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轮岗方案(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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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轮岗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根据旬教体发〔2014〕138号文件《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稳步推进的原则。
2、遵循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个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1、轮岗范围为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具体是: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在本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教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
2、交流轮岗每学年安排一期,每期交流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
3、凡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当年8月31日),拟晋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的,必须有2年以上交流轮岗工作经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如本人愿意参加轮岗,可以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参加轮岗)。
4、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但拒不接受轮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体育局,调离本校。
1、动员部署。学习宣传轮岗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初定人选。根据方案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人数,由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确定初步轮岗人选。学校推荐符合轮岗条件人选的先后顺序是:富余学科教师优先安排轮岗,同等条件下,年龄小教龄短的教师优先安排轮岗。
3、确定名单。学校上报初定人选,待县教体局审核确定正式轮岗人员后年,学校负责通知到人。
4、正式到岗。轮岗人员应准时到轮岗学校报到,接受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1、交流轮岗到外乡镇工作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每学年由服务学校核销交通补贴1500元,交流轮岗到镇内完全小学的`每学年核销交通补贴1000元。
2、交流轮岗教师在本校的住房保留。
3、交流轮岗教师职称晋升时综合考核每年加1.5分。
4、交流轮岗教师交流期满回校后业绩突出的,优先评优、提职。
交流轮岗教师必须接受服务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服务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扯皮推诿。交流轮岗教师要积极参加服务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至少上1节示范观摩公开课,撰写交流轮岗工作经验总结1篇以上。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交流轮岗教师,每学年至少要开办1次教育教学专题讲座,策划并参与组织服务学校的校本研修活动1次以上。交流轮岗服务学校在交流轮岗教师、校长工作安排上不得徇私照顾,其工作量应与服务学校同职称岗位教师等同。
1、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接受服务学校和派出学校双方共同管理,以服务学校为主。
2、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服务期间要认真填写交流轮岗工作日志,每学期由服务学校校长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签字确认。期满,服务学校对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将学校班子、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综合考评报告报备派出学校和县教体局。派出学校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日志、综合评价报告等记入教师成长档案,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提干等重要依据。
3、严格交流轮岗教师考勤管理,由服务学校按《xx县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意见(试行)》执行。交流轮岗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教师,应中止本学年度交流工作,且不计算交流经历;因特殊情况调整,经组织同意,按实际交流轮岗服务时间计算。
4、交流轮岗教师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由服务学校组织,将结果送派出学校进入个人档案。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含)以下格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且不计算交流轮岗经历。
5、教师在交流轮岗期内,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各项待遇与派出学校教师相同。派出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教师校长的职称评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服务学校负责做好工作安排、考勤考核、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工作轮岗方案篇二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和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人2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长效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我市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调配师资,逐步缩小各学校之间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距,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
全职到受援学校任职,派出学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时间为1学年,期满回原学校工作。
从教职工超编的学校中,选派一名素质优良的教师安排到缺编学校支教。
组长:朱xx。
副组长:崔xx、曾xx、刘xx、卓xx、卓xx、林xx。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中心学校校长。
(一)对派出学校的要求。
1、派出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支教人员,将名单报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学校必须按规定时间派员到教育局领取支教报到书,保证支教教师按时到位工作。
3、派出学校要关心支教教师,为支教教师排忧解难,每学期中和学期末,派出学校的领导要深入支教教师任教学校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纪律及生活情况。
4、派出学校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员要及时派员替换。
5、派出学校对支教教师给予适当的交通、生活等补贴。
(二)对受援学校的要求。
1、受援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各项工作,为支教教师解决实际困难。
2、受援学校要将支教教师纳入本学校教师管理,严格执行考勤方案,每月将出勤情况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学期末对支教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教学效果等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鉴定表》,一式二份分别送原单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档。
3、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不按时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务,不遵守纪律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学校领导隐瞒包庇支教教师以钱代教,一经发现核实,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支教教师的要求。
1、要以大局为重,克服困难,按时到受援学校报到。
2、要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同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3、支教教师必须吃住在学校,有事因病须办理请假手续。
4、要积极参加受援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教学教研等集体活动,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严谨治学,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5、支教教师支教期间每学期末都要写出支教工作总结材料,分别报送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
1、支教教师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学校同级同类教师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受援学校考核认定,并在受援学校领取。
2、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接受受援学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满,市教育局将派员配合受援学校对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填写《xx市轮岗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经历等同交流经历,对支教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开展教师交流时,市教育局承认其交流经历和年限,不再安排相当年限的交流。
5、凡核实有以下行为者,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支教教师擅自缺勤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师以钱代教或请外人替教的。
6、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支教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与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审并继续支教。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作轮岗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交流管理,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平衡发展,依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观点》(太政(202x)67号)《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观点》(x政秘(202x)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掌握原则。教师交流应在编制限额内进行。超编学校不得交流进教师,学科教师多余的学校不得交流进同学科教师超编学校教师应向空编学校流淌。
