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工作推进方案范文(18篇)
方案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这是一份针对特定问题定制的方案,希望能够解决您的困扰。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需求,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广大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开放竞争。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公正廉洁。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朽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目标。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开放有序培训新格局。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将先进的驾驶理念和驾驶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守法文明驾驶意识培养,提升大型客货车驾驶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交通运输部负责)。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保监会负责)。
(二)加强培训管理,促进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4.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定期发布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推动市场良性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
5.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教练车、教练员和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驾驶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服务活动。(交通运输部负责)。
6.着力提升驾驶培训专业化水平。完善驾驶培训考试内容和标准,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理念培训,编制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规范,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驾驶规则体系。改进理论知识培训内容,采取远程网络教学、多媒体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促进理论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训练交叉融合,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7.建立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健全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向社会公布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学习。推动驾驶培训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湘政办函[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到2019年底,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大量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到2020年底,实现政府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全市统筹、部门协调、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政府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改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一)编制“一张清单”,再造审批流程。
1.编制目录清单。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围绕公民、企业发展周期,编制衡阳市“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5月31日前)。
2.再造审批流程。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和环节归并整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3、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由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在流程限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涉及事项办理,办理结果通过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送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4、积极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各产业园区。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二)设立“一个窗口”,实现集成服务。
5、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发挥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以及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6、强化实体大厅功能。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及免费帮代办服务,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7、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党政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衡阳群众(政务服务)”app,促进“指尖办”。把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群众app建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8、打造“12345”政府服务热线品牌。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推动政府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逐步实现办理进度查询、跟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三)建设“一个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9、建设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与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0、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2019年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数据共享,2020年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国、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1、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通信息孤岛,联通线上线下办事平台。严控各类业务审批平台建设,原则上应统一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平台业务性、专业性要求高的部门要求确保平台对接到位。建立党政机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同类型的信息化项目或未按要求改造对接的,一律不审批新项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四)制定“一套标准”,规范审批运行。
12、制定完善工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分类探索推行“5+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13、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五)探索“三即承诺”,强化监管机制。
14、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提高“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5、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16、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尽快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前)。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月,启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纳入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衡阳群众app实施。
(二)督查评估阶段。2019年9月底前,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深入推进。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市、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办理指南及审批流程图。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按照新的办理流程和资料对内部审批职能、审批材料进行归并、精简。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和镇(乡、街道)、村(社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我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之一,是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邓群策为组长,副市长杨洪峰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戴新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享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加强督查评价,促进落地落实。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巩固改革成果。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市监发〔2019〕5号)和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市监发〔2019〕110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省局、湘潭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局各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梳理职权范围内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坚定不移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效能,推动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顺利开展。在8月底前,对经明确的简易事项,全部完成事项梳理及运行;在10月底前,跨层级跨部门综合性事项全部完成梳理及运行;在年底前,实现跨部门的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目标;在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方案所指的“一件事”是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企业和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一个许可事项”,也可以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多个许可事项”等“一揽子事”,还可以是企业和群众申请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需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企业开办或企业注销“一揽子事”。“一次办”就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实行一厅办理、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单速达,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用最高的效率、最少的环节、最简的材料、最短的时间、最优的服务,办好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一揽子事”。
(一)编制事项目录。
根据《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梳理本部门涉企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将59个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事项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其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列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同时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涉及跨部门的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也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制定《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表(第一批)》(见附件)。
(二)优化办事流程。
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腿次数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对照事项目录,对每件“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要围绕“一站导办、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确保指南清晰、流程简明、材料精简、表格集成,让企业群众看得懂、易操作。
1.减时限。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湘市监发〔2019〕4号)和《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潭市发〔2019〕17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要求,在2019年底前,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以内。
按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原则和要求,压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类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的时间。在2019年底前,实现各类无需实地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间较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压缩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已减少70%以上的,应着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减环节。优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做好企业和群众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中不必要的预受理、预审查环节,合并相近环节,通过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一律取消;杜绝将后续监管性要求、服务性环节前移到市场准入环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通过集体决策许可的事项,均应实行“一审一核”或“审核合一”。
3.减材料。进一步精简文书表格,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事项中包含相同材料的,只需申请人提交一次;尽可能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方式获得证明材料。
4.减跑动。依托省局市场监管“一网通办”信息技术平台,鼓励申请人在线提交材料、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在线受理申请、告知补正、核发证照,实现申请人足不出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向“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的拓展,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管理的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都在网上办理。从9月份起,依托省局开发建设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商务等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三)创新服务举措。
1.推行容缺受理。根据省局制定的《行政许可容缺受理办法》,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受理。
2.实行免费帮代办服务。深化“政银合作”,支持更多有条件的银行网点参与无偿代办服务,拓宽代办业务的深度和广度。政务服务大厅内配备帮办人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全程免费帮办。
3.一单速达。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对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证书等,为其提供邮寄服务。建立邮寄台账,做好“单号可查、记录可溯”。
