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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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授权经销。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授权书、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
3.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
二、合作方式。
1.价格政策:乙方每次进货量、进货价格、付款和发货方式参照甲方的报价单。
2.结算方式:实行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或代收货款和等通知放货)。
3.运输方式:物流(快递)公司发货托运,甲方负责发货托运,运费和木箱装订费乙方支付。
4.销售任务:_______年销售总额1万元,3个月内月平均销售额应在_________万元以上。(3个月内平均销售额或年销售总额未达到约定的基数,甲方有权更换经销商)。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培训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并赠送相应资料,使其能够完全掌握产品应用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解决产品使用中可能遇到的一般性问题。乙方可指派专职设计和工程师前往甲方所在地,相关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2.配合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
(2).展会期间提供相应的展示产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展示产品的运输等费用。
(4).通报乙方负责地区内有购买意向的用户资讯。
3.甲方负责投入对当地市场的甲方品牌推广和产品促销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指定销售经理负责与乙方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支持工作;。
5.乙方或用户对甲方的品质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与销售部或总经理办公室联系或反映,甲方将会给予认真答复和处理意见。(销售部程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总经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条件和责任。
1.乙方应以甲方的经销商(办事处)的身份开展销售业务和宣传甲方品牌。
3.乙方不得销售贴甲方非甲方生产的产品。
4.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设计人员和技术工程师和销售代表。
5.对双方签订的所有协议、价格政策、用户资料等信息严格保密。
五、产品质量的保证。
1.凡甲方生产的产品,均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和售后维修服务规定》;。
3.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订货与发货。
1.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订货,乙方需填写《产品订货单》,由乙方授权人员填写并加盖乙方合同章,乙方超出约定保证金外的货款必须全额付清款项后或代收货款。
3.乙方提货时或收到订货后应在托运方人员在场时检验包装有无损毁,货物有无短缺,若发现包装有损毁现象,订货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联系确认、退换等处理事宜。否则,甲方认为乙方默认收到的订货数量无差错和外观无损坏。
七、返利政策:
1.年度销售的基本任务量__________万元,年终返利为1-2%封顶。完成基本任务返点1%超出任务按销售总额按比例递增,本年度未完成销售基本任务不享受年终返利。
2.次年1月15日前乙方必须确认本年度的帐款及结清甲方的所有货款(含信用额度),才能享受本年度年终返利,否则取消本年度年终返利。
3.本年度月信用额度_________万元/月(根据上年度销售月平均额的2%--3%),每月欠款不得超过信用额度(如本月货款达3万以上累积到5万,应安排付清3万以上部分的货款),超过信用额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首年合作经销商甲方不安排信用额度铺货。
4.连续3个月平均销售额低于_________万(销售额的2%--3%),甲方有权取消信用额度,乙方应在3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5.返利及奖励(含广告投入)以人民币为单位,折算为产品支付,以出货时的单价计算。
八、其它。
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继续延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货,乙方应在______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3.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二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了协商如下:
一、代理资格确议。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经营厂地,完善的销售网络和相应的资金条件、资信好、业绩优。
2.真诚合作,愿意一起将该产品在同行业间做大、做强。
3.为有实力的霓虹灯材料经销商或较有影响的大型企业集团。
4.己购或欲购本单位设备_______套,对该设备有所了解。
二、代理商品范围/代理性质。
1.凡甲方生产,销售的产品,乙方都可代理(见宣传单)。
2.乙方在刚代理甲方产品时,为一般性代理,甲方有权在该地区继续销售,若乙方对甲方产品确有信心,可付甲方_______万元买断在该地区一年的代理权;若乙方在该年度销售量超过_______台(不含),甲方自动将该地区次年的代理权转让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将该地区的客户介绍给乙方,若乙方在年度代理权内未完成_______台,同样,乙方将自动取消在该地区代理转为一般性代理。
三、代理商品名称/代理范围/时间/代理价格和销售建议价:
1.委托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为(总代理/独立代理/一般代理),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乙方负责销售,乙方负责货款。
2.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培训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配件,但多畲配件或坏件应及时返绐甲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一定的宣传数据,乙方也可自订宣传内容,但甲方的厂名和徽标不得更改或侵犯。
五、结算方式,包装,运输。
1.款到发货,以收到货款次日发货。
2.甲方负责包装、木箱,包装费由甲方负责,运费由乙方负责。
3.在乙方为独家代理时,甲方有义务将该地区的客户介绍绐乙方,乙方享有独家经营权,但乙方不准在甲方己订的其它代理商范围内进行销售,否则该地区的经销商有权追加损失的权利。
4.乙方有义务在该地区做好宣传工作和及时热情的售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5.乙方应及时将市场的信息回馈给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三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养生文化,满足人们对健康生活的不断追求,推广无限极健康产品,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
一、定义条款。
1、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
1)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假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四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买受人对购入的食品,应按其食品的保管规定进行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食品质量变异,损失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所有。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出卖人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出卖人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五
甲方:
地址: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顺德北窖美的.工业城内。
