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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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一
为切实保证年我市范围内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扶贫办、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决定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大型助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市“大爱株洲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待定。
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长杨胜跃。
成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由吴安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七个工作组:统筹综合组、资助对象审核组、资金募集发放组、助学活动材料组、助学活动会务组、助学活动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三、工作原则。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二)统一部署,分类实施。
(三)建档立制,追踪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资助引路,育人为先。
四、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的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1.孤儿;。
2.烈士子女;。
3.城乡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乡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9.“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左右,资助人数视募款数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月30日前)。
2.学校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且排序;组织家访核实实际情况,如实填报《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15日前)。
3.同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区域内申请学生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数据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人资料。(7月25日前)。
4.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本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遴选拟资助对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会审所有申报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联合会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会审新增申报材料(8月1-3日)。
7、市资助办抽查复核。对五县市、直属高中上报的拟受助学生进行抽查核实。从全部申报名单中随机抽查10%的受助学生进行家访。发现有不实情况对申报学生、审核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财产信息比对。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对。(8月4-8日)。
9.入户调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调查核实。(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联合终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审批。(8月8日-9日)。
11.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分批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举办发放仪式:发放助学资金。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8月22日)。
六、资金筹集。
全市计划筹措资金约400万元。
七、资助发放仪式。
时间:20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点:市委大礼堂。
八、参加仪式人员。
(一)出席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出席代表。
城区受助学生及家长360人;五县(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资助专干20人;捐赠单位代表10人;直属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办单位干部职工30人;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10人(共约450人)。
九、资金发放。
(三)确定20名受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17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2、株洲市2017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日程表。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二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xxxx市总工会xx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市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国际旅游岛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子女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工会帮扶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
1、必须为已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或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依档帮扶。
2、被xxxx年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录取的;资助过的目前仍困难的往届高校在校生;。
3、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困难农民工工会会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进城务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
4、企事业单位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30元,不超过30%)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自然灾害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工会会员子女,且已录入临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得再享受本年度工会金秋助学资助。
(二)救助标准。
在助学资金发放标准上,对被xxxx年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每名资助5000元;对往年资助过现今仍然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名资助2000元。
三、活动时间。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特困、困难工会会员本人向本级工会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xxxx市工会xx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并附有学生录取通知书和单位证明,往届回访的必须填写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同时提供学生的相关材料,交本人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和工会主席签名。基层工会要通过家访调查核实情况,并将申请金秋助学的对象名单在本单位内公示一周,确定无误后再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二)各级工会要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查上报,携带以下材料:1、“xxxx市工会xxxx金秋助学申请表”(一式二份)、2、子女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未收到通知书的,需打印网上录取信息和准考证、报考卡)、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所在单位开具的困难职工证明,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第一页(贴有本人照片)复印件;5、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病历证明、残疾证明等到市工会帮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申报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8月底发放助学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金秋助学”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特成立“金秋助学”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xxxx(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xxx(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xxxx(市总工会副主席)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市总工会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xxxx(市总工会副主任科员、组宣部部长)、xxx(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xxx(市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xxxx(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xxxx(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林青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此次活动资料的发放、回收、核查、公示(电视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确保顺利完成工会本年度的助学帮扶目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形式助学帮扶。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4、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智力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三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己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广泛开展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学子”为主题“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特困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和特困单亲家庭子女。
(三)助学范围:
县总工会资助范围原则上为困难工会会员家庭子女;社会捐资、单位筹资范围,可放宽至非会员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四)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工会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准考证》及复印件、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证明复印件一份。
2、基层工会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职工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报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然后由上级主管工会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救助。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6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对象的情况摸底工作,在8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上报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0日——8月20日,期间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第三阶段为讨论、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讨论、审批、核定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级工会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等政策,促进助学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
5、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6、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社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助学先进典型,宣传助学感人事迹。如: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学有所成的学子以及长期坚持、无私奉献、关爱学子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宣传,激发更多学子“为中华之崛起”而刻苦学习,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形成全社会广泛积极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对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其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农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资助。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务请于9月1日前将本级工会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县总工会。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四
高考进入倒计时,为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问题,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正式启动。在厦就业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就学子女,可获得1000-5000元助学补助金。
20“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在厦门市就业的在职困难职工家庭的就学子女,包括以下4类: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50元/月),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50%,即975元/月),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从资助标准来看,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特困职工(低保家庭)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3000元,子女升大学者资助金为5000元;今年应届参加高考、中考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子女升高中(含职高)者资助元,升大学者资助金为3000元;在读的(包括大学生、高中生)的困难职工子女,高中生资助1000元,大学生资助2000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并填写厦门市总工会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同时提交职工及家属的'身份证、工资单、疾病诊断书、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突发事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申请资助的学生在收到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单)报区总工会或产业工会,各区总工会、产业工会核实汇总后报送市总工会法律与保障部。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五
各乡镇工委、县直各单位工会(工委)、企业工会: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己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广泛开展以“奉献爱心、关爱困难学子”为主题“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特困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12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和特困单亲家庭子女。
(三)助学范围:
县总工会资助范围原则上为困难工会会员家庭子女;社会捐资、单位筹资范围,可放宽至非会员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四)助学程序:
1、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对照助学范围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工会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准考证》及复印件、被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困难原因证明材料等;申请人患大病的附大病证明复印件一份。
2、基层工会初审后,应指导困难职工填写《2012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报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然后由上级主管工会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3、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救助。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6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对象的情况摸底工作,在8月1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上报到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0日——8月20日,期间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第三阶段为讨论、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讨论、审批、核定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多方协调,落实政策。各级工会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充分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作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等政策,促进助学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
5、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6、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社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助学先进典型,宣传助学感人事迹。如: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学有所成的学子以及长期坚持、无私奉献、关爱学子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宣传,激发更多学子“为中华之崛起”而刻苦学习,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形成全社会广泛积极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对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其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农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资助。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务请于9月1日前将本级工会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县总工会。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六
幸福南路社区自高新区精街道、强社区,成立社区党委、服务站、居委会以来,在高新区党工委、稀土路街道的带领下,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了解到所辖小区大多是老旧小区,困难群体比较多,且许多低保、低收入、残疾人等贫困家庭孩子就学困难,结合市委组织部包组通字[2013]40号文件精神,经社区党委研究决定拟开展“幸南社区金秋助学”活动,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时间。
201x年8月至9月底。
三、助学范围:
应往届高中、高职、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1、社区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家庭、社区单亲困难家庭及因病、因意外致贫家庭;。
2、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并有长期居住趋势的家庭子女。
四、活动程序。
1、救助者申请助学;。
2、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了解情况;。
3、社区党委研究审批;。
4、公示一天;。
5、发放助学金。
幸福南路社区党委。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七
近日,江门新会区总工会举行“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仪式,会上资助120名困难职工子女,资助标准为本科2500元/人,大专元/人,高中、中专1000元/人,初中、小学700元/人。据了解,新会区工会今年将在“金秋助学”活动中开展多场助学活动,资助2000多名困难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读书。
今年,新会区总工会除了重点对区城管协管员、会城地区的环卫工人、公安治安员、到“四个一”帮扶联系点三江镇九子沙工联会、困难企业等困难职工子女进行助学外,还要求各镇(街、区)总工会助学10~20人,在工会经费账户或帮扶站账户开支助学款项,助学金基层负担50%,区总工会补助50%。
多年来,新会区总工会积极筹措资金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截至目前共筹措资金150多万元,资助了1700多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读书。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八
