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通用14篇)
通过写总结,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自己在不同学科或工作领域中的进步和成长。写总结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结构,如按时间顺序、按重要程度等进行组织。这是一篇关于总结写作的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思路和指导。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一是聚焦重点,明确摸排思路。在近期的线索摸排工作中,全市林业系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摸清线索摸排工作思路。一是坚持对日常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梳理是否有涉黑涉恶信息的漏洞;二是对现行开展的各类工作进行梳理、摸底,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林业管理秩序规范化。三是深入排查系统内可能出现的“关系网”、“保护伞”、“黑后台”等,清查林业系统内职工干部是否有利用公权力包庇、纵容、以及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行为。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范围。根据近期开展的“2020春雷”、“宣传质效提升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结合林业案件、项目“回头看”梳理,系统性地分类、分块对林区线索摸排工作进行梳理。要注意培养和引导辖区护林员、森林资源保护积极分子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要安排专人密切注视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打赢一场信息战、线索战。
三是丰富宣传内容和方式。市、县两级局机关及基层派出所、林业站、林场等所有涉林单位都要公开举报途径,将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横幅广泛覆盖各个林区。在做好传统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优势与影响力。同时结合日常法治宣传、森林防火、林企、林业从业人员培训、涉林工作任务部署等工作,突出强调林业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深入林区,把扫黑除恶宣传资料、问卷调查发到林区群众手上,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把林业系统在林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传播开。
四是建立联勤联防协作机制。深挖案源,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耳目布建。做好与地方公安、工商、渔政、水利等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舆论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电视台、山西日报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一)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一是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进展迅速。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大会”,8个产焦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原则、任务和办法。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胡苏平市长担任组长,安德天、柴林山和张建喜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委、经贸委、环保局、监委等2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完善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焦化企业比较集中的河津市,对煤焦业实施“控制总量、关小上大、延伸产业、循环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具体办法是:立即关闭炭化室高度在2.5米以下的小焦炉,修正原计划发展1000万吨焦炭的规划,将焦炭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同时,根据实际,引导煤焦业适度集中,拓宽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变煤焦支柱产业为焦化支柱产业,打造集约型的经济新框架。该市已先后关停了6家企业的8座小焦炉,淘汰焦炭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并对10余家跑烟冒火、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52家企业实施了废水闭路循环、原煤场喷淋、熄焦除尘等焦炉环境治理改造。同时,10个煤气工业开发园区基本竣工,34家企业的4亿立方米排空煤气将被充分利用于发电和完善城市“双供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是重污染行业环境达标水平显著提高。在解决重点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方面,除了对焦化企业实施清理整顿,我们还主要抓了金属镁和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着力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达标水平。全市70余家金属镁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金属镁生产大户闻喜县,从去年6月开始,投入亿元资金,对大运路沿线桐城段1000米以内以及县城内的16家金属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企业搬迁督查服务队,深入现场办公,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在搬迁改造中,积极推行银光镁业集团的锻白回转窑生产工艺和原料车间的电脑自动配料、连续封闭运行,精炼车间的半煤气加热自动浇注的先进生产工艺,以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目前,已有14家企业搬迁到远离县城的工业园区。造纸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xx市《造纸企业试生产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造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先后两次邀请国家、省有关造纸专家对汾河流域的6家造纸厂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6家造纸厂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治理任务,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局主持的达标验收。尤其是山西合盛工贸公司采用中科院的“造纸黑液资源化再利用”专利技术,把90%的造纸黑液通过4道工序转化为化工原料--钠木糖粉,又从钠木糖粉中开发出木质磺酸盐等4种产品,使造纸黑液变废为宝,造纸的吨成本下降了400元。在提高企业环境达标水平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对沿黄河、汾河、涑水河的12家造纸、化工、化肥、制药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与市环保局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例如,我们把违法生产的小选矿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政府李建业副秘书长带队,先后4次到闻喜、垣曲、绛县等县现场督查,对非法小选矿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目前,除业主自动拆除外,共没收磁选机55台,捣毁沉淀池384个,400余家小选矿全部停产。临猗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先后对村边、路边、田边的100余座木炭窑进行了铲除和捣毁,遏制了污染的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全部解决。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确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2项,涉及6个县市50余家企业。各县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逐一落实,不彻底解决决不撤牌。河津太兴集团易地技改的60万吨焦炉项目于今年4月8日开始投煤试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未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生产前未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未按照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的“关小上大”要求关闭20万吨焦炉。为此,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集团进行限期整改。太兴集团于7月3日对20万吨焦炉自觉采取了停产措施,并拆除设备,60万吨焦炉项目环保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全市确定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xx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天数已达到165天,提前完成了全年160天的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据监测报告,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xx段)和涑水河化学耗氧量(codcr)浓度分别控制在93.32mg/l和94.28mg/l,比去年分别降低了51%和46%;氨氮(nh3-n)浓度分别是15.282mg/l和68.769mg/l,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工业经济增长。目前,我市优势产业迅速崛起,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群初具规模,工业经济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撑起了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三是工业园区初具规模;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上级,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入围全省“1311”规划的44个调产项目,总投资162亿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启动,有的已经陆续建成投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工业增加值73.3亿元,同比增长20.5%。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增幅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可持续发展观念日益明确。