(二)推进平衡原则。平衡在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构造、年龄构造、职称构造和性别构造等,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推进学校优质平衡发展。
(三)统筹聘用原则。职称岗位由流入学校统筹聘用,凡申请交流的教师,由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中心学校或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在职称岗位聘用时,流入学校依据职称岗位余缺情况,统筹聘用,有岗可按现聘岗位聘用,无岗降岗聘用。
(四)以人为本原则。关怀爱怀一线教师,优先解决优秀教师夫妻两地分居、照顾家庭困难等情形。
(五)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交流步骤公开,交流结果公示。规范操作,严格纪律,增强监督。具备下列行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来有擅自离岗现象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受到纪律处分未废除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师德师风考察有不达标的;
4、在教师交流过程中弄虚作假、供应虚假证明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一)乡镇到城区学校交流。
1、城区学校范围本方案所指城区学校包括县直城区学校(含三中东校区)、北城中心学校、南城中心学校、新城中心学校和局直属学校(下同)。
2、交流计划今年拟交流进城教师40人。
3、申请交流教师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与申请交流的学段、学科相适应的学历、教师资格;
(2)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现任教乡镇中心学校持续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来年度考察均在“达标”等次以上。
4、交流步骤。
工作轮岗方案篇四
优秀作文推荐!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我镇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指导,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璜土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适才适用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进行通盘考虑,尽可能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则。轮岗交流应保持单位和部门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编制控制原则。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干部。
5、回避的原则。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轮岗交流到同一部门或有直接领导隶属关系的部门。
2、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的;
4、在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鼓励距退职年龄(市规定退职年龄)不满两年的人员自愿申请提前退职,退职后按正常退职规定执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组织。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成员为组、纪、宣、统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前做好轮岗交流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干部轮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民主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2、制定方案。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方案。
3、民主测评。将方案报主要领导审阅后,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选,并进行民主测评。
4、党委决定。将轮岗岗位及人选测评情况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镇主要领导同轮岗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
6、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并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岗位职责。
1、此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镇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纪委和督查办负责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尽快办理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因轮岗需要涉及其他条线中层任职变化的,必须服从轮岗工作需要,自觉积极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时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的保密工作。
工作轮岗方案篇五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xx〕15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xx〕21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
3、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
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75号)要求,公费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
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
3、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
1、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
3、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
4、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
5、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2、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发后,《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工作轮岗方案篇六
根据中共xx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xx]18号)精神,本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1、成立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对全县各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干部交流对象的调配,轮岗人员的统计备案。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工、组织、纪检、工会等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阶段性对干部实施交流轮岗,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锻炼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养人才的需要。
根据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对全县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各类型的干部人数、在单位工作时间、任职年限(时间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亲属关系、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等,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一),并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填写《xx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xx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xx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xx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和《xx县轮岗干部调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属于“交流、轮岗”的人员,同时符合暂缓交流条件和不交流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会上公布和上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留底备查),接受群众监督,上墙公示时间统一为7天。在公示期间各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并针对各种思想反映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心,消除各种思想顾虑。经公示后,将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轮岗方案)党群系统的报县委组织部党群科;政府系统的报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综合后统一上报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个人提出交流、轮岗意见的,填写《xx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表八只供给单位提交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时的第一参考。
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要组织交流轮岗干部认真填写《xx县干部轮岗登记表》(附表七)。
交流换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审批。
交流轮岗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1、干部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属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交流对象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之后由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单位工作移交。由单位一名领导带交流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并介绍情况。