4.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后,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对申请从事需要其他部门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引导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落实企业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便利企业和申请人,实现市场主体“领照即开业”。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为依托,全面推进“全国一张网”应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手段,推进“互联网+监管”,推进信用监管,突出协同监管,探索融合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抓手。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在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角度,以改革的思维转变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做细做实各项工作,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让服务承诺掷地有声,让效能提升立竿见影。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邓小文任组长,副局长陶胜华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登记注册股牵头,各有关股室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协同抓好落实,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目标,形成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窗口建设。窗口是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第一线,要结合落实“三定”方案的契机,充实窗口力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窗口人员配备,保障窗口工作顺利运行。要围绕改革的重点内容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使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传本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增强改革获得感。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局将根据改革进度适时进行调度,并综合运用督查激励、通报问责、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对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88号)精神,深化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严把驾驶培训、考试关口,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开放竞争。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统筹规划、竞争择优,合理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公正廉洁。落实执法服务公开,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和可行性措施,提高驾驶培训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科技引领。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和信息技术应用,整合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智能化水平。
(一)安排部署。20xx年部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梳理、分解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xx〕50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精神,研究制定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二)推进实施。20xx年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各项改革措施和相关工作,落实我省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三)落实完善。20xx年全面落实国办发〔20xx〕8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体制。
(一)改进培训方式。
1.开放驾驶培训市场。规范行政许可,重点核实训练场地科目、土地性质与教练车配比。规范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标准,依法督查驾驶培训机构许可条件和程序,严格市场准入。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法律、法规以外的所有限制性规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驶培训市场。(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综合考虑驾驶培训市场供求等因素,通过举行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申请人和利害人意见,引导驾驶培训市场理性投资。积极探索资产重组、联合经营等新模式,鼓励引导驾驶培训机构走规模化和集约化道路,推动行业结构调整。(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3.实现自主经营。取消对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限制,突出其经营主体地位。驾驶培训机构可按照国家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数量和开班计划,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自主决定增减、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和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4.改进教学形式。落实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主体责任,因人施教,严格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鼓励采取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实践体验等多种方式培训,推广应用网络远程教学,提高教育水平。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各地可选择1-2所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培训专业,或采取驾驶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联合办学方式,试点开展大型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建立布局合理、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实行系统规范的集中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试点开展驾驶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规范培训服务。研究制定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规范,提升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分科目、跨机构培训办法,开展试点工作。增加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等方式,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研究制定驾驶培训服务标准。
合同。
文本,明确培训车型、学时、模式和费用等内容,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河北省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规则,规范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
(二)创新考试管理。
1.加强考场建设。公开社会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和系统维护等相关标准。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提出考场建设需求,按照满足考试需求、方便群众考试、不浪费社会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建考场。考场的布局、数量应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县级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2.规范考场管理。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试线路等级管理,从制度建设、执法公开、便民措施、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考试场管理,保障考试过程合法、成绩有效。核定考试能力,为制定考试计划提供支撑。社会考场名称不得含公安部门字样,办公场所、设备、车辆和人员服装不得使用公安或接近公安等部门的标识,不得与公安部门共用办公场所,过渡期内应物理隔离,不得共用出入口。(省公安厅负责)。
3.规范考试费用。
制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6号)等规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将社会考场纳入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应与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签订合同,不得无偿使用社会考场,不得参与社会考场经营活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负责)。
制定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
允许考生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适应性训练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不得借考试之名收取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使用费。(省公安厅负责)。
落实分科目收费,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窗口收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考生及时缴费。(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
4.严格履职履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考试职权,全面履职尽责,不得将涉及驾驶人考试业务的考试组织、档案管理、考场管理及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省公安厅负责)。
5.优化考试计划。综合考试需求、考试员数量、考试车数量、考场(考试线路)等级和考试能力、地域分布等多种因素,合理安排考试计划。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广泛听取驾校、考场、考生的意见,确保驾驶人考试计划安排合理、公平、公正。(省公安厅负责)。
6.实行自主报考。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实行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考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考试区域和驾驶技能考试次序。(省公安厅负责)。
7.落实直接考试。自20xx年4月1日起,符合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允许当事人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8.谋划自学直考。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提前谋划,细化措施,做好准备,待相关地区试点结束、全国统一部署后,按要求推进实施。(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保监局、省质监局负责)。
9.改进考试程序。严密考试组织形式,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和考试车辆,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实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10.严格考试评判。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理论考试应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应采用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20xx年底前逐步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省公安厅负责)。
11.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管理。开发网络版农机牌证管理系统,实现在线申请驾驶证、下载打印相关表单、理论考试学习模拟、预约办证日期等便民功能。加强考试装备建设,提高考试过程的信息化、电子化、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工评判环节。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信息管理,实现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省农业厅负责)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提供多样化服务。允许学员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等方式,自主选择教练员、培训时段。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采用“一人一车”方式进行培训,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允许学员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在完成基本学时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训练时间和科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便利残疾人群。自20xx年4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残疾人体检具体办法、流程。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备加装辅助装置的教练车辆,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工作。加强对辅助装置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放宽准入,降低门槛,为驾驶培训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负责)。
3.调整体检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被注销、且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1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建立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完善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需要的体检场地和基本医疗仪器设备,公示体检须知、体检流程、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加强监管,对出具虚假体检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严肃查处。(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优化考点布局。简政放权,着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积极推行市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在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具备小型车考试条件的县(市)试点下放小型车考试业务,成熟后逐步推广。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5.完善便民措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的,应予以安排。各科目考试合格并履行完必要的手续后,应在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允许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放开大中型客货车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认真落实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负责)。
(四)强化监管问责。
