公室,现有专职财务工作人员3名,其中会计2名、出纳1名。所有的民政项目专项资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均进行了专帐专户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我县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实施项目:建设类项目由业主单位报县发改局进行立项等,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招投标实施;设施设备货物采购类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实施;补贴类项目由乡镇(单位)向县民政局提供佐证资料进行申报,按标准据实补贴。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县2021年涉及的省级福彩补助项目有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孤儿助学、殡仪车购置等项目,项目中有的需要进行房屋建设,有的需要购置设施设备。为规范实施,我县属于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于购置设施设备的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并对项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类项目下达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后,我县主要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场督查和书面督促,根据年度安排和实施进展进行开会集中督促。现场督促主要看项目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进展、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每月要求各项目乡镇及其它业主单位上报实施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效果较差的项目单位进行督促,对进展较快和实施效果较好地项目单位给予表扬。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投入使用。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1年间,支持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1个乡镇敬老院,对63名孤儿发放助学补助,为殡仪馆购置1辆殡仪车。正在加快建设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均按照厉行节约,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赓即投入使用,给城乡社会老年人提供了集中休闲健身场地,有效保证了居家老年人和集中供养社会老年人的各项养老健康服务需求。帮助孤儿就学,有效保障孤儿的就学和提高孤儿就学水平。增加殡葬服务能力,有效解决群众和殡仪服务需求,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评价结论。
我县在项目决策上执行需求研判,做到了下达项目精准;在项目管理上执行多种举措督促监管,做到了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在项目绩效上执行奖惩并举,做到了项目运行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岳池县坪滩敬老院项目建设进展不理想。
(三)相关建议。
1、养老方面。由于我县养老服务总的水平偏低,请求上级给予我县养老项目上的支持和资金倾斜。
2、我县将加快岳池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装饰。
学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篇十八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21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开始至2021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18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21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20年10月—2021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