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模板19篇)
读后感是在读书的过程中通过思考和理解形成的自己对书中内容的观点。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有深度和独特性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从作品的主题、情节、人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把握作品的核心思想和情感,进而进行个人的感悟和思考。其次,我们要注意结构的合理安排,清晰地论述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感受,避免散漫和冗长。同时,我们还可以引用作品中的经典句子或者对于作品的评价,丰富文章的内涵和表达的层次。最后,我们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流畅,力求用精准的词语和流畅的句子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感受我们的读后感。请欣赏以下读后感,共同探讨书中的智慧和情感。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一
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这本书笔锋奇特,我只看了一点,就彻底迷在里面,不由自拔了。这本书,是我国清代文学巨匠蒲松龄的作品。里面包含了491个鬼怪故事,是一部花费蒲松龄40多光阴的文言短篇小说。
此书分为四大板块,第一,作者怀着对现实社会的愤懑情绪,揭露并嘲讽了贪财官污吏、恶霸豪绅的贪婪与狠毒,笔锋处处刺向封建政治制度;第二,揭露了科举制度的黑幕,剖析了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灵魂的囚锢与摧残;第三,对人间坚贞纯洁的感情,及为了这种感情的底层妇女、穷书生以衷心的赞美;第四,有些短片是阐述伦理道德的寓意故事,故事带有蒲松龄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正统教育意义。
刚才那些部分,都不发进取的浪漫主义情结。作者借用了梦境和上天下地的虚幻情景,冲破了现实的束缚用以推动情节,解决现实空间无法解决的矛盾。
“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书痴”,里面讲述了一个书生在书里找出了个名为“颜如玉”的女人,并与她度过的奇缘故事。
这本能让读者们笑、哭、感动的书,我必须会好好珍惜。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二
影响了无数中国人的超级经典名著《聊斋志异》,又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聊斋志异》的作者是清初文学家蒲松龄。由于他一生失意科场,因而对试官的昏聩、考场的弊端、士子的痛苦与渴望都有极深的体会与明晰的洞察。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以狐、魔、花、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官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答,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特别是他抓住了人们内心对鬼、妖的恐惧,对神灵的深信不移,多处运用象征手法,把当时社会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堪,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而产生共鸣。
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鬼神之说,但在人们心中还是有鬼神之分的。那些损人利己、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由于鬼大行其道,害得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神自然成了人们的美好向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人们再也不必为生活无着而烦恼,全社会也都在倡导正能量,但是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总有那么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损人利己,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绵薄之力抑恶扬善,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祥和、美好!