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精选14篇)
议论文是对一个观点进行辩证和论证的一种写作形式,通过写议论文可以提高自己的思辨和说服能力。总结要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例子和分析。在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一些经典总结的选集,希望能够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一
工程名称:
预计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协议内容
1.甲方安全职责
1.1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经常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1.2开工前向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数据。
1.3督促检查承包方在开工前做好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1.4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发包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1.5督促承包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承包单位传达本单位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督促学习与贯彻执行。
1.6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发现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2.乙方的安全责任
2.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发包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
2.2开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报发包方审查。
2.3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2.4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制订施工方案,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
2.5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规程、规定中有关部分。
2.6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2.7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2.8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9承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文章来源:z)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10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单位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安监部门。
2.11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配备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因未按要求作业,发生事故或造成对甲方有损害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3.安全管理要求
3.1发包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执行每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工前,必须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签订安全协议、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承包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是否落实等。上述内容不完备的,不得许可开工。对承包方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留文件备查。
3.2承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确认。
3.3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和不定期地对承包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进行现场安全稽查,并有记录。
3.4对发现违反有关安全规定、规程制度时,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发包单位安全组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
3.5对违章或事故按“四不放过”进行处理。对于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单位可给予警告或直接清退。
4.其他事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日期: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
日期:
联系方式: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4、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1、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7、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三
乙方:设备设施管道保温方 负责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乙方进入厂区施工,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并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并提交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必须严格穿戴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备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书面申请,并经甲方负责人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并确保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
8、施工过程中如进行特殊作业,如登高、吊装作业等,应严格按照特殊作业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如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不得作业。
9、施工车辆进入厂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随车携带物品须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放行。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处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四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施工安全协议。
三、协内容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现有技术资料。
3、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要求。
4、甲方应当将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体系内统一管理,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必须有乙方施工安全的内容。
5、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6、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1、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作业标准化。
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矿山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使用。
3、乙方要指定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数量满足生产要求,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
4、工程开工前,坚持“一工程一措施、先报措施后施工”的原则,经乙方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实行。
5、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和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要建立职工培训档案,报众和煤业公司、监理公司备案。