1.加强队伍建设。试点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设置教练员专业课程。健全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制定河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办法,实行考核淘汰制度;明确承担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引导、考场巡查、远程监控等考试组织监督工作和科目三考试安全岗位均为考试辅助工作岗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需求,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录,并纳入考试员资格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2.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稳定、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服务。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全国统一的计时培训系统,20xx年底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管理。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3.落实公开公示。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在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考试合格率、考试违规行为、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公布教练员培训质量、服务水平、诚信考核、学员评价、培训价格、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4.全面排查清理。对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将存在违规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河北考试设备采购目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全面清理考场和驾驶培训机构投资建设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场和驾驶培训机构,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确保彻底脱钩。(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加强业务监管。制定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实现对驾驶培训机构的综合考核。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整治乱设培训点、非法经营、乱收费、驾驶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等突出问题,净化驾驶培训环境。加强计时培训动态管理,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生产销售企业及其技术人员参与篡改和伪造学时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其设备。充实业务监管力量,对驾驶人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业务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等监管手段,全面启用考试评判监管系统,实现考试数据实时上传、异常业务及时预警、考试过程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6.严格责任追究。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对计时培训系统服务商、驾驶培训机构人员等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过程,发现存在伪造成绩、降低标准等问题的,当事考试员终身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违规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聘用人员违规违纪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省成立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残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秩序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及深入驾驶培训机构、企业、厂矿、社区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宣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扩大社会知晓率。准确解读改革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培训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五
〕
88。
(
冀政办字〔。
2016。
〕
95。
号
)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严把驾驶培训、考试关口,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统筹规划、竞争择优,合理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考领驾驶证。
落实执法服务公开,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认真剖析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和可行性措施,提高驾驶培训服务管理水平。
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和信息技术应用,整合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智能化水平。
2016。
年
12。
2016。
〕
50。
号)、《公安部关于修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的决定》(公安部令第。
139。
(
冀政办字〔。
2016。
〕
95。
号
)
2017。
年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各项改革措施和相关工作,落实我市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2018。
年全面落实国办发〔。
〕
88。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体制。
1
.开放驾驶培训市场。
规范行政许可,重点核实训练场地科目、土地性质与教练车配比。规范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标准,依法督查驾驶培训机构许可条件和程序,严格市场准入。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法律、法规以外的所有限制性规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驶培训市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
.合理配置资源。
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综合考虑驾驶培训市场供求等因素,通过举行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申请人和利害人意见,引导驾驶培训市场理性投资。积极探索资产重组、联合经营等新模式,鼓励引导驾驶培训机构走规模化和集约化道路,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
.实现自主经营。
取消对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限制,突出其经营主体地位。驾驶培训机构可按照国家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数量和开班计划,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自主决定增减、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和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
.改进教学形式。
落实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主体责任,因人施教,严格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鼓励采取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实践体验等多种方式培训,推广应用网络远程教学,提高教育水平。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可选择
1
—
2
所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培训专业,或采取驾驶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联合办学方式,试点开展大型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建立布局合理、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实行系统规范的集中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试点开展驾驶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
.规范培训服务。
严格规范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提升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负责)
1
.加强考场建设。
公开社会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和系统维护等相关标准。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侧算,提出考场建设需求,按照满足考试需求、方便群众考试、不浪费社会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建考场。考场的布局、数量应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县级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2
.规范考场管理。
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试线路等级管理,从制度建设、执法公开、便民措施、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考试场管理,保障考试过程合法、成绩有效。核定考试能力,为制定考试计划提供支撑。社会考场名称不得含公安部门字样,办公场所、设备、车辆和人员服装不得使用公安或接近公安等部门的标识,不得与公安部门共用办公场所,过渡期内应物理隔离,不得共用出入口。(市公安局负责)
3
.规范考试费用。
2013。
〕
96。
号)等规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将社会考场纳入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列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应与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签订合同,不得无偿使用社会考场,不得参与社会考场经营活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负责)。
制定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
允许考生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适应性训练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不得借考试之名收取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使用费。(市公安局负责)。
落实分科目收费,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窗口收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考生及时缴费。(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负责)。
4
.严格履职履责。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考试职权全面履职尽责,不得将涉及驾驶人考试业务的考试组织、档案管理、考场管理及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市公安局负责)
5
.优化考试计划。
综合考试需求、考试员数量、考试车数量、考场(考试线路)等级和考试能力、地域分布等多种因素,合理安排考试计划。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广泛听取驾校、考场、考生的意见,确保驾驶人考试计划安排合理、公平、公正。(市公安局负责)
6
.实行自主报考。
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实行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考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考试区域和驾驶技能考试次序。(市公安局负责)
7
.落实直接考试。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符合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允许当事人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8
.谋划自学直考。
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提前谋划,细化措施,做好准备,待相关地区试点结束、全国统一部署后,按要求推进实施。(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保险协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9
.改进考试程序。
严密考试组织形式,随即选配考试员
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和考试车辆,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实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10。
.严格考试评判。
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理论考试应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应采用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
2017。
年底前逐步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市公安局负责)。
11。
.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管理。
1
.提供多样化服务。
允许学员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等方式,自主选择教练员、培训时段。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采用“一人一车”方式进行培训,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允许学员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在完成基本学时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训练时间和科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
.便利残疾人群。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残疾人体检具体办法、流程。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备加装辅助装置的教练车辆,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工作。加强对辅助装置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放宽准入,降低门槛,为驾驶培训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负责)。
3
.调整体检制度。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已开始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
60。
周岁调整为。
70。
周岁,对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被注销、且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
1
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建立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完善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需要的体检场地和基本医疗仪器设备,公示体检须知、体检流程、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加强监管,对出具虚假体检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4
.优化考点布局。
简政放权,着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积极推行市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在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具备小型车考试条件的县(市)试点下放小型车考试业务,成熟后逐步推广。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市公安局负责)
5
.完善便民措施。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的,应予以安排。各科目考试合格并履行完必要的手续后,应在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允许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放开大中型客货车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认真落实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办负责)
1
.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规定(暂行)》实行考核淘汰制度;明确承担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引导、考场巡查、远程监控等考试组织监督工作和科目三考试安全岗位均为考试辅助工作岗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需求,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录,并纳入考试员资格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2
.强化科技支撑。
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稳定、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服务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全国统一的计时培训系统,
2017。
年底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管理。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3
.落实公开公示。