2、干部轮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xx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工作轮岗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阳襄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方案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我校行管教辅队伍整体结构,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整体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为适应学校“四个一流”总体发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增强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辅服务水平为导向,体现岗位绩效和持续强化、历练的现代管理理念,在现有的岗位编制数额内,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方案,逐步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新型用人机制。
1.行管教辅人员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岗位,学校和应聘对象实行双向聘任、双向选择;
2.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特殊专业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达标,具有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
3.遵守教育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岗位职责职能,能适应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爱岗敬业,具有让服务对象、对口单位和教师、学生、家长满意的敬业精神。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1.学校公布各部门的定编指数和岗位职责。
2.个人填写“择岗意向书”。
3.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应聘个人填写的“意向书”和“聘任原则”提出聘用人员名单,交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协调研究。
4.校长审核,并在“择岗意向书”上签署意见后将其“意向书”返还本人。
5.所有参与聘任人员的择岗意向报经校长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发、备案。
行管教辅人员岗位设置(不含中层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办、纪委(9人)。
劳资员1人;档案、保密员1人;校史资料收集、宣传文秘员2人;工作人员2人;收发员1人;司机2人。
(二)教务处(15人)。
教务员2人;学籍室2人;实验室5人、招生办1人、教研、继教员1人、图书室4人。
(三)学工处(4人)。
政教员2人;宿舍管理员2名。
(四)总务处(12人)。
水电管理员2人,绿化管理员2人,医务室2人,总务管理员2人,会计人员4人。
(五)后勤处(4人)。
食堂管理员2人,基建管理员1人,门面房管理员1人。
(六)现代教育技术处(7人)。
校电视台1人,电教员1人,多媒体教室管理、校园网络管理与维护4人,竞赛及档案管理1人。
(七)保卫科(2人)工作人员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员2人。
(九)教研处、团委、工会、妇委会暂不设工作人员岗位。
1.落聘的认定及政策。
(1)未被学校任何处室选聘者视为“落聘”。
(2)落聘人员无学校集体福利。1—3个月之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80%;4—6个月内,可领取个人全额工资的50%(若调出本校,则从未上班的时间起停发其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超过6个月者,学校停发其全额工资,且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同意落聘人员申请调出本单位。
2.拒聘的认定及政策。
(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于拒聘:本人择岗意向未得到满足,又不接受学校安排者;不符合“内退”条件而申请内退,未被批准且不上岗者;符合“内退”条件,但未被批准、又不上岗者视为拒聘。
(2)凡拒聘者,学校从拒聘下月起停发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与其办理调动手续。
工作轮岗方案篇八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科学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义务段各校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学实际,现就义务段20xx—20xx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单位要确保本学年交流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交流人数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每位教师交流轮岗任教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其中,支教教师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学校教学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跟岗教师跟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继续在城区学校跟岗一年;两年后回原乡镇学校工作。
(一)县教育局组织的交流包括: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紧缺学科兼课走教、“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等4种形式。
1、城区教师顶岗支教。教育局今年继续安排城区学校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顶岗支教帮扶工作。各城区义务段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办法遴选出相应数量的教师(附件1),由个人填写申请表(附件3),学校汇总造册(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
2、乡村教师到城区跟岗学习。根据青年教师的培养需求,教育局组织乡镇学校部分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乡村学校在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推荐35周岁以下、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附件2),造册(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课程开设情况统筹使用。
3、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根据城区学校体音美教师紧缺的实际,将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统筹使用,在城区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
(1)申报对象:城区城区中小学中教龄在6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
(2)受援地及需求学科:永丰九年制学校5人(语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学校2人(政治、数学各1人),西头中心校2人(数学、英语各1人)。
(3)申报流程:个人将身份证、职称本、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装订后统一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股,县局结合个人意愿及受援学校需求状况统一安排。
(4)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并满量承担学科教学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学校要根据支教人员情况组织教师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同时负责支教教师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二)各片区或中心校组织的交流包括: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等4项工作。
1、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片区牵头,在片区内开展校际间学科教师交流,各片区对交流的科目、数量、形式进行统筹安排。
2、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由各片区学区长学校牵头,积极开展团体交流活动,对结对学校采取送教、一对一结对帮扶、跟岗学习等形式予以帮扶,并将教学设施、设备在学区内部共享。
3、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中心校协调,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中心校内各小学之间的教师进行交流,交流情况汇总上报片区,由片区汇总上报人事股。
4、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各中心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内紧缺学科范围,由所在片区牵头,将片区内的紧缺学科教师统筹使用,在交通相对方便的几个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情况以表册形式(附件4)由片区统一汇总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一)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按照交流轮岗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蒲城县教师交流轮岗调查统计表(附件5)。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都必须自觉申报,并填写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附件3),注明交流形式和层次。
(三)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工作岗位聘任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的交流轮岗人选,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后,上报人事股。
(四)组织竞聘。教育局组织协调各学校推荐上报的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人员到新学校参加竞聘,落聘者,由原学校另外推荐人选继续参加新学校的竞聘,直至新学校聘用为止。
1、中小学教师评定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凡没有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且不服从交流安排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当年年度考核和职称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3年内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优评先活动。
2、在教师评优评先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名额数量,同时,把交流轮岗的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在评定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时,必须有农村学校交流经历。
3、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间应做到每月进行一次公开课教学,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题讲座、指导或帮扶一名青年教师,每学年带动一个教研组工作、指导一次课题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为对相关人员考核的必要项目。