6、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其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戴证件,统一穿戴工作服,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工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事故。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将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复本按照甲方要求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9、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付全部责任。
10、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甲方。
11、乙方应与同一作业区或同一生产系统作业的第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若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以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12、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等均应无条件服从调度,所发生费用,事故处理完毕后另行商定。
13、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除向本单位上级部门报告外,还必须及时向众和煤业公司报告。
1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乙方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时须缴纳20~xx0万元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把安全效果、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因外委单位管理责任造成事故、质量不合格或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的,按规定给予罚款,罚款从其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将所承包的合同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伍万元罚款。
3、乙方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考核、签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xx00元的罚款。
4、甲方检查出乙方安排未经过培训的员工下井作业,将给予5000元/人次的罚款。
5、乙方要按照《特别规定》要求,每班必须有一名管技人员到施工现场带班,严禁空班。发现空班一人次罚款500元。
6、因为乙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发生轻伤事故,罚乙方贰万元;发生重伤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乙方给予项目部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拾万元/人次;对1次死亡1人责任事故,乙方给予项目经理、分管负责人免职和降职处分;同时给予乙方罚款壹佰万元/人次。对1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2人的责任事故,甲方给予乙方终止施工合同。
7、乙方对进入其作业区内的其他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对造成其他人员的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处罚同第5条。
8、因甲方管理不到位或因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按众煤安【20xx】1号文件执行。
9、乙方管理人员和甲方管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执行众煤安【20xx】1号文中规定的各种奖罚办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提供相关资料。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乙方创造条件并作好与兰州铁路局施工组织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委派专职安全防护员。
3、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影响铁路行车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5、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组织抢修,甲方有权对乙方调查、处罚和统计上报。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人员有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行为或人员、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处罚和停工。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无措施或未落实严禁施工。
3、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特殊作业操作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或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听从铁路局安全监管人员、甲方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大型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严格按照“一机一人一防护”的规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为或施工造成铁路设备发生损坏时,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无甲方防护人员乙方人员或机具不得进入既有线隔离栅内。
10、乙方必须加强人员、机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线机车车辆限界,不得影响正常的行车作业,做到工完料尽,否则发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发现和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不得隐瞒,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2、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造车行车中断、铁路设备损坏;。
(2)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3)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4)发生火灾、触电和交通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应机械设备带病作业,酒后、疲劳等驾驶所造成的损失和事故。
第五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六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七
总承包方:(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建设单位外委):(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
工程地点:长春市高新区超凡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处。
二、协议内容。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须严格遵守长春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长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6.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使用。
3.2.5.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八
甲:
乙:
为了确保船舶安全,更好的发展本船经济,现经甲、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觉自愿,相互坦诚互利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船舶安全航行合同:
一、甲方以每月:叁万柒仟伍佰元人民币的(其中包括伙食费)总费用将本船的开船、机舱、水手,司务伙食等全权承包给乙方,费用甲方每月付三万元给乙方,年底停航余款全部付清。乙方及乙方聘请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雇主雇工关系。人员安全乙方自己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全心全意服务好本船,绝对确保本船的航行安全,同时要爱护船舶及其机械等一切物体,定期不定期的保养本船机械等。
三、乙方安排在本船服务人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开船最少两人,机舱最少一人,烧饭一人等,中途如有人休息需有人顶班。不得在船上酗酒赌博。
四、乙方要保证本船航次,不得怠工,每月平均跑满五个航次后,每多跑一个航次提取其纯利润的五分之一为乙方奖金。
五、乙方平时要自觉配合甲方留守人员做好平时船体等方面的维护保养。
六、乙方对本船的维护修理要做到勤俭节约,能修则修,实在不行提前报于甲方购买。
七、乙方在装卸货物和抛锚期间要绝对安排有人员值班,确保船舶安全,要绝对保证船上电话通讯等畅通,要做到24小时有人在驾驶室值班接听。
