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风岁月的读后感(模板17篇)
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写作水平。写读后感要注意适当运用修辞和修辞手法,使文章更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思想深刻、触动心灵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带给大家启发和思考。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一
在我的翘首企盼下,愉快的暑假终于到来了,一本名叫《奇风岁月》的美国小说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是一本奇幻的少年侦探小说,虽比《福尔摩斯侦探全集》的侦探刺激性要小一些,但还是让我不由自主地翻看。
我饶有兴致地阅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科里的小男孩,在他与父亲亲眼目睹了一桩可怕的谋杀案后,父亲精神不振,但小男孩却拿着本案的唯一证物――一根绿色的羽毛到处奔波,寻找凶手,展开了他奇幻的一生。
我慢慢地将书的封底盖上最后一页文字,沉思了良久。书中,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秘密。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原本处于书外的我也不知不觉的进入书中的世界,那么神秘,那么让人心惊,纳闷让人感慨,在生命的逼迫下,不得已的人扭曲了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身躯,挤进了邪恶的大门。这本书借助一座名叫奇风的小镇做背景,通过科里这个小男孩,无疑都反映出了人灵魂的善与恶,甜与苦。虽然只是以一桩谋杀案来定夺,用不堪目睹的尸体来铺垫,但都恰到好处的反映了凶手的内心世界,是一片黑暗,金钱与性命,善心与恶毒,富贵与贫穷仇恨与原谅,这重要的选择,他却随意决定,导致误入歧途,成为让让奇风小镇人心惶惶的杀人犯。这书中的世界仿佛就是真实的世界,在财、誉、情、愁下,一些愚昧的人宁愿与别人同归于尽,做尽坏事,也不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这位名叫科里的小学生,他的内心世界却是光明的,有可爱的同学,有疼爱他的父母亲,有人间的大爱,有质朴的情怀,他选择的是这个美好的、无虑的世界,面对受尽折磨的父亲,他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用唯一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侦破了这个案件,用顽强的意志唤醒了他挚爱的父亲。他与世上的所有站在光明世界中的人一样,在努力地驱逐着黑暗,让黑暗的大门永远关闭着。为什么共同生存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人类会如此殊途?为什么这个世界永无宁日,是因为人们放不下心中的仇恨,不想去悔过,才让世界永远在黑、白、灰这三种单调冷酷的色彩的包裹下,一天天的被摧残!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讲的是在奇风镇中发生的事。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
一天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中,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意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已经死了,双手被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觉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善良的爸爸。
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死的意义。
科里是一个勇敢,正义的小男孩,他不畏阻险寻找绿色的羽毛中的秘密,救出了自己的爸爸!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三
读这本书纯粹是因为那个喜欢文字,喜欢读书的朋友,即便是被动的喜欢,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好书。
对于这本书的内容,我不再做阐述和解释。关于美国那些年黑人和白人的问题,我也一概不知。
即便是这样,这篇读后感里还有许多,我能写的鲜活的,生动的东西。
第一点,应该是和奇风镇一样的家乡。我是一个过于矫情的人。在大约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要学着习惯在不同的清晨,打点好背包,然后一个人走到车站,然后去县里读书。妈妈说,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时我们还没有手机,一路上,我想的最多的是怎么才能挤上那辆班车。不过,我知道就算是被挤在满身烟味的人群中,也不必太担心,毕竟和我一起上学的人还有wj当然习惯这么来写她的名字,这种类似于癖好的东西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当我们再次感叹时光,会不会只剩下一代又一代人的故事,还有所谓的遗留下来的力量?
第二点应该是友情,就像科里在戴维的坟前做了一夜,他感到他们还在一起聊天,聊森林里巨大美丽的雪灵。
老朋友是不是总是指那些曾经形影不离,而今又各自天涯的人?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所谓的回忆,到底是指回忆那个人,还是那时的自己。
儿时的是伙伴,长大的是朋友。
曾经在四中的教学楼门口,我们也承诺过无比幼稚的誓言。我说,如果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会再一次拨通你的电话,告诉你,我要走了呢!就剩你一个了。朋友还笑着说,那时的你可能没有牙,说话漏风,我可能已经听不见,不过,我能猜出你说的话。
后来,我们都走进了医学院。
现在兰州火车站,我带着她去吃牛肉面。她没有说未来,我没有说理想。
第三点。应该是生死。曾经以为我看透了生死,那种很明朗的看透。于是,我对那种书上写着大人骗小孩说,死去的人是去了远方的句子从小就嗤之以鼻。
可是,当我的亲人离我而去的时候,整整一年里,我都能梦到他们。一直以为,当苟延残喘的人吐出最后一口气时,活着的人就接近崩溃。可是,当我随着出殡的人走到他们挖好的坟坑前,我才知道。当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把沉重的棺椁放在墓坑里,然后挥起铁锹把你的亲人送进冰冷黑暗的地下时,你的心一定会像撕破了一样疼。
而后来,每次路过他们的坟茔,你都想他们去了远方,还会回来,对吗?