8月12日,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仪式在县招待所举行,30名家庭经济上暂时困难、品学兼优考上大学的莘莘学子得到资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王巧兰出席活动并为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全县各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仪式。
王巧兰在资助仪式上要求各级工会要持之以恒,将好事办好,站在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站在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关爱,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的高度,来正确看待“金秋助学”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好“金秋助学”活动,切实将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要创新思路,把实事办实,将助学帮扶和就业帮扶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灵活助学方式,营造助学氛围。王巧兰还对受助学子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自信自立,发奋图强,通过不懈努力改变个人的命运和家庭的面貌;要刻苦学习,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品质,学好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增长新才干,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要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学成后为祖国、为社会、为家乡的发展多作贡献。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刘小群在会上说,“金秋助学”工作是县总工会六件实事之一,她希望全县各基层工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上级精神,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在8月底前将“金秋助学”有关数据进行统计,上报至县总工会。
“金秋助学”活动不仅是一项关注民生、关心教育、关爱学子的德政工程,更是一项体现爱心、温暖人心、凝聚信心的民心工程。它不仅托起了困难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奠基莘莘学子成功人生的有力载体。据了解,我县“金秋助学”活动开展来,各级工会组织依靠党政支持、社会各界资助,精心组织,在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先后为3000多个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了资助,为全县人才教育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为我雪中送炭,让我圆了大学,让我真切感受到社大家庭的甘露和温暖。”来自洑水湾乡困难职工子女张思静,今年考上湖南中医药大学,拿到受助资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当我圆梦之日,就是我奋发之时。无论我们的明天怎样,同样会真诚的把爱心传递下去,帮助更多困难的人。”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九
近日,赵坡煤矿工会根据集团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力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实现求学梦想。
据悉,集团2016年“金秋助学”救助对象为集团在册工会会员的子女,通过2016年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被院校录取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新生(不含国防生、军校生、在职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需要救助的列入年终特困家庭救助范围);直系亲属出现重大疾病,家庭突遇意外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救助标准为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本科、大专每人2000元;研究生每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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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
7月15日,市总工会正式启动2016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首次将“二本c类学生”列入资助对象范畴,对201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本、二本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资助。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帮助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201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本、二本院校录取的,成功录入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和与企业建立一年以上劳动关系、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困难职工标准的困难农民工家庭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受助对象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2016年度《特困职工证》、《低保证》的困难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线3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2015年5月以来医药费支出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收入总和的困难职工家庭;因职工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在2015年5月以来遭遇突发事件、重大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困难职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仅由于下岗失业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拥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拥有2套以上家庭自有住房的;下岗后自谋职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0%以上,无其他致困原因的。另外,对口升学、军事院校、国防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以及其他免费师范生不在资助范围。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一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本该喜悦,但对于即将步入大学校门或在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来说,也是最困难的时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学费会把一个家庭压得喘不过气。
对此,易门县总工会于每年7月下旬至8月中旬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活动旨在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大学难的问题。为切实落实好“金秋助学”帮扶工作,帮助真正困难的大学生度过难关。龙泉街道工会积极参加由县总工会、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在县纪委第四纪检组的有效监督下于8月3日―5日,对今年申报的103名“金秋助学”申报对象开展家庭情况实地调查。
为保证调查的质量和进度,调查人员分为两个调查组采取“一问、二查、三核”的方式开展调查,即:询问当事人家庭的成员、收入等实际情况,查阅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向企业或单位工会负责人核实职工工作及家庭情况。
通过为期三天的走访调查,调查组准确掌握了申报对象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评审工作提供了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把“金秋助学”专项资金能真正、全部运用在贫困学生身上。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二
十年寒窗苦读日,只盼金榜题名时。通知来了,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但是弥渡公路管理段果园所的“老邓”眉头紧锁,一筹莫展,是的,让他发愁的是女儿上学几千元的学费。令人期盼的是,2014“金秋助学”活动再次起航,8月27日下午,大理总段工会主席董菊仙一行看望和慰问了弥渡段困难职工邓朝林和他的女儿,为他们送去了“金秋助学”资金3000元,点燃了邓同学的大学梦,并勉励学生要通过所学的知识来改变家庭环境和自己的命运。
为确保不让一名寒门学子因生活困难进不了大学,在大理总段工会的关心下,弥渡段工会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对全段所有困难职工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就业、收入、子女入学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三是把零就业家庭、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单亲女职工及特殊困难职工子女作为助学的重点资助对象;四是积极向总段工会争取资金,同时以云南省“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实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更大程度的帮扶困难职工群众。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进一步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月26日下午,永胜县总工会开展20“金秋助学”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旭,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主席杨周全,县纪委第三纪工委领导等参加资助仪式,来自全县的156名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受到资助。
今年,县总工会共筹“金秋助学”资金16.6万元,直接资助贫困大学新生99名和57名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并已被县总工会申报为中央帮扶的在校学生,每人给予了1000元的资助。
资助仪式上,副县杨旭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希望受到资助的同学们在未来的道路上,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奋发成才,自立自强,不辜负党和政府期望和关爱,做一个对人民有益、对社会有用的人,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并希望工会组织继续发挥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精神,组织好、实施好扶贫帮困活动,促进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把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一个亮点,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快开学了!当困难职工子女背着书包如愿走进校门之时,工会干部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连日来,我省各级工会积极开展“金秋助学”行动,召开座谈会、挨家挨户摸底排查、发放助学金和学习用品、组织企业与困难学生结对助学……不遗漏一名帮困对象、不让一个孩子上不起学,这是每一个工会组织、每一位工会干部的责任和心愿!