八、乙方如果不按规定造成本船损失,照价赔偿。平时要自觉接受甲方留守人员监督。乙方在船舶运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所遭受的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甲方所付的年承包费用肆拾伍万圆人民币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劳保福利及保险在内,望承包人自己主动办理,一切后果与甲方本船船东无关。
以上规定甲乙双方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甲方保证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叁万元,乙方保证认真履行职责,否则经济制裁并自觉接受。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九
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工作,明确修理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控制船舶修理成本,保证船舶高效营运,制定本规定。
1.对船舶修理级别的划分及工作内容1.1坞修。
1.1.1船舶船体(包括护舷材)除锈油漆换锌板、锌块、描水尺、水字、打水线。
1.1.2检查修理轴(尾轴)螺旋桨、导流管、舵,测量间隙留记录,必要时换新。
1.1.3检查全船水堵及测深仪传感头,船体外板测厚,绘草图留记录。
1.1.4检查修理海底门、通海阀、海底箅子除锈油漆换锌块。
1.1.5锚链出舱除锈油水罗松,检查锚链连接卸扣(或连接链环)、锚卸扣、转环,测量锚链直径,留记录,必要时倒头使用锚链。
1.1.6锚链舱除锈油漆。
1.1.7排除解决运行中对船体水下设施所造成的缺陷故障。
1.1.8解决排除非进坞不能施工的船体及船舱等部位所存在的问题。
1.1.9全船做全面的除锈油漆处理,其中除锈见白的等级要求水线以下外100%,水线以上甲板以下为30%。
1.2小修。
1.2.1主机部分。
-取机油样及拆卸各种仪表报送公司机务管理人员。
-主机全部解体拆检、清洁、修理或更换,刚套冷却水密封情况检查,有问题抽缸套。
-测量调整各部数据并留记录,个别零部件可以作少量的更换(必须有数字依据并报审批),作更换记录。
-研磨进排气阀调整进排气阀间隙清理积碳。
-检查测量气缸与活塞,活塞与活塞环、刮油环,连杆大小端以及主轴承、推力轴承等的磨损使用情况,调整间隙留记录。
-检查凸轮、凸轮轴承、挺杆、导管各部间隙。
-检查、清洁调试油嘴、油泵启动阀、安全阀、注油器,必要时可以部分更换零部件。
-检查清洁供油、冷却、润滑,进排气,其系统的密封及工作情况。
-检查清洁、修理主机带动泵、调速器、空气分配器等附件。
-打开齿轮箱检查齿轮磨合、紧锁固定止退情况,检查调整定时。
-视情况交厂测试活塞肖及连杆螺栓的机械性能并留取检查测试报告。
-增压器整机解体清洁检查测量各部数据,留记录并更换润滑油。对接近使用极限的轴承要做重点检查,超使用极限的绝不可使用。
-检查、清洗擦拭滤网、滤器、输油管道、油底壳,必要时清洁机油柜。
-整机清洁擦拭调整作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小修后未更换重要零部件或修刮的主机系泊试验最大负荷80%,实验时间2-4小时。更换部分重要领部件。
经修刮磨合的主机的系泊试验最大负荷80%,实验时间4-6小时。
航行试验应保证连续4-6小时。
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都要认真严格的测量记录各部位的压力、温度等各种技术参数,并整理出报告。
-小修的时间安排如条件允许时应考虑安排在坞修期间同步进行。
-非机动船舶的原动机视为该船舶的主机并按主机检修部分的要求进行检查测试或修理并留记录。
1.2.2副机部分。
-副机小修级别的修理除整机不出舱吊起曲轴外,其他全部解体检查修理,其中对下列所提各项必须落实检查修理。
-取出全部活塞清洁检查测量各部尺寸、清洁积炭测量油气环。-拆解缸头清除积碳,检查研磨进排气阀测量阀杆导管磨损情况,必要时可更换部分进排气阀。
-清洁检查供油、润滑、冷却、进气、排烟等系统。-检查各部胶圈、垫片及其它各部位的密封情况。-检查清洁调整测量油嘴、油泵、调速器。-高压油泵作整机台架试验。
-重点检查测试活塞销及连杆螺栓的机械性能和锁紧止退功能。
-取出气缸套清洁检查水圈缸垫测量活塞与气缸尺寸。-整机调整试验测量各种数据。
-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整理、汇编检修测量资料作报告。1.2.3电机电气部分。
-发电机及所有电动机拆卸进厂解体、清洁、检查测量维修、保养作效能试验,所有资料留记录。
-检查各仪表、电板指示、主配电盘主开关、各控制开关、保护装置、停车试验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和效能试验并留记录。
-检查测试各启动箱、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等各触点、弹簧和连锁、延时,保护以及线路情况,并作维护保养和效能试验。
-各动力、照明系统线路清洁检查测试绝缘等。清除室外照明器具的锈蚀和积水。
-检查测量电瓶组及应急照明系统的工作性能并作维护保养。-检查全船信号、显示车钟传递、助航仪器、通讯联络以及报警等系统的工况和线路接头固定等的使用情况,并分别做效能试验。
-发电机原动机修理后各项指标的试验(负荷试验)。1.2.4其它。
-空气瓶出舱、放残、试压等。1.2.5甲板部分。
-全面完成而二级保养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舷墙及甲板以上作全面的除锈处理。
-船龄在10年以上的船舶对船舱内的锈蚀情况也要做除锈油漆或其它防油水、防锈蚀的处理。
-根据船板的减薄结果做部分船板的挖补、换板工作。-对全船碰撞损坏部位如舷墙、护舷材和护栏、护罩等做部分修理或修换工作。
-检查修理全船靠帮固定情况,必要时更换部分固定靠帮的钢丝绳、铁链、卡扣和卡环等,对整体靠帮待靠帮托除锈油漆后重新固定安装。
-对全船所有机械设备和其它备件均做检查、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对可做实验的部分还要做全面效能试验。
-锚链舱、前尖舱、压载舱及测深仪探头舱等均需做清除污泥水和除锈油漆工作。
按照船舶检验要求,全回转拖轮每隔5年对其传动机构装置检测一次,更换油水封。每次检测部位包括:
-检查回转机上输入轴的轴向间隙。如果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应进行调整。
-检查回转机上立轴的各支撑轴承状况,上立轴的轴向间隙,以及传动伞形齿轮的齿隙。如果不合格,应予以调整。
-检查回转机下立轴的各支撑轴承状况,下立轴的轴向间隙。如不合格,应进行调整。
-检查回转机尾轴各支撑轴承状况,测量尾轴轴向间隙,以及传动伞形齿轮的齿隙,如不合格,应予以调整。
-检查、调整回转机回转蜗杆轴向间隙。-检查、调整回转机回转蜗杆与蜗轮齿隙。
-对于回转机上下立轴的传动伞形齿轮,应进行磁粉和着色探伤检查,了解齿轮磨损状况。
-更换回转机大小油水封及各部位“o”型胶圈。对于油水封磨损部位轴颈,视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修理。
-对回转机中重要部位的螺栓应进行磁粉探伤检查,更换不合格部件。安装各部位螺栓时,应按说明书的力矩要求进行装配。螺栓装妥后,应将防松装置装配到位。-回转机拆检装复后,旋转体的大油封及尾轴油封应在坞内进行密性实验,确保出坞使用。
修理项目(工程)单的提出、核对及审批立项办法2.1各级别修理的计划既原始项目单,均由船舶甲板、轮机部门的负责人在1个月前制订并报公司机务管理人员。
2.2在实施修理计划前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核对编制后的项目单,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确定为正式报修施工项目单。
2.3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在实现修计划前将修理单报送航修厂或其他承修厂家,做好项目预算,确定各主要项目价格或价格确定依据,协调船期、坞期、修理时间等,确保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2.4修理单的核对立项要本着“一安全、二生产、三生活”的原则,编写制订的同时,还要掌握不拆毁改变原设计的设备设施和不增添改动新设备设施的精神,但遇特殊情况时应提前提出申请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立项。
船舶修理进厂的安排及审批办法。
3.1凡船舶须进厂、外协的修理项目需由公司机务管理人员主管接洽、联系修理单位,承修厂家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施工手段,能保证施工质量和修船周期,同时还应具有合法的财务制度以及国家认可的法人代表资格。
3.2对进厂外协修理或加工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前承修厂须向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提供工程费用预估报价单,工程竣工后还需要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价目明细表及有船长轮机长签字的项目竣工单(或验收合格单)。
3.3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应依据部门负责人批准确认的修理项目(工程)单,在工程开工前与承修单位签定正式的合同或议定书,一般情况不允许先开工后签合同,否则一律不予结算付帐。
3.4合同或议定书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审阅并报请公司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成立有效。
4.1.1船舶修理进厂前若有需要必须排除全船所有污油、污水,如需进坞或上台修理时还要做好船舶本身的调水准备工作。
4.1.2对进厂、进坞或舱内须动用名火作业修理的船舶在进厂施工前,应统筹考虑仅备留所需燃油。
4.1.3船舶在进厂前需进行修前航行试验或检测的,应提前安排,并保留记录。
4.2船舶修理期间船舶负责人与公司机务管理人员主管的主要职责有:
4.2.1船舶负责人在修船工作中的职责。
-在修船施工工程中要密切配合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共同确保修船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实施。
-严格把守船舶修理过程中的船舶修理过程中的船舶与机械、设备的技术标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组织领导修船工作中对船员工作的安排、安全监督质量和进度要求以及值班作息的布置安排与调整。