(一)高度重视、层层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各校、教学点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的交流轮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轮岗的指标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进行认真筛查,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在保证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将辖区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全部纳入交流轮岗计划。要将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本校对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将能力强、有潜力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坚决不能敷衍应付。秋季开学后,各片区将中心校安排的参与交流轮岗教师情况造册汇总(附件4),以片区为单位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二)严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区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严格落实交流轮岗教师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岗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纪律,全面客观评价交流轮岗教师。
(三)注重成效、奖优罚劣。教育局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各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检查。对选派到基层学校工作消极、教学成绩明显落后、引起不良影响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延长其交流轮岗期限,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规定职称晋升年限内,推迟3年申报。同时,加大评优表彰力度,每年对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工作轮岗方案篇九
(一)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二)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结合公司实际先从采购部、财务部试点实行,根据实施情况再推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轮岗定义、类型及标准第四条定义。
员工轮岗计划是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部门内、事业部内、事业部之间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及系统性的横向流动,以达到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条公司指派型轮岗。
员工轮岗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一)在现有岗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
(二)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职责,且无工作重大失误及相关行政处罚;
(三)对于自主申请轮岗的员工,除满足以上二项外,还应征求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及将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在征得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及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轮岗。
第三章轮岗考核期及轮岗期限第九条轮岗考核期。
(一)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3个月的考察期,流入部门直接领导可根据轮岗员工新岗位的工作表现适度缩短及延长轮岗员工的考察期,但最短不低于2个月,最长不高于6个月。
轮岗期限一般不低于6个月,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指派、员工申请进一步轮岗,或由公司决定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章轮岗期间的薪酬福利标准第十一条轮岗薪酬。
(一)员工轮岗期间的薪酬待福利待遇体现“就高原则”,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低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按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薪资福利。
(二)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高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考察期间,轮岗员工的薪资福利标准不变,考察期满后,按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的薪资福利。
第五章轮岗手续的办理第十二条轮岗前准备。
拟轮岗员工、部门经理、事业部负责人需制定如下规划并提交行政人事部后,方可进行轮岗申请及手续办理:
(一)制定拟轮岗员工依《轮岗计划表》执行;
(二)根据《轮岗计划表》实施轮岗的员工进行评估;
(三)制定拟轮岗员工轮岗后,原岗位的员工继任计划。第十三条轮岗前评估。
在员工轮岗前,部门负责人对轮岗员工进行评估,就拟轮岗员工的性格及职业能力倾向、原岗位工作表现、流入岗位胜任力要求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估,以确保轮岗员工能胜任流入岗位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手续办理。
员工轮岗申请审批权限可参照职位变动审批权限执行。
第六章附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增强活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及办事效率,建立管理人员交流和轮岗的长效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宗旨。
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公司管理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匹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对象。
轮岗对象:管理人员(人、财、物、产、供、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出发,无条件服从大局。
(二)人岗匹配的原则。
要使年龄、文化结构、专业知识,趋于合理。
(三)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要扩大管理人员横向交流力度,增强管理人员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四、轮岗方式和条件。
(一)轮岗方式本次轮岗是公司范围内关键管理岗位的轮换,(二)轮岗条件。
2、在同一部门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4年的应当轮岗;
3、在同一部门连续担任正副职领导职务满7年的应当轮岗。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轮岗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轮岗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由行政部承担具体工作。
(二)动员部署。
做好轮岗前的前期工作,形成工作方案报“轮岗领导小组”确定、审批;收集、整理轮换岗位信息,报“轮岗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组织召开轮岗动员会,公布具体的轮岗岗位名称,部署相关轮岗工作。
(三)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个人自主报名、部门推荐的形式收集报名信息,经整理后呈“轮岗领导小组”审批。
(四)研究决定根据报名情况,由“轮岗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提出的预备轮岗人选统筹考虑,集体研究决定轮岗人员名单。
(五)人选公示。
按规定对拟定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由“轮岗领导小组”对拟轮岗人选进行轮岗人员轮岗前谈话,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按时到岗。
(七)办理换岗手续。
经组织谈话后,人事部对轮岗人员办理换岗手续。
(八)报送有关情况。
人事部及时总结经验,将此次轮岗情况形成报告,呈报股份公司。以上组织程序的具体时刻表详见《2014年轮岗工作时刻表》(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实施轮岗作为锻炼管理人员、培养复合型管理人员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激发管理人员活力、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手段。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相关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负起各自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做好轮岗人员的思想工作,激发其敬业争先、开拓进取的活力,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的交接,确保日常工作无缝衔接、有序开展。
(三)注重实效,保证质量要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条件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严明纪律,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四)服从安排,积极适应。
对组织决定轮岗的,应当按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报到,积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岗位的工作。在轮岗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价、使用时的重要依据。
益阳橡机。
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附件2014年轮岗工作时刻表。
轮岗制培养计划表说明:本表由人力资源部和被培养人的上级管理者(培养责任人)协商后,共同填写。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员工人才培养机制,及满足员工职业发展需求,特制定《员工轮岗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意义。
(一)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二)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三)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员工拓展自身的知识、技能,从而提升员工自身的价值,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及晋升奠定基础。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结合公司实际先从采购部、财务部试点实行,根据实施情况再推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轮岗定义、类型及标准。
第四条定义。
员工轮岗计划是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部门内、事业部内、事业部之间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及系统性的横向流动,以达到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条公司指派型轮岗。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员工现有岗位胜任力及培养潜力,对符合轮岗标准的员工指派到相关岗位进行轮岗。
第六条员工申请型轮岗。
员工能长期稳定胜任本岗位工作,在获知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自主申请轮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能岗。