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在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考试合格率、考试违规行为、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公布教练员培训质量、服务水平、诚信考核、学员评价、培训价格、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
.全面排查清理。
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将存在违规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邢台市考试设备采购目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全面清理驾驶培训机构投资建设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确保彻底脱钩。(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5
.加强业务监管。
根据《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驾驶培训机构综合考核制度。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整治乱设培训点、非法经营、乱收费、驾驶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等突出问题,净化驾驶培训环境。加强计时培训动态管理,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生产销售企业及其技术人员参与篡改和伪造学时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其设备。充实业务监管力量,对驾驶人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业务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等监管手段,全面启用考试评判监管系统,实现考试数据实时上传、异常业务及时预警、考试过程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6
.严格责任追究。
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对计时培训系统服务商、驾驶培训机构人员等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过程,发现存在伪造成绩、降低标准等问题的,当事考试员终身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违规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聘用人员违规违纪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各级政府要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市成立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市保险协会、市农业局、市残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及深入驾驶培训机构、企业、厂矿、社区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宣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扩大社会知晓率。准确解读改革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培训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六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岳发〔2018〕17号)和《岳阳市2019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改革按照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要求,通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
紧扣省定100项“一件事”,2019年5月底前市本级完成事项颗粒化、情形化梳理和流程再造、业务融合;6月1日起60项(以上)套餐“一件事一次办”在综合受理窗口形成对外服务能力。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事项清单、流程清单梳理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100项以上套餐“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打造一窗受理“最全一件事”。
(三)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最难一件事”。
(四)实施企业开办房产交易“最爽一件事”。
(五)升级监督考评“最严一件事”。
(一)加强统筹保障。成立岳阳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加强“一件事一次办”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跑改办”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的解读解说,告知企业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一件事一次办”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综合绩效考核。综合运用营商环境指数测评、电子监察、“万众点评”等多种形式,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改革专项巡察、专项审计制度,实行一月一测评通报、一月一约谈整改,确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纵深推进我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的总思路,经研究,在全市实施省政府首批公布的“一件事一次办”100个事项行政审批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决企业、群众“找人难、办事难”为突破口,以企业、群众办理“一件事”,行政审批部门联办为要求,加快构建100项“一件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模式,推动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全面落地实施。
到7月底前,实现100项“一件事一次办”“全市通办、一窗通办、就近可办”。
——把“四减”落到实处。办理环节压缩到4个以内;所需提交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减少60%;一般事项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较为复杂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复杂事项办理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50%。
——持续推进线上线下集成融合。线下实体大厅,实现“一窗受理、协同办理、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线上虚拟大厅,实现“单点登录、系统流转、分类审批、一网通办。”
(一)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关键要把好收件、出件两个“关口”。一是把好统一收件关口。在各级政务中心统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统一负责接受业务咨询、申请材料收件、网上递交材料预审、导办服务和现场勘查发起与监督,其他审批部门不再单独设立窗口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二是把好统一出件关口。各级政务中心综合窗口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标准化初审,统一扫描上传一体化平台,并通过物料流转方式分送相关审批部门。各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既定程序完成审批后,一次性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公章等统一送到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窗口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统一送达申请人。综合窗口由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安排人员,对43项市场准入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受理,由市场监管局派员参与材料接收和预审。首批43项市场准入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第二批57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各级相关部门要全面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梳理编制并公开发布100项“一件事”事项目录、材料标准清单及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5月底前)。
(二)上线永州市“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全面开发“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将100项“一件事一次办”纳入平台集中办理,申请人在完成注册登记电子化营业执照时,可同步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一体化集成服务,各相关审批部门同步受理、审核、办理申请事项。统一数据共享标准,确保信息在各系统间实时、完整、准确推送,实现信息共享互认、全程留痕、各环节办理结果回推,全程网上闭环管理。一是要加快数据归集和业务系统对接。相关审批部门要按照4月2日何录春市长调研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业务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确保市本级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全面对接,业务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对于中央、省里明确回复不能对接的,要通过线下物料流转方式,实现信息资料共享交换。二是要加快实现物料流转。优化各类证照、许可文书、印章、发票等寄递服务,实现同城一日送达。三是要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导办、帮办服务能力。要加大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增强用户体验感,积极引导企业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5月21日前)。
(三)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端口向基层延伸。对首批43项市场准入涉照事项,服务端口延伸至县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实现企业群众在基层市场监管所申报,并通过“一件事一次办”一体化平台(或以物料流转方式)推送资料到各级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按程序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对其他57个事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梳理一批乡镇有能力承接、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门事项实行权限下放、窗口前移、服务下沉。加强对乡镇、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业务指导,在乡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公布全市统一规范的乡镇、村两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清单目录、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实现农村基层“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对审批权限无法下放,但群众办理较多的高频事项实行窗口前移,由乡镇、村两级“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接件受理,通过全市一体化平台进行后台推送审批,再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实现数据跑路、就近可办。推进“自助办”向基层延伸,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全面部署到乡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为村民提供“傻瓜式”自助终端服务,方便村民事项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6月15日前)。
(四)大力推进“减材料、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推进“四减”工作是做好“一件事一次办”的基础工作,市直行政审批部门是主体,相关牵头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具体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1.推进事项梳理标准化。市直相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部门及本系统事项梳理标准化工作,按照“四级九同”要求,做到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的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立依据、申请材料、表单内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相统一。
2.精减证明、申报材料。按照“六个一律”要求,推进“减证便民”,做到: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凡是开具证明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证明材料,凡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凡是能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均一律取消。要全面整合申报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全面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凡是前期受理部门已经认证的材料,后续各环节应通过一体化平台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相关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力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申报材料压缩60%以上。此项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应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
3.优化办事流程。各级各部门要加快行政审批提速改革进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优化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推行前置许可承诺办结制。凡是可以通过事后监管实现技术审查或前置许可的,均应按照“你承诺我审批,你不兑现我撤销”的原则,由申请人根据有关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相关部门可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二是推行“审核合一”制。精简办事环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一律取消;杜绝将后续监管性要求、服务性环节前移到市场准入许可环节。推进部门授权窗口到位,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通过集体决策许可的事项,均应授权窗口负责人直接审批,实行“一审一核、审核合一”,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三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属于备案事项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一律实行“证照分离”、信息共享,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四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于需联合评审或现场勘验的,由综合窗口统一约定时间,实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各单位收到应约通知后应及时反馈意见;不反馈意见或不应约进行联合评审或现场勘验的视为同意。现场勘验的单位分属不同层级的,分别由现场勘验场所所在地的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统一组织。各审批部门不得单独进行现场勘验,违者将提请纪委监委严肃追责。五是规范档案管理。所有申请资料应由综合窗口分类移交相关部门建档保管。首批43项市场准入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因同时涉及的审批部门较多,对于多部门需要的同一资料,其原件交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保管建档,并实行信息共享,其他部门所需相关复印件或收件凭据,由综合窗口提供(注明原件留存单位,加盖留存单位印章)。第二批57项“一件事一次办”多为单一部门审批事项,其资料由综合窗口统一移交给相应审批部门各自建档保存。同时,要加快综合电子档案库建设,各部门实行授权分级查阅、下载相关审批资料。
(责任单位: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审批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1日前,市本级和中心城区实现43项市场准入涉照“一件事一次办”线下落地,实现“一窗通办、就近可办”,“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在线运行;6月初,市本级和中心城区实现100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6月底,实现43项市场准入涉照“一件事一次办”“全市通办”;7月底前,实现100项“一件事一次办”“全市通办”。
(三)宣传推广阶段。自5月22日起,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媒体体验日等活动,利用省内各级电视台、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推广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做法、典型经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永州品牌。