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本智慧的书,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又如一面镜子,透视灵魂。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年名著围城读后感想,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很显然,他们的分开便是他们感情的句号,而我对这一“战时文学”时期作品的猜想也在最终方鸿渐听着家中那只慢走的老钟六声“当”之后被否认。松下一口气,但也开始了内心的落寞,落寞的是我很诧异地在方鸿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或许,人人都是方鸿渐罢。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整本书按我的分类,有四大部分:归国邮船,上海,三闾大学与再归上海。
“归国邮船”作为全书的第一个部分,便有极强的嗜读性。它好比我在看一部电影,我好奇它会讲什么,会好奇它会从哪个角度切进去。钱钟书先生用一种类似“长镜头”的写作手法,从海面高空从远到近拉下去,摄像头围绕着邮船转了一圈,最后镜头在甲板的地方开始拉近,跟着一个乱跑的小孩,撞在了苏小姐的身上,再次往后拉,定在苏小姐与孙太太的寒暄交谈中,随着她们的聊天,镜头开始跟着他们的谈话内容转到了鲍小姐与主角方鸿渐身上……故事便这样开始了。钱钟书先生的这种方式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也迅速将读者拉进到这个虚构的世界当中。
第二个部分“上海”是整本书最轻松最畅快的一部分。方鸿渐在上海的这段时间是他的人生巅峰,每个人都沉醉在它的纸醉金迷里不愿醒来。也许是因为人人都乐于爱美好的事物,而对丑恶闭口不提,尽管读完了整本书,我的思绪依旧停留在这段时间里。
在这段里,看到了广为人知的那段话“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就像所有找到彩蛋的小孩一样,笑了起来。
第三个部分“三闾大学”,讲述了方鸿渐一行人从上海转至长沙三闾大学,并在三闾大学工作的一系列故事。是方鸿渐成长的时期也是他逐渐平庸的时期。这段有极小一部分关于战争的描写。而整本书中,关于战争对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句话:“以后这四个月里的事,从上海撤退到南京陷落,历史该如洛高所说,把刺刀磨尖当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
最后一部分是方鸿渐与孙柔嘉结婚后的故事。看得恨,却又无可奈何。
我不自觉将这段感情对应起了钱钟书和杨绛的婚姻,都讲他们的婚姻好,可他又是怎样写出这真实的一部分呢?只有钱钟书自己知道吧。他俩的婚姻算挺好的,安安稳稳相伴到老。有时候确实会觉得对恋爱和婚姻感到恐惧,但总还是会有那么一个人的出现让人又起了一丝丝希望。“镜中月,水中情,倘若能装满七分,我已感激不尽”,尽管知道是围城,可是当遇见爱的那个人,我还是想进去。
表面里,围城讲的是爱情,但世间又有什么不是围城?人们总是会期待着未知的美好,却又恐惧着已有的丑恶。
我喜欢钱老先生的写作风格,夹叙夹议,语言既讽刺又不失幽默。钱老最厉害的是他的比喻功底,人间百态,儿女情长都在他的笔下变得格外真实。慢慢品味书中的各色人物,确实是一大乐事。钱老先生对人物的塑造很成功,一个人本就是复杂的多样的矛盾体。
小说的背景发生在1937年及以后的若干年,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游学归来。说是到海外深造,令人感叹的是他学的不是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而是中国文学,仿佛国文到海外之后会升值似的。方鸿渐的兴趣颇广,却没有一门有什么造诣。为了应付父亲和岳父,他出钱买了个假博士文凭。虽说现在文凭造假困难,但是学术造假确实屡见不鲜。可见,时代进步了,人的某些个劣根性依然没有摆脱。
此外,还有一点是方鸿渐的“学艺不精”,我觉得很适应当下的景。网络世界发达了,人们学习知识应该更加广泛、自由和灵活,却还是难出学术上的奇才。甘心坐冷板凳的人少了,急功近利的人在日渐增多。凡是一门学问,颇受欢迎的是标有某某速成课的字样,去点开一听,莫过于是应付考试的“锦囊妙计”,更劣质的也许是一些空泛的大道理,毫无实质性的东西。曾经红极一时的“成功学”就是的讽刺。最近火爆网络的14岁天才少女,其背后不过又是一个“成功学”陷阱。
反思我自己,也许就是现实版的“方鸿渐”,兴趣颇广,却是一事无成。不过,我的内心又是不愿承认的,因为我不是他。
有趣的是,我明知钱老是在讽刺方鸿渐这类读书人,我对方鸿渐却是谈不上厌恶,而是同情。他在团体中存在感低,用处不大。他性格优柔寡断,容易被他人算计利用。他没有什么远大志向,习惯走一步算一步。以至于他的婚姻和事业都以失败告终。他的懦弱,他的顺从让他注定失败。他又有些单纯,看不清孙柔嘉的计谋,与孙小姐匆匆步入婚姻。最后孙小姐性格完全暴露,他才有所察觉,为时已晚。