这时,我们就变成了小孩子,宁愿不相信科学,也要相信我们的亲人只是去了远方。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四
今天,妈妈告诉我,她向我推荐的一本书已经到了。我欣喜若狂,急忙拆开包装,映入眼帘的便是“奇风岁月”几个字。
这本书写了一个侦探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科里.麦克森的小男孩。在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天还没亮,科里陪爸爸挨家挨户送牛奶,忽然看见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水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是个死人,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体无完肤,显然遭受过酷刑,脖子上还缠着一条铁丝。无法解释的谜团随着车子渐渐往下沉,仿佛被深不可测的黝黑湖水吞没……那天以后,科里和爸爸开始尝试追查真相。精心设计的谋杀出现漏洞,凶手被迫要收拾残局。
而湖底的一幕如恶灵般纠缠著单纯善良的爸爸,他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他挚爱的爸爸。
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的《奇风岁月》中有惊悚,有奇幻,更有感动,刚读完《奇风岁月》,我根本无法在内心还不够平静的时候写下对它的赞美,必须等到所有的感情都沉淀下来。读着《奇风岁月》,仿佛跟随科里一起去探寻人性的真理,我们每个人都能从科里身上找回我们的少年心气,找到自己当年的身影,那个或者胆怯或者勇气十足的身影。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五
一路读去,譬如自己也就此做了一回奇风少年。同那个善良敏感聪明的小子一样年纪。跟着他和他的同伴们一道在天空中练习“飞翔”,和他的小狗“叛徒”耍戏,与他的自行车“火箭”并驾齐趋,智斗神秘湖怪老魔西,在游乐场看被人囚禁的三犄龙,与校园的小魔王们打架,为美丽的女孩心动神驰,和伙伴露营,叛逆时离家出走,同他一起为心爱的朋友遭遇意外后悲彻哭泣,与他一道为找出凶犯锲而不舍地追寻线索……,所有种种,好像确有其无尽的神秘力量,于掩卷之时带来蛇身褪皮般鲜亮焕发的新生感。
书中所置于的环境,不论年代还是地域,其实都是我不熟悉的世界。尤其社会背景,人文习俗更加如隔空探物,生疏不实。可是,“童年经历”这样一种对于人的整个生命里程来说尤为特别的时段,又仿佛总俱有那种可以轻而易举的忽略掉一切形式上的隔阂而引起强烈共鸣的通感。所以一切看来的障碍又是不足为虞的。有些属于人性中最初始的对于自由、勇气、理想、探索的淋漓元气,一定自会以其独到的方式联通各种款型的心胸。就算世界上的黑暗像萨克森湖那样深,就算“你永远也无法预料未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就算美好的事总是会过去……,那又怎么样呢?总有一把神奇的钥匙我们可以共同拥有,在紧迫的时刻像光茫被点亮。所以让黑暗是黑暗,天真的心灵自有其不为拂染的异禀。
原来,这是一个希冀保持永恒童心的故事,只是它并没有被写成一个唯美的童话,更不刻意回避世间的丑恶、凶残或者伤痛。它通过诚实的呈现世相,得以修复人心的褶皱,获得返老还童的机会。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六
奇风镇是一座宁静的美国南方小镇。十二岁的科里最亲的兄弟是一只叫“叛徒”的小狗,而他形影不离的伙伴是一辆叫“火箭”的脚踏车。每到夏季开始的那一天,他总是骑着“火箭”,载着“叛徒”,带着他最好的朋友,飞向最高的天际。
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萨克森湖畔发生离奇谋杀案。科里的父亲奋不顾身地跳下湖去救人,却目睹死者沉入湖底。从此父亲噩梦缠身,精神濒临崩溃。科里必须找出真相,才能唤回挚爱的父亲。一根绿色的羽毛,带着科里一路追查凶手,探索神秘的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
这本书表面讲的是谋杀案,但它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信仰。我从未见过有一本悬疑小说能写到如此深情动人。在追查真凶的这一年里,科里也经历了他以前从未经历过的事。生离死别是人生道路上必经之事。如果我们来自那个黑暗世界,最终又要回去,那么,生命的意义将如何表现?在一年里,他最亲的兄弟“叛徒”因为一场交通事故,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最好的朋友戴维雷因为随爸爸外出打猎的一场意外去世;他的恩师,罹患癌症也走了。我和书中主人公科里一样,也曾认为自己懂得了什么是死亡,但是我错了。正如书中所说,“死亡是无法理解的,死亡是不能亲近的。”正因为这样,所以科学家会努力研究人人都会经历的“临终状态”。自己研究自己会经历的状态,在平常听来,这真的十分好笑。但死亡是个例外,因为世人都没有经历过死亡,包括死亡后是上天堂,还是回到那个黑暗的世界不断轮回,还是死后享受荣华富贵。这是信仰。世上有数不清的教派,每个教派都说自己的教派才是真正存在的。但我们不知道,即使是到处宣扬教义的和尚或牧师也不知道自己的教派所说的是否为真实的。但我们为什么相信,因为信仰。有时,信仰会支持我们的灵魂;有时,信仰会转化为毅力,像耶稣,像那些不屈不挠的烈士。
其实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的不止死亡和信仰,还有许多人物品质,社会百态。
这是推理,是奇幻,是惊悚,也是深情动人的成长故事。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七
暑假,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美国作家罗伯特麦卡蒙创作的小说《奇风岁月》。它是一本推理、成长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题涵盖了亲情,友情,死亡,写作,勇气,正义,善良,恶势力,种族偏见。写了一个简单又不简单,浅显又深刻的一生。小说以发生在宁静的奇风镇的一件谋杀案为线索,讲述十二岁的主人公科里追查凶手,探索奇风世界,探索生命的真相,探索人性中交织的善良与邪恶,探索生与死的意义的故事。《奇风岁月》中反复提到这“神秘的力量”,但却没有给出它的解释,那它到底是什么呢?我想应该是童年时期,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大无畏精神以及纯真的心灵,是追求真善美的美好愿望。
读这本书时,我不断猜想凶手是谁,他是科里身边的人,有奇怪的女王,有善良的乐善医生,有......
