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精选14篇)
总结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回顾和分析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在总结中,我们应该突出重点,避免泛泛而谈。在下面,我们将展示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1、凡在本工程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3、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4、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厂区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换回原证件。
6、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7、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8、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9、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派出指挥车在前开道。
10、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11、起重车、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12、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13、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抢险车。公司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检查。
16、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保卫部门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18、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2、组长:
3、副组长:
4、组员: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结合本人一年来安质工作和xx地铁xx线施工特点,谈谈自己的一些感想,地铁xx线亮点主要如下:
高峰期时建立35人组成的安全监察大队,项目经理亲自担任大队长,队员配备对讲机、袖标、日志薄、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专用安全帽并编号、200元安全津贴、工点建立安全责任牌(责任人姓名、照片、编号、电话),建立安全员档案并定期组织考核培训等。
劳务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1.一次备案:收集产权单位备案手续。
2.两份档案及两份预案: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完整。
两份档案是指技术档案(产权单位建立)和拆装档案(拆装单位建立),具体内容包容如下: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份预案是指拆装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使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是报验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后,填写相应的记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二是报审表:拆装单位于2个工作日前,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目前主要是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三是使用表: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在施工现场挂牌设立“农民工夜校”,夜校面积为100平米,夜校内有电视、录像等必须的教学设备。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对每一位农民工培训的时间为每月、每人不少于2次(4个学时)。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相关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知识等。
三级教育结束后,考试结束后,区建委将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得分)整理汇总,将电子版和文本资料(加盖安全科、站的公章)报至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由施工安全管理处审核后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由其将培训考试信息记入平安卡。
1.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未按规定复审的证件作废,并报监理审核备案,上面注明抄件人、原件存放地等。
2.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调出人员及时标明,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时撤出,确保与现场的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对于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才能组织施工。
存在危险源现场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抢险物资紧跟作业面,坚持监控量测及巡视。极高:作为重点的控制对象,制订方案实施控制。
高: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备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采取应急措施。在方案和规章制度中制订控制办法,并对其实施控制。
中:努力降低风险,但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章制度内进行预防和控制。
低:是指风险减低到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查记录。大干期间实行领导夜间巡查制度。
安全检查的形式: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临时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群众性安全检查等。
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事故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及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登记、整改、复查记录台帐,制定整改和方案,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的原则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监督人,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我们眼下的社会,措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那么相关的措施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标语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械均需挂设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防护:
(1)、安全防护棚: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临近小区道路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要满铺一层模板和一层安全网,侧面用钢筋网做防护栏板。高压电线线路侧面和上方采用竹杆和模板搭设隔离墙和防护棚。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拦、盖板、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料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做好“五临边”的防护工作。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五临边“必须设置1.0m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
3、夜间施工
夜间操作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直接用于操作的照明灯采用36v低压防爆工作灯。
建立《三级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署安全合同书(一级),由项目经理和工长签署安全合同书(二级),由工长和施工班组签署安全合同书(三级),进行安全管理。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设安全施工领导小组,配专职人员两名负责日常安全施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禁违章作业。
对所有进场前的施工人员针对该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三宝”及“四口”防护工作,现场设安全防护栏,防止刺伤、摔伤、物体打击、机电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在没有征得项目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拆除、搬移和取消。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操作工人要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专业工长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措施。
安全生产必须天天讲、人人管、人人牢记、互相监督,以防为主,严格纪律,奖罚分明。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进行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由取得上岗证的电工担任,电工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度的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必须严格操作,无特殊原因和保护措施,不准带电作业,操作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米,箱前及两侧1米不准放置杂物,门锁应有效,配电箱应统一编号,并有检查保养记录卡,按规定作好重复保护接地。
各楼层移动电箱的距离不大于30米,并且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护。
单相电气设备设置照明开关箱,配备单相三线制,箱内设漏电保护开关。移动电器和灯具一律采用绝缘良好地平之线,无接头、无损伤、无碾压现象。
现场照明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合用的卤钨灯。
各箱内应明显分开“动力”、“照明”、“单相电器”、“电焊”等使用插座熔断器。
雨季注意加强检查电器设备,以防发生漏电事故。
项目部每周应对临时用电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 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栏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扩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合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罚 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附 则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不予答复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指出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帮助!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
规章制度。
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
黑板报。
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9)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带10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100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
3、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3、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3、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违者罚款200元。
4、夜间施工必须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施工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5、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半年一次),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3、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处(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广告牌。
4、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一、场容场貌:
1、场内施工道路必须平整、畅通,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为生产所设的坑、池等,应该有围栏或盖板。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
御时的便利和安全。
4、施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排水沟要定期疏通,垃圾应该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1、电网内外都应有防护网和明显标志。
2、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3、在高温条件下施工应发放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二、机械设备:
1、专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于地面的联带、转轴、皮带轮等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
3、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卷扬机应有限制器、引程限位器、缓冲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在工程施工中,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避免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加强环境保护,是我们对用户服务的一贯宗旨.在施工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令,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力争展现出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我们生产管理的综合现代化水平,争创文明工地.我公司的安全目标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施工期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不发生"三违"作业.针对目标,我们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保证道路畅通,安全施工.