围城小说以方鸿渐生活轨迹为主线,反映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知识分子生活和心理浮沉,在感情和生活的围城中,相互角逐,冲进去又逃出来,逃出来又冲进去。我读围城就是为了看钱钟书先生的文学才华,他恃才傲物,文学的天赋在围城里体现得淋漓尽致,语言风趣幽默,比喻新奇形象,宛如炎热的夏天,突然吃到一根冰棍一般,让人回味无穷百般,同时感到心情舒畅。围城大致分为三部分,第一段是方鸿渐留学回国的生活,同许多留学生一样,周遭都觉得方鸿渐是个才子,殊不知他的学历是从爱尔兰人那里买来的,他一边享受着别人的称赞,一边又对假文凭不屑一顾,造成他糟糕的生活,也是以至于他矛盾的心理。第二段是他在三闾大学的工作经历,进入了工作的“围城”,他不满职场的尔虞我诈,自己又不得不为生活低下头,最终愤愤离开。
最后一段结识了孙柔嘉,与孙小姐步入了殿堂,陷入了婚姻的“围城”。方鸿渐脱离不了乱世的现实,注定了悲剧的一生,其实也是时代的悲哀,现实中我们何尝不是“方鸿渐”,总想着挣脱生活的围城,岂不知我们逃到的地方又是一个新的围城,好奇的人总想进去探究奥秘,里面的人又想挣脱出来,我们本不该试图改变环境,我们能改变的只有自己,在社会的大围城中,不能迷失自我,虽然我们都游走于围城之中,城上布满荆棘,也要保持一颗积极的心态,绝不退缩,勇于向前,恪守信念,终归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宿。
“围城”里面的一段话:“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生活中亦是如此,有的人选择先苦后甜,有些人选择先甜后苦,希望支配着人的行为,没有希望的人如同行尸走肉,爱情也是一般,从恋爱到白头,总会遇见那个的“葡萄”,只要我们对生活抱有希望。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上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不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藉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对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欺。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沛,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四
今年寒假,妈妈送了我一本厚厚的书,名叫《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是一本经典小说,有不少人再看。里面经常会讲到鬼、狐、仙、怪。也讲到了人类的感情,嫉妒和亲情。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深刻体验和无限的智慧。
我最喜欢的是《画皮》和《花姑子》两个相比较,《画皮》恐怖些,更让人深刻。《画皮》讲的是一个狐妖,它取人皮装成人因而夺取顾生的心脏,顾生的妻子陈氏幸好得到了一个乞丐的帮忙,救活了顾生。而《花姑子》大家应当不陌生,是安生和美丽的花姑子之间的故事,我也不多说了。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是讲鬼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在康熙的中后期,贪污成性,赃官比皆是,清官能有几个?作者生活好的不少,差的很多,然而作者未必去思考怎样的惩处,大胆的揭开所谓“盛世”下的“烂疤”。替百姓提出控诉!在那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最终,还是以作者的诗为结尾:姑妄言之故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五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吾于十年级时初遇《红楼梦》便一发不可收拾,后常拿过往自比黛玉。幼时只知其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未曾见过纸版亦不曾购,受遇之时废寝忘食记忆犹新;今日有幸得以二次回顾,竟发现此前吾之认知实乃有误,故作此记。
怪道人言,不同年纪,不同过往,对其认知不同,所言甚是。
高一粗略阅后认为黛玉是宝钗为首等害死的,现纠正:黛玉确实有跟宝钗不和确是由于黛玉自身想法所致,宝钗倒一如既往心平气和(虽说宝玉留有遗腹子,但宝钗还是从嫁与宝玉后苦难接至),但从宝钗肯指明黛玉不该看外传不入流文章并肯指出黛玉不妥之处后两人真正做过一对姐妹,宝钗家未落败之前亦是补药+关心劝解黛玉,黛玉也曾私下与薛姨妈母女相称。
第二是巧姐儿并非嫁与刘姥姥孙子,但巧姐儿确实是刘姥姥救下的,最后是刘姥姥做媒配与屯里一个财主家的秀才儿子。
第三是贾兰是贾珠的儿子是贾政的亲孙子,文末宝玉了结尘缘时有说贾兰会是将来贾府的大依靠。
还有迎春探春惜春,元春是看小戏骨时说有怨过家里人送她到见不得人的地方去,迎春嫁出去被孙家虐死,探春远嫁,惜春出家紫鹃服侍。史湘云嫁的如意却没能持久。妙玉是在贾府进贼那日被贼人看见容颜后在打坐的时候被准备下海作强盗的贼人掳走但是妙玉不从被打死,后面海盗被抓。