第七条轮岗类型。
根据员工轮岗的跨度,员工轮岗可分为部门内轮岗、事业部内轮岗、事业部间轮岗。
第八条轮岗标准。
员工轮岗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一)在现有岗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
(二)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职责,且无工作重大失误及相关行政处罚;
(三)对于自主申请轮岗的员工,除满足以上二项外,还应征求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及将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在征得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及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轮岗。
第三章轮岗考核期及轮岗期限。
第九条轮岗考核期。
(一)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3个月的考察期,流入部门直接领导可根据轮岗员工新岗位的工作表现适度缩短及延长轮岗员工的考察期,但最短不低于2个月,最长不高于6个月。
(二)轮岗考察期间,流入部门直接领导可适当放宽轮岗新员工的工作及考核标准,但轮岗考核期满后,严格按本岗位正常工作标准对轮岗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条轮岗期限。
轮岗期限一般不低于6个月,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
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指派、员工申请进一步轮岗,或由公司决定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章轮岗期间的薪酬福利标准。
第十一条轮岗薪酬。
(一)员工轮岗期间的薪酬待福利待遇体现“就高原则”,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低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按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薪资福利。(二)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高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考察期间,轮岗员工的薪资福利标准不变,考察期满后,按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的薪资福利。
第五章轮岗手续的办理。
第十二条轮岗前准备。
拟轮岗员工、部门经理、事业部负责人需制定如下规划并提交行政人事部后,方可进行轮岗申请及手续办理:
(一)制定拟轮岗员工依《轮岗计划表》执行;
(二)根据《轮岗计划表》实施轮岗的员工进行评估;
(三)制定拟轮岗员工轮岗后,原岗位的员工继任计划。
第十三条轮岗前评估。
在员工轮岗前,部门负责人对轮岗员工进行评估,就拟轮岗员工的性格及职业能力倾向、原岗位工作表现、流入岗位胜任力要求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估,以确保轮岗员工能胜任流入岗位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手续办理。
员工轮岗申请审批权限可参照职位变动审批权限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
附件:《轮岗计划表》、《职位动态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增强活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及办事效率,建立管理人员交流和轮岗的长效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宗旨。
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公司管理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匹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对象。
轮岗对象:管理人员(人、财、物、产、供、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出发,无条件服从大局。
(二)人岗匹配的原则。
要使年龄、文化结构、专业知识,趋于合理。
(三)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
要扩大管理人员横向交流力度,增强管理人员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四、轮岗方式和条件。
(一)轮岗方式本次轮岗是公司范围内关键管理岗位的轮换,
(二)轮岗条件。
1、原在本公司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员工;
2、在同一部门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4年的应当轮岗;
3、在同一部门连续担任正副职领导职务满7年的应当轮岗。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轮岗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轮岗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由行政部承担具体工作。
(二)动员部署。
做好轮岗前的前期工作,形成工作方案报“轮岗领导小组”确定、审批;收集、整理轮换岗位信息,报“轮岗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组织召开轮岗动员会,公布具体的轮岗岗位名称,部署相关轮岗工作。
(三)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个人自主报名、部门推荐的形式收集报名信息,经整理后呈“轮岗领导小组”审批。
(四)研究决定根据报名情况,由“轮岗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提出的预备轮岗人选统筹考虑,集体研究决定轮岗人员名单。
(五)人选公示。
按规定对拟定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轮岗前谈话。
公示结束后由“轮岗领导小组”对拟轮岗人选进行轮岗人员轮岗前谈话,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按时到岗。
(七)办理换岗手续。
经组织谈话后,人事部对轮岗人员办理换岗手续。
(八)报送有关情况。
人事部及时总结经验,将此次轮岗情况形成报告,呈报股份公司。
以上组织程序的具体时刻表详见《2014年轮岗工作时刻表》(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实施轮岗作为锻炼管理人员、培养复合型管理人员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激发管理人员活力、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手段。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相关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负起各自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做好轮岗人员的思想工作,激发其敬业争先、开拓进取的活力,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的交接,确保日常工作无缝衔接、有序开展。
(三)注重实效,保证质量。
要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条件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严明纪律,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四)服从安排,积极适应。
对组织决定轮岗的,应当按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报到,积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岗位的工作。在轮岗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价、使用时的重要依据。
益阳橡机。
二oxx年四月一日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增强活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及办事效率,建立管理人员交流和轮岗的长效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宗旨。
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管理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选拔、吸纳优秀人才进入公司管理层面,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匹配,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事尽其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对象。
轮岗对象:管理人员(人、财、物、产、供、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个人要从公司整体的发展出发,无条件服从大局。
(二)人岗匹配的原则。
要使年龄、文化结构、专业知识,趋于合理。
(三)整体功能优化的原则。
要扩大管理人员横向交流力度,增强管理人员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四、轮岗方式和条件。
(一)轮岗方式。
本次轮岗是公司范围内关键管理岗位的轮换,
(二)轮岗条件。
1、原在本公司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员工;
2、在同一部门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4年的应当轮岗;
3、在同一部门连续担任正副职领导职务满7年的应当轮岗。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轮岗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轮岗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实施。由行政部承担具体工作。
(二)动员部署。
做好轮岗前的前期工作,形成工作方案报“轮岗领导小组”确定、
审批;收集、整理轮换岗位信息,报“轮岗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组织召开轮岗动员会,公布具体的轮岗岗位名称,部署相关轮岗工作。
(三)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个人自主报名、部门推荐的形式收集报名信息,经整理后呈“轮岗领导小组”审批。
(四)研究决定。
根据报名情况,由“轮岗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提出的预备轮岗人选统筹考虑,集体研究决定轮岗人员名单。
(五)人选公示。
按规定对拟定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轮岗前谈话。
公示结束后由“轮岗领导小组”对拟轮岗人选进行轮岗人员轮岗前谈话,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按时到岗。
(七)办理换岗手续。
经组织谈话后,人事部对轮岗人员办理换岗手续。
(八)报送有关情况。
人事部及时总结经验,将此次轮岗情况形成报告,呈报股份公司。
以上组织程序的具体时刻表详见《2014年轮岗工作时刻表》(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实施轮岗作为锻炼管理人员、培养复合型管理人员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激发管理人员活力、促进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手段。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相关人员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
实负起各自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做好轮岗人员的思想工作,激发其敬业争先、开拓进取的活力,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的交接,确保日常工作无缝衔接、有序开展。
