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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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本月,高新区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市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容大提升集中整治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持续开展了市容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倒垃圾、违法建设等。此次整治效果明显,共清理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店外经营512起,店外乱堆乱放53起,擅自设置灯箱广告牌86块,未经审批擅自悬挂条幅45起,擅自店外促销活动11起,拆除破损公告牌12块,清除张贴小广告135张。拆除违章建筑2处,面积共130余平方米,暂扣乱倒垃圾车1辆,规范摊群点1处。
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按照大队市容大提升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以治理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为重点,每天固定人员对银杏南北路、华山大街、峨嵋大街、文昌大道、彰德路、中华路、东风路、黄河大道、海河大道、平原路、井岗大街等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治理。特别是,为有效解决聂高路口占道经营难题,大队自购油漆,对占道经营摊点划线定位,规范管理。对文昌大道店外摆放挖掘机、推土机进行了整治,现已全部退路进场经营,防止市容秩序再次反弹。经过整治,辖区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拆除违章建筑。春季为违章建筑高峰期,为有效遏制违章建筑泛滥,大队率先对一批顶风建设的违章建筑给予了强拆。此次拆除三里屯、华山大街违章建筑2处,拆除面积130余平方米,并严格控制违法建筑,对违章户给予了有力的打击和震慑。
合理规范设置摊群点。按照“堵疏结合、集零归群、相对集中、规范管理”的原则,大队积极与辖区办事处协调,并从城市管理的要求和摊点经营者的实际需要考虑,首先在峨嵋大街规范设置摊群点一个,有效的解决了峨嵋大街占道经营难治理问题。
整治乱倒垃圾。为解决垃圾围城现象,大队对东外环、洪河、华强周围、安玻等易倾倒垃圾地区,采取定点守候和不间断巡查相结合,从下午5时一直到第二天凌晨1时,暂扣乱倒垃圾车一辆,致使乱倒垃圾现象得到明显好转。
通过持续开展的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高新区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违章建筑得到有效遏制。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以来,横路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逐步提升办事处综合执法力度和效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逐步加强,依托新机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深化执法监管机制,整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资源规划、派出所等派驻人员和办事处大治理模块干部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创文明城市、集镇管理、砂石整治、食品安全、违章建筑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管理秩序,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为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建立一支新理念、高水平的执法队伍,办事处大力开展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加强业务培训。以学习强化队伍,以学习提高素质,以学习转变作风,以学习促进工作。坚持每周一上午集中现场整治,晚上集中学习,系统学习涉及城镇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自觉思在前、学在前、用在前,通过学习,交流体会,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能力,为推动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和公平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严格执法,集镇占道经营、流动摆摊、乱丢垃圾、乱停车辆、乱贴广告等不良行为得到根本管控,集镇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20xx年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构做出的行政执法案件情况如下:行政处罚0件,行政许可18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给付0件,行政奖励0件。
(一)深化细化管理机制做好辖区执法工作
在巩固好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细化整治内容。一要继续抓好集镇街道和农贸市场秩序,加大对门面延伸和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对重点街道“重点巡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要对辖区内的垃圾乱倒现象进行宣传教育,摸清根源、找出规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要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现象采取宣传在先教育在后的手段。让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二)加强人性化执法切实做好为民服务
推行对临街店铺、流动商贩“一说服、二教育、三引导、”的工作方式。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疏导上下功夫,积极实施亲民执法,以服务化管理为手段,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的亲和互动,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管理方式,让我们的管理工作得到更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逐步杜绝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纠纷。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天职”和“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倡导和实践以人为本、管理为民的服务精神,重心下移,努力为群众服务。切实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进一步解决,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得到进一步维护,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今后办事处将切实更新执法理念,转变工作观念,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为高标准完成集镇管理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作强有力的保障,以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打造执法新形象,为横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本县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以点带面,逐一突破”的工作思路,以创全省一流的水行政执法单位为奋斗目标,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巩固和发展了往年的执法成果,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执法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龙马潭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监督帮助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各项水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区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积极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维护了我区的正常水事秩序,保证了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了长江采砂及涉河项目渔业环评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优化执法人员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的水利工程管理,水利经济的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现将今年来水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全国水利普查”等的良好时机,利用板报、图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并录制水法宣传光碟,组织宣传车辆现场咨询等形式巡回宣传,扩大了覆盖宣传面,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今年全区共悬挂横幅标语57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4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