我们在不断成长的同时也会丢掉一些重要的东西。科里有个好伙伴,它是一条狗,但当它受重伤明明根本活不过今夜,却艰难的坚持了很久,科里心里很明白,是因为他舍不得,所以它才坚持了这么久,可这条衷心的狗却每天魂不守舍,不愿吃下任何东西。于是科里艰难的做出决定,让伙伴安心的离开了他。有时候,放弃是更好的选择,这样我们才能卸去心头重负,更好的面对眼前的事。
《奇风岁月》,过目难忘的奇书,书写了每一个人的少年情怀。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那么就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吧,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八
20xx年六一儿童节,妈妈送给我一份儿童节礼物,我迫不及待打开一看,是一本书,像字典一样厚得吓人呀。妈妈从来没送过我这么厚得书。我试着读几页,马上爱不释手,不仅是我最喜欢侦探类型的小说,而且这是写一个12岁的少年的破案经过。
这个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叫奇风镇的小镇上。一天清晨,十二岁的科里和他的爸爸挨家挨户地送牛奶,突然,前方冲出一辆车,急拐弯坠入旁边的河中。爸爸跳下车去救人却发现人已经死了,更奇怪的是他的双手被拷在方向盘上而且受过伤,这太离奇了……这件事一直困惑和折磨着科里的爸爸,科里很想帮爸爸,但是,线索只有一根案发现场带回来的绿羽毛。科里就凭着这根绿羽毛,带着他的忠实的伙伴“叛徒”狗儿,踩着它的脚踏车“火箭”展开了调查。调查案件的过程,科里从一个12岁的少年渐渐长大……最后发现那根绿羽毛是凶手家一只绿鹦鹉身上的,而那个凶手竟是在科里妈妈难产是帮助妈妈剖腹产的乐德善医生。
一个表面善良的医生竟然是一个杀人凶手,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竟然可以破那么离奇的案件。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生活中我们不能相信那些道貌岸然的人。
科里在忠实的伙伴“叛徒”和朋友戴维雷死了以后,仍然坚持追踪这个案子。认真和执着让他长大成人以后,有了不同与常人精彩人生。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九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我对此书宣传语中“最好看的xx书”、“不朽传奇”之类的词语向来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真正符合此类标准的书只要在封面上把题目和作者写得显眼一些就可以了,像福尔摩斯、爱伦坡之类本身就是传奇的代名词,即使内容不合口味,你也应该把记住这些名字当作基本素质的训练。当然,这些显眼的名字最好不要出现在腰封上,像斯蒂芬金经常以一句“好书”捞推荐费的作法让人牙酸齿冷。
另一个更好的拒绝它的理由是,在内容很和谐宣传很有料的情况下居然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简体中文版本,这在译介速度堪比影视剧的今天是不可思议的,毕竟它不是《百年孤独》,没有那么大的扭捏资本。
另外它很厚,书名在读到内容之前、在四周环绕的青春奇幻推理小说中也显得很土。
用了一周的上下班在途时间读完后证实了几件事情:它很厚是因为一个小镇一年中的那些人和事恰好需要这么长的篇幅来回忆。它名字很土是因为它原来的名字更土,而且对于一本内容充实的书来说,名字贴切就好。它等待了二十年才出简体中文版本也许不是它本身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没有欣赏它的心情。
人一上年纪,与老友痛饮时就爱说少年糗事,说来说去,原本普通的东西东加西添,变成了一段段传奇,会让人困在里面走不出来。童年是否真的如此精彩刺激,是否真的有死党一起偷瓜放火追姑娘,是否真的在斧头帮和连环杀手横行的时候结伴嗅闻到死亡的气息,不敢说,因为混了二十年,姑娘们一直在跟别人繁衍,传说中的受害者一直沉冤未雪,而越过了童年,我们无论攀爬到什么位置都会觉得景色平淡无奇。二十年,没有记录的二十年,喜欢的人们在美容院毁容,翻了一百倍的收入饿死在千倍增长的价格里。
可是就有人充当着臆想记录师的角色。《奇风岁月》的新序里麦卡蒙说一辈子有这么一本书摆在“经典文学”的平台上也就够了,的确,这本译成中文近五十万言的大书切入点却是小镇上的小孩遇到的小事,漫长的文字间极少冗余,跳跃自如,以至于看上去很好莱坞的结尾也让人感觉充满诚意。我始终相信一个人拥有的能够影响他人的正能量是有限的,他在砖头一样厚的作品中一次性释放地如此彻底,后来离开文坛也许不是世人眼中的躲避,而是种重新积聚的过程。