(1)在施工地段一定距离设置明显的.施工路段预警标志,做到时时有专人指挥从施工路段经过的车辆.
(2)施工人员必须穿着明显的施工服.
(3)注意行人安全,对堆放材料或深挖地段要通宵照明预警.
(4)专职安全员签订道路交通责任状.
2,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
(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
a对于施工现场及周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
b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
c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具,以备急用.
第一章 总 则
1、目的:为加强对项目建设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2、定义:50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3、适用范围:项目建设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第二章 安全管理设置及相关人员职责
4、 成立50万吨/年苯乙烯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组长由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负责50万吨/年苯乙烯项目施工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期间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监督指导工作,对重大施工项目进行实时跟踪。
6、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每天监督施工人员施工前安全会议召开,在会上明确当天施工安全的注意事项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内容。
(2)负责施工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每天定期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负责业主方和监理方检查出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3)负责每天安全管理公告栏更新工作,及时将当天安全信息登记在安全管理公告栏上,便于施工人员了解当天安全注意事项。
(4)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
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三份,一份施工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建设单位备案存档,一份交监理备案存档。
(5)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的施工安全各项工作。
(6)督促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7)
7、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监督施工安全各项工作,消除施工期间安全隐患。
(2)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考核意见和整改期限,并将整其交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计划内容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将隐患整改完毕, 式三份(交给业主一份,监理一份、施工单位一份)进行存档。
(3)每周按时参加安全例会,提出上周存在问题点和措施,根据施工计划提出下周安全工作的重点。
(4)监理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5)有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组织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6)监理规划里的其他职责。
8、 建设单位苯乙烯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新加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向所有施工人员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准入新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2)统筹协调每周安全例会召开,主持安全例会,解决上周存在安全问题,
及明确本周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及责任人。
(3)安全管理人员按业本公司工作时间,在现场督促施工方及监理方安全巡查与问题改进跟进工作。
(4)每周一上午组织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施工方对安全隐患按期进行安全整改。
第三章 安全例会
9、 召开安全例会,参加人员由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
10、 例会内容包括本周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情况,根据下周工程施工情况制定下周安全检查重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1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全例会上布置的安全各项工作,需认真贯彻执行。
13、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有关部门所发布的信息。
第四章 考核标准
12、施工现场考核标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未戴或佩戴不标准者,一经发现考核500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核1000元。(如:电缆接头未架空、配电箱/焊机未二次接地、一闸多用等)
(3)基坑开挖必须做好警示标志,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200元。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严禁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施工现场要求的服饰,
一经发现考核200元。
(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要保持环境卫生,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并定期清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考核200元。
(6)每发现一次违章作业考核1000元。(如:吊装作业重物下穿行、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乙炔瓶未设置回火阀等)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考核500元。
13、例会考核标准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每人次考核200元。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安全例会需向建设单位提前请假说明,未请假的,每人次考核500元。
(3)例会前需充分准备,保证会议质量,凡对安全例会不重视着,每人次考核500元。
14、其他考核标准
(1)监理现场监管不到位或对安全问题视而不见,考核监理1000元。
(2)监理要保证每周安全检查质量,按规定时间提交安全检查记录及建设单位所需其它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考核500元。
(3)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各自职责的,考核500元。
第五章附 则
15、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16、根据施工现场此方案随时完善。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纳入并接受总包方的管理。如施工现场未执行总包的,则各承包单位按承包工程的规模、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注意进入工地范围人员、车辆,无出入证明者禁止出入。出入情况要登记在册。禁止捡破烂及小商贩进入。
二、值班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及时将暴露器材、材料妥善处理,并压盖牢固。
三、夜间值班,随时注意各宿舍情况,发现私接乱拉用电器具及时没收交办公室处理。
四、对离库人员所带包裹截留检查,发现公用物资,问明原因,酌情处理。
五、夜班人员交接-班要清楚, 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发现可疑人员严加盘查,态度恶劣的交办公室处理。