为了加强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水政、渔政、水利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对负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水政、渔政、水利等实行目标治理,列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的执法责任、目标任务全部分解到各个执法岗位,将落实情况与年终个人考核相挂钩,奖勤罚懒,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我局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一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目标,在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水行政执法形象;二是经常性地开展案例分析会和案卷互学互查质量评议活动,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评议,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省外省内先进执法经验活动,如去广西参加了全国水政执法学习和采砂船舶运行安全考察(该地的挖石船有动力及宿舍),增长了见识,改善执法思维;四是省总队奖励了区执法大队执法车辆一台和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等器材,完备了我区的执法硬件设施,提高了查处各类水事案件的能力,加强了执法力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取水许可制度治理、水土保持监督治理、河道采砂许可治理等涉水治理内容以及渔政管理、执法,制定了具体明确的治理目标与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水政监察巡查制度,要求对水工程常规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重点河段、区域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取用水户情况和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工程项目也要进行监督检查。今年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1是20xx年6月-10月的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统计出我区的14个取水企业全部安装了取水计量设施,对取水计量设施不正常的1家进行了整改;全区无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违法取水的,20xx年以来未批准1家在城区规划区打井取地下水的取水户;无未开展资源论证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水资源费征收良好,全区取水户按时按量缴纳了水资源费,无违反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全区有入河排污口63个,取水大企业污水处理投入大,污水处理排放达标,城区入河排污集中处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年初取水企业按计划取用水,未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由于客观原因,按规定进行了水平衡测试的取水户少;2是20xx年4月-7月督查了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水保工程措施未按要求施工和野蛮施工堵塞濑溪河、龙溪河行洪安全,要求业主尽快做好了弃土拦护、沿山沟、沉沙凼等水保设施和清理了濑溪河、龙溪河碍洪弃土,消除了行洪安全隐患;3是开展了市政府的两江四岸清理整顿工作,20xx年7月-10月我局组织区渔政、水政及乡镇街有关人员对长沱江两岸的鱼馆、船体网箱和餐饮趸船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河滩地经营情况的完整资料;制定了《泸州市龙马潭区沱江沿岸城区段集中治理方案》和《鱼馆撤除风险评估方案》;撤除了5处无证河滩经营户;4是9-10月首次开展了长江采砂渔业影响环境评价工作,对我区的三个采砂点的业主宣传了采砂影响了河道水质及流量,造成了鱼类死亡、不能正常产卵等危害。因此必须专门作补救措施,以减少对渔业资源的破坏。人工在河道内放养鱼苗,达到恢复河道渔业资源的目的。业主理解后缴纳了鱼类增殖放流和监测经费。这是确保我区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对发展渔业生产产生重要影响。
5是5月-9月底,开展河道采砂船集中停靠,依法发布禁采和集中停靠公告。责令采砂船只到指定地点停靠,开了禁采工作会,宣传禁采法规,局领导和采业主签订安全责任书,下发《泸州市龙马潭区20xx年河道采砂安全应急预案》,监控采砂船只动向,对擅自离开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控制非法采砂活动。(我区只有两条采砂船是芙蓉688号和贵春号,集中停放在芙蓉坝北岸雷劈石处)。禁采期内对我区河段进行每月常规检查和暗查三次,加大巡查密度和执法力度,监督检查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人、车、船、河段,每月组织联合执法检查1次,每半个月向市水务局书面报告一次河道采砂禁采期工作执行的进展情况,全年无非法采砂行为发生。6是开展了春季禁渔、收缴非法网具和电、炸、毒鱼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共出动车辆84车次,船13艘次,检查人员259人次,共查获违法捕捞行为15起,没收渔网26张、地笼网54副、滚钩小沟105盘,现场收缴小型电鱼工具6套,销毁“三无船舶”一艘,鱼获物12公斤,并对收缴的捕捞渔具进行了现场集中销(烧)毁,鱼获物回放还江。
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将应当公示的二十项许可事项,按要求对每一事项的依据、条件、服务对象、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收费依据、范围、标准等在办公场所,用上墙张贴的方式进行公示。由区政务服务厅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对20项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行操作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如取水许可,是水资源治理的核心,我区通过取水许可制度来实现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在取水许可制度治理和水资源费征收中,基本做到上门办证、上门计量收费、上门年检验审三上门服务,并严格按标准范围收费。一年来,我区受理行政许可和审批166件,(其中取水许可年审14件,河道采砂许可初审8件,涉河工程审批1件,水土保持4件,渔业捕捞许可139件,均按照承诺时限完成了许可和审批。
我局重视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结合,做好管理工作,能较好地促进行政执法工作。为了规范河道采砂秩序。首先是把好审批关,凡进行采砂的必须要取得开采权,否则一律不予审批;其次是加强巡查制度的落实,公布举报电话,健全网络,全民参与,及时获取信息;最后是与镇村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对协调不成的,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原村与承包方之间的遗留问题。河道采砂必须按河道采砂规划原则进行,并控制船只数量,真正把好采砂源头关,减少了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或在巡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没有放弃、推诿、拒绝等不作为情况发生。在查处案件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越权执法、超时限执法等现象发生。继续开展办案规范化活动。用制度来规范办案行为,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所办案件做到主体合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20xx年,我区水行政执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为进一步开拓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进程而不懈努力。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结合局党组中心工作的要求,立足我局质量安全区域复合监管的创新模式,充分发挥稽查是窗口、稽查是形象的作用。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做好对相关企业的普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全体稽查队员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努力工作,20xx年上半年,大队共出动巡查(检查)人员430人次,检查企业(含工地)137家,工作重点放在了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类产品、区域性产品等方面,共立案查处26件,罚没款总额45万元。其中特种设备类6件,占23%;食品类4件,占15%;安全类11件,占42%;计量类5件,占19%。现已办结案件21件,结案率80%,其中已办结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数11件,占已结案案件的52%;3万元以上大要案件数5件占已结案案件的24%,大要案罚没款总额32万元。现将20xx年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情况小结如下:
(一)人员机构优化组合,继续贯彻、关注团队精神的有效发挥
上半年,稽查大队在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帮助下,按照年初制定的综合监管模式,全队迅速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快速适应新的角色转变。在此基础上,大队根据执法办案流程进行了人员优化,强化并树立团队协作精神。全队上下凝心聚力,体现了极大的工作主动性,形成了基本案情民主讨论决议的工作方法。结合队里实际,因人制宜,明确责任,形成队里每个成员都能自觉维护团队荣誉、积极为团队建设、工作思路献计献策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办案人员能力。
根据局党组的要求,大队在原有立案案件调查制、基本案件合议制、案件流程复核制的基础上,逐步推行行政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主导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使案件办理具备了延续性,案卷质量一定程度反映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办案能力,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了办案人员对整个案件的掌控能力。在主办人的基础上,为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整体提高,调查前,我队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积极为主办人确定调查询问方向提供思路和方法,良性的互动拓展了个人的思维局限,也提升了每个执法人员的独立办案能力和水平,使每个执法人员均基本具备了独立办案的能力。依照市局和分局的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要求稽查人员必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以理服人、注重说理效果、准确把握行政处罚尺度,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充分体现“法治质监”建设的现实要求,凸显了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原则。
(一)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以特种设备、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巡查工作,查处并及时封闭特种设备、食品违法行为。
加强一线巡查力量、充分发挥区域复合监管新模式的整合优势,积极开展围绕以特种设备、食品为中心的综合巡查,期间共出动280人次,检查企业数93家,其中网内企业数87家,涉及特种设备违法案件6起,食品违规添加剂案1起。
(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并做好举报申诉工作
以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基础,结合江北区域特点,开展产品质量整治行动。对外贸型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涉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及时采取封存、扣押强制措施,做好案件闭环。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局开展3.15消防器材专项检查。做好食品等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根据监督检验结果适时安排专项检查,及时关注食品企业违规添加添加剂、卫生理化指标不合格等情况,规制相关企业合法经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了蓝剑护童专项执法检查,做到生产和销售环节全覆盖、产品领证情况和产品包装标识全审核。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处各类举报申诉案件48件。在已挂牌的12365举报处置中心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规范了12365平台运行机制,并结合各地复议情况,进一步规范对外行文的格式,细化要求,积极思考有效应对职业举报的做法,探索规范企业和引导职业举报的有效做法,并形成具体调研报告,上报区主管部门。
1、今年案件办理的面铺的比较宽,有抽样不合格的(2起,五桥和麦克特)、3c认证的(超证、无证)、许可证的(无证、无qs),还拓展了新领域:印刷行业和刀片行业的条码问题。但总体来说,重心还是有点偏移,作为重点关注的生产领域的产品检查和关注不够,今年立案查处的生产领域的产品问题往往还是从像建筑工地等检查关联出来的,主动检查成案的生产企业案件不多,下半年,我们准备调整一下重心,重点关注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季节性产品的检查力度,加大重点领域的重点产品、民生关注热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完成行政执法的重心转移。
3、案件在卷面质量有所提高,但在案件挖掘深度、案件关联性方面做得不够扎实,办案的技巧和案件整体技术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4、巡查和执法检查未能顺畅兼顾。存在问题是巡查跑数量、质量与执法跑立案率的矛盾,对企业的执法检查中经常想把巡查一并带过,在安排的巡查中又想兼顾执法检查,巡查和执法检查的关注点固有的不同,试点结果导致巡查、检查的综合效率不高,特别是对特种设备的巡查,由于使用特种设备本身存在不断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关注重点自然偏向特种设备,专业素养的不足也导致这一领域成案率不高。
综上,我们必须在坚持分局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反思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首要问题就是扎扎实实地做好法律法规方面的研究和学习,在探索办案新思路上充分发挥集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为最终目标,形成人人争当办案能手,大队争创研究型、学者型团队的良好氛围,力争稽查工作跨上新台阶。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2010年我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全镇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总结政府法制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基本规律,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迈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扎实抓好我镇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同时还成立了以镇长肖正权为组长,副镇长秦大远和袁闯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行政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增强依法行。
政意识,镇上加大了宣传学习力度,努力营造依法治镇、依法行政、人人遵纪守法的氛围,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建立学习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行政行为日趋合法、合理、规范。
3、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做到目标细化、明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评比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文明执法;三是定期召开行政执法队伍安监分析会;四是进一步创新考评工作方式,使日常监督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增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及科学性;五是对全镇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分类划片联系指导,提高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效性;六是开展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七是把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和简化审批程序,指导、督促我镇建设领域并联审批试点工作的开展。
5、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镇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人本执法”为核心,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做到执法为民,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使行政执法机关用权受监督、权责要一致;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办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镇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虽然取得不错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机制不完善,许多方面乡镇还不具备执法资格;二是执法责任制的专门部门还无法建立;三是工作基础还较差没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