香菱文末做了大赦被赎出来薛藩的正室生了一个男孩难产,甄士隐最后的尘缘是接引他原名英莲的女儿,她是全文中最先出现的妹子也是最后一个。
再说宝玉并未此前认为在得知黛玉已死后即要出家,纠正:宝玉回归原身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给返程的家政磕了四个头,宝玉顿悟是和尚最后一次过来要玉但王夫人等不给后出去跟和尚说既然玉不能给那就带我走吧,此前宝玉发病要去是和尚把玉送来得醒又因丫鬟一句话顿倒入了一次太虚幻境并记住了他自己偷看的金陵十二钗正册和副册,文末宝玉顿悟后专心为科考用心并中第七名举人后正式离家,文末宝玉尽完尘缘后贾政休书回去说他是下凡历劫先已圆满叫家人不必找寻,圣上最后封宝玉为文庙真人。
还有一个:文末空空道人二次经过青埂峰发现字迹依旧且文后历叙收缘结果的话头后二次抄录石头记后想找人让其流传世间,先是找到睡在渡口的贾雨村,后贾雨村告知空空道人:“你须待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到一个悼红轩中,有个曹雪芹先生,只说贾雨村言托他如此如此”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从高中第一次看红楼梦,再到刘心武谈红楼梦里说秦可卿如此如此,再到毕业后二次看红楼梦,确实有很多想法,但只一句,不愧是名著。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六
暑假到了,每年的暑假我都会看一些课外书,今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聊斋志异》非常有趣,我看的不能自拔,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蒲松龄的著作。《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有情有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有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来,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想到这里,还有谁没有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有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七
我非常喜欢鬼片,鬼故事也不放过,其中,就有聊斋志异,那里面有很多鬼故事,在此,我不能全部说出来,怕吓着你们,首先,看一个搞笑的故事吧。
从前,有一个卖梨的,他在一个小镇里卖梨,这时,他看到一个道士,道士说:“我吃你一个梨,你又不损失多少。”就让卖梨给他一个梨,因为自己没带钱,而那卖梨的呢,就是不给他一个,最后,还是旁边的店小二帮他付了钱,道士呢就道了谢,他三口两口就吃完了梨,他说:“我要梨,只不过要梨核,各位有没有水啊?”有一人无聊,就拿来滚烫滚烫白开水,道士看都没看就接过来了,他把梨核埋好后,就用那白开水浇种子,然后又笑着说:“现在,我有很多的梨了,请大家吃吧。”说着,又叽里咕噜的念了一堆咒语,地上迅速长起了梨树,别人都惊呆了,然后,就离开了,留下那么多人在那围观,卖梨的也在那围观,这时,它才想起梨,结果,全没了,这时,他才明白,原来,道士把他的梨全分给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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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八
读这本书首先是被它扉页上的一句话给打动了“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有一说一,这本书的故事性虽然也有,但是并没有过山车的那种刺激感,主要就是温馨。不喜欢这类题材的还是不要入了。我其实一开始看也觉得有点无聊,好在后面的故事还不错。都说小女孩的笑是治愈的,书中的小姑娘更是如此。她的到来改变了很多大人的世界。
真的好羡慕小女孩可以直接住在书店上面,坐拥着一辈子都看不完的书。小时候我就想如果一定要我选一个领域去做生意的话,那我一定选择开个书店,可惜现在实体书店收到互联网的冲击太大了,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虽然现在网购很方便,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实体书店给人的感觉。加上现在的书店也在创新,并不是很古板,三里屯等比较繁华的购物场所的书店真的美到让人想住在里面,给人极大的享受。
