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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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一
第二种:____乙方分期偿付甲方欠款,具体还款时间及数额如下:____。
1、_______年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
2、_______年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
3、_______年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元;
二、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偿还了欠款后双方就此笔业务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此消灭。
三、如乙方按约履行了本协议第一条的付款义务,在此付款日之前甲方将不以该协议作为全额收款的依据。
四、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应按逾期货款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付款,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全部欠款,即_______元(大写_______)本金及利息的法律责任。
五、协议履行期间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二
乙方(债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二、该转让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作为担保人为丙方偿还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息_______________元及逾期利息{借款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20_____】第_________________号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
三、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将其合法拥有上述债权的相关依据向乙方交割完毕。
四、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债权转让给乙方后,由乙方负责向丙方主张权利,在乙方向丙方主张权利后所得的款项作为抵算甲方所欠乙方的欠款。
五、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方偿还上述债务。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七、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八、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于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三
甲方:
乙方:
1、签订本协议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协议签订后,应按一个普通人正常的理解标准对条款作出解释,并双方不援引合同法中格式条款有关规定等理由作出条款无效或对一方不利的解释。
2、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在本协议中有空白特别约定条款,供双方充分协商。协议签订后生效,未被修改的打印或印刷文字均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为双方协商一致所同意的内容,且双方清晰知晓本协议所有内容及可能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
3、本特别提示,为本协议条款的当然组成部分,置于协议内容的首要部分以突出其明示地位。
出卖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用坐落于区。
甲方开发的,建筑面积共平米。
在交房或办理产权证明时有可能变更,实际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该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单位为元/平方米,
总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元。
1、本协议中约定房屋面积属预测(暂定)面积,如因计划、设计变更及其他因素,造成房管局测绘的房屋面积与约定的面积绝对值出现误差,双方同意按测绘面积和约定房屋面积平米单价据实结算房屋价款,房款多退少补,不计算利息。
2、双方约定以套内面积与分摊面积合计的建筑面积确认和计价依据。
3、甲方应当承担的面积差价款,应当在房屋实际交付前退还乙方:乙方承担的面积差价款,应当在接到交房通知后五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未能退还或支付完毕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另一方承担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4、房管局测绘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的面积绝对值差异在10平方米之内的,双方不得解除协议(退房):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定面积的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过10平方米的,乙方可以选择解除协议(退房)。乙方解除协议(退房)应在面积差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乙方同意接收房屋。
1、甲方所抵顶房屋于年月日前交付乙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房屋不能按期交付的,则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交付日期延期想当于该等事件影响持续的期间,该等事件影响持续的期间届满六个月后的次日起,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屋总价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交付期限届满5日内,乙方有义务到甲方售楼处或者甲方通知的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3、乙方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办理产权的契税、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和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物业服务费并签署相关物业协议或其他应付款之前,甲方有权不予交房。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日期内办理交付手续的,视为甲方已按时交付。
5、乙方本人无法在交付期限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办理房屋的交付手续,但书面委托书手续须经公正。
6、乙方在接收房屋时,除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并由甲方复核确认,房屋确实存在主题结构工程和房屋地基基础质量问题,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使用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7、乙方认为交付的商品房屋要整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保修义务,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根据《房屋质量保证书》及时提供保修服务。
8、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该房屋的一切风险与责任,包括该房屋有关的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自交付期限满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1、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甲方所抵顶房屋结构形式、位置、户型、尺度空间、朝向发生变化,并已经影响甲方抵顶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在变更确定之日起3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答复。乙方未在期限内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因此而可能引起的甲方房屋价款等的调整,协议继续履行。
2、甲方未通知乙方的,乙方应当在入住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解除协议(退房)要求,否则视为接受。
3、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及第三方提供服务标准的变更,不视为甲方违约行为,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接收房屋、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
4、其他经过审批或同意的规划及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交付标准与协议约定标准不一致的,不再另行通知,双方执行实际标准。
甲方交付的房屋装饰装修标准详见附件一。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在房屋中预埋预设有线电话,有线电视等管线及接口点,如乙方需要开通,应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开通支付相关费用。
1、乙方确认在签订协议时已到实地考察,对地块的四至,周边的市政府规划和配套,环境状况都已熟知或了解,对公共设施的分布状况表示认可。
2、正常用水、用电、用暖于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小区道路,绿化逐步配套。
3、非甲方原因导致在规定日期未达到使用条件的,达到使用条件日期相应顺延。
1、保修期内甲方所抵顶房屋出现保修范围的问题,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通知甲方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如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仅是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或可得利益损失等。
3、甲方对于乙方所抵顶房屋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乙方协助时,乙方应先行提供便利。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护甲方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线。乙方对移交的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线。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乙方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线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1、甲方应当在房屋实际交付乙方使用后18个月内,将办理权属权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相关备案。