(四)总结提高阶段。自6月起,全面总结市本级和中心城区“一件事一次办”经验,固化改革成果,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规范,并在其他县全面推广,力争年底全面落地,打造永州特色,形成永州经验。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作为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来抓,作为为基层减负的一个重大举措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亲自抓促,保证中央、省、市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保障力度,确保人、财、物保障到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充分履行“一件事一次办”牵头抓总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各司其职,不仅要做好本部门的改革工作,及时出台各项具体措施和操作细则,更要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撑;要着力推进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和互认;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要强化考核评价,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推动工作有力、举措创新的,给予正面激励;对落实工作不力、消极推诿、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要积极开展体验式办理。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赌点”和“痛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供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建章立制、容错免责。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四减”、“后置+承诺制”、“审核合一”、“证照分离”、“联合踏勘”等具体改革举措制度,为全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提供标准规范,为部门履职提供依据。要制定出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容错免责办法,进一步明确容错事项范围和免责具体情形,为改革者担当,为担当者担当。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现就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推进,坚持一流标准,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进一步完善标准、平台、组织体系、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再造办事流程,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推动政府公信力和落实力持续增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1.一次告知。把“一件事”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通过线上线下、电视电台、报纸等各种方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要对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一次性告知。
2.一次表单。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方便企业和群众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
3.一次联办。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一次认证、一点登录,到实体政务大厅提交一次材料,前台对材料一次性初审、一次性受理,后台一次性分办,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集成服务。
4.一次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次要条件或次要手续有欠缺的,在当事人承诺补正后,采取容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齐全需要集成服务的,开展集成联办,并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反馈给打印证书的部门(窗口),由该部门(窗口)制作相关证照、批准文书,采取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一次性送达申请人。
(三)主要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县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到2019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优化目录流程。
1.编制目录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已公布的“四办”事项清单,调整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第一批清单与本实施方案同步公布;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对政务服务各类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布。
2.再造流程。认真梳理“一件事一次办”办理环节,依法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压缩,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四级九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全力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实现一次表单、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3.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在全省推广部分省直管县赋权目录,指导向各类产业园区、乡镇和街道赋权。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
(二)构建标准规范体系。
4.梳理制定各类技术标准。尽快完成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库的规范编制,制定法人信息、许可信息、执法信息、证照批文等数据接口规范,建立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等技术标准。
5.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分类探索推行“5+x”工作日模式。
6.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
(三)完善平台体系。
7.推动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迭代升级。2019年9月底前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对接,网上可办率县级分别不低于70%;加快完善网上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物流系统、统一支付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运维管理体系,2020年底前实现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通过迭代升级,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8.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国家试点工作;将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新湘事成”微信小程序,促进“指尖办”。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办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
9.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按照“1+n”模式建设县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优化县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和免费帮代办服务等制度,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平台的集成融合,实行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
10.打造12345热线政务服务客服号。建设并用好省12345监督管理平台,推动12345热线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将市、县12345服务热线作为客服电话,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投诉和反馈,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
11.完善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县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2019年实现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数据共享,2020年实现县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四)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
12.从解决企业群众最关注、与营商环境最密切的“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入手。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以此为突破,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形成全覆盖的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
(五)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13.建设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省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19年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
(六)提升政务效能。
14.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
(一)加强统筹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作为行政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各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强化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政务管理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电子政务技术部门承担技术支撑,做好数据资源整合加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事项梳理、流程改造。各县直相关单位要于2019年6月底前制定“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链。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锐意探索创新,形成新田政务服务的特色亮点。
(三)开展体验式办理。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开展体验式办理,办一次手续、走一遍流程,找到“堵点”和“痛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对“一件事一次办”全流程操作指南进行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五)强化考核监督。“一件事一次办”效果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好坏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要以“一次”办好“一件事”为主要内容,建立考核指标,纳入相关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奖励范围,强化督查督办;综合运用营商环境监测、电子监察、现场和在线评价等多种方式,对“一件事一次办”开展企业群众满意度调查,让企业群众评判改革成效。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88号)精神,深化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严把驾驶培训、考试关口,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开放竞争。进一步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激发培训市场活力,统筹规划、竞争择优,合理利用社会考试资源,实现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提高培训考试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便民利民。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优化培训考试程序,尊重群众意愿,推行自主选择,简政放权,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考领驾驶证。
坚持公正廉洁。落实执法服务公开,实现培训、预约考试、考试、驾驶证发放全过程公开透明、严密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违规问责,坚决查处违法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驾驶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和可行性措施,提高驾驶培训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科技引领。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和信息技术应用,整合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智能化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部署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梳理、分解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50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精神,研究制定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二)推进实施。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各项改革措施和相关工作,落实我省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三)落实完善。全面落实国办发〔2015〕8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培训考试管理体制。
三、工作措施。
(一)改进培训方式。
1.开放驾驶培训市场。规范行政许可,重点核实训练场地科目、土地性质与教练车配比。规范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标准,依法督查驾驶培训机构许可条件和程序,严格市场准入。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取消法律、法规以外的所有限制性规定,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驶培训市场。(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市场预警机制,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综合考虑驾驶培训市场供求等因素,通过举行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申请人和利害人意见,引导驾驶培训市场理性投资。积极探索资产重组、联合经营等新模式,鼓励引导驾驶培训机构走规模化和集约化道路,推动行业结构调整。(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3.实现自主经营。取消对驾驶培训机构经营活动的限制,突出其经营主体地位。驾驶培训机构可按照国家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数量和开班计划,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自主决定增减、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和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4.改进教学形式。落实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主体责任,因人施教,严格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提高培训质量。鼓励采取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实践体验等多种方式培训,推广应用网络远程教学,提高教育水平。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各地可选择1-2所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培训专业,或采取驾驶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联合办学方式,试点开展大型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鼓励驾驶培训机构建立布局合理、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实行系统规范的集中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试点开展驾驶人防御性驾驶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规范培训服务。研究制定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规范,提升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水平。研究制定分科目、跨机构培训办法,开展试点工作。增加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等方式,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研究制定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合同文本,明确培训车型、学时、模式和费用等内容,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河北省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规则,规范驾驶人培训收费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