专项行动之前,我市极个别县市在不正确的发展观念引导下,曾经出台了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对部分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环保监管不能到位的问题。夏县县委、县政府20xx年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域企业发展十六条决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征费统筹办公室负责确定20家企业20xx年至20xx年的交费数额及征收。专项行动开展后,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意见,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对封闭管理的规定做了纠正,夏县政府撤销了企业征费统筹办公室,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征收企业的排污费。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都能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稷山县提出要把节约资源、根除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转变。着力引导其走“循环经济”的道路。秦晋焦铁公司用炼焦回收的焦炉煤气、冶炼硅铁产生的高炉煤气及炼焦剩余的煤矸石发电,又用所发的电供炼焦和冶炼铁、镁,每年增加工业产值千万元以上,节约电费100多万元。像秦晋焦铁公司一样,该县先后有10多家企业利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建成了发电厂。临猗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环保部门进企业检查要一路畅通,凡是环保部门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保证,凡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夏县政府围绕“绿色夏县、生态大县、林业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山川并举、四季常抓、栽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大搞植树造林,全力实施生态林业战略,致力于用绿色覆盖全县,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6.9%,生态环境逐步走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区)对土小企业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焦化、铁合金、印染等行业问题更为严重。三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圆满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区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总体而言,“两节两会”期间,我区食品市场平稳、有序,购销两旺,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根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期间,分管副区长刘文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于12月31日下午及1月26日上午两次对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菜市场以及餐饮等重点单位进行节前检查,要求经营户履行食品市场准入、检测和检查职责,还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市场索证索票、消毒、活禽休市等制度,确保家禽交易安全。各街道(乡镇)也组织了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超市、菜场、企业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各街道(乡镇)、各监管部门结合“两节两会”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6项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整治的要求,加入熟制花生非法添加罗丹明b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购销病死甲鱼及甲鱼骨以及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农林、质监、工商、城管、食药监、商务等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持照情况,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卫生环境等情况。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和保健品等食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17户次,责令整改179户,取缔无证无照20家(包括4家市场外无照活禽交易),查处违法行为9起,取缔流动摊贩162起,立案9起,罚没款累计6.6万元。各环节快速检测食品5732批次,其中生猪宰前“瘦肉精”750批次(430头)、区属菜市场上市蔬菜抽样4764批次。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及蔬菜农残超标情况。发现问题食品3批次,共2.2kg,为二氧化硫超标的干、腌制蔬菜,对问题食品依法销毁。
各单位多角度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一是通过北仑电视台,利用新闻播报期间的5秒广告,播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并在图文频道滚动播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和消费警示。二是利用官方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继续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需注意饮食卫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三是通过4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站和各村(社区)与大型餐饮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熟制花生违法添加整治与加强禽肉购销监管。四是继续发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比图片以及伪劣食品简要说明,大力宣传常见伪劣食品的辨别常识,引导消费者谨慎辨识,安全消费。
印发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阵以待,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零报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北仑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上报。节日期间,各单位共受理投诉举报14起,均妥善处置,全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为了加强冬季公路安全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县交通局《道真自治县交通局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道交发„20xx‟121号)文件要求,我所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现将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我所成立了“道真自治县公路管理所20xx年冬季公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长:冷国东(所长)。
副组长:韩忠建(副所长)、余加雄(副所长)。
成员:李佳凤、彭清明、涂勤方、张建华、彭敏、牟小华、郑继松、韩世路、王强。
二、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一是规定全体管理人员在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安全学习日;二是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春运等期间和重大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三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如驾驶员、爆破员等)管理所与之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杜绝病机(车)作业。