它曾被归类为推理小说并被日本读者选为“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的二十年“bestofthebest”榜单,也正因为这重身份,它才会被快递到我手里。其实麦卡蒙自己回忆创作初衷,也的确是想写一个美国南方小镇的谋杀故事,还好因为写作过程的无聊而转向,否则少一本《奇风岁月》多一册冗长版的霍克故事就很不好玩。从推理角度正经看去,此书当然不是本格或者不可能犯罪的路子,而是悬疑加冷硬的感觉。虽然这条主线并非写作的重点,――科里诞生后,麦卡蒙的叙事核心就从一件揪心的案子转移到了孩子眼中的小镇人与事,就像裸男弗农沉醉于搭建一个拥有所有细节的裸奇风镇,他的写作也散发出自传的味道,倾斜向一个人、一代人或者永远的同龄人的传奇记录――但是全书仍然至少包含了三个完整的谜团:一件作为主要叙事线索存在的谋杀案,一次意外遇到的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年前一个如幽灵般萦绕不去的'撞车事故。三者虽并无直接联系,但却联手为这本厚度非凡的书提供了极佳的阅读节奏和许多经典桥段。日本推理奖项虽然一向喜欢拉扯非推理领域的作品以壮门面,但从此书提供的谜团和解答以及营造出的悬疑氛围来看,当选也无可厚非。
当然把《奇风岁月》当作童书也没什么问题,虽然麦卡蒙自己说这书原本不是写给孩子们看的,但献词中那些“永远的孩子”显然不只包括成年人。或者把它作为小镇传奇也没什么不妥,在纸上用文字搭建一个城镇是写作过程中最有挑战性也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并且书中还有一个用自己的方式建设虚拟城镇的裸男),不知道zephyr这个古怪地名是否真的在地图上出现过,但它所拥有的生动细节让人忍不住串烧那些纸上城镇的名字。果园城,马孔多,圣玛利亚,北山镇,等等等等。“奇风”,还真是个贴切的名字。现在我不觉得封面上的四个字有多土了。
最后说说此书被当作教科书的事情。据说在美国的很多中学,《奇风岁月》的段落会出现在教材中,甚至有不少学生因为追看此书而一生钟爱阅读。这些说法虽然宣传色彩浓厚,但仅就写作技巧来看,将其作为教材解析也并不让人惊讶。其中印象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限知视角带来叙事困境的最简便解决方法可能就是此书序曲中所说的,那些是我后补的,或者是我编的,或者是我认为发生过的而已。二是小说的厚度导致人物与线索众多,但基本得到了前后呼应。不只三个谜题的解决过程,两次出现的教堂,两次湖底沉车等等桥段都有着很明显的对应关系,而最后一部接近三十年后的返乡之旅解决了所有剩余人物的去向和分支线索的收束问题,办法很笨但很有效。
《奇风岁月》里有种东西,在我为了躲避书托嫌疑少打一星的时候一直追杀我,直到满分为止。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整整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得慢的原因不是因为不精彩,而是因为这是用来给女儿读的睡前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女儿不是很喜欢听,甚至想要放弃。不过在我的坚持下,她就这么样地听下来,甚至后来会迫不及待地催着我给她读。而随着情节的不断深入,女儿居然能猜出很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点着实让我有些吃惊。
说回到这本小说,被称为成长系列小说,的确名副其实。科里,一个12岁的男孩,生活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一个平常的早上,在跟爸爸去送牛奶的路上,遇到一起谋杀,一个人被绑在驾驶位上,连车带人冲进了深不可测的萨克森湖。科里的爸爸跳进湖里,但却没能救出那个人,从此噩梦不断,加上后来失去了工作,甚至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幸亏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女王”的指点,才知道所做的噩梦并非是沉入萨克森湖底的那个冤魂索命,而是要通过他寻找真正的凶手。另一方面,科里目睹了父亲救人未果的`同时,看到了站在不远处树林里的一个人影,并且在那个身影消失后发现了一根绿色的羽毛。这根绿色的羽毛,帮助科里慢慢发现了凶手的蛛丝马迹。而当他最后被凶手拖进车里并掉进萨克森湖的时候,他的爸爸再次跳入湖中,拼命将即将与凶手一起沉入湖底的科里救上来。
当然,书中的情节远非如此简单,在小说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轴里,有友情、亲情、爱情,更有“我”对奇风镇难以割舍的乡情。有悬疑、魔幻、惊悚,更有对人生的深刻思考。
奇风镇,是少年时代成长的地方,也是成年之后牵挂的故乡,就算它已经破旧凋零,就算它已经物是人非,却依然是拥有神奇力量的地方。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一
知青,一个让多少人为之疯狂过、伤心过的身份,知青年代,上山下乡影响了知青们一生的命运。