(二)创新考试管理。
1.加强考场建设。公开社会考场的场地建设、设备配置和系统维护等相关标准。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地考试供给能力进行评估测算,提出考场建设需求,按照满足考试需求、方便群众考试、不浪费社会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建考场。考场的布局、数量应满足本地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县级考场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2.规范考场管理。实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试线路等级管理,从制度建设、执法公开、便民措施、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考试场管理,保障考试过程合法、成绩有效。核定考试能力,为制定考试计划提供支撑。社会考场名称不得含公安部门字样,办公场所、设备、车辆和人员服装不得使用公安或接近公安等部门的标识,不得与公安部门共用办公场所,过渡期内应物理隔离,不得共用出入口。(省公安厅负责)。
3.规范考试费用。
制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96号)等规定,购买社会考场服务。将社会考场纳入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应与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签订合同,不得无偿使用社会考场,不得参与社会考场经营活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负责)。
制定考试场地训练收费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
允许考生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适应性训练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不得借考试之名收取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使用费。(省公安厅负责)。
落实分科目收费,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窗口收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考生及时缴费。(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
4.严格履职履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考试职权,全面履职尽责,不得将涉及驾驶人考试业务的考试组织、档案管理、考场管理及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省公安厅负责)。
5.优化考试计划。综合考试需求、考试员数量、考试车数量、考场(考试线路)等级和考试能力、地域分布等多种因素,合理安排考试计划。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广泛听取驾校、考场、考生的意见,确保驾驶人考试计划安排合理、公平、公正。(省公安厅负责)。
6.实行自主报考。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实行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考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场地、考试区域和驾驶技能考试次序。(省公安厅负责)。
7.落实直接考试。自204月1日起,符合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允许当事人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8.谋划自学直考。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提前谋划,细化措施,做好准备,待相关地区试点结束、全国统一部署后,按要求推进实施。(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北保监局、省质监局负责)。
9.改进考试程序。严密考试组织形式,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和考试车辆,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实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10.严格考试评判。严格落实考试内容、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严守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理论考试应使用计算机评判系统,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应采用人工随车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方式。20底前逐步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省公安厅负责)。
11.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管理。开发网络版农机牌证管理系统,实现在线申请驾驶证、下载打印相关表单、理论考试学习模拟、预约办证日期等便民功能。加强考试装备建设,提高考试过程的信息化、电子化、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工评判环节。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信息管理,实现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省农业厅负责)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提供多样化服务。允许学员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等方式,自主选择教练员、培训时段。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采用“一人一车”方式进行培训,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允许学员根据自身学习情况,在完成基本学时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增加训练时间和科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便利残疾人群。自2016年4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残疾人体检具体办法、流程。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备加装辅助装置的教练车辆,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工作。加强对辅助装置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放宽准入,降低门槛,为驾驶培训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局负责)。
3.调整体检制度。自2016年4月1日起,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对未按期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被注销、且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1年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建立分类体检制度,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完善机动车驾驶人体检需要的体检场地和基本医疗仪器设备,公示体检须知、体检流程、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加强监管,对出具虚假体检证明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严肃查处。(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4.优化考点布局。简政放权,着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方便群众就近考试。积极推行市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在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具备小型车考试条件的县(市)试点下放小型车考试业务,成熟后逐步推广。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省公安厅负责)。
5.完善便民措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考生要求当天参加科目三理论考试的,应予以安排。各科目考试合格并履行完必要的手续后,应在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允许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放开大中型客货车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认真落实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负责)。
(四)强化监管问责。
1.加强队伍建设。试点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开展教练员职业教育,设置教练员专业课程。健全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制定河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资格管理办法,实行考核淘汰制度;明确承担考生身份验证、考试引导、考场巡查、远程监控等考试组织监督工作和科目三考试安全岗位均为考试辅助工作岗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需求,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程序统一向社会公开招录,并纳入考试员资格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中选拔专兼职考试员。试行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2.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稳定、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服务。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使用全国统一的计时培训系统,年底前实现培训信息电子化传输、管理。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推行考试过程档案电子化,提高考试工作效率。(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3.落实公开公示。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在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考试合格率、考试违规行为、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公布教练员培训质量、服务水平、诚信考核、学员评价、培训价格、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驶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学习。(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4.全面排查清理。对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将存在违规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河北考试设备采购目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全面清理考场和驾驶培训机构投资建设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场和驾驶培训机构,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确保彻底脱钩。(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加强业务监管。制定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实现对驾驶培训机构的综合考核。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整治乱设培训点、非法经营、乱收费、驾驶培训机构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培训活动等突出问题,净化驾驶培训环境。加强计时培训动态管理,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生产销售企业及其技术人员参与篡改和伪造学时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其设备。充实业务监管力量,对驾驶人考试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业务进行定期分析研判。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指纹认证、人像识别、卫星定位等监管手段,全面启用考试评判监管系统,实现考试数据实时上传、异常业务及时预警、考试过程事后倒查。建立考试监督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考试回访调查、音视频档案抽查、举报投诉核查反馈制度。(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负责)。
6.严格责任追究。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对计时培训系统服务商、驾驶培训机构人员等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过程,发现存在伪造成绩、降低标准等问题的,当事考试员终身不得参与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警违规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聘用人员违规违纪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考场和考试设备生产销售企业监管,发现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不得继续使用涉事考场或采购涉事企业考试设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经费和人员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省成立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河北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残联等部门共同参加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推进、落实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秩序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源头把关,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检查执法,严厉打击和整治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及深入驾驶培训机构、企业、厂矿、社区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宣传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扩大社会知晓率。准确解读改革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培训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深化公益广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一
在全面实施课程改革的进程中,我们以人为本,不断地转变教育观念,在努力实践开拓创新的过程中,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地调整教学行为。通过2年坚持不懈的课改与实践。
小学的课程实施方案确定是建立在小学多年的幼儿生活教育实践研究基础上的,也传承并发展了小学的办园经验,有一定的文化积淀。在方案编制的课程实施条件分析中,我们分别从小学所处的地理环境、办园的规模、设备、师资、行政、幼儿、家长的情况以及社区资源等方面所表现出来各自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点、行动策略上加以客观的、详细的、全面的、整合的分析,来说明我园实施以生活为特色的小学课程有其充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件保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白洋是幼儿生活周围熟悉的环境,其充分的人文、教育资源,可以成为幼儿生活教育的活教材。而且,已经具有多个相对固定的教育基地,可供幼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幼儿家长中有一少部分是外来人员,他们有长期在白洋生活、扎根的愿望,因此迫切希望能尽快融入地方,让自己的子女接受好的教育,学习本地的文化,适应本地人的生活方式,成为讲文明、懂礼仪、守规则、有修养、善交往、亲自然的新人,但家长的美好期望和其习以为常的教养方式、生活习惯之间有比较大的落差,家长期待并依赖着小学的教育。
(3)小学教师经历过课程的改革,承担过课改教材的工作,对幼儿生活教育的内涵和外延的发展也有新的认识和理解,教育观念正在积极地转化为教育行为。
(4)教师和保育员共同掌握着规范的小学幼儿的管理和保育操作方法,在多年的保教相结合的实践研究中积累了丰富且宝贵的幼儿生活教育经验和服务理念。
在整个课程实施方案的形成和发展中,我们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方案编制的雏形阶段。我们重点进行整合性的研究,提出整合性的目标和内容,与学习、游戏、运动进行整合,在整合实践中还提出了“六化”,即:生活化、游戏化、学习化、开放化、个性化、同步化。在方案的编制上,将其分为基础课程(生活、学习、游戏、运动);共建课程(亲子活动、家长老师等)。
第二阶段:教育内涵进一步拓展,课程实施方案的编制进入全面梳理统整阶段。
1、对幼儿进行教育,其方法、途径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可以通过专门教育;可以通过日常的生活环节进行教育;也可在幼儿一日生活的各类活动中进行教育,这样既体现了专门性和渗透性的统一,又突显了特色和整合性的交融。