2、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开展宣传地,努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统一执法目录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高质量稳步推进新执法事项的消化吸收,分类别、分阶段细化新领域事项承接步骤。
二是以学习执法实务操作指南为切入口,通过学习培训、讲座、考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在全局范围内推行“教科书”式的执法操作规程,强化规范执法思维,形成规范执法习惯,切实提高执法队员依法办案和能力。
三是深化“锻造‘六度’铁军,争当‘六比’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执法队伍的政治定力、争先能力和廉政恒力,扎实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实现执法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
一是进一步理顺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机制,明晰事权、明确责任,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
二是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契机,充分运用法制手段,依法行使行政监督检查职权,主动作为,第一时间从严从快查处,形成高压态势,以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出重拳、下猛药,严抓严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是聚力高水平打好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持续深化“看不见垃圾”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到20xx年底,全县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xxx%,生活垃圾负增长、零填埋、零露天焚烧,无害化处理率达xxx%,资源化利用率达xxx%,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xx%以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立,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乡环境整洁有序,“四边”区域无垃圾。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实行执法公示制度,是推行政务公开,创建行业新风,杜绝暗箱操作,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是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能够强化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提高服务和办事效率。
二、公示内容。
(一)行政执法权限和法定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依据;。
(二)具体工作中执法标准和执法时限;。
(三)行政审批、登记、许可等事项中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应予公示的执法内容。
三、公示方式和要求。
(一)法律、法规、规章等适应长期公示的内容,应采取固定的方法公示。
(二)其他公示可采取以下方法:
1、利用墙报、板报、简报或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的途径进行。
2、按照公示的内容、要求,可根据各自情况采用集中或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公示。
(三)公示、文字要醒目,公示位置便于公众观看。
(四)利用板报、墙报进行公示内容,应经常检查公示内容的文字、数据的.保存和清晰情况,因风吹雨淋等自然原因,造成字迹模糊的,要及时修补、更换。
(五)公示前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公示内容认真检查,保证公示内容真实,公示数据准确。
(六)工作人员对于群众就公示内容进行咨询、了解的,应认真予以解答。
四、保障措施。
(一)为更好地将此项制度落到实处,防止流于形式,大队和业务室要针对该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对不按本制度规定开展此项工作,或公示内容失实、数据错误的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部门和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其它相应处分。
一、大队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法人(组织)、公民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制度。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法办案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50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处罚相对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处罚相对人提出,执法办案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
三、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大队财务室,财务室应在收到罚款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
四、除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以外,大队执法人员针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时,罚款均由处罚相对人按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的期限,缴纳指定银行,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五、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执法人员,大队将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办和市局法制科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根据县、市行政执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00人次,取缔无证经营户7户,查出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311种次,货值达431452元,办案300件,没收违法所得264374元,给予行政处罚634012元,罚没款到位240409元。由于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证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的行政执法公正严明,推动了依法治药进程。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加快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治药的重要途经。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住“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2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8条,推出宣传盾牌4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5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全年接待各种咨询人员约20xx人,较去年增加一倍。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组织了10埸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513多人。组织涉药单位征订了《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专业报刊杂志近100份。并对100多家未参加法律培训的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县益民大药房刘利明同志说:“药监局的同志能及时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使我们逐步走向了正规”,茅草街配送站负责人杨学武同志说:“药监局的细心指导,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去年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和省局组织的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我局以岗位学法活动为契机,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为此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学法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课程表,发放了13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资料,为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达到工学两不误,确定每周星期五政治学习时间改为学法辅导,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40多课时,今年5月省局组织的岗位学习考试,我们干部职工考出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九