适用地域: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基础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责任兑现国家所规定的产品三包条款。
(二)甲方负责自身品牌产品的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负责本协议所规定的适用地域范围和自身分销体系内的全部美的___________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售前维修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产品维修之后的技术及安全性能符合协议产品的出厂标准,因维修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自行负责,如因此产生第三者与甲方或甲方的客户之间的诉讼,乙方须承担责任和处理费用。
(三)乙方必须全部采用甲方提供的零配件维修甲方的产品,不得将甲方零件挪作他用。
(四)乙方进行维修必须按所维修的产品正确详细填写《售前机维修记录表》(此记录表由甲方提供专用表格,规格型号、数量、缺配件情况、更换配件情况、提货状态等表格内所表现的内容必须完整填写,记录不全或不真实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乙方有责任随时向甲方反映产品质量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投诉,同时应立即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在需要时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代表对事件做出妥善、合理的处理。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应积极参加。
四、甲方有义务对网点提供库存配件,额度内配件应及时供应。
五、乙方有义务从事所经营的甲方产品的维修,并不得超额度退货。
六、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市场信誉,配合甲方开展服务宣传活动。
七、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质量信息保密,不对外泄露、宣传,本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
八、甲方有权监控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因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引起消费者或乙方下级经销商对甲方或甲方产品的投诉,经甲方调查属实,甲方对乙方予以书面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力出现第二次投诉,则对乙方处以200元违约金。如因此出现反复投诉或对重大问题不及时反馈,造成甲方产品退货、重大损失或事故曝光,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乙方店面装修使用甲方品牌形象(招牌、灯箱),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设计要求制作,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拆除。
十、乙方必须履行《国家新三包规定》与《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给予甲方顾客“三包”法规定范围的合理退换。
十一、乙方通过自身服务体系,妥善解决自身和分销网络的售前和售后服务问题,甲方提供乙方售前维修所耗用的配件,售前维修费用按年费()%形式结算,免费配件供应额度按()%予以提供,超额部分按甲方公布的价格申购,申领配件由乙方自提,运费乙方自理。
十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零配件申领计划,以便及时备足配件。在甲方可以及时提供配件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缺零件为借口拒绝为其下级客户提供售前维修及相应配件支持,一经核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次(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取消服务费用及相关服务政策。
十三、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零配件,若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锈蚀、遗失的,超过免费使用配件额度的配件甲方按乙方零售出仓情况处理。
十四、如乙方因任何原因不能从事我公司要求的服务工作,则协议应予解除。
十五、如乙方因违规、违约或维修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社会曝光等恶性化事件的发生或严重危害甲方的品牌形象,则协议予以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结算一切费用以及取消年度销售相关的优惠政策。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条例》执行。
十七、有效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止。
十八、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后生效,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签约地人民法院管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六
一、
一、定义条款。
1、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
1)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假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0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七
甲方:
地址: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顺德北窖美的工业城内
适用地域: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基础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责任兑现国家所规定的产品三包条款。
(二)甲方负责自身品牌产品的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负责本协议所规定的适用地域范围和自身分销体系内的全部美的___________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的售前维修服务工作。
(二)乙方应保证甲方产品维修之后的技术及安全性能符合协议产品的出厂标准,因维修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投诉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自行负责,如因此产生第三者与甲方或甲方的客户之间的诉讼,乙方须承担责任和处理费用。
(三)乙方必须全部采用甲方提供的零配件维修甲方的产品,不得将甲方零件挪作他用。
(四)乙方进行维修必须按所维修的产品正确详细填写《售前机维修记录表》(此记录表由甲方提供专用表格,规格型号、数量、缺配件情况、更换配件情况、提货状态等表格内所表现的内容必须完整填写,记录不全或不真实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乙方有责任随时向甲方反映产品质量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投诉,同时应立即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在需要时应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代表对事件做出妥善、合理的处理。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应积极参加。
四、甲方有义务对网点提供库存配件,额度内配件应及时供应。
五、乙方有义务从事所经营的甲方产品的维修,并不得超额度退货。
六、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市场信誉,配合甲方开展服务宣传活动。
七、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质量信息保密,不对外泄露、宣传,本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
八、甲方有权监控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因乙方维修质量等原因引起消费者或乙方下级经销商对甲方或甲方产品的投诉,经甲方调查属实,甲方对乙方予以书面或口头警告,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力出现第二次投诉,则对乙方处以200元违约金。如因此出现反复投诉或对重大问题不及时反馈,造成甲方产品退货、重大损失或事故曝光,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乙方店面装修使用甲方品牌形象(招牌、灯箱),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甲方设计要求制作,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拆除。