六、夜班人员不得在室内偷赖、睡觉、饮酒,应对现场加强巡视,否则,出现事故追究责任。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考试吧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考试吧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
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2、现场照明
(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合。
(5)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6)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转录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来管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
(7)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8)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以保险。
(9)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4、接地接零
(1)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5m,入土深度不小于2m,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2)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2.5mm2多股铜芯线;手持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1.5mm2多股铜芯线。
(3)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4)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三、机具安全使用措施
1、电焊机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四、防火安全措施
1、施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负责人。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3、一般建筑各楼层、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用火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4、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第一条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第二条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第三条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指挥车在前开道。
第四条 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第五条 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第六条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七条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戒”
引导语:纵观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人的安全素质低下是主要因素之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实质上就是安全的一大隐患。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某些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思想上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忘掉,往往心存侥幸,得过且过,总认为“是祸躲不过”,事事“杯弓蛇影”大可不必。岂不知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由于麻痹大意引发事故后悔晚矣。应时刻绷紧安全弦,以如坐针毡的心态,枕弋待旦之心理,须叟不可放松警惕。
舍不得花钱买平安,不按规范投资永久性的安全设置建设,为了“经济效益”,能省则省,目光短浅,总以为做一个工程,干几个月或年把时间就完工了。既是有些安全不到位,可拖一拖也就过去了。殊不知,小钱不花花大钱。因小失大的案例比比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发生一场大事故足以毁掉一个人前程甚至一个企业。防范在先,有备无患,此乃上策也。
安全意识应与时俱进。工程基础施工时,安全抓得紧,毕竟是事故高发时段。进入主体施工,“三宝、四口”和各项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不做,可到了装饰收尾阶段,即将大功告成,安全就抛在脑后,随着安装需要各种防护设备逐步拆除,安全隐患有增无减,尤其是安全用电,现场防护更须引起重视。“无事也可能生是非”,切记,做安全工作务必善始善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第一是关键。有的贪图便宜,或为了拿“回扣”,购买质量低劣的,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安全网”,以次充好,或买伪劣产品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等等,均为安全生产埋下“祸根”。试问,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而换取个人蝇头小利,良心何在?于心何忍?劝君还是循规蹈矩,依法办事,方为明智之举。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确保安全,培训须在先。许多事故多是人为,自我保护意识差确是根源。要坚持“上岗先培训,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原则。尤其是农民工,更要上好安全这一课。把好培训关,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是关键。切不可因工程急需用人,让“招之即来”的农民工,伧促上岗,此举极易酿成大祸,到头来得不偿失。
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每一个人的健康线、保命线。有的为抢工期,图效益,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违章施工,这简直是拿人的生命当儿戏。请君三思,人命关天,孰轻孰重?有安全才有效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惟有严守操作规程,按章办事,一丝不苟,才能时时、处处、事事保证安全。
安全管理来不得半点虚假。毋庸讳言,安全管理方面虚假现象在许多工地时有发生。诸如,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编造事实;为应付检查,安全内业搞“回忆录”,有的弄虚作假,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想蒙混过关;更有甚者,安全监督人员不到位,唱“空城计”。此类事甚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种自欺欺人,自己骗自己的做法,实不可取。
时下,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的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者,严惩不贷,实乃必要之举措。但有的人则认为,一罚就灵,继而,以罚代管,实在有悖于强化安全管理的初衷。有的'动不动就开罚单,只管罚款了事,不管整改与否。殊不知,有的用公款“埋单”,根本触及不到个人。工地安全隐患依然“涛声依旧”,买一张“旧船票”,就能度过一个季度,下轮检查再说。“我行我素,能奈我何”者还大有人在。
安全检查,贵在落实,重在整改,万万不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囫囵吞枣,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终究要误事。检查过程中要“于细微处见实情”,不放过每一个可能导致事故的“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细节。
发生安全事故,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得如实及时上报,这规定谁都懂,可偏有人做不到,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认为,“上报惹事,私了为好”。有的怕企业名誉受损隐瞒不报,有的不做工伤鉴定,拿一笔钱,打发走人。有的不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救治和经济补偿。导致发生劳动争议和上访告状。奉劝这些人,安全这条“警界线”,最好还是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