2、因甲方的责任导致乙方不能在期限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按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一次性支付。
“甲方的责任”是指甲方无法按照产权登记机关的规定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须由甲方提供的权属证件。
3、乙方应承担法律规定由其承担的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限办理完毕产权证,甲方不承担责任。
1、双方按照约定行驶解除权时,自守约方解约通知送达违约方之日,房屋抵顶关系解除。
2、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协议并办理退房的,如需在有关部门办理注销等手续的,均应在向甲方书面提出解约协议要求之日起7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必要的手续,否则视为撤销退房要求并无权再次向甲方提出退房。
3、如甲方依据本协议行使解除权,则乙方除承担约定违约责任外,还应履行以下义务:
3.1、自解除协议的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迁出房屋。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出房屋,自该期间届满之第2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双倍于本协议所约定的房屋使用费及其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对房屋已进行装修的,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3.2、甲方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如乙方未应甲方要求履行该义务,则由甲方履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3.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入住房屋之日起至迁出房屋并和甲方办妥交接手续之日止房屋使用费(按20元/建筑平方米·日计算)及其他相关费用:
3.4乙方应结清所欠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5如甲方收回房屋时产生差价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差价损失:
3.6如甲方通过诉讼行使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则甲方合理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应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解除协议延期办理的,甲方有权顺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利息等的时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双方应当配合在本协议解除之日起15日内共同办理完结登记注销手续,相关手续费用由责任方承但。
乙方应向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交纳下列费用:
1、水、电、暖、等设备设施运行及证照等费用;
2、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契税,印花税等其他各项税费;
3、液化气管道设施费;
4、大修基金;
5、其他需要交纳的费用。
双方确认:甲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或提供的信息都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及甲方有关房屋的一切承诺的依据。甲方的售楼书、售楼广告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甲方展示的样板房不能理解为交房标准或协议的样品。
1、合同及本协议所有约定甲方通知乙方的条款,甲方均可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张贴统一公告或报纸统一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收到通知信息,均视为乙方已收到通知。
2、双方均需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箱等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必须与变更之日起7如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通知的责任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自行承担。
3、甲方发出通知时,采取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方式的以发出时间视为到达时间;采用信函通知方式的,寄出3天后视为未到达时间;采用张贴统一公告的,以公告张贴当日为到达时间;采用报纸统一通知公告的,以发布公告当日为到达时间。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在乙方接收房屋时应当交纳初期物业管理费用。乙方拒绝掐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只要按照双方约定接受了物业,双方认可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乙方认可甲方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定。
2、甲方在社区内件事的地下,地上车库及车位在出卖前所有权属甲方。
3、未经双方约定许可,乙方不可在房屋外前面、屋面设置广告牌、灯箱等招牌标记。
1、乙方为甲方实施工程,工程完毕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决定以厂房抵顶(2892平米),装修工程款。
2、双方同意以乙方应付甲方房款总额抵付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或材料款。
3、如甲方超付工程款或材料款;乙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或材料供货合同存在质量,工期等违约,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的全部文件均属无效,房屋所有权仍属甲方。
4、未经甲方再次书面确认,本协议所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5、本特别约定条款效力高于本协议相关其他条款效力。
6、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权据、由甲方签字生效。
本协议发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临河仲裁委会巴彦淖尔办事处仲裁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自动转为正式《商品房屋买卖合同》与本协议约定的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甲方:
乙方:年月日。
附件一:
装修装饰标准。
1、结构形式:多层住宅楼为砖混合结构:高层、小高层住宅楼为钢混结构。
2、外墙:多层住宅的一层外墙贴瓷砖,其余部分为涂料:高层、小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外墙贴瓷砖,其余部分为涂料。
3、门窗:多层住宅楼为塑钢窗,单框双层中空玻璃平开窗,阳台,客厅封闭式塑钢窗、开启扇有窗纱:高层、小高层住宅楼为断桥隔热铝平开窗中空玻璃,开启窗有窗纱:室内门无门扇、框、户门为防盗门。
4、楼梯:多层住宅步梯踏步为花岗岩石材,小高层住宅楼五层以上步行梯标准为水泥抹面:墙面用环保涂料:楼道设声控照明灯:铁艺楼梯扶手。电梯:按厂家设计要求标准配置。
5、室内装修:
(1)多层住宅楼墙面水泥砂浆抹面,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层,顶棚清水混凝土现浇板,无窗台板,预留装修面。
(2)高层,小高层住址楼水泥砂浆讨口,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层,顶棚清水混凝土现浇板,无窗台板,预留装修面。
6、厨房: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预留管线接口及装修面。
7、卫生间;地面基层防水处理,预留管线接口及装修面。
9、供暖系统;:小区集中供暖,取暖费执行热力公司统一价格。
10、供水系统:市政供水,水表计量。
11、空调系统:客厅及主卧室预留专用空调插座。
12、通讯系统:每户安装直拨电话线,客厅及主卧预留电话插孔。
13、电视系统:客厅及主卧室均预留电视插孔。
14、保安系统:小区实行二十四小时封闭式管理,楼宇门小区分户可视对讲系统。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四
我公司因xx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投标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合理发包价并签署无异议承诺书。
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审核本工程的合理发包价,乙方现委派注册造价工程师梁兆辉全权代理负责上述工程的工程预算审核,并签字盖章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应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交由乙方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认真做好对合理发包价的审核,对其无异议承诺书的签字盖章。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必须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负责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供本工程开标时使用。负责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本工程的造价咨询。乙方对于甲方的投标结果不予负责。
三、其他事项:
1.按照达成的约定双方规定,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费用。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完毕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承包甲方酒店装饰工程所发生的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付款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商定工程价款:
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大写):(小写:)。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款,下欠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年月日付给乙方工程款,剩余欠款待甲方试营业(拟定10月1日试营业)一个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四、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0.02%/月的利息外,并按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一次性无条件的交付甲方,所有权归属甲方。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六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_________花园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以_________花园_________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保证条款:
2.甲方保证抵工程款的房屋无产权上的争议,现阶段已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3.甲方保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不得出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抵工程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三、物业管理费用:
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四、税费、交易费用等。
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五、房屋销售。
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六、违约责任。
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七、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七
甲方(接管单位):
乙方(移交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由市领导临时交办市统建集团承建的新政务中心两个公交站点已顺利完工,经双方协商,现就设施移交达成如下协议:
(一)移交数量:移交公交站两座(详见附表);。
(二)移交范围:公交站点及其附属设施;。
(三)交接条件:按设施现状进行移交、接管;。
(二)依照相关规定,对移交设施实施占有、使用;。
(三)负责对移交设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维护,保证移交设施完好、清洁;。
(一)同意将移交设施的产权无条件地交给甲方(包括使用权、管理权、改造权);。
(二)负责对移交设施的在移交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移交设施正常发挥其功能。
(一)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并予以补充完善;。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八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_________花园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以_________花园_________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保证条款:
3、甲方保证抵工程款的房屋无产权上的争议,现阶段已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4、甲方保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不得出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抵工程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五、物业管理费用:
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六、税费、交易费用等。
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七、房屋销售。
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八、违约责任。
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九、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九
丙方:实际施工人。
就郑州项目(下称该项目)的'工程款的支付事宜,甲、乙、丙三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三方认可,该项目所有工程款甲方已于签订本协议之前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向丙方支付。
3、此后,就该项目,乙方、丙方等无权向甲方主张权利,也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向甲方主张,因上述款项支付产生纠纷由乙丙双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为不可撤销之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十
乙方: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在甲方承建的______楼项目的楼梯间保温分包施工(包工包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车辆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用江铃130型小型货车一辆,车牌号为辽bqr213(以下称该车辆,车架号、发动机号以行车证记载为准)抵付乙方工程款9.5万元(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3、甲方在乙方进场材料费用超过10万元,并且正式进入该项目开始施工,完成单体工程楼梯间保温施工项目达到两个单位工程后或在上述条件满足后乙方提出的期限内;与乙方共同办理该车辆转籍手续,转籍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行政税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领取该车辆行车执照及相关税费、保险凭证等证照,并当时核实转籍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钥匙等。车辆交接时详见交接清单,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时,视为甲方将车辆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工程款抵付行为完成。
5、甲方自车辆交付乙方之日起,不再承担该车辆的任何费用。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十一
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变更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法经字第1____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6元,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款43209、26元;于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十二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该车为抵顶的______。
2、该车现值______元。
3、该车各种证照齐全,相关费用缴至本协议签订之日。
1、本车抵顶工程款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生效,乙方查验并接受该车辆。
2、自抵顶车辆移交之日10日内,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3、车辆移交后,乙方在使用该车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事务及纠纷均由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_________________协议生效后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该车辆抵顶甲方欠乙方的工程款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4万元。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房抵扣工程款的协议篇十三
本还款协议书(以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xx年xx月xx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
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xxx)。
鉴于:
xx年xx月xx日,甲方与乙方就xxx(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xxx),建设工程总价款为:xxxxxx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xx年xx月xx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xx方验收,并于xx年xx月xx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xxx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
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xxxxxx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xxxxxx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按如下方式,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
月xx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xxxxxx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4、还款计划明细;如系分期支付,请写明分期付款的阶段及数额)。
第三条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3)《强制执行申请》;
(5)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6)甲方在北京市公证处的监督下向乙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乙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xxxxxx。
第四条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乙方付款当日向乙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北京市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乙方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如下:xxxxxx;受件人:xxx。
北京市公证处联系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吉祥里206楼。
承办公证员:李清。
甲、乙双方在此确定:如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给对方和北京市公证处,如没有及时履行告知的义务而发生的无法联系的状况,将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战争、骚乱、罢工、瘟疫、水灾、洪水、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任何类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