8月21日,宜昌市夷陵区总工会举行“金秋助学”座谈会,给考上大学的23名品学兼优的.特困职工子女共资助现金44000元,帮助他们实现大学梦想。这是夷陵区总工会第十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已有300多名学子获得资助圆梦大学。
8月21日,枝江酒业向宜昌市00名家境贫寒、成绩优异的学子发放助学金总额30万元助学金。此次受助的大学生,经贫困学生自主报名,各基层团组织和学校共同审核,覆盖全市9个乡镇。
襄阳南漳、保康两地县级总工会提早动手,采取逐一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困难职工家庭及子女上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摸清了全县范围内困难职工子女需要助学帮扶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助学档案。近日,两地总工会共向222名寒门学子发放50余万元的助学金。
荆州市劳模协会近日发出倡议,在全市广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开展“爱心托起希望”——劳模“爱心助学”帮扶活动,目前捐赠资金近10万元。据了解,本次劳模助学款将全部用于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帮扶救助。帮扶资金接受工会审计部门或第三方的审计监督,荆州市总将在网站公布捐助名单和金额,捐助人也可随时向市劳模协会询问有关帮扶和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8月22日,巴东县举行“爱在金秋·助飞梦想”2014年大型公益助学捐赠仪式举。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共捐款550660元。
8月21日,黄陂区区委常委、区宣传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赵弢带领区总工会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了困难职工家庭,将助学金送到困难学子手中。据悉,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黄陂区总工会共为全区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9万余元。
赤壁市总工会广扩渠道,积极动员全市各级基层工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努力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今年参与“助学”活动的基层工会、企业达420余个,接受资助的贫困学子260余人,资助金额近40万元。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三
为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关心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以及爱学、勤学、好学、比学的浓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20xx年我镇继续开展“金秋助学”大学生奖励补助活动,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结合往年惯例与今年实际,20xx年在我市参加高考,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出奖励补助申请,经村、镇实地审查,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奖励补助。
镇党委、政府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凡考上一本的应届学生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为20xx元/人,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应届学生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后,由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会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补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给予补助。
拟申请镇党委、政府奖励补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9日前将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过期不再受理。
1、凡上报区级以上有关单位接受资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重复奖励补助。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过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
3、对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需资助的应届学生可提出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协调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帮助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四
各县总工会,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各直管单位工会: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解决就学难问题,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并已纳入工会帮扶救助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四)低保职工家庭: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当年还在领取低保救助的职工家庭。
(一)普通资助:符合情况一、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500元;符合情况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4000元;符合情况三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大学本科的每人资助3000元。
(二)“金牌蓝领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今年考入高职(高专)院校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资助。
(三)“圆梦计划”:符合以上四种情况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20xx年以来接受过工会助学资助的大学本科在校困难职工子女,品学兼优、表现较好,工会给予20xx元助学金。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扶贫工作,今年,市总工会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开展助学救助活动,具体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程序详见《关于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中实施精准扶贫项目的通知》中的“关爱救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
今年金秋助学按照属地进行申报、审核、发放,即: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慈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工会和市总直管单位工会上报到市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含山县、和县和当涂县总工会分别上报至各县的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8月10日,各基层工会对照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阶段。市、县帮扶中心负责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审核合格的,填写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和本单位助学统计表(附件1、2、3),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审批阶段。市、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对各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县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县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阶段。8月31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二十一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各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的时间,由各县工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申报程序
今年金秋助学申报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进行。纸质材料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市总权益保障部审核。
和县总工会、含山县总工会、当涂县总工会根据《xx困难职工维权帮扶救助办法》自行开展网上申报与审核。
各区、委、局、大公司工会和直管单位工会负责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平台”上传。
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市总网络工作部和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留下复印件):
1、工会帮扶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2、本人申请;
3、录取通知书、学校收费标准,“圆梦计划”对象需提供本人上学年成绩单;
4、户口簿复印件;
5、职工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6、证明材料:
(1)提供政府发放的低保证(有当年领取救助记录)、残疾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困难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劳务(或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助学方案,精准识别助学对象,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助学活动取得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金秋助学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做好困难职工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帮助完善资料。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栏等平台,公布金秋助学政策,增加困难职工对助学活动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助学活动中的经验做好和工作典型,不断汇聚关心关爱困难职工子女的社会力量。