-严格掌握和控制在修船过程中的设备、另部件以及材料工具等的领取和使用情况。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对修船工作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和条款。
-联系与办理修船竣工后船舶动态的各项准备工作。-修船过程中对出现的较大的技术问题或变更扩大工程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提出说明和要求。
-在修船工作中,除非经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同意不允许随意追加变更和扩大原定工程项目。
4.2.2修船工作中公司机务管理人员的职责;
-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落实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的动态和修理费用支付的情况等方面负有管理和实施的责任。
-配合、协助和指导船员在修船中的工作。
-负责船舶修理进厂前后与厂家、船检等方面的联系沟通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编写技术资料和修船总结报告。
-组织调动与修船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等方面的衔接工作。
4.3追加、扩大、变更工程项目的主要规定:
4.3.1在修船工作中原则上不追加、变更和扩大工程项目、增加修船费用(隐蔽项目除外),但确因需要必需追加变更、扩大时则应遵循下列各规定:
-追加变更、扩大工程的实施费用在10000元以内时,需由修船主管提出书面报告经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立项实施。
-追加变更、扩大工程实施费用超过10000元时尚须报请公司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凡未履行上述各规定而由厂、船双方共同私下研究确定并扩大工程支付费用时公司不承担义务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4.4重要零部件报废手续增添的审定手续:
4.4.1修船工作中报废换新零部件由船舶或厂方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想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4.4.2报废、更换零部件必须持检测数据书面报告以及厂家或检测部门出示的证明以及超极限或损坏零部件原件为依据经鉴定后方可报废更新。
4.5厂修期间的安全工作要求,应在船舶修理合同或议定书中明确,并向相关人员传达。
修船工程竣工试验交船的有关规定。
5.1凡修理工程项目完全达到竣工标准经试验合格时可签署竣工单。
5.2对竣工工程的结算必须提交修理方主修签署的“项目竣工”及“工程项目结算单”。
5.3工程费用的结算必须由主修署名并经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审阅签署后方可结算。
5.4船舶试验交付使用的几点规定:5.4.1船舶试验包括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
5.4.2船舶的系泊和航行试验须按试车大纲要求和规定执行,航行试验须在系泊试验完成并解决存在问题后方可进行。
6.1船舶修理费用的结算参照公司财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根据、《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签定本施工安全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周期:
五. 协议内容: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安全培训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
2、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确定施工负责人及乙方项目部成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职工教育科培训、考试合格。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监督员(联系方式: ),便于施工过程中的`联系、协调、落实工作。
3、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甲方公司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
协议书未签订之前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无故转换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范畴,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需变更可提前申报办理有关事宜,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但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甲方可要求停工或终止乙方施工权利。
4、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现场划定有关区域。
5、施工现场需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提示牌”。内容对施工环节及各岗位提出针对性的要求,以及每位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6、施工人员进场(站、库)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劳保服装及器具,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现场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便于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检查。
7、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隔离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区域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考核。
8、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个人及公用)必须配备到位,且安全措施得当、适用,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9、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申请报批,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意后方可施工。
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11、施工车辆进场(站、库)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场(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2、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主管业务科室、监理、项目部三级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由此引发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4.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既有设备管理单位的设备埋设的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建议设计单位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查、核实并视情况划定改迁及防护范围,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同时与设备相关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监管协议。
15、乙方应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将每日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并对次日的施工作业范围、作业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研判,制定相关卡控措施。要求因项目设计需要对地实施开挖时,必须提前告知项目部及责任部门,派员参加,同时在设备管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到场后,方可施工。
16、乙方对施工范围内的铁路交通安全全面负责,甲方凡发现乙
方在施工中违规作业及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因乙方不当施工造成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会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18、 在施工地段内,乙方应加强对既有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凡甲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置。
19、 对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乙方要向甲方及时沟通、汇报,做好维修人员、新增操作人员的预先培训。