十、乙方必须履行《国家新三包规定》与《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给予甲方顾客“三包”法规定范围的合理退换。
十一、乙方通过自身服务体系,妥善解决自身和分销网络的售前和售后服务问题,甲方提供乙方售前维修所耗用的配件,售前维修费用按年费( )%形式结算,免费配件供应额度按( )%予以提供,超额部分按甲方公布的价格申购,申领配件由乙方自提,运费乙方自理。
十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零配件申领计划,以便及时备足配件。在甲方可以及时提供配件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缺零件为借口拒绝为其下级客户提供售前维修及相应配件支持,一经核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次(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取消服务费用及相关服务政策。
十三、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零配件,若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锈蚀、遗失的,超过免费使用配件额度的配件甲方按乙方零售出仓情况处理。
十四、如乙方因任何原因不能从事我公司要求的服务工作,则协议应予解除。
十五、如乙方因违规、违约或维修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社会曝光等恶性化事件的发生或严重危害甲方的品牌形象,则协议予以解除。情节严重者,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拒绝结算一切费用以及取消年度销售相关的优惠政策。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客户服务中心管理条例》执行。
十七、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止。
十八、本协议由双方签章后生效,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签约地人民法院管辖。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授权经销。
1.甲方授权乙方为"深圳市xx公司"在__________地区销售甲方产品的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授权书、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
3.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经销的关系,为互相独立的合同缔约方双方,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
二、合作方式。
1.价格政策:乙方每次进货量、进货价格、付款和发货方式参照甲方的报价单。
2.结算方式:实行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或代收货款和等通知放货)。
3.运输方式:物流(快递)公司发货托运,甲方负责发货托运,运费和木箱装订费乙方支付。
4.销售任务:____年销售总额1万元,3个月内月平均销售额应在____万元以上。(3个月内平均销售额或年销售总额未达到约定的基数,甲方有权更换经销商)。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培训设计师和施工人员并赠送相应资料,使其能够完全掌握产品应用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解决产品使用中可能遇到的一般性问题。乙方可指派专职设计和工程师前往甲方所在地,相关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2.配合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
(2).展会期间提供相应的展示产品给乙方使用,乙方承担展示产品的运输等费用。
(4).通报乙方负责地区内有购买意向的用户资讯。
3.甲方负责投入对当地市场的甲方品牌推广和产品促销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指定销售经理负责与乙方的商务事宜和技术支持工作;。
5.乙方或用户对甲方的品质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与销售部或总经理办公室联系或反映,甲方将会给予认真答复和处理意见。(销售部程经理:________________总经办: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条件和责任。
1.乙方应以甲方的经销商(办事处)的身份开展销售业务和宣传甲方品牌。
3.乙方不得销售贴甲方________非甲方生产的产品。
4.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设计人员和技术工程师和销售代表。
5.对双方签订的所有协议、价格政策、用户资料等信息严格保密。
五、产品质量的保证。
1.凡甲方生产的产品,均遵守执行甲方的《质量保证和售后维修服务规定》;。
3.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退货的包装费、运输费及邮费等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订货与发货。
1.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订货,乙方需填写《产品订货单》,由乙方授权人员填写并加盖乙方合同章,乙方超出约定保证金外的货款必须全额付清款项后或代收货款。
3.乙方提货时或收到订货后应在托运方人员在场时检验包装有无损毁,货物有无短缺,若发现包装有损毁现象,订货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联系确认、退换等处理事宜。否则,甲方认为乙方默认收到的订货数量无差错和外观无损坏。
七、返利政策:
1.年度销售的基本任务量1____万元,年终返利为1-2%封顶。完成基本任务返点1%超出任务按销售总额按比例递增,本年度未完成销售基本任务不享受年终返利。
2.次年1月15日前乙方必须确认本年度的帐款及结清甲方的所有货款(含信用额度),才能享受本年度年终返利,否则取消本年度年终返利。
3.本年度月信用额度3--5____万元/月(根据上年度销售月平均额的2%--3%),每月欠款不得超过信用额度(如本月货款达3万以上累积到5万,应安排付清3万以上部分的货款),超过信用额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首年合作经销商甲方不安排信用额度铺货。
4.连续3个月平均销售额低于6-8____万(销售额的2%--3%),甲方有权取消信用额度,乙方应在3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5.返利及奖励(含广告投入)以人民币为单位,折算为产品支付,以出货时的单价计算。
八、其它。
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继续延长。
2.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货,乙方应在3日内付清甲方所有欠款。
3.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河南省____公司(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绿韵"品牌系列外墙保温材料、建筑防水、建筑外加剂市场,就乙方经销甲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直辖市____区县级市推广甲方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直辖市/区/县级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附件《河南省____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保证金,首批进货款____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直辖市/区/县级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_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甲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价格体系》中所示价格销售"绿韵"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管理制度》的考核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______。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万元,每完成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_______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2、不可抗力指:__________________。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_______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______。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______。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_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______。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代表签字:______代表签字: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甲方: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十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销售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1、提供合格之_________产品给乙方经销,并提供一切产品之市场准入手续给乙方。