三、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所充分利用宣传车、简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
社会宣传专项行动,并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52-5820xx9),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此期间,出动宣传车6车次共行程1800公里,出版简报7期。
四、公路养护。
去冬今春,我所根据自身实际,针对人员少、里程长的情况,由所长牵头,每半月对我县县公路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安排。
1、在路基缺口、边坡坍塌及路基沉陷地段设置了警示标志,安排了人员进行及时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易冻易滑路段备足了防冻防滑砂,确保了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2、强化公路养护作业规范。养护人员在作业时统一着标志服,戴安全帽,在作业路段设置明显标志,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切养护工作均按程序进行。
3、严格了炸材的管理和使用,至今无一次大小安全事故发生。4、派专人对桥、涵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桥面设施和上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认真填写了“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
5、督促队、组、室、班、点搞好“四防”工作,即防滑、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
五、路政管理。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全体路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路政管理工作职责”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1、坚持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14天,每次巡查不少于60公里。2、杜绝违法建筑,严格查处了擅自占(利)用公路和破坏、损毁公路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了恶性超限运输行为,将超限运输车辆降低到3.5%以内。
4、认真清理了非公路标志、标牌。六、小车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规定控制车速和使用警报器,进行路政巡查的专用车辆,车速一般不超过40公里/小时。
2、经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状态。3、驾驶员随身携带各类手续,安全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4、严禁公车私用,超员超载。
我所在专项行动中,得到了很明显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努力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力争把我所的安全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行动期间,全市林业系统共设立举报箱64个,悬挂横幅标语315条,开展林区调查问卷1877份,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教育600次。
一是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内容,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加强对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森林防火的依法管理和宣传巡查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知法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在林区加大宣传力度,让林区群众明白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黑后台”的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举报,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进一步将林区扫黑除恶宣传氛围推向高潮。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延川县盐务管理局关于“春节”食盐市场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就我县“春节”食盐安全工作整顿工作汇报如下:。
从20xx年1月20日盐业市场整顿工作以来,我局对10个城乡集贸市场、195个零销网点、3个大型超市、25家大型酒店、1个采油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并在路遥广场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20xx份、宣传图册500份,确保人民群众食用盐安全。
二、加强食盐质量监管,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二是对3家大型超市和25家大型食堂的食盐进行了抽检,碘含量均为合格,保证了碘盐质量安全。
我县与市局计划科积极协调,在“春节”期间调运食用盐52吨,工业盐100吨,增加了库存储备量。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共出动人员70人次,车辆9台次,通过此次专项整顿活动,遏制了私盐贩运的势头,进一步规范了盐业市场,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确保广大群众过上祥和欢乐的节日。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1月10日,银监会召开的20xx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问题,使查处真正成为监管利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庆认为,分业监管的纰漏在于监管的规则不一样,以至于进攻方的“野蛮人”会去找市场监管中薄弱环节出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曾就“宝万之争”评论道,宝能使用的金融产品及运作,基本符合目前的法律监管框架,却也暴露出部分保险机构趁资管产品已跨界而监管相互割裂的局面进行合法套利。
再拿票据业务来说,中国《票据法》要求必须是真实贸易背景,但有的企业为了短期资金周转,可能用假的增值税票去“包装”,虚构贸易,骗取银行开票。票据中介在其中就担当了“职业包装师”的角色。
由此一来,一个“空转”的链条形成:企业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申请签发行承兑汇票,签发行收取保证金后开出汇票,收款人往往是关联企业,关联企业通过贴现获得银行资金,之后再存入保证金,伪造贸易背景,获得更大额汇票并贴现。
银监会明确今年要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的“三套利”专项治理,这背后注定将掀起一场整顿风暴。
从广义的套利而言,任何金融机构的业务都可视为某种意义或某种程度的套利。比如,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就可以看作是风险套利与期限套利的组合。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八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义务,着力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州xx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县实际,强化部门协同,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根据州xx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扫网剑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今年以来,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州局网络监测线索,对6条涉及电商的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其中5条涉及食品标识标签、1条涉及“圣洁”注册商标)。通过对商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调查,其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商标法》中可免于处罚的情形,结合商家实际经营情况,向涉及的3家电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共6份,要求立即下架问题产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摸排检查,县辖区内现有自建网络平台3户,经网络排查和实地核查,均已落实亮证亮照经营制度。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的通知》,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检查时执法人员就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法律责任、易发生的广告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宣传,同时要求各广告企业强化广告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接件登记等制度,诚信守法经营。此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广告经营者12家,未发现低俗庸俗媚俗广告。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对我县网络平台进行了摸底排查。通过摸排调查,我县辖区内暂未发现有网络经营平台和网络主播带货情形。