提到书店,我一定会想起我在去年读到的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说来也巧,我在四川锦里逛街的时候看到了一家古色古香的书店,走进去就看到了这本书。知道这本书又是因为之前看过一部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其实我觉得第一部更好看,第二部太文艺了)中有提到这本书,所以想买来读一读。我就这样在一个书店里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有关书店的书。这本书里主要就是书信的格式,一个喜欢看书的人与书店老板和店员们之间的友情。刁钻的顾客总是有着极高的阅读品味,业务能力超强的老板又总是能给她找到那些超级难买的绝版书。我们中国人常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人家是买卖也有,仁义也在。虽说两人从未见面,但是又见字如面。当然他们的故事在我这里还没有结束,其实接下来还有一本《重返查令十字街84号》。我上学期期末考试之前有在学校图书馆借,但是要放寒假了我还没来得及看呢就火速还回去了。所以我也期待一下续集,希望一切圆满吧。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九
出生时,命运大概布满坎坷的路,让她慢慢破茧成蝶。10岁,她的舅妈、表兄妹,都厌恶她似的。虽然舅舅临终时,嘱咐过舅妈要像尊重女儿一样对待简・爱。可是她没有那样做,她是宝贵却势利的,她甚至讨厌简,简也不喜欢她们,尽管她努力地让她们喜欢,但却只有医生给了她那应有的温暖,还有贝茜的爱。
托医生的福,舅妈让她去上学了。
但那是个慈善学校,尽管每人都得交15英镑,饭菜难吃得很,简认识了海伦。她是一个有肺病的善良、可爱的女孩,她们成了朋友,但在瘟疫降临到这个学校时,海伦也因为肺部病重到天堂去了。而且因为瘟疫得到上面重视,生活艰苦校长被查,于是学校解散了,简这时也是被授权教师。
她发广告应征做家庭老师,简终于收到邀请,她到了那个大庄园,在这里,她遇到了爱德华・罗切斯特。她知道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看到他与金色鬓发的美丽小姐在一起时,她自愧不如、嫉恨,这是罗切斯特的目的。最终告白,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
可是,庄园里的怪笑,梅森先生遇到的“吸血鬼”,那个并非是梦的白袍女人,那一头到小腿的黑发,那血红的眼,那恐怖都印在简心里,但是罗切斯特只哀求婚后告诉她。
要开始婚礼了,但是婚礼却不能进行,梅森先生告诉大家其实罗切斯特有妻子,4个月前还见她,就在庄园里。按捺不住,罗切斯特还是告诉了大家事实。
他那疯妻子,基因遗传,受骗。简・爱决定离开,尽管前面是罗切斯特先生的痛苦挽留。兴奋喜悦一下成了悲伤,简・爱还是离开了,她什么都没有带走,她要到一个未知的国界。
简发现钱没有了,只好敲门“要饭”碰巧遇到表兄(非原来的那个),这些兄妹和自己志趣一样,并且辛苦劳动着,他们住在旧宅里。而且她意外获得一个舅舅的遗产2万英镑,简有钱了,她把钱分成四份,给了这些表兄妹每人一份。
简想起罗切斯特,她要去找他。简到庄园时,发现却成了一片废墟,原为管家的马夫告诉她是那个疯女人,而且她跳楼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也瞎了,腿也断了。简很是惊讶,更难过,马夫告诉她现在罗切斯特的地址。
简见到他时,他却不知道她在那儿。
但,当他知道时,他再也不肯松开简的手。他们终于结婚了,后来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也慢慢好起来。
《简・爱》作者是女的,而当时欧州看不惯女作家,于是出版时用的是男性的假名。这本书就是揭示女性内心情感,描写细腻、深刻,这也是成功之处。内容中也有揭露社会的黑暗,批判。
简与罗切斯特先生曲折的爱情,的确令人回味呢。故事情节跌起、丰富多彩,有时也好像电影出现在眼前。这本书值得我这么大的劲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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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
前段时间,我在课本中学习了维克多·雨果的一篇文章——《船长》。雨果虽然只写了船长人生的最后20分钟,但却塑造出了船长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伟大形象!这使我对雨果的文笔佩服之极!可不嘛,就在近几日,我又读了一本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这本小说,作者用传神之笔,写出了冉阿让传奇的一生。塑造了冉阿让、芳汀、柯赛特等人物,反映了当时法国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悲惨遭遇。
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冉阿让因偷窃了一片面包被判了5年的刑,后又越狱,所以共坐牢19年!出狱后,他受到一位教主的感化,灵魂得到升华,一心为善、关心穷人。他与警察沙威多次发生冲突,几次差点被捕。最后,在孤独中死去。
我觉得,冉阿让虽有错,但人们应该给他悔改的机会,他一定会改的,不是吗?