(四)及时报送材料。困难职工助学申报分二批进行,各单位8月20日前报送第一批材料,9月20日前报送第二批材料。
根据省总权益保障部要求,各单位8月31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相关统计表和总结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电话)。
xx市总工会
20xx年7月5日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保证20xx年我市范围内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市扶贫办等单位决定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大型助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株洲晚报、市扶贫办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市“大爱株洲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张雄部长。
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长毛朝晖。
成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由钟燕任办公室主任,夏立威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七个工作组:统筹综合组、资助对象审核组、资助活动材料组、资金募集发放组、资助活动会务组、资助活动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三、工作原则。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二)统一部署,分类实施。
(三)建档立制,追踪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资助引路,育人为先。
四、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的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1.孤儿;。
2.烈士子女;。
3.城乡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乡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9.“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左右,资助人数1000人。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7月1日前)。
2.学校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且排序;组织家访核实实际情况,如实填报《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5日前)。
3.同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区域内申请人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数据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人资料。(7月10日前)。
4.第一批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会审所有申报材料。(7月28日、29日)。
5.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本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遴选拟资助对象。(7月29日前)。
6.第二批联合会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会审新增申报材料(8月1-2日)。
7.家庭财产信息比对。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对。(8月3-6日)。
8.入户调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调查核实。(7月1日至8月10日)。
9.联合终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审批。(8月8日-9日)。
10.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分批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0日、11日、12日)。
11.资金发放。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卡,实施资助。(8月17日)。
六、资金筹集。
全市拟筹措资金500万元,用于20xx年金秋助学。
七、资助发放仪式。
时间:20xx年8月17日上午9:00(星期三)。
地点:市委大礼堂。
八、参加仪式人员。
(一)出席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出席代表。
城区受助学生及家长360人;五县(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及受助学生代表40人;捐赠单位代表10人;直属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办单位干部职工30人;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10人(共约460人)。
九、资金发放。
(三)活动仪式需确定20名受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金发放。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六
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扎实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7月30日-8月20日结束。
已通过20xx年度全县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核对工作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中在读全日制大学和高中、中专(中专生自费才可享受资助政策)的子女家庭。
县总工会的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待摸底调查清楚后根据《广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再确定资助金额。
(一)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应保未保户、低保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二)经信息核对无差异的原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属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类别的,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三)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新增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请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贺政规〔20xx〕4号)文件精神(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2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58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8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调整后的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7月1日执行),以及《贺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于8月10前完成新增困难职工家庭建档工作,并提供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就读证明);
2.家长本人农行或农商行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
3.该职工家庭申请前6个月非生活性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医药费发票、子女读书的学杂费收据等)。
(一)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向基层工会提出资助申请,并由所在基层工会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请县各乡镇工委,各产业(系统)工会,各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将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需要提供材料一并报送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逾期不报、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视为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部联系。
xx县总工会
20xx年7月30日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七
为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区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资助的就读高中(含职业中专)、应届和往届大学生,资助对象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其家长所在单位为区属建会企事业单位。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四)遭受天灾人祸等突发性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五)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资助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的特困职工子女。有困难学生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较好的企业单位要组织自行资助。已得到社会其他资助的,工会将不再重复资助。