在县扫黄打非办的组织下,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联合宣传部、文化执法、公安、交通、融媒体中心开展检查,检查范围覆盖印刷企业、打字复印店、文具店、书店、音像制品店、物流寄递企业、网吧、ktv等场所,现场宣传普及“扫黄打非”法规,指导企业、商户规范经营。截止目前,共计检查各类经营户74家次。
日常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时,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其中,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在今年疫情期间,为进一步督促相关经营户落实《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辖区内9户野生动物饲养经营者的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进行审查,了解销售渠道及销售台账的建立情况,《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后的执行情况。同时结合防疫工作,要求辖区内5个农贸市场、各餐饮经营户不得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禁食野生动物,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公开举报电话“12315”,畅通信息渠道,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消费者的各种投诉与举报,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和稳定,截止目前共收到消费投诉举报76件,其中举报5件,经调查,立案1起;受理现场投诉10件,全国12315平台投诉63件,调解投诉73件,调解成功73件,有3件正在办理中;为消费挽回经损失2.3万余元;处理网络舆情4件,12345转办4件,县长信箱1件。
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加强与网络市场监管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加强本局内部业务条线之间的协同配合,在广告、商标、合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今后,将加大网络监管,加强部门联动,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早安排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六)加强协调联动,建立长期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曹老集镇周郢村大棚塑料厂:已经整改到位。
2、吴小街镇刘亮蔬菜整理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3、吴小街镇吴延庭大棚仓库:已经整改到位。
4、梅桥镇刘德忍织小网厂:已经整改到位。
5、梅桥镇焦乃六农资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6、梅桥镇贾标饭店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7、云尚生态园餐饮经营:已经整改到位。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一
工作目标和任务:本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市民合法权益。任务包括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展开商标保护等。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开展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共处置了违法行为100余起。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商标的保护和维护,净化了市场环境。
工作难点及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是假冒伪劣商品的隐蔽性和规模较大。这些使我们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上存在一定困难。
工作质量和压力:我们在专项行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感受到了压力,但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工作经验和教训:本次专项行动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更加清晰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工作规划和展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管和打击,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和处置效率。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二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52人(次),警车18台(次),对10个内部单位14处处所,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整改。对3个施工项目部的.6个工地,进行清查,登记比对施工人员109人,()未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对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废旧金属收购点、小型炼钢炉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点54家,小型炼钢炉1家,登记从业人员110人。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派出所对各单位值班领导和保安门卫同时进行了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巡查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高了派出所对辖区的管控能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治安秩序的稳定。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三
临近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结算迎来高峰,欠薪问题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日绍兴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集中治理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行动将持续到20xx年春节前。
保障每一名劳动者的工资权益,是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绍兴市以开展“稳进提质”“除险保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兜牢维稳底线,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欠薪预警案件办结率超过90%,经济稳进提质重要指标“劳动纠纷化解率”评价指数位居浙江省前列,全市人社系统信访积案“百日攻坚”行动提前一个月化解交办信访积案81件,实现“动态清零”。
此次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绍兴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盯紧重点领域,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房产项目,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人工费用未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以及未落实实名制导致的`欠薪问题,同时加大对房产项目肢解发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产生的源头性拖欠问题的查处力度;聚焦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强企业用工监测,掌握企业因资金链短缺、生产经营困难等造成的欠薪问题,主动提前介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劳资关系稳定。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是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绍兴各地畅通24小时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应急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110联动协作机制。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持续提升“安薪码”知晓率,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实现“一点受理,全市联动”,方便农民工线上维权。12月5日至9日,绍兴市还将开展欠薪问题集中接访活动,在各区、县(市)设置接访点,方便农民工就地维权,确保接诉即办,快速为农民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绍兴市将确保全市农民工20xx年的工资在20xx年1月10日前全部结算、足额支付,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织密织牢劳动者工资权益保障网,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林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十四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已经圆满结束。8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总结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xx多次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张德江副总理到安监总局视察,就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局根据要求,明确提出了督查主要任务。