在此书中,可怜的人有很多,如芳汀也是让我感受极深的人!她的人生又是怎样的呢?请大家带着问题去阅读此书吧?记住,看别人的故事,领略自己的人生哦!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一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现有305首词,按内容可分成“风”,“雅”,“颂”三一部分,“风”和“雅”更接近平民百姓,其内容更为浅显易懂。
我非常钟爱的一首诗是《蒹葭》,全名《国风。秦风。蒹葭》。原诗现有三段,皆以起兴开始。
原诗勾勒了一位年青人以便追求完美河那里的“佳人”而不管不顾路面艰险的场景。
第一句“蒹葭茫茫,白露为霜”给人一种清爽的觉得,不必过多的装饰,就能令人遐思千万。次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适度地址出了年青人已被“佳人”所吸引住,另外暗示着路程遥远。第三句“溯洄从之,路面且长”说明了追求完美全过程的艰苦。第四句“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写成了年青人觉得“佳人”期盼不可及的心理状态。
寻觅“佳人”的全过程是一个悠长而又艰辛的全过程,但年青人却自始至终执着地前行着,一种被称作爱的情感勉励他勤奋,给与他战胜困难的胆量,由于心里有你,再大的风吹雨打也不畏惧,由于心里有你,苦一点也想要,爱情的力量一直无法估量,它可以给你倾其所有,即便不成功也绝不后悔。
它是《蒹葭》给与我的启发,而《蒹葭》又只是是《诗经》中的一首,如果我们能细细地科学研究每一首诗的内函,去其糟粕,尽管会消耗一定的时间和活力,但那将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二
假期期间,我去附近的图书馆借了《简爱》这本书。其实我很早就听闻这本书有多优秀的了,只不过一直没机会去看,现在终于能利用假期来读一读,看看这本书是不是徒有虚名。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着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算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
看完后,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而简爱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更是将我震撼。简爱从小寄人篱下,上学时还被冤枉,受尽了冷眼相待。然而她并没有屈服于现状,而是敢于去面对现实,即使是被欺辱,也得挺住。这点便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一个人可以受到屈辱,但不能不去反抗,否则生活也就没有了意义。简爱在那所曾让她受尽艰苦的学校整整呆了八年,这让我又对她更敬佩了。简爱她有着广阔的胸襟,可以不计前嫌,重新对待每一样事物。然后当她来到了松德庄——一个十分美丽的庄院,当家教时,让她体会最深的也就是那儿格外善良的人了。无论是和蔼可亲的女管家菲尔太太,还是活泼可爱的学生黛拉,都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温馨。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小说运用象征的手法,就是用死亡象征着活着。可能很少有人会遭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而白发人将黑发人一一送走的事情可能只能在小说中可以看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名著活着读后感想,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文化_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其实,很早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某天一个下午,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小时,我一直攥着手绷紧了神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相比之下,电影显得太温柔,张艺谋显的太温柔。
死去,其实才是活着的真正名字。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而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它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释然。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我们俨然不能从他平淡的语言里,感受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拿到大学通知书时的喜悦,还是失恋时的伤心,只要活着,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苍白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
活着,真好。
——读余华《活着》有感。
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
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战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周围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战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战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胜利降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涯。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积极向上的人生色彩。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天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