2、既是课程的内容,又是课程实施的根本途径,其内容不仅涉及幼儿一日活动中的生活环节,还将与学习、游戏、运动相整合,我们主张幼儿的生活教育在操作中学习、在养成中培养、在游戏中体验、在情境中获得。
基于这样的理解和认识,我们将幼儿教育的目标具体化、系列化;将教育的内容明确化、外延化;将教育的途径多元化、开放化;将教育的方法人本化、整合化。提出教育的目标是:形成自理生活的习惯、学习健康生活的方法、提高适应生活的能力、激发快乐生活的情趣。
我们在课改的引领下研究与实践,探索与进取,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我们逐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积累经验,形成特色。
1、规范保育操作细节,优质服务初见成效。
课改的蓬勃推进与全面实施,不仅给全园教师注入了新的理念,也给我园后勤三大员的保育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我们以课改为契机,重实践、抓细节、创特色,规范了一系列的保育工作制度和操作细节。
保育工作制度化、文本化。为了促进教师能将教养并重的理念很好地落实到具体的行为中,我们出台了教师保育工作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操作细则,结合教师的日常考核,将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中各环节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仅告诉老师们我们应该做什么,而且,也明确告诉大家我们应该怎么做,旨在引导和激励我们的老师能够做好每一件平凡的小事,加强责任意识,注重工作中的细节,提高保育工作的能力。
工作目标规范化、专业化。我们保育工作的目标定位是:平凡之中见真爱,细节之中决成败。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讨论、课题研究、个案分析和实践反思,我们总结了幼儿保育工作中的八个“每日细节关注”,确保每个幼儿在园的安全和健康。我们制定了“小学保育员工作细则”,规范了保育员的操作要求以及协助教师进行的保育工作配合要求,使保育员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有了新的突破,更加专业化,进一步提升了保育员工作的水准和质量。
保育理念现代化、人性化。在课改的背景下,传统的习惯和新的理念常常会出现碰撞,各种“两难问题”非常棘手:刚入园的小班幼儿不会穿鞋,是教还是帮?孩子挑食,是尊重孩子的选择还是连哄带劝,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为上进行人性化的操作,将“包、帮、代”变为“导、教、说”,努力使我们的保育工作做到:保中求好、好中求全、全中求细、细中求精。
2、注重生活教育环境,以人为本讲究实效。
《小学保教质量评价指南》在生活活动的`评价内容上出现了这么一些关键词:安全、卫生、温馨、自主、有序、愉快,很明确地告诉我们该为幼儿创设怎样的生活环境?在幼儿的生活环节中应该注意些什么?如何将这些文本上的要求具体地贯彻和落实在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我们开展了重点探索和研究。
根据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创设生活教育环境。我们遵循因地制宜、因年龄而异的原则,根据小、中、大班不同的要求,在早点的组织形式、点心的品种、餐具的提供,以及教师的要求、关注点等方面进行研究,在环境的创设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经过合理化的调整和一段时间的坚持,我们欣喜地发现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生活环节,一旦予以充分重视,就会生成许多有价值的教育点:除了有生活习惯、规则意识、自理能力的培养,还提供了文明礼仪、实践操作、友好交往的机会,更渗透着许多学习内容。
环境中有幼儿易于识别的安全、健康、生活等规则提示。活动中的一条标准“环境中有幼儿易于识别的安全、健康、生活等规则提示”展开活动,结合以往的生活教育经验和生活环境创设,我们梳理并总结出了很多环境中可以显现的规则提示,这些提示已经成为我们课程园本化实施中的一种环境创设。有常规动作的步骤图;有宣传画;有图文并茂的温馨提示牌;有正确的图解;不同的“脚印”有着不同的意义。我们发现:只要老师心中有幼儿,那么,幼儿良好习惯的养成就能真正落实。
3、拓宽特色教育途径,潜心研究取得绩效。
我们主张并强调在小学的一日活动中,多途径、多手段、多通道地利用各种活动对幼儿进行以生活教育为切入口的全面的整合教育。因此,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不断地拓宽着生活特色教育的途径。
幼儿社会实践活动:我们每月一次带领孩子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体验生活,感受生活,注重周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将其作为教育的素材,旨在让幼儿走出校园,走向社区、农村,拓宽幼儿的视野,拓展幼儿的生活空间,让幼儿与开放的社会生活环境互动,培养幼儿共同生活的基本能力。
爸妈老师进课堂活动:生活的特色具体体现在:有的是发挥家长自己职业上的优势,如:理发师爸爸、巡警妈妈、厨师爸爸、医生妈妈等;也有的是将家长兴趣爱好作为我们的教育资源的,如:喜欢旅游、集邮、唱京剧,包粽子等,能弥补老师技艺上的不足和知识点上的不全面,替代老师更好地丰富幼儿的生活。
有一些关系需要我们正确面对和协调,如:幼儿生活活动中能力培养与习惯养成的关系;教育环境中隐性作用和显性作用的关系;教学管理中,特色出彩与普及常态的关系。有一些挑战需要我们去积极应对,如:在幼儿好习惯的养成中,教师如何成为幼儿的榜样和偶偶?在家园同步教育的过程中,如何引导家长进一步走进课程?还有一些能力有待我们不断提高:园长的课程领导力、教师的课程执行力、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等等。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探索,勇于实践,就会缩短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课改要求间的落差,就会给幼儿带来规范的行为、良好的习惯、可持续的发展和更美好的人生。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宗教界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工作,旨在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此,国家提出了“三教改革推进方案”,通过整合宗教资源、加强宗教管理、提升宗教履职能力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宗教改革。在实施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方案的积极意义,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三教改革推进方案通过整合宗教资源,丰富了宗教活动形式。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宗教在民众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宗教活动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各地宗教资源分散、分权较多,宗教活动形式相对单一,难以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宗教需求。而三教改革推进方案以整合宗教资源为重点,不仅为各个宗教提供了合作的机会,也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多元发展。例如,在我所在的城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不同宗教充分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共同举办讲座、庙会等丰富多彩的宗教活动,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丰富了我们的生活。
其次,三教改革推进方案加强了宗教管理,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宗教作为一种精神信仰,对于人们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宗教活动过于混乱、无序,就会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加强宗教管理,是保证宗教与社会和谐共处的基础。在我国,三教改革推进方案着重加强了宗教事务的监管和规范,确保宗教活动遵循法律法规,并严禁宗教极端主义和宗教势力的干扰。这就为广大信教群众提供了一个合法、安全、有序的宗教环境,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三教改革推进方案提升了宗教履职能力,推动了宗教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要积极服务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传统宗教在履行其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三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引领下,宗教界在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宗教干部素质、推进宗教教育、开展慈善事业等方面积极行动起来。在我所参与的一次宗教座谈中,不同宗教的代表们积极分享各自的经验和成果,互相学习、交流。这种宗教间的互动,不仅深化了不同宗教之间的理解和信仰,也促进了宗教服务社会的能力的提升。
最后,作为一名年轻信教者,我对三教改革推进方案有着深刻的认识,也有了自己的一些心得和体会。首先,宗教活动是信仰的自由表达和实践,但也要注意与社会的协调。宗教信仰不应该成为排斥他者、煽动仇恨的借口,而应该成为促进和谐、传递爱与和平的力量。其次,作为信教者,需要从宗教文化的角度深入学习、理解自己的信仰,而不仅仅停留在表层的仪式和礼节中。只有深入了解,才能更好地发挥宗教的作用,传承文化之根脉。最后,我也希望宗教界与社会其他领域的交流与互动能够更加频繁、深入,共同为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做出更多贡献。
总之,通过三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实施,我深切感受到了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宗教改革的积极意义。整合宗教资源、加强宗教管理、提升宗教履职能力等措施,使得宗教界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因此,我相信,在三教改革推进方案的引领下,我国的宗教界将会迎来更加繁荣、和谐、健康的发展。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三
新一轮课程改革已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教学改革,又是一场意义深远的学习革命。它将影响、触动传统思维方式,它将进一步关注学习主体的发展,学习方式的变革,它必将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向前发展。我校积极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情,积极探索课改的路子,摸着石头过河,为了扎实稳妥地推进新课程改革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依据,按照市、县主管部门要求,积极组织课改培训,更新教育观念、手段,改革单一评价模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积极稳妥地探索课程改革的新路子,争做全县课程改革的头雁。
二、课改组织机构。
课改组长:詹宇意。
副组长:胡建议、肖本初、王万利、舒克章。
成员:岳佰成、潘峰、孙教育、刘兵、杨李、王富林、余盛国、教研组长。
三、目标任务。
1、领会课程标准的精神内涵,能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2、了解新教材的内容,体例结构、特点、使用策略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校本研究,开发乡土课程资源,为教育教学服务。
3、开展教学方式的研究。科任教师要改变传统教学观念,摒弃一支粉笔“满堂灌”的现象,积极探索教师的角色意识,当好课堂的“导读”,而不是“演员”,研究课堂教学结构、流程,教师要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
4、开展学习方式的研究。积极培养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发展个性潜能,转变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
5、开展形成科学的评价观,评价机制,建立一套适合长冲中学情的评价体系。
四、措施方法。
1、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任何改革,先要过思想关,即是思想观念要先行,这是改革的保障。我们组织的三级培训,第一级即上层培训,选派优秀教师到省、市参加骨干培训,第二级即组织全体教师的通识性培训和学科培训;第三级是由学校组织培训,定时间反复强化学习,特别是观摩实验区的示范课例。通过三级培训,要使全体教师彻底转为思想,杜绝“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2、落实集体备课活动,各科、各年级成立备课组、年级组跟踪监督。各备课组要有指导性的教学计划,时度安排表、活动安排表。备课组要开展集体备课活动,每次备课要有中心发言人,备课组成员积极参与讨论,发挥集体智慧,探索课改的新路子,备课组还应定期开展看课、说话、评课活动,真正做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
3、健全课改相关制度。推进课改还应从制度方面进行约束,我们决定研究制订课改学习制度,课堂教学评价制度,课程评价制度等,让教师的全部身心和精力指向课程改革,让长冲中学师生能在最短的时限内融入课乞讨的洪流。
4、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常进行课堂听课、研讨、研究教师的教学行为、学生的学习行为。加强实验过程的管理与监控,杜绝老套的教学方法行为,运用新教材采用老教法的作法。
5、探究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
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业生的学双方互动的过程,它决不是教师教学生听,或者学生专注听教师讲的单向传输。课堂的互动性决定了教师在课堂上角色地位的改变,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宰者、知识的垄断者、教材机构的传授者,而应该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平等的参与者,学生探究疑难的积极引导者与促进者。课堂的结构模式也将发生彻底的改变,不再是以教论学,而是以学论教。教师出色地教是为学生更好地学提供服务的,因此教师在课堂上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给自己的课堂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与学的和谐,学与教的统一。
变革教法还表现在教材的解读与处理上,很多教师总习惯于传统的教学的思维,因为过去的教材的处理有固定的模式,易操作、简单,不需动脑筋,如:语文的课堂教学重视课文的肢解、分析,总离不开“字、词、句、段,语、修、逻、文”,数学课堂教学从“概念——定理——公式——例题——浩如烟海的习题训练”的固定模式。而“课改”的课堂教学重视精神性的教育,让学生在生活中在实践中来感悟体验所学的知识,这种教学没有定式,非常灵活,不易把握,特别是备课要求高、难度大,尤其如“问题探究”,教师不能只凭自己过去的经验,更要深入为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置凝提问的“估计”,过去备课有一本“教参”便可高枕无忧,现在备课要阅读大量书籍,查阅大量资料,广泛搜集有关信息,此外,还要通过自己的真切感受,进行删选、加工、处理,在课堂上教师要随时给学生释疑、答疑。“课改”课堂教学的这一系列变化对教师来说将意味着不轻松,难度大,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锤练自己,加快自己对这种课堂教学的“磨合”、适应,要潜心研究,不断探索,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自己的教学中真正为学生制作出丰盛、营养丰富的“课堂大餐”。
6、探究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新课程标准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但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也非易事,如果我们在引导学生进行课堂学习时操作不当,即使我们在课堂上留给了学生一定的学习时间,但学生却感到无所事事,无所适从。这样学生非但没有成为学习的主人,反而成为课堂学习的冷漠的旁观者,学生在课堂肯定是收效甚微。那么教师如何引导学生有效地课堂学习呢?其一:体验学习。在课堂上要设法引导学生置身于教材学业习的情境,让学生在这种特定的教材情境中来感悟、来体验,从而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动机,来唤起他们解决问题欲望,不断地升华学业生思想情感,点燃学生的智慧火花,如:数学课引导学生学习圆的知识,首先让学生置身于教材情境,生活中哪些圆的现象,圆对人类有何作用,让学生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中萌生探求圆的奥秘的欲望。其二,“对话学习:就是让学生多与教材对话,多与作者对话,与生活对话。在课堂上多创设特定的话题情境,让学生通过讨论,在群体交流中,各个学习体体思维不断碰撞,从而迸发出智慧的火花。
7、积极推进课题研究。我校有市教科院立项的“创新教育”研究课题。我们要在各学科中大力研究、实验,不惜花费财力、精力、人力投入实验研究,用坚强组织领导,充足的科研经费,扎实的实验研究,优秀的实验成果向市教科院汇报结题,在全市占据市示范学校的地位。
8、注重资料的整合和成果的总结、转化。各学科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要收集一手资料,适用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在课改方面有在全县仍至全市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特别是要推出一批课改名师、论文、材料等优秀成果。
五、注意的问题。
1、防止个别教师不愿改,不敢的情况发生,从思想上武装教师的头脑。对学生应注重学习方法的指导、养成训练,切忌随遇而安,畏难情绪。
2、课程评价的缺位现象。课程评价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学校要制订适应课改对教师的评价机制,教师也应当用科学、发展的观念评价学生,多元评价、发展评价、过程评价是应当贯彻的评价原则。
3、杜绝“懒人”“懒思想”的现象,课程改革需要“孺子牛”、“痴人说梦”,不要传统的时间+汗水式的“懒人”,这其实是不愿动脑,不愿干事。教师要站在时代的高度,与时俱进,同时代同步,与思想同步,超前发展,,在课改中有所作为。
总之,推进课程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与时代同步,与课改同步,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管理手段、以及教学方法、学习方法推进基础教育的革命,为国家培养出适应时代发展的合格人才。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四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五
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全体教师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理念。