2、保证乙方货款到账______日内发出货品(需提前订货),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给乙方______个月试营期,如试营不理想,试营期满后可退回剩余货品。长期合作甲方对产品实行______月内包换,______年保修,长年维修(不包括:人为损坏、私自拆装、外观损伤、附件不全)。
4、提供对乙方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提供产品广告样板,提供促销品支持。
5、绝对执行同级经销商平等之价格体系以保障乙方的经济利益。
6、发展水平相当之经销商队伍,防止不良经销商侵犯乙方正常权益。
7、保证诚实和忠诚的合作态度,和乙方建立良好合作,以达到双赢的结局。
8、一切营销政策对所有经销商都采取公平的态度。
1、保证按照预定的市场推广计划全力开拓本地市场(乙方制定,双方认可)。
2、保证不超过协议约定之经营范围。
3、绝对执行甲方当地市场最低市场限价,为______元/套。
4、及时将当地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双方协作做好当地市场。
5、保证以诚实、忠诚的合作态度和甲方进行合作。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
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如果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3、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协议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十一
甲方:
乙方:
_________是由_________网站发起成立的一个以销售各类行业,专业信息为基础的合作型联合体。_________的基础业务和主要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所属网站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加入___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_是一个以销售信息产品为目的,以高科技为手段,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一个,而成立的合作型联合体。即:_________成员的产品放在销售平台进行销售,_________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对_________及销售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另一方面_________成员还可以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2、作为_________的倡导和发起单位_________网站,是由_________主管,_________委员会主办的网络新闻媒体,自_________年成立以来就一直致力于行业新闻报道和行业资讯产品的销售,在宣传推广和销售方式及销售渠道上具有一定优势。
1、乙方免费加入_________,享受协议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新闻宣传服务,行业频道宣传链接,乙方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挂接_________入口并需提供一定数量经常更新的免费资讯,以引导用户培育市场。
3、甲方负责利用_________推广销售乙方的信息产品,收入所得甲乙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4、乙方可以以优惠价格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1、_________公司将尽力安排将产品运至客户在订购信息里指定的位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交货地点。_________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及合适的运输方式。_________公司或其承运人有权在交货之前,为证明和确认客户身份和地址,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和/或签署可能必需的文件;若客户拒绝该要求或客户出示的证件与订购信息中的信息不符,_________公司或其承运人有权拒绝交货,同时_________公司有权解除协议。
2、_________公司通知的任何交货日期均仅为预计日期,该交货日期并不构成协议的一个条款。在任何情形之下_________公司均无需就延迟或未交付产品所引起的客户费用增加、利润或商誉损失或其他任何特别的、或然的、直接或间接的或附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______公司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次序进行分批交货。在分批交货的方式之下,每一批产品均应视为一个独立协议项下的标的物;_____公司在任何一批或几批产品方面的违约行为均不影响其关于此前已交付的产品或尚未交付的产品之协议的效力。如_____公司向客户发出其将不能就某一批产品交货的通知,也并不影响客户已接受其已收取之产品批次的效力,但_________公司将向客户退还已付货款中不能交付产品部分的价款。
4、如产品已为客户备妥而客户未履行收货义务,或客户未提交交货所需的准确指示、文件、证件、认可或授权,_________公司有权在书面通知客户后将产品储存或委托他人储存。自储存开始之时,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客户,并且应被视为已完成交货,客户应向_________公司支付其违约行为引起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及保险费用)。
在交货当时,客户应检验产品有无瑕疵。除非客户在交货当时提出异议,产品应被视为符合协议规定并已在良好状态下被客户接受。
1、产品的价格以及运输费用(以下简称“货款”)以客户发出订购信息当_________公司网站列明的价格以及费用为准。价格包括按当时中国法律因协议交易而可能课征的所有中国税金。
2、客户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汇款支付以及邮政汇款三种。
3、如以现金支付,客户应于协议项下的产品交付之时,向________公司指定的向该客户交货的人员支付现金;除非另有规定,_______公司将在上述人员收到该客户应付货款后向客户交货。尽管上述人员根据规定向客户交货,但在客户不履行接收产品的义务或不支付产品的货款时,_________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4、如以银行汇款或以邮政汇款支付,客户应于协议成立后,立即将货款汇到_________公司指定的帐户。除非另有规定,____公司只有在收到客户货款后才向客户交货。因汇款发生的所有银行费用及邮寄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在收到协议项下客户所订购产品的全部货款前,_______公司没有发送产品的义务。如_____公司在协议成立后的两周内仍未收到协议项下产品的全部货款时,______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协议。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新闻宣传服务,行业频道宣传链接。
2、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方式对_________进行宣传推广。
3、_________的所有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4、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交的信息(包括行业深度报告,会员服务,行业资讯,企业黄页,产品价格,科技专利,法律资讯,国外信息资讯,金融数据,信用数据,市场供求,商标信息,标准认证等),收入所得甲乙双方按乙方网站在此方面实际收入的5:5进行分成。