二是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安监总局制定了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以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督查工作的3个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会议联系、信息沟通、联合督查和通报公告制度。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督查人员进行了培训。广泛宣传,创办每日一期的《快报》,及时沟通情况。分阶段召开了汇报会,研究督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新要求。
三是行动迅速,配合有力。
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重庆等25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作出批示指示;多数地方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国务院19个部委局召开了部长(局长)办公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7个部委局制定了行业督查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一系列检查督查。
四是工作深入、作风扎实。
安监总局派出的15个督查组深入到17个省(区、市)的127个市(地)、389个县(市、区)和987个乡镇,深入到1628处煤矿(井下)和303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化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督促、认真检查;召开各类座谈会490多次,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28场,基本摸清了被督查地区和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五是抗震救灾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促进。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安监系统紧急动员、立即行动,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安全生产。在四川的两个督查组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协助地方抗震救灾,在四川周边省市的督查组也立即赶往灾区。派出3个专家组赴灾区指导企业防范次生灾害。派出44支专业救援队伍和14支医疗救护队,搜救、救治了一大批伤员。
一是推动了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重庆、辽宁、黑龙江、河南等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表示,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真正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全力推动。湖南省主要领导表示要借机解决湖南安全生产领域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湖北省主要领导提出要用“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山东、贵州、山西等省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强化隐患整改。
二是排查治理了一大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截至7月底,15个督查组共发现和解决非法生产问题276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问题1853项、各类事故隐患约15580项(其中重大隐患1636项)。下发执法文书1567份,责令停产整顿煤矿191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374个;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关闭非法生产小厂矿30处;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技术难题。
三是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据调度统计,xx年1-7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3.9%,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和24.3%。
四是发现和总结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如山东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河北省建立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河南省部门联动整合金属非金属矿山资源、山西省长治市统一煤矿用工管理、重庆市巫山县“党管安全”等经验和做法,实践证明都是行之有效的,应当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五是在实践中锤炼了队伍,提高了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水平。
大家在实践中开阔了视野,受到了教育,获得了真知,增长了才干,并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写出了50多篇有实践基础、有思想高度、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一是必须准确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二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安监系统的职责使命。三是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这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五是必须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8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办组织6个督查组,由总局6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未派督查组的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和问题紧盯不放、跟踪督办,务必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巩固发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着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渔业和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的同时,抓好建筑施工、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重点监管机制和支撑保障体系,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六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组在四川省督查了9个市、18个县(市、区)以及72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632项。煤矿第三组在四川省督查了6个市、14个县(市、区)以及6个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查出问题和隐患473项。督查组向四川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如下:
一是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专业力量薄弱,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基层难以落实。乡镇安监所(办)多为兼职人员,一些非煤矿山相对集中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员偏少,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服务指导难以实施。
二是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由于采矿权审批滞后,多数整合矿井因尚未取得采矿权而无法进入施工建设程序,一些整合主体矿持等待观望态度,存在只生产不投入的现象。采矿权设置不合理。
三是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工作任务重。全省有小煤矿1412处,占矿井总数的97.7%。有高瓦斯矿井304处、突出矿井38处,瓦斯监测监控、通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此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存在漏洞,监管工作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技术装备设施配备不够等问题。
四是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目前全省仍有非煤矿山5855个,数量偏多,规模偏小,近xx个露天采石场中,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不足5%;116座尾矿库中,库容在100万m3以下的近50%。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部分国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滑坡。中石油、中石化各含硫气井井场应急预案中点火决策人普遍不明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川管道、场站中,仍有960多处违章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