11月21日至30日由对县林业局、工商局等30多个单位及乡政府进行20xx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发现了不少工作亮点,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就这次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能较好地完成各项本职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有专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并能定期组织召开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检查的30多个单位中,审计、工商、规划、水利、文化、药监、计生、监察等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乡镇有朗江、青朗、蒲稳等工作较突出,但消防、旅游、畜牧、黄茅乡等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比较差。所检查的各单位全年无一起因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撤销情况(计生局、工商局各复议一起,复议机关维持)。
各单位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上岗,与此同时除积极组织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法制办的'培训外,还要在内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业务培训。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能积极组织宣传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宣传计划,并总结每次宣传情况按时上报上级部门及县法制办。
县审计局以依法理财、文明执法,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职能。
为出发点,加强预算执行审计,依法重点审计资金审批权利较大部门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加强对热点项目审计,促进了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保证了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政策的落实。
县监察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监督在先、服务为本、执法为民”的目标,认真履行监察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全县的重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此同时,出台了《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若干规定(试行)》、《会同县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各单位执法行为进一步进行规范,使各单位执法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县规划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与老城区扩容提质、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心两城、一点两线”城市格局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完成了社会综合停车场、城市道路、县一中整体搬迁、县城西区市场改造、城北江东新区等土地控制性详细性规划的调整,对所有有关项目涉及规划的进行专业详审后递交行政许可审查领导小组审查,涉及的重大项目的递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
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县公众饮食、药品安全。
县计划生育局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法规宣传、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下了大力气。该局今年结合“生育文化进乡村、生殖健康进家庭”和“5.29”、“人口日”等重大活动,开展了大型的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工作在做到了进村入户。全年组织计生法制专干集中培训4期,参训人员达320余人次。同时,该局加强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全年已征收1093.06万元,特别是在依法打击两非案件中加大了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全省得到通报表彰。
县水利局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放在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完善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
通过这次检查,虽然被检查单位都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2、行政处罚决定书使用格式化文书。
4、极个别个单位存在行政不作为现象。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
一、为了加强规划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应当公正、公开、全面、严格。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责任。
1、学习、宣传、贯彻城市规划、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执法的'自觉性。
2、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规划管理工作制定的有关政策。
3、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职权。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公开、文明、规范、高效。不得失职、渎职和滥用权力。
4、依法实行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听证、行政复议等行政行为。应当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的条件、程序、期限受理和办理,不得拖延、推诿,也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其他义务。
5、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问题的咨询、查询,应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给予解答。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主张权利、申请事项和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等行政行为的申诉、投诉要及时受理,不得拒绝和推诿。
6、发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依法查处,不得推诿、放弃执法责任,对已立案但不属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不得越权执法。
7、制作、使用格式统一、体例规范、内容完整的行政执法文书,建立行政执法档案。
8、对本机关及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要定期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
9、应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处罚案件的统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10、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和程序,完善内部制约机制。
11、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违法行政和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市城市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和精神,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作用,以新的视角审视城市治理,以新的思路谋划城市发展,以新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为优化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市城市管理局召开会议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组织、部署和领导。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采取措施,重点突破。一是压缩审批时效,优化办事流程。以提质提速为目标,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减少办事环节,减少不必要的申请资料,优化办事流程。二是优化服务环境,事项全部在办案中队统一办理,实现“一窗办、并联办、一起办、一次办”。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意识。引导干部勇于担当负责,强力推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率,严查违纪违规行为,提升城管部门良好的服务形象,坚持服务跟着群众走,服务跟着事项走,努力为行政审批提速,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整治市容,美化环境。各网格执法大队走上街头,采取徒步巡查的方式,逐条街道、逐个门店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店外杂物、户外广告牌、流动摊点、乱贴乱画、乱停乱放、油烟污染、污水垃圾私拉乱倒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城区市容市貌秩序明显改善。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监管,坚决杜绝乱拉乱倒、沿途撒漏扬尘等问题。开展城区运输扬尘整治行动,对运输散装货物不密封、扬尘撒漏等运输车辆进行严查,维护良好的空气质量,多措并举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讲解法律知识;