“金秋助学”活动从xx月xx日开始,到xx月底前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审查上报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为区总调查审批阶段;xx月底前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一)做好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档案。
各级工会接到通知后,要尽快摸清本地区、本单位20xx年参加高考的和就读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的具体情况,要一个不漏上门走访,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待助档案。对曾获得工会资助的往届学生,要搞好跟踪调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尽力帮其完成学业。
(二)整合助学资源,丰富助学内容。
各级工会要将摸底调查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助学优惠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要动员社会各界向困难职工献爱心,主动与教育、民政、慈善机构、新闻单位等联合开展助学活动,扩大助学范围。要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帮困助学机制,积极推动整合各方面助学力量,要把金秋助学活动与区总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方式进行资助。要利用自身组织健全、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引导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向特困职工子女献爱心。通过帮扶中心职业介绍平台,积极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三)加大助学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子女的良好氛围,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四)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申请助学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召开相关会议进行讨论审核,条件符合者要张贴到本单位宣传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急需资助的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执行实名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规定手续。区总工会将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各镇、办总工会,局(办)、区直单位工会于xx月xx日前,将《20xx年应届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情况调查表》、《往年接受市总或区总资助困难大学生情况调查表》和《接受高中教育的困难职工子女情况调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区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表格填写要保证准确、完备,漏填或错填一律无效。20xx年考入高校、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交在校学生证明。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
地址:xx。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篇十八
为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大学,市总工会决定开展第十八届“金秋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职工、农民工、因病退职人员、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困难职工)的子女,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四)对于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困难职工子女,去年考取大学本科和高职(专科)的,今年每人可再享受一次性xx元助学救助。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亲困难职工家庭和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家庭月人均收入上限上浮30%执行。
各级工会在做好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党政的支持,多渠道广泛筹措资金。应根据各自实际,在本级工会经费拿出一定的资金,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助学活动方案,明确助学对象和标准,向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金秋助学金。
(一)调查摸底阶段。下文之日起至7月28日,各基层工会对照工会系统金秋助学条件,本着不重、不错、不漏的原则,进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如实填写助学申请表,并将拟资助的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在所在单位或社区公示3天,公示期满将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工会初审。
(二)审核审批阶段。各县区工会、系统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的资助对象进行逐一走访核查,于8月25日前将初审合格资助对象申请表、本单位助学统计表和资助对象银行卡发放信息汇总表(附件1、2、3)及相关材料报市总工会保障部。(各单位工会请于8月7日前将考取一本的困难职工子女申报档案报市总工会保障部。)市总工会保障部对各级工会上报的助学对象档案进行认真复核,最终确定资助名单,报请市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通过,并在市总工会网站再次进行公示(网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金发放阶段。8月30日前,市总工会举行第十八届金秋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向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
(一)申报程序
在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在职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病退职人员向本单位工会申报。
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向所辖社区工会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困难职工本人申请;
2、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学校收费标准;
3、病历诊断书,近期医保结算单据,残疾证,工伤认定书;
4、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5、家庭成员工资卡或收入证明、低保证。
困难职工必须提供工资卡或企业劳资部门开据的收入证明,对于因病退职人员、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必须提供现在所就职单位的工资卡或劳资部门开据的收入证明。流动就业的由所辖社区开据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必须填写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见附件4)。
对于未能完整提供家庭收入状况或收入状况不真实,家庭收入核定采用视同原则,非在校学生、非护理病人等特殊原因未就业的,视同月人均收入1040元(含山、和县、当涂三县按860元核定)。
6、下岗失业证,农民工还需提供与企业有劳务关系的证明。
7、困难职工子女去年考取大学本科和高职(专科)的,需提供受助学生1年来学习生活情况汇报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同时需提供上学期成绩单或学习成绩证明,不得有不及格科目。
8、单亲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今年金秋助学资金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发放,由申请人提供工资卡复印件,并与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助学金打卡帐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助学金发放。困难职工提供个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要完整清晰,能够准确识别开户行、个人账号等信息,银行卡复印件需同时注明开户人姓名(必须是受助人本人)。
一要深入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级工会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详细了解家庭困难状况,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进行助学申报。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尚未建档,现因子女就学、就业等陷入困难的职工家庭,按照建档标准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和录入系统。
二要切实做好助学金筹集工作。各级工会要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坚持实名制发放,确保助学帮扶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争取政府支持、企业赞助、个人资助等多种形式,大力拓展助学帮扶资金的筹措渠道。
三要进一步创新帮扶方式。各级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金秋助学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子女帮扶长效机制,将助学救助向就业帮扶延伸,逐步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帮扶服务;要加强对困难职工子女精神帮扶力度,结合工会日常帮扶工作及其他帮扶品牌活动,通过走访入户、召开座谈会、组织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要大力营造金秋助学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报道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推广、宣传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营造良好的助学舆论氛围。加强助学活动的信息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工会9月2日前将本系统、本单位助学活动总结报市总工会保障部(电话27xxxxx、27xxxx,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