1、乙方免费享有_________提供的服务。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_________统一页面的设计,制作。
3、乙方有义务在协议签署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挂接_________统一的网页入口及_________标识,并不得随意删改。
4、乙方有义务免费在网站显着位置配合_________的有关宣传。
5、乙方可以以优惠价格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6、乙方有权享有甲方在此协议生效后推出的_________的新政策及服务。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在收到守约方有关其违约行为的通知后5日内予以纠正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索赔因此发生的损失。
2、若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按过错比例各自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包括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仲裁规则在_________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绿韵"品牌系列外墙保温材料、建筑防水、建筑外加剂市场,就乙方经销甲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直辖市____区县级市推广甲方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直辖市/区/县级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附件《河南省xx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保证金,首批进货款____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直辖市/区/县级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_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甲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价格体系》中所示价格销售"绿韵"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管理制度》的考核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5、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万元,每完成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_______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2、不可抗力指:____________。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_______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_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十三
甲方:(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_____》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______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价格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_____、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____万元,每完成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______%的比例给予奖励。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22、违约条款。
2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以解决纠纷。
22.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22.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22.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2.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22.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3、免责条款。
23.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3.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4、争议解决:
24.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4.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24.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_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_____:
(1)_____应在甲方所在地_____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_____规则进行。
(2)_____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_____员另行裁定,否则_____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5、协议的终止。
25.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25.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5.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26、其它。
26.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26.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26.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6.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26.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6.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26.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26.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26.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十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地促进双方合作共赢,保障和履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由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总则。
1、协议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届满后如无特殊情况本合同将自动延期一年。
2、乙方授权甲方的销售区域:________________。(根据公司渠道管理规定执行)。
3、乙方授权甲方经销的产品: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签约销售产品____年总销售任务额:万元(____万起签),其中零配件销售额(总销售额1%)):万元。
4.1甲方全年任务分解:(每季度为一个销售期)。
5、甲方应独立自主经营,未经乙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乙方不对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负责;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本协议所指年度为会计年度,乙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产品经销授权书,如发现下述情况,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资格并收回经销授权书。
1.1.1甲方连续两个销售期销量少于约定任务5%的。
1.1.2甲方违法违规经营,对乙方造成品牌形象及经济损害的。