(三)注重实效,保证质量。
要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条件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严明纪律,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四)服从安排,积极适应。
对组织决定轮岗的,应当按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报到,积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岗位的工作。在轮岗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核、评价、使用时的重要依据。
益阳橡机。
二oxx年四月一日。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员工人才培养机制,及满足员工职业发展需求,特制定《员工轮岗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条意义。
(一)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二)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人才需求。
(三)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员工拓展自身的知识、技能,从而提升员工自身的价值,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及晋升奠定基础。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但结合公司实际先从采购部、财务部试点实行,根据实施情况再推至相关部门。
第二章轮岗定义、类型及标准。
第四条定义。
员工轮岗计划是指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需要,在部门内、事业部内、事业部之间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及系统性的横向流动,以达到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的一种人才培养机制。
第五条公司指派型轮岗。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员工现有岗位胜任力及培养潜力,对符合轮岗标准的员。
工指派到相关岗位进行轮岗。
第六条员工申请型轮岗。
员工能长期稳定胜任本岗位工作,在获知相关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自主申请轮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能岗。
第七条轮岗类型。
根据员工轮岗的跨度,员工轮岗可分为部门内轮岗、事业部内轮岗、事业部间轮岗。
第八条轮岗标准。
员工轮岗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一)在现有岗位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
(二)能胜任现有岗位工作职责,且无工作重大失误及相关行政处罚;
(三)对于自主申请轮岗的员工,除满足以上二项外,还应征求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及将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的意见,在征得流出部门、事业部领导及流入部门、事业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轮岗。
第三章轮岗考核期及轮岗期限。
第九条轮岗考核期。
(一)轮岗员工到新岗位有3个月的考察期,流入部门直接领导可根据轮岗员工新岗位的工作表现适度缩短及延长轮岗员工的考察期,但最短不低于2个月,最长不高于6个月。
(二)轮岗考察期间,流入部门直接领导可适当放宽轮岗新员工的工作及考核标准,但轮岗考核期满后,严格按本岗位正常工作标准对轮岗员工进行考核。
第十条轮岗期限。
轮岗期限一般不低于6个月,轮岗期满后,根据员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岗位编制及岗位空缺,或对轮岗员工延长轮岗期限,或由公司指派、员工申请进一步轮岗,或由公司决定对轮岗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四章轮岗期间的薪酬福利标准。
第十一条轮岗薪酬。
(一)员工轮岗期间的薪酬待福利待遇体现“就高原则”,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低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按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薪资福利。
(二)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高于原岗位薪资福利标准的,考察期间,轮岗员工的薪资福利标准不变,考察期满后,按流入岗位薪资福利标准发放轮岗员工轮岗期间的薪资福利。
第五章轮岗手续的办理。
第十二条轮岗前准备。
拟轮岗员工、部门经理、事业部负责人需制定如下规划并提交行政人事部后,方可进行轮岗申请及手续办理:
(一)制定拟轮岗员工依《轮岗计划表》执行;
(二)根据《轮岗计划表》实施轮岗的员工进行评估;
(三)制定拟轮岗员工轮岗后,原岗位的员工继任计划。
第十三条轮岗前评估。
在员工轮岗前,部门负责人对轮岗员工进行评估,就拟轮岗员工的性格及职业能力倾向、原岗位工作表现、流入岗位胜任力要求等方面进行考察评估,以确保轮岗员工能胜任流入岗位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手续办理。
员工轮岗申请审批权限可参照职位变动审批权限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
附件:《轮岗计划表》、《职位动态表》。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一
(1)在水电处新入职职工集中培训结业考试结束后,将对新入职23名职工进行分组,共分三组,每组7~8人,每组选组长1名,负责全组日常工作。
(2)轮岗单位为供水工区、供电工区、净水厂三个单位。
各单位制订新入职职工车间培训方案,建立新入职职工培训台账,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课时不得少于小时。新入职职工成建制进入后,各工区安排原有技术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进入班组,签订“师带徒”协议,带领新入职职工学习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必须能够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轮岗结束后处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检查部、工会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考核。
(3)新入职职工在供水、供电、净水厂三大工区轮岗为期两个月;两个月期满后成建制调换轮岗单位。
(5)为期六个月的轮岗结束后,综合新入职职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各工区的评价,对新员工岗位进行定岗分配,同时新入职职工必须在轮岗培训后考取相应的资格证和操作证。以便在新的岗位上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二)对各工区轮岗期间的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各工区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引导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车间培训方案、建立个人培训档案,未制订方案或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的,缺一项经营考核2分。
(2)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轮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方案、教案、考勤表、培训影音资料、个人培训档案、新入职职工培训试卷装订后统一交处人力资源部存档。未按要求完成的`经营考核2分。
(3)未按要求签订“师带徒”协议的经营考核1分。
(4)各工区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培训未能按要求开展、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考核技术岗位津贴的20%~100%。
(5)对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不能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及格的给予延期转正。
(6)各工区不得在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安排其他与培训无关的工作,一经查实将对工区领导班子严肃问责及考核。
(7)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检查部、纪委将对各工区职工轮岗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二
为了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东组发[20xx]2号)、《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本单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活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通过轮岗交流,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形象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轮岗交流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物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的股级干部。
2、工作经历单一,需要通过多岗位培养锻炼的优秀股级干部,原则上应予以交流;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参加交流或暂缓交流: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或司法机关审查而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龄的一般不进行交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进行调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所有股级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东乡县重点岗位股级干部登记表》。
(三)组织实施及审批备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局干部职工包括轮岗交流的股室负责人。
征求意见的办法: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自我推荐和推荐他人相结合。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办公室负责将征求到的意见汇总梳理并将结果报局党政班子联席会和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
2、集体研究。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的职责要求,依据征求意见汇总的情况,结合本人的德、能、勤、绩、廉有关事项,参考个人的工作实际和岗位性质,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局党政班子联席会根据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提出初步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集体研究,确定所涉股室拟任人选。
3、审批备案。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按照《关于开展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组发[20xx]6号)的规定按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审定,并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轮岗交流人员进行考察。