1、相信每一个学生能教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教学活动的机会,尤其要更多地创造机会让低层次的学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过关,不让一生掉队,要始终记住“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的教学要求。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
3、构建“先学后教,合作探究,当堂达标”轻负高效型课堂教学基本模式。
4、授课必须体现精讲精练,对于难懂的,教师要启发,适当点拨,指点迷津。一堂课学生直接使用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教师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自解、练习、纠错、思考等,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和积极性。
二、改革目标,课堂教学改革应致力于提升各学科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全面提高课堂的效益;调动全体学生的参与性、积级性、主动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摸索出一套适合于学校实际、学科实际的科学、合理并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保证课堂教学的高效,全面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特别是要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并有个性地学习,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应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三、
实施策略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全面提高我校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益。
1、成立由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及各班主任教师、骨干教师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引导课堂教学改革。
2、组建由分管领导、各班主任教师组成的课堂教学改革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校实施方案,并组织改革的日常工作。
3、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扎实开展研究,努力提升学校科研水平。
4、坚持“自修+反思”型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加强对教学小现象、现实真问题的反思研究。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策划活动――实施活动――教学方法――。
总结。
提升”的过程,切实通过教研,改变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5、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坚持骨干先行,典型引路。
6、从学校实际出发,改革课堂教学评价方式,科学制定课堂教学评价表,从而引领课堂教学的发展方向。
四、注意问题。
1、制订的实施方案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有目标、有内容、有时间地点和每次活动的负责人。每次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注意活动素材的积累,为总结经验打好基础。
2、必须抓住实施活动的重点。
一是要注重学习和研讨。
要把学习和研讨的过程变为教师进一步解读新课程方案、新课标和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专业素养的过程。
二是要注重总结反思积累。
在通过对新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与反思和总结中,引导教师将先进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努力探索新课堂教学改革的方法、策略,基本形成各学科新课堂教学模式。
三是要注重培养骨干。
通过教学评比,发现和培养一批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是注重培育团队精神。必须调动和依靠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3、学校每个阶段要依据实施方案所制订的学习研讨、实践反思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前一阶段的总结是后一阶段工作调整提高的依据,使“推进活动”丝丝相扣,一环紧扣一环。
4、在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结合学科实际,不唯模式,掌握好“效度”,真正做到实在、有效。
5、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巩固深化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将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切实向课堂教学改革要质量,要效益,求发展。
五、学年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3月)。
3、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初步把握其改革目的和要求。
(二)第二阶段:学习与实践阶段(10月—11月、4月—5月)。
1、以学科组为单位,以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为载体,形成学科改革实施方案。
2、通过外出听课学习,总结分析,结合学校、学生、年级特点,开展扎实有效的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
3、以语数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新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初步总结语数学科阶段工作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阶段(12月、6月)。
1、分组对初步构建的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并在学校全面推开。
2、中心校与村校间互相借班上探索课,继续探索新课堂教学改革的方法、策略、模式等。
3、召开新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会,总结“小学学科新课堂教学改革”的方法、策略、模式,以此引导广大小学教师开展新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六
为了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校决定借鉴其他学校的先进办学经验,继续在我校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改革方案如下:
一、课堂改革思路:
1、以设疑激趣为先导;
2、以思维训练为核心;
3、以揭示规律为重点;
4、以精讲精练为策略;
5、以学生参与为途径;
6、以整体教学为目标。
二、组织形式和改革范围:
在董事长、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教科室牵头制定改革方案,并会同教研组长一起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除音体美学科外,其余学科均参与这次改革。
三、课堂改革的基本模式:先学后教精讲精练突出主体
1、先学后教:先学,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课前预习和课上自学;后教,是指在学生先学的基础上,教师适当的点拨、解疑、归纳和总结。
2、精讲精练:学生的自学、教师的讲授、学生的练习大致各占三分之一(根据学习内容灵活掌握)。
3、突出主体:课堂上,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由传授者转化为促进者,由管理者转化为引导者;由居高临下转向“平等中的首席”。
四、课堂改革的操作程序:
1、教研组下设备课组,由备课组长负责本年级本学科改革方案的实施。
(2)组织本组教师分工完成每课训练题的设计,做到资源共享;
(3)负责课堂改革进程的安排、检查和记录。
2、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改革方案的督促、协调和管理。
(1)负责“自测题”设计的检查、指导;
(2)组织组内的研讨课和研讨会;
(3)今后学校定期举办校级的研讨课和观摩课,组织形式每大周分两次举行:第一(文章自:请保留此标记)次单周四、第二次为双周三,每次一人;参与人员为本大组的所有本学科老师,参与办法为定期举行但不定人、不固定教研组和不定年级组的办法提前一天通知相关的教研组、年级组及相关老师。这样的目的是让老师把功夫花在平时,始终如一的专心备课、钻研教材加强教研组老师之间的教研氛围。
(5)评课的标准:其他老师先评,主评老师后评;以提出该任课老师在本节课中存在问题为主,提出优点为次;坚决杜绝以往的那种蜻蜓点水、碍于情面和全是好话,套话;要讲真话提真问题和真缺点;目的是形成良好的教研氛围;促进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高我校升学率和社会知名度!办成真正让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全县名校!
五、课堂改革中注意的问题:
1、教师要认真研究教材和课标,熟练把握教材和知识点的规律性;
5、把自习课还给学生,分给各科。教师在自习课只许答疑或个别辅导,不许把自习课当成讲读课。
7、备课组长填写备课记录。
8、自测题格式:由教研组长和教研组成员讨论决定。
教科室
20xx-5-21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七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吉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通过办公群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精心组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按照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落实到学校具体部门、落实到每个班级,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筛查活动。
三、合理安排,采取有效的防控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精心准备。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2、加强宣传,及时预防。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疫情防控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定期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进行消毒,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建立制度,完善措施。
开学后,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一旦发现异常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隔离。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发现异常现象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4、畅通渠道,上报及时。
一是建立“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零报告”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二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收集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四、开学后,搞好消毒、卫生工作,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1、各班除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专题班会外,还经常利用晨会、午会等时间,发动学生从了解病状、预防措施到宣传。
2、学校教职工一旦有感冒发热立即报告学校,并由校长了解状况,根据病情决定是否上报上级部门。
3、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发烧,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先送医院(不要任其返校或要求学校送医院而造成不必要的学生间互动)。
4、每日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
5、每周进行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6、进行清扫或消毒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清洗结束后要立即洗手。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
8、告戒家长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平时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表现,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9、每天进行零报告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每天向教育局体卫办报告学校的情况,做到信息畅通。
10、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证一天的一小时锻炼时间,从而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11、全校班级分别举行了以“防止肺炎”的主题班会,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形式多样,收效显著。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做好防控工作,为全面防控疫情作出贡献!
五、存在问题。
口罩和消毒液等必备物资目前采购困难。
六、下阶段工作。
1、继续做好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引起全体学生及家长的高度重视。
2、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社会进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蔓延的严峻形势,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是学校应尽的义务,确保全校师生平安度过流行疾病蔓延的严峻时期,是学校的责任。我校认识到位,部署及时,措施得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条不紊。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放控工作逐步引向深入,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篇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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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县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抓改革,以高质量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抓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获评2021年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一、构建“三位一体”组织体系。在县委深改委层面,县委主要领导坚持重要改革自己部署、重大方案自己把关、关键环节自己协调、重要落实情况自己督察,高位推动改革工作。在县委改革办层面,按照每月一次例会、每季至少一次深改会、一次调度会、一个台账、每半年一次督查“五个一”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改革事项落实。在改革专项小组层面,通过台账式管理、专业化调度,形成“牵头单位牵头抓总、成员单位主动作为”的工作合力。
二、推行“三个导向”改革模式。一是坚持实践导向。积极承接上级改革事项,创造性落实规定动作。比如,为推进“一号改革工程”,县委深改委专门听取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情况汇报、省市《方案》以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解读汇报,提出了符合县情实际的15条措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党弱党缺、买难买贵、耕难耕贵、卖难卖贱等问题,用近3个月时间开展调研并摸清乡村供需两端情况,进而在全国首创党建带社建“四位一体、两社融合”综合改革。按照这一模式,先后探索了“编制周转池”制度、城乡绿色智慧物流新模式等多项全省全国创新性改革。三是坚持效果导向。将平时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思路提炼成改革经验,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比如,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实行内部和外部“双引流”机制,实现县内景区景点、旅游业态相互引流。
三、树牢“三大理念”强化攻坚。一是融合融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升级“一号工程”与改革相融合,全力打造“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市场化招商等招大引强机制,推动去年8月以来签约项目数、资金总额均创历史新高,“5020”项目实现“零”的突破。二是共建共享。将改革成果与群众共享,让群众更有获得感。比如,建立村级安全员制度,推动全县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2021年,全县公众安全感和各政法部门满意度排名首次全部进入全省前30名。三是统筹统揽。率先开展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富民乡村产业、数字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治理“四个机制”,力争为全国特别是南方山区县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提供借鉴。
四、创新“三化并举”工作机制。一是改革工作项目化。将符合条件的改革事项,开发形成8个实体化项目。二是调研监测常态化。围绕全县中心大局专题调研,为全县改革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建立目标责任清单、提示督办清单、改革成果清单“三张清单”,确保各项改革事项落地见效。三是督查考核一体化。改革工作年度考核既考核改革专项小组,又考核改革配合单位和其它参与单位,确保改革考核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