1.1.3甲方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乙方拥有的任何品牌产品的。
1.1.4甲方超越授权经销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经销权的。
1.1.5甲方泄露乙方技术、商业等机密。
1.1.6甲方由于经营能力和信誉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经销责任的。
1.1.7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
1.2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或减少甲方销售折扣、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
1.2.1各销售期内未完成销售任务。
1.2.2甲方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协议的其他事宜。
1.2.3甲方发生跨越授权区域窜货、低价倾销、网络销售平台乱价行为。
1.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所在区域招标项目提供支持,相应的销售额计入甲方销售指标内。如报价低于正常价格,需经乙方同意且另行定价并单独结算利润。
1.4乙方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市场宣传及推广,乙方协助甲方在本区域销售渠道和直接用户层面推广_______________品。
1.5甲方所有涉及产品及品牌宣传等行为,必须经乙方审核同意方可执行。甲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乙方产品及品牌形象的行为。
1.6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引导甲方正确、高效地销售乙方产品。
1.7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与乙方其他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各方获得应有的利益。
1.8乙方鼓励甲方积极组织或参与乙方产品推广活动,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1.9乙方有权单方根据市场竞争的各方面动态调整产品的结构、价格及销售政策,并提前通知甲方。
1.1甲方有责任完成每期约定销售任务,乙方根据甲方每期完成任务比例给予甲方折让。
1.11乙方有权按照__________虎渠道管理政策对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进行处罚。
2、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应积极主动向用户推荐乙方产品,维护乙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乙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一经发现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2甲方须配合乙方的市场宣传、行业推广及促销等活动,开拓市场。
2.3甲方须遵从乙方对区域市场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内销售乙方产品,并享受授权级别的进货折扣。甲方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外不享受授权级别进货折扣。若甲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外从事乙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引起乙方市场混乱,乙方有权不予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经销资格的权利。
2.4甲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有关信息,及时反馈乙方,并制订市场推进计划。
2.5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方。
2.6甲方应按照乙方评定的信用及账期支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乙方货款。单次《采购订单》连续超过付款时间1天(含1天),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2.7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调拨或借出任何乙方的产品,不得向本协议指定的收款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支付乙方的货款(任何品牌产品的货款),乙方不对调拨、借出产品及货款负任何责任。
2.8甲方有权举报本区内发现的非正常货源销售行为,乙方将根据举报信息进行查证处理并给予甲方适当补偿。
2.9甲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的乙方产品,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立即取消甲方的经销权,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1甲方必须充分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权益),甲方不得将乙方的知识产权自行申报任何许可、授权、认证(如将乙方商标申请商号、对乙方专利反向编程或升级改进申报专利等)),若有违反,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违反此条约定所获得的权益应归属于乙方。
2.11甲方同意自愿加入乙方的经销商管理体系,遵守乙方的价格体系、乙方的销售渠道管理规定、经销商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程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对该等规程的不时修订,乙方可通过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向甲方公布该等管理规程。
2.12甲方指定下列人员和联系方式为履行本协议的对接人员和联系方式,任何联系信息的变更甲方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姓名。
职务。
座机。
传真。
手机。
邮箱。
备注。
2.13.甲方应当组建销售团队,从事_______________品销售及售后服务。
2.14.如果甲方是____年新签约经销商,甲方保证全年销售_______________品不少于____万元以上。
2.15.甲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______品价格体系,抵制授权区域的窜货销售行为,并接受__________虎对已认定的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的政策处罚。
2.1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出现网络平台乱价情况下,进行统一控货。
2.1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工作,将需要的审计询证函等资料按要求提供给乙方。
三、产品配置及报价。
1、甲方应向用户提供乙方原装产品及配件。甲方使用非乙方产品的配件向用户供货时应向客户说明,乙方对非乙方产品的配件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可根据市场及竞争需要进行调整报价,并及时向甲方发布。
4、乙方向甲方报价为经销商价,甲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5、甲方应遵守乙方的报价原则:对最终用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乙方的经销商价;对外公开报价(包括任何网络报价、媒体报价、自制报价单等)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导零售价"进行报价,如甲方存在任何违反乙方的价格体系,乙方有权取消其产品经销权或终止合作。
6、产品的退换货:乙方产品除产品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所有换货产品,甲方须事前向乙方申报,待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回换货产品,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该批产品。
四、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相应产品说明书所注明的质量标准。
五、订货、付款及货运。
1、订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采购订单》(见附件三)。
2、运输费:甲方一次性订货金额达到____万元以上的,甲方进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须采用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一经转交第一承运人风险即转移至甲方。