(四)总结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对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要开展谈心活动,做好轮岗交流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要作为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并实行集中轮岗交流与平时个别轮岗交流相结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乡县建设局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饶有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爱玉党委书记。
成员:周梦贤党委副书记。
王新强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李正平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秘股,由周梦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将轮岗交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轮岗交流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严肃组织纪律。
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股级机构、职数进行配备,不准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原则上不准混岗配备股级干部。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办理移交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到岗者,予以免职。
(三)严格监督检查。
重点岗位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三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段晓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张荣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陈建龙(党委秘书)、张丽媛(行政秘书)、苏志芳(妇女主任)张燕(团委书记)、刘永锋(司法所所长)、刘婵(综治干事)、申群山(纪检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四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国土资党字〔20xx〕28号)有关精神,结合全县国土系统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2、交流轮岗按先正股级后副股级的原则有序推进。
2、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局党组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4、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5、局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五
根据中共**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暂行规定〉的通知》(明委办[20xx]18号)精神,本着“切合实际、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推进”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机构。
1、成立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人事局,负责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对全县各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干部交流对象的调配,轮岗人员的统计备案。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政工、组织、纪检、工会等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5月中旬-5月下旬)。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讲明阶段性对干部实施交流轮岗,是国家《公务员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锻炼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养人才的需要。
三、认真调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根据交流轮岗的范围对象,对全县干部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各类型的干部人数、在单位工作时间、任职年限(时间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亲属关系、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的问题等,各单位必须提供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一),并组织政工干部认真填写《**县轮岗干部花名册》(表二)、《**县交流干部花名册》(表三)、《**县符合交流条件但暂缓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四)、《**县符合交流条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册》(表五)和《**县轮岗干部调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属于“交流、轮岗”的人员,同时符合暂缓交流条件和不交流条件的人员,应当通过会上公布和上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要留底备查),接受群众监督,上墙公示时间统一为7天。在公示期间各领导小组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并针对各种思想反映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心,消除各种思想顾虑。经公示后,将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轮岗方案)党群系统的报县委组织部党群科;政府系统的报县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综合后统一上报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个人提出交流、轮岗意见的,填写《**县干部交流轮岗申请表》(表八),表八只供给单位提交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时的第一参考。
四、各乡镇、各单位领导小组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本单位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要组织交流轮岗干部认真填写《**县干部轮岗登记表》(附表七)。
五、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单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交流换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交流轮岗方案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审批。
六、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7月下旬-8月中旬)。交流轮岗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即可组织实施。
1、干部交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属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县委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集中交流对象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之后由单位统一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单位工作移交。由单位一名领导带交流人员到新单位报到并介绍情况。
2、干部轮岗。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轮岗方案,经审核后,即可组织实施。
交流、轮岗工作基本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县干部轮岗情况登记表》(表七)分别报组织部党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1.2017机关干部挂职交流工作方案。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六
根据《中共枝江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推进科技局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科技局党组审核批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党管干部原则;。
2、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干部交流轮岗必须在编制、职数和职位限额内进行;。
3、培养锻炼干部原则;。
4、发挥干部专业特长与业务职能相近原则;。
5、有利工作、有序推进原则;。
6、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干部交流轮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等方式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适用于科技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所属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人。应结合科技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干部交流轮岗,原则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应交流干部总数的30;同一干部不得频繁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因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进行交流轮岗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不受时间限制交流等。
1、离最高任职年龄不足5年的(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在工作性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暂不交流的干部,可视不同情况适当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为发挥干部特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视不同情况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适时进行调整交流。