刘老师通过一段段的小故事,来回忆知青、亲情、友情、爱情.....记录了生活的岁月,看得出刘老师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写得让人感动,有种回味无穷,给人有种启迪、有种亲切感,文字写的很朴实、很细腻,也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岁月叮当》中的知青生涯第一天,写出了北国生涯的艰苦生活,一段经历了就无法让人忘记的时间段,突出了那个时代的缩影;亲情友情写的很感人,许多感人肺腑的故事涉及天南地北的同仁、朋友、亲人直至后代,捕捉了生活的点点滴滴,让人看了很亲切、很温馨,如浆板醉了小囡囡,让我回想到我的小时候,也爱吃浆板,也吃醉过。书中也提到了林老师,他也是大家爱戴和尊敬的好老师,充满正能量的人。
家居变迁也突出了改革四十年的日新月异变化,从老墙门到美丽新居,给人们生活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也写出了美丽宁波的.一番情趣;风铃逥响反映了刘老师的对写作的执着,写出了作品的血肉。
游踪足迹写出了刘老师老师对生活的热爱,从国内到国外的游记,爱好广泛。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二
暑期看了《奇风岁月》这本书。故事开头就这样写:在三月的某个凌晨,科里和他的爸爸在送牛奶的途中,经过萨克森湖的时候,忽然有一辆汽车冲进湖里,爸爸奋不顾身跳下去救人,没想到,当他奋力游到车旁,眼前竟是一幕令他魂飞魄散的景象,那个人死了,双手被铐在方向盘上,脖子上缠着铁丝,惨白的皮肤上有一片蓝色!那不是淤青,而是一个刺青图案。一个骷髅头,太阳穴上有一双翅膀向后伸展。而在爸爸救人的一刹那,科里看到马路对面的森林里有个人影,他站在树林里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领口随风翻飞,之后科里在那个人站着的地方,发现了一根小小的绿色羽毛。
假如就是这样的悬疑侦探小说我有些怀疑,这真的是一本能让不爱看书的孩子痴迷的书吗?我抱着怀疑的心态耐着性子往下看。然后我发现,他确实是一本好书,理由很简单,他把我吸引住了。他并不是整篇的讲主人公科里如何破案,当然这本书具体讲了什么,我留个悬念请你还是自己看。
这本书给我留下印象首先就是科里的脚踏车——火箭,他总能帮科里化险为夷,不时出现在车灯的眼睛,更是让火箭像活了一般,这让我想起了我上学慢,放学快的自行车,真是美好的回忆啊!
站在教育者的角度我还关注的就是文中的另类人物——弗农,他怪异的举止和他奇特的经历。他父亲很富有,想让弗农接手他的事业,可是弗农热爱写作,不想接手,他父亲说他写作一定不会成功,弗农与他大吵了一架,带着自己的作品去了纽约,纽约的出版商愿意出他的书,但只关心商业利益的出版社提出要弗农按照“报表和曲线图”来迎合读者兴趣,把他的书修改为谋杀推理类型。书名也由《月亮小镇》改为庸俗的《月亮是我的情人》,内容也由描写小镇生活改为充斥着恐怖,谋杀情节。为了完成梦想,弗农照做了。这一切也把他彻底摧毁了。冷酷的父亲和势利的出版商联合绞杀了一个少年的写作梦想,弗农选择回到家乡,成了一个整天赤条条的疯子!但是他本身还是很善良的,鼓励科里坚持写作,后来又把房子捐给了孤儿院。他的经历让我想到,为什么总有家长要干涉孩子的兴趣呢?为什么家长总要强加自己的意愿在孩子身上呢?为什么不能好好与孩子沟通呢?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贯穿全书的那个神秘力量,那就是属于孩子的力量,如果你有一颗孩子的心,那你也能体会到那种力量。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三
茫茫书海中,许是执念,许是因缘际会,你的名儿,便轻易留住了我的眸光——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略略翻过,文辞间的质朴,句读间的婉约,于你我,于散文,于一帧帧风景竟是一场完美的邂逅。
中华文字亘古相传,源远流长,而我独爱散文。它可以是江南旧梦间的似水年华;可以是铮铮铁骨中的一片丹心;亦可以是时光里缓缓拨弄的影像留声。辞藻间,遥遥随了作者,淡了浮华,远了名利,唯有心间的一份安宁、一份祥和,一份亟待"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执念。
一花一叶总关禅,一曲云水释禅心。花开莲现,花落莲成。人生犹如一盏禅茶,那些红尘中的擦肩,那些世俗的纷乱,于慢慢漾开的涟漪中,终将归于平静。素衣素心,更深露重,月落霜华之时,愿为佛前一瓣青莲,忘却尘埃,摒弃烦乱,静心而眠。
散了烟云,换了流年,推开韶光虚掩的重门,遥望封存在古镇的人情旧物,即使岁月不知改了多少次容颜,而古镇却不敢轻易改变当初的模样。山一程,水一程,古朴的青石路,沉睡的斗拱,依旧那样安然与无恙,于静默间,于微光摇曳中,描摹着千年的旧梦。烟云繁华,是你带我走过了如梦的西塘、丹青的婺源、水墨的徽州、风情的丽江……指尖溜走的是清雅的文字,但抹不去的是徜徉于古镇中的那一段段慵懒的记忆。