3、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按每次订单总价按以下方式履行:
1、预付款:甲方自双方签订《采购订单》后的三日内支付;。
2、尾款:甲方自乙方产品交付并经甲方验收签字后的____日内支付。
3.2甲方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信汇、汇票等方式,有效付款时间以款到乙方账号为准。甲方未按照乙方给予的账期付款的,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甲方须要将应付账款控制在乙方给定的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内,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对超期或超额的应付账款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银行行号:________________。
4、对账要求:乙方每月发送对账单给甲方,甲方按月核对并传真签字确认件给乙方,并在每半年度向乙方寄回签字盖章的对账单原件。若甲方拒绝对账或到期未盖章回寄对账单原件的,甲方确认并认可乙方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的对账文件及函件将作为确认双方账目的最终合法依据,同时,乙方享有停止供货及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的权利。甲方若提供指定收对账单的邮箱,乙方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发送对账单。甲方指定的邮箱为:________________。
5、验收: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当场收货,并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甲方应填写《送货单》且由授权签字人确认,并提供给乙方备案,货物一经甲方授权签字人签收,即视为甲方签收。如有产品破损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甲方收货日期按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甲方的验货标准同乙方与直接用户签订的验货标准保持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其它经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货物交付、验收。
六、____市场支持。
乙方根据市场需求给予甲方提供适当的市场支持。乙方,,,,在甲方达成当期任务比例8%以上,按照经销商星级等级计提销售额1%至3%不等比例作为市场合作基金,用于区域市场推广的基本支持,合作基金使用需依照以下推广类型进行申请,实施后提供使用证明文件和正规发票,以便核销。超出市场合作基金的推广项目,需要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实施。
1、常规广告项目推广方式。
2、会议推广方式。
3、宣传物料形式。
七、产品维修。
1、终端产品终身服务。
产品实行设计寿命终身服务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维修;保修期外及人为故障维修仅收取相应的工时费及备件费。
2、终端产品保修期承诺。
补充说明:新产品按产品发布时公布的保修期承诺执行;。
3、终端产品保修细则:3.1经__________虎公司或签约售机单位盖章并完整填写的保修卡或有效的购机发票原件作为鉴定保修期的凭证;(发票应注明主机配件型号、出厂序列号、销售日期、购机金额等)
3.7配件(_____)的保修必须提供完整保修凭证。
3.8乙方所有____产品和未对外授权维修产品必须寄回乙方深圳总部维修。
4、终端产品保修条例。
属于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不享受保修服务:
4.9.1超过保修期;。
4.9.2未经乙方授权的维修、改装、拆卸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9.3未依照"乙方产品用户手册"规范操作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4.9.4如有下列情况的充电电池:电池外壳密封有任何破损或有任何启封现象;在产品规定之外的设备或维护条件下进行充电或使用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4.9.5由于使用失误如坠落,挤压,浸水而造成的损坏;。
4.9.6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9.8乙方标识或产品购买日期无法辨认的产品;
4.9.9正常的磨损。
说明:产品保修条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若有改动,以客户服务中心颁发的保修条例变动通知为准。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如一方违规,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所涉及供货、付款及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以甲乙双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甲乙双方还需履行如下义务,但为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若甲乙任意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延迟方需将延迟的原因及延迟恢复的最终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在未获得对方同意前,延迟方任必须按如下内容履约。
1、若乙方未能按单次《采购订单》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交货,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
2、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付款方式规定对单次《采购订单》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日,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
十、法律效力。
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乙方可以附上相关证据于一周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在协议终止前两个月内双方另行协商经销权的续约相关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同时双方如不再续约需提前半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存在异议且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起诉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____年经销商价格清单》。
附件二:《销售任务分解明细》。
附件三:《采购订单》。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协议书意向金篇十五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绿韵”品牌系列外墙保温材料、建筑防水、建筑外加剂市场,就乙方经销甲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直辖市区县级市推广甲方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直辖市/区/县级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附件《河南省绿韵建材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万元保证金,首批进货款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直辖市/区/县级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甲方银行账号: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价格体系》中所示价格销售“绿韵”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绿韵”品牌系列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绿韵”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0、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管理制度》的考核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5、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0、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建材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