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进行,交流轮岗工作由局党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需要批复同意或请示的事项,须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干部资合理配置的现实需要,是强化用人监督的重要保障。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有利于培养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动力,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长时间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维定势和利益纽带,具有防止不正之风乃至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引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原则条件,严格按照交流轮岗范围和对象,对本单位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关心爱护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踪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纪律。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必须在三定方案核定的职位职数范围内进行,不得借交流轮岗突击提拔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党组把关相结合。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交流轮岗决定的干部,应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按照有关规定需作离任离岗审计的交流轮岗干部,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内部审计。
4、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纪律或者执行纪律不严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着眼于锻炼培养干部,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促进人员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着眼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本单位旅游事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原则:必须坚持有利于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量才适用、择优上岗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处中层正、副职干部,以及全体职工。
1、在处各部门不同岗位、同级别之间进行。
2、交流轮岗的形式主要是调任、转任。
(一)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正、副职干部,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职升任正职且连续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的进行轮岗交流。
(三)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一)调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对中层干部及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处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单位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职岗位是否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由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职工:由各部门上报本部门职工岗位年限,以有自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表格见附件)。
3、党委决定。
推荐测评结束后,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决定,并予以公布。
4、集体谈话。
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党委同已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干部、职工分开进行)。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5、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八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
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
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2、小学高级教师岗位10级晋升9级,9级晋升8级;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3、从20xx年开始,我镇小学教师评先进、优秀等,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偏远学校任教经历。
4、从20xx年开始,中心学校将从公用经费和绩效工资中提取相应部分,用于在偏远学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学校所在村的`教师生活、交通补贴。
5、超编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按中心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6、从20xx年开始,新任命的校长、主任必须有在偏远地区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7、从20xx年开始,新分配的教师全部到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等校任教。服务期为3年。
8、到偏远地区学校轮岗交流任教时间为2年。中心学校与轮岗交流教师签订轮岗协议,轮岗交流结束后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小学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工资关系不变,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化评估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学校受理教师轮岗交流申请。8月编制海口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对在20xx年上学年,主动申请到偏远学校任教的,计算时间按20xx年8月执行)。
工作轮岗方案篇十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我镇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指导,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璜土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适才适用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进行通盘考虑,尽可能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则。轮岗交流应保持单位和部门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编制控制原则。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干部。
5、回避的原则。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轮岗交流到同一部门或有直接领导隶属关系的部门。
2、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的;
4、在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鼓励距退职年龄(市规定退职年龄)不满两年的人员自愿申请提前退职,退职后按正常退职规定执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组织。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成员为组、纪、宣、统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前做好轮岗交流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干部轮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民主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2、制定方案。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方案。
3、民主测评。将方案报主要领导审阅后,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选,并进行民主测评。
4、党委决定。将轮岗岗位及人选测评情况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镇主要领导同轮岗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
6、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并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岗位职责。
1、此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镇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纪委和督查办负责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尽快办理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因轮岗需要涉及其他条线中层任职变化的,必须服从轮岗工作需要,自觉积极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时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的保密工作。
工作轮岗方案篇二十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在中层干部、工作人员中实行轮岗。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加大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盘活资源,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高工作效能;打破岗位终身制,建立轮岗长效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满意住房队伍”为目的,加大我局轮岗工作力度,逐步实现轮岗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干部职工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从而促进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学发展。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来防止腐败,采取岗位轮换的方式可以防范管理风险或道德、法律风险。
2、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岗位轮换,缓解晋升岗位不足的压力,有效地培养出能够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中独挡一面的复合型人才。
3、激励干部,创造宽度。轮岗可以使干部开拓视野、积累人脉资源、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与能力所在、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从而拓宽干部工作宽度,真正做到“把合适的人用在合适的岗位”,也就是“以人为本”。
此次轮岗的范围为局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中层干部及职工。
1、由局办公室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3、召开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4、局分管领导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5、局办公室行文办理有关手续。
1、已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职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2、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