同时开展军事化训练,增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组织纪律性,坚持做到文明执法,提升城市质量,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机构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宣传还不到位,广大经营者对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还不够全面,违规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改进措施。
(一)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学习改善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相关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优质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百姓城管”理念,积极构建“服务无借口、办事零障碍”、“马上就办”的工作机制,推行一线工作、错时工作、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柔性执法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法,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发展。
(二)勒实基础,深化作风建设。按照“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三)创新机制,优化投资环境。深入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给广大市民和投资商创建干净的生活环境、整洁的市容环境、优美的休闲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的观念、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创新之举干“实”,把惠民之事做“实”,努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佳的和谐城管。
(四)突出以民为本,努力打造便民通道。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精简办事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实施即来即办、一次办结等改革,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大幅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为群众提供无差别、多渠道、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非常欢迎和感市考核组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为方便各位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现在我把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二
我局对今年以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的公示及配套制度建设。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从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继续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了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巩固原有知识,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打牢基础。二是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严格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设定权限、实施程序、监督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保留的严格按法定程序、条件实施;对于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我局也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配套制度。如设立人事劳动局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涉及人事劳动的各种行政许可事项并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人事劳动部门的机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等内容。对法定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及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公示,并作出办理承诺,坚持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全面规范行了政许可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不断完善人事劳动局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监督作用。我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了人事劳动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按照要求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严格执行执法责任追究,依法查处执法违法案件。今年我局下属单位、编办以及各科室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11份,在工作中各部门和执法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签定的行政执法责任书履行自己的行政执法责任,依法行政。三是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发放民主评议表50份,并按照上年度签订的责任书进行了考评,有一个科室和三名执法人员得到了表彰。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布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三是按照政府信息中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人事劳动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了工作程序。三是制定了元江县人事劳动局公开承诺服务书。承诺书本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为元江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服务的指导思想,从七个方面对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四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工作职能、人员编制、法律法规、办公电话、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方面。在发布信息时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必须进行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还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切实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五、行政复议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元政发[2006]16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要求,我局首先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副局长为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各科室长为成员的人事劳动局行政复议工作办公室。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认真贯彻执行,至今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
六、取得的工作成效。