寻觅江南繁华的旧梦,是你在我的脑海中临摹;等待那朵寂寞的`莲开,是你在我的心间描绘;打捞匆匆流逝的华年,是你在我的记忆中流连;如此细腻,如此醉人,你笔触下的景,竟似隔窗眺望的眼,徜徉在山水古镇、垂眸于青灯古刹、流连于湖光山色,如梦如幻,静谧端雅,心中猝然涌起一丝希冀,愿投笔行万里路,提笔书俊逸诗篇。
从一座城到一个镇,从一帧山水到一场旧梦,春水说不尽胧月的婉约;闲云挡不住纸鸢的飘摇;一路风尘拭不去历史的烟华,一世浮生也仅仅是刹那的缩影。听你静静地诉说这来往的缘分,俯瞰烟火人间,细品岁月静好,慢享现世安稳,原是如此的美,如此的醉人。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四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
高山之巅,峭壁之上,鹰巢在这里伫立,幼鹰在栉风沐雨中成长。待其羽翼略丰满,母鹰就会将幼鹰从这万丈之高的位置推下。有些幼鹰就这样不幸摔死,而活下来的幼鹰就能真正地学会在这广阔天地中自由自在的飞翔!
民航二所的六十余年发展历程就如这幼鹰学习飞翔一般。转制前,二所犹如巢中幼鸟,尚需哺乳,改制后则需要自强不息,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面对市场重新建立。鹰击长空,人所看到的是鹰的自由自在,而背后却是一点一滴的成长与破釜沉舟的决心。从北京到新津,再到成都,每一点改变都是极其艰难的,但每一步又都是真正的蜕变。
在今日,正值二所成立六十余年,回首过去,我们看到的是漫漫长征路,看到的是贯穿六十年时空的信念,看到的是一个个感人的.奋斗故事。
从1999年开始,二所就研发了第一代行李自动处理系统。但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第一代行李自动处理系统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为了打破外国厂家的技术垄断,二所义无反顾的肩负起这一使命,集中人力、投入时间与资金,冒着巨大的风险进行研发。最终,二所克服了种种困难,攻克各种核心技术难度,研制出满足市场需求的分拣机。这不仅仅打破了国外垄断,更是使我国拥有了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成果,推动了我国民航强国建设的进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航二所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家科研机构。20xx年科研中心开始了高级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系统的研发工作,当时的科研中心面临着人数少、技术难度高、国内尚无先例等诸多困难。但二所从不在困难前退缩,科技研发之路即是风雨兼程之路。经过科研中心科研人员的没日没夜地工作,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赢得了胜利。该项技术还获得了民航科技进步一等奖,如此荣誉才配得上科研人员夙兴夜寐的努力。
作为民航二所后浪的我们,更应明白其中艰辛与荣耀,更应继承民航人玉汝于成、坚韧不拔的精神,更应坚定披荆斩棘、踏平坎坷的信念!我们所拥有的,是曾经无数人梦寐以求的选择的权利,而我们早已做出自己的选择,那就是为民航事业奋斗终身!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五
把一本《奇风岁月》捧在手上,就能立刻感受到它的重量。这本长达600页的小说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阅读的快感。与其说这是一本惊险恐怖的悬疑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着思乡气息的少年成长故事。
在经历过冬天的凶案和忙碌的春季学期后,十二岁的科里迎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凭着少年与生俱来的好奇与敏感,观察感受着小镇中的一切。科里生活的小镇——奇风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南方小镇,这里民风淳朴,居民安居乐业。但是一个清晨,萨克森湖发生的凶杀案却打破了科里平静的生活,于是,一路伴随着凶杀案的线索,科里开始对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看法。
随着少年成长步伐的渐渐加快,昔日生活安定,完美无缺的小镇,到处都开始显现出了问题。
女王一年一度地向老摩西进贡,但老摩西却不作回应,突发洪水中老摩西的身影若隐若现。这仿佛象征着人与自然愈发恶劣的关系,我们污染了老摩西的家,却若无其事地认为理所当然。老摩西的报复似乎警告着人们永远不要凌驾在大自然头上作威作福,破坏自然环境终将受到它的惩罚。