2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针对性安全警示要求:(由主管业务科根据项目的不同,研判确定项目风险点(岗),并针对性提出警示要求)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全部阅读,特别对限制自身权利条款理解无误,完全清楚明白协议所涉及后果,是双方协商一致之结果。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部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施工安全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签订两日内签订该安全协议),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后,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1、项目部调度室应随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等局部保持联系,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做好记录,随时理解和把持景象变革和水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应答措施。
2、名目部加入施工的各种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书,按规定配齐各类合格船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海事局的安全检查。
3、施工船舶要与调度室昼夜保持通信畅通,并按规定显示有效的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
4、施工作业前应向当地海事局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容许证》。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有专人值班,各施工作业点应配备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5、严格实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活气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名目部报告。
6、严格按核准吨位转运货物。载货不得超高、超载,并须进行有效绑扎,避免因货物移动发生意外事变。
7、严格履行船舶供、受油规定,防备泄漏。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做好记载,严禁向江中排放和倾倒,并配备配齐消防器材。
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挖泥船、炸礁船、抛石船、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 、应按照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 、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7 、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 、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9 、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工程项目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九)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十)乙方进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把身份证的复印件交到甲方备案后,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安全管理及罚款条例
(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罚款200元。
(二)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处必须要有灭火器等消防措施,违者罚款200元。
(三)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斗殴,轻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清出工地并交由司法机关。
活垃圾和米饭等杂物,造成下水堵塞现象,违者罚款10000元。
(五)生活住宿区内的照明上工后,必须关闭,发现没人灯长时间点亮现象,罚款200元。
(六)不得私接乱接电线及电器设备,不得在生活区内使用电褥子等不安全设施,违者罚款200元。
(七)施工现场的`材料、物品堆放要整齐、稳固,保证道路畅通,做好文明施工。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安全标志、警示灯等。
接地或者接零的保护措施。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设插头,不许随便搭挂,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定,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时要截断电源,挂上明显标牌或设专人看护。电气照明悬挂必须远离易燃物,电气照明拆除后,不能留有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线头绝缘,如违反罚款200元。
(九)对于偷盗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交由司法机关。
(十)施工现场闲杂人员不得进行,现场工人不得带领无关人员及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款200元。
第六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经公司研究,各级管理部门商定,特订立本责任协议书。
一、责任期限以工程为准,开工日起至竣工日止为期。
二、责任内容: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直接安全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所属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防护设备(机、电、架、四器防护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执行中如需修改,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3、各分项工程施工必须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应有针对性措施,要对生产全过程搞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在当生产与安全有矛盾时,首先搞好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经常检查现场生产安全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5、教育工人遵守章纪,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搞好四口防护,督促班组工人进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高空悬外作业要使用安全带,按规定挂安全网。
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不得隐瞒不报,更不得擅自处理。
7、不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生产的指令。地、市行业管理部门或公司、施工队安全员对工地发出隐患书应签字并按通知期限整改,逾期不改由此造成工伤事故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8、负责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安全网、“四口五临边”、电器、机械设备的技术交底及验收工作,全核实后方可交付使用。
9、各项安全内业资料必须准备齐全,施工安全日记每天应有记录内容要全面真实,隐患整改要有签证资料以及针对性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三、奖罚: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内容的工作,经有关部门检评合格者并保证安全生产,竣工后奖给该工程利润的3‰。因失职造成伤亡事故,应照劳动法规定处罚和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员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十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______区______工程。
第二条施工地址:____________。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甲方指派王树国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查。
4、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特、重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操控作业。
3、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朱宝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4、乙方用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负责。
5、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限: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船舶安全协议书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
第三条 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 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 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