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及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等工作,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了提高,部门的执法形象得到了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转变了观念。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了执法理念的转变。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行政许可审批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使不规范行为不断减少;限制了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过程更加透明,维护和提升了行政执法形象。三是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对行政执法程序、步骤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查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行政执法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四是加大了执法力度。由于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签订的责任书,促使执法人员工作更加深入,执法更加严格。今年,我局主动深入各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762户,涉及劳动者人数达5672人;追发农民工工资25705元,涉及农民工17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80人。同时依法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以及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等专项活动。接到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10件,涉及33人,查处了8件,涉及金额达33210元,答复2件。做到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案件有回应、来访群众满意和办理结果用人单位接受。有效化解了劳资矛盾,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明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更加合法有效地行使执法权利,为我县的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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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三
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共拆除收回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61套,动员群众主动拆除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卫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卫星设施整治工作。局长亲自领导,分管领导具体督办,部门主任带领执法人员狠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今年五月还专门下发了景广发(20xx)5号文件《关于加强**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对任务目标、安装使用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
二、建立协调机制,确保卫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进一步抓好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我局执法部门(社会事业综合办)与网络公司(乡镇业务部门)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即:我们执法部门做到集中行动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常抓不懈,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人为本,开展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既要为网络建设保驾护航,又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网络公司则要求乡镇维护站人员加大工作力度,保证网络传输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多推优惠政策,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二为一一起抓,来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有了这一协调机制,即推动了卫星设施的整治工作,也确保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规范而有序地发展。
三、广泛宣传,使卫星设施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我局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今年又专门印制了15000份宣传单下发到各乡镇及用户,并通过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宣传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维护国家政治、文化、信息安全的高度,自觉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我局平时很注重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
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州局下发的“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并在今年8月份又选派2人参加了州法制办在州委党校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卫星电视违规地面接收设施的拆除工作,受到了好评。
五、加大力度,灵活处置,打击卫星电视的违规行为。
我局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先网内后网外的工作思路,先后对嘎洒、勐养、大渡岗、景讷、普文和基诺山等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在清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并采取自行拆除,拆除收回和强制性拆除等三种方式由当事人选择。自行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请当事人自己拆除,不优惠,不处罚;拆除收回:以教育为目的,并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入网安装费可减免100元),卫星设施由执法人员收回;强制性拆除:以教育为目的,若当事人拒不执行,又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们执法人员就实行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通过多种方式并进,目前以上乡镇网络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基本清理完毕。网络外,我们采取完善手续的办法,对那些符合条件的违规用户,通过教育后,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允许接收境内传输的卫星电视节目;对于那些拒不办理合法手续,又违规事实清楚的用户,我们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性拆除并给予没收等处罚。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车辆15辆,出动执法人员46人,拆除收回161套,动员群众自行拆除342套,办理接收许可证27份。今年10月14日,在我局局长亲自主持下召开了文镇曼坝芽村和曼果糖村干部协调会议,解决了该两村85户私自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规行为,在自行拆除的同时优惠每户150元的入网安装费用。通过一系列的灵活处置和整治行动,不但净化了网络建设的环境,入网户数明显得到了增加,而且也规范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的管理。
城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认为本局执法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合法、不适当的;。
(二)认为本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按照规定程序行政执法的。
第三条凡已进行行政复议或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结果不服而投诉的`,不予受理,其投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五条对投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搪塞、推诿或刁难,对口头投诉,受理单位应作规范的记录,所有的投诉要登记整理入卷。
第六条受理的追究行政执法过错及要求赔偿的投诉案件,由领导小组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局各执法机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认真办理投诉案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人,并报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