看到平时正直的艾默里警长竟然被霸丁家族收买,收了赃款,我的心中又是涌起一阵波澜。警长并非大奸大恶之人,但他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做出错事,但最终也是坦白错误,与恶势力斗争到底。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纯洁无暇没有一点道德上的瑕疵吗?恐怕不是,每个人心底都会隐藏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我”,又或是生活所迫而不得不狠下心来用面具伪装自已。但是,我们一定要振作,抬起头,让温暖的阳光驱除你心中的阴霾,追寻心底的那个声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作出正确的选择。
而当科里的好朋友戴维·雷被误伤时,我又被友情的力量所振撼!生命垂危之际,他坚持到科里的到来,仅仅为了与他道一声别......眼角的泪不禁滑落,人的一生总是要遇见很多的人,而成长,便是学会优雅地与擦肩而过的人,缓缓道别。科里也一定带着好友给他内心的勇气,勇敢的走下去。
亲情,友情,种族,金钱,社会《奇风岁月》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神秘却不失温情的世界,合上书,仍是意犹未尽,或许,过上十年,又一次翻开它,又会看到书上的勾画圈点,那时的我,已是长大了吧!但正如书中所写,只要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消失,我们将永远在天空上翱翔。
奇风岁月,岁月亦如奇风,青春也似奇风,成长,便是在这奇风中奔跑的风月!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六
看小说的开头,《奇风岁月》涵盖了当今畅销小说的类型:惊险、悬疑外加一点魔幻主义。正当我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准备一口气读完的时候,小说叙述的节奏突然慢下来,作者宕开一笔,开始描写小镇生活和一个十二岁男孩所经历的成长故事:青春懵懂的岁月,对未来的不可预知,对家人和朋友的深情守护,不安于平凡的小镇生活,想要走出去探求世界的真相。
小说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色彩,故事围绕一个叫奇风镇的美国南方小镇展开。在小狗“叛徒”和一辆叫“火箭”的自行车陪伴下,主人公科里和小镇上所有的人一样过着平静闲适的生活。但是,凶杀案打破了看似宁静却暗流涌动的小镇,揭开了一系列变化的序幕,于是不蔓不枝,牵牵连连,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生活的真实画卷:白人和黑人心存芥蒂,看似善良的白人中种族主义横行;大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作坊,科里的父亲想尽办法最后还是以失业告终;贫富差异悬殊,人们因为害怕失去家园,不得不听从房产商的摆布。平静的奇风镇本不平静,而科里的生活也在时刻经历无法预知的考验:父亲因受到凶杀案的刺激被噩梦缠绕,他和朋友们得时刻提防校园恶霸的欺凌,特别是小狗“叛徒”和好友戴维雷猝然离世,让科里悲伤的无以自拔。
书中有一段关于梦境的描写体现了作者的匠心:科里因为跟老师发生冲突而受到严厉惩罚,在绝望和无助的时候,他来到好友的墓地,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离开奇风镇,遇到三位预言家式的流浪者。流浪者带着科里在城市黑暗的角落游荡,让他见识了一幅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来自旧世界的流亡贵族拖着支离破碎的身体以卖拳肉搏为生,手无寸铁的妇女公然被殴打、强暴,贫穷的少年依靠吸食强力胶自我麻醉,无家可归的妓女像苍蝇一样聚集在街头招揽生意……十二岁的少年心怀委屈和悲痛想要寻求安慰,却看到了奇风镇以外的另一个世界,比离别和死亡更令人恐惧的是充盈着黑暗角落的暴力、毒品、冷漠和绝望,什么才是真实?如果眼前那些令人心生畏惧的画面是真实存在,那么奇风镇那些风平浪静的年华岁月,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脉脉,小镇居民在困境中相互援手,所有这一切岂不成为梦境中的世外桃源、空中楼阁?在各种矛盾冲突面前,科里内心发生激烈的冲撞,但是痛苦和迷惘都没有成为少年自甘堕落的理由,想要救助父亲的想法让他异常冷静坚强,科里以顽强的决心寻找真相,以敏锐的直觉洞察蛛丝马迹,最终褪去脆弱、敏感、胆怯和无知成为一个勇敢睿智沉着坚定的奇风少年。
《奇风岁月》以男孩科里的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故事,离奇的案件和小镇生活两条线索相互交汇贯穿始终,让小说表现出一种浓郁的浪漫主义情怀。小说人物众多,个性鲜明:科里的父亲汤姆,正直善良默默承受噩梦的纠缠;收受贿赂庇护罪犯的警长良心饱受折磨,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了小镇居民;才华横溢的富家子弟弗农一心想成为作家,却在现实的逼迫下发了疯。每个角色并不是非善即恶的符号式的人物,复杂的个性让每个人散发出人性的光辉。其中,“女王”是一位不可或缺的神秘人物。
“女王”是奇风镇黑人聚居布鲁顿区的精神领袖。她出身黑奴,经历战乱,拥有神秘的本领:看到常人肉眼无法感知的世界,成为死者和现实世界的媒介。她对汤姆遭受的精神折磨感同身受,想帮助他,却因为对方固执和偏见遭到拒绝。书中从她104岁第一次出场到106岁去世,这位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出身低贱的黑人妇女,在种族主义横行的年代本应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表,却成为小说中最神通广大的人物,这让小说带有理想主义的色彩。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小说宣扬的主题,所以即便在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时候,作者点到为止,并不作过多赘述。一旦理想和现实发生冲突,理想主义占据上风,比如:戴维雷临死前看到林中的雪灵,史蒂文考利的灵魂驾着午夜梦娜从从恶棍唐尼手里解救莱妮,逃离马戏团的神兽在危急时刻把凶犯的车撞进萨克森湖,这些都是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书中那群青春活力风采飞扬的少年,像生长在萨克森湖边的野草般拥有旺盛的生命力。他们搜集杂志、在房间张贴海报,结伴去探险,一起打败恶霸少年的欺凌。在他们身上隐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他们能用童真的眼睛去发现成人世界无法感知美好,而书中自然元素和灵异色彩,因为情节上做了充分的铺垫和暗示,读来也并不觉得十分突兀。
悬疑、惊悚、魔幻、成长、现实、浪漫……一本开放性的小说是很难用传统的眼光界定它所属的类别。出版二十年来,《奇风岁月》在美国取得巨大成功,逐渐被美国中学采用为文学教材,和《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反舌鸟》等书并列为经典。
作者罗伯特麦卡伦,生活于美国南部,年轻时进行一系列惊悚小说的创作,直到39岁决定写一本“为自己而写”的书。《奇风岁月》的英文版书名“boy’slife”,影射了很多他童年时代的成长经历。从那个聪明勇敢的小男孩身上,我仿佛看到作者当年骑着脚踏车风驰电掣般穿行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想要让自己快点长大,想要去拯救世界;读《奇风岁月》也让每个成年读者回到了自己的青春岁月,相信年轻的生命能战胜一切邪恶,这就是青春的梦想所有用的神奇力量。
奇风岁月的读后感篇十七
《苍茫岁月》作者是中国散文学会第二、三届理事,中国散文与旅游文学研究会第二届副秘书长——郭保林,其实说到这些头衔,我们对他还是觉得很陌生,写上面的话只是觉得这点应该还是能够突出他的实力的,对于我个人来说还是比较喜欢这类的著作,所以对他评价这么高自然就不那么奇怪了。
在《苍茫岁月》这本书上,郭保林不是单纯地在写历史,也不是单纯地在写文学,他是以散文的文体写历史,因而就不像只是在读其中的一项,总是感觉少了一些什么,会枯燥得多。它是一种文化精粹。不失真假,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历史的风采。读这本书的感觉就好像是喝着绿茶晒太阳,很舒服,不用费心去理解苦涩难懂的语句,没有压力,只像是一阵又一阵的柔和的煦风迎面吹来。然后赶着坐着的思路去探索历史,怀远历史。
历史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是一个过去的时代所留下来的印迹,是下一个时代或者当代的一面明镜,用正确的态度对待历史是必要的,也是充满智慧的。但是,一直以来我觉得很多人不是当代的.人士都是没有资格撰写历史的,因为一个环境是由那个时代无数种因素才营造出来的,没有身在那个环境,很难感同身受,也很难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上去说话。因为,人都是有主观思维的,并且容易受其影响,而因此传写出来的历史事件就没有足够的可信度,也不够力量,不能使人信服,或者即使是令人信服了,也只是误导众生。
《苍茫岁月》一书中,有奔腾的史诗,有落日满亳州的曹操家族陵园,有杨贵妃和三郎的威慑唐朝的爱情故事,有卓文君勇敢捍卫自己的婚姻的英伟事件,有唐伯虎才华横溢的风流帐,堪惜流年的胡适的爱情悲剧……马蹄声阵阵,山河壮威,天地开阔,气势宏伟这是描写古代边塞的场面,。作者在书上面带领着我们翻过一页又一页发黄的历史书卷。读这种书还是有收获,不单止有助于我们了解多一点的历史,当然只是作为参考,就像上面所说的,历史是不能随便抒写的,哪怕只是有点责任感的人都应该遵从这样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