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造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向往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满憧憬,经历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定地、坚定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然仰起头来微笑的顽强,永远不会被困难_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
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回到我的现实,分明觉得我确实离他们好远,可是,那些人物着实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共鸣。当我看到凤霞被送走时,看到福生背着有庆的尸体在夜里泣不成声时,看到二喜死前发出所有气力呼喊自己儿子名字时,看到苦根因为平时难得吃豆子而撑死时……其实还有许多我说不完的情景让我哭到沙哑。仿佛我就在书中,我就是福生,我就目睹着这一切悲剧的发生。福生哭过的地方,我哭了;他没有流泪的地方,我也哽咽了。我没有他那么坚强,但是,我是那么真切的体会到他的悲伤。
这本书的主题,不是要我们体味人间悲苦,而是从作者的字里行间看到“活着”。无论如何,活着便就成就了一切。活着,着实需要勇气和毅力,需要懂得顺其自然,继续下去。人生,不是一场童话,它现实地让我们经历种种的喜怒哀乐,甚至于只有悲愤和哀怒。但是,只要活着。活着,我们就应如期地睁开眼去迎接朝阳;活着,我们就应顺应地呼吸空气中的每一方氧气。只要活着,就不要放弃自己。
从1993年到2007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07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四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美丽的。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灵魂。她的生命,有如星星般的闪亮,耀眼。
简爱不仅生活在一个自小父母双亡的环境里,还在一个受表兄妹的欺辱和舅妈的鄙视下生活.到了寄宿学校,要爱老师不公正的待遇。也就是这一切,让简爱炼就了坚强不屈的精神,使得罗彻斯特而震撼,把她看作一位可以和自己精神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罗彻斯特的真心,让她感动,可是在结婚地那一天,却得知罗彻斯特还有一位患精神病的夫人正生活在同一座楼的顶层,她觉得她必须得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这也是简爱告诉罗彻斯特她必须离开理由:“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更深一层的是简爱觉得自己受到了自己所信任人的欺骗。是啊哪个女人,能够承受住自己受最亲密,最信任的爱人的欺骗。在这样一个有着力量超凡的爱情的包围下,和一个富裕的生活条件的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已个人的尊严.。
这是简爱最具个人魅力的地方小说告诉人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友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每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更是以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来探求她们自身的人生、思想和情感。简·爱,她所象征的女性理想和追求已超越了时空,成了人们心中的永恒。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五
时隔多年,当人生再次步入十字路口,我又重新拿起了这本厚重的著作,试图从中寻找一些梦想的痕迹。每个人的人生又何尝不是一部《人生》,尽管没有了高加林,现实生活中的90后大学生们又何尝不是新时代的杨加林、武加林、薛加林。你以为你考上了大学,学习了经济、检验、护理似乎就真的可以为祖国的卫生事业及金融行业贡献你当初的宏伟大志,你以为这个社会就应该是尊重知识、崇尚自由、注重公平,实则既不是知识欺骗了你,也不是时代辜负了你,其实我们不得不如同高加林面对黄土地一样,对待自己现在的生活,只有真正将自己的根在黄土地中扎稳扎牢,你才能在自己浇灌的树顶看到不一样的风景。
小说通过高加林的几起几落,及其与黄亚平、刘巧珍的爱情纠葛来推动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它所反映的绝不仅仅是小说主人公的人生起伏,更是对当时陕北农村现状及变化的情景再现,是对知识分子命运的沉痛思考,是对国家未来的隐隐担忧。
“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死狗了”(德顺给高加林说)。“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他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实际上还不能得到的东西”小说中类似的论述不胜枚举,无论是通过人物对话还是穿插于篇章之中的对理想、对青年、对人性的阐述无不字字珠玑,读来如梦初醒、当头一棒。无论你身处何地、心在何方,更无论你年长年青、事从何业,一本《人生》都能让你不再感念生活的艰辛,不再模糊心中的理想,不再荒废流逝的时光。
从现在起改变不容撼动的习惯,停止刷动抖音的手指,戒掉想要吃鸡的冲动,不要再让手机挤占你本不宽裕的时间。时间不等人,青春在流逝,活在当下,人应该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对得起曾经的十年寒窗,对得起自己曾经的初心和理想,是《人生》给了我新的人生。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六
与旧的抗争,追求新的;与恶的抗争,争求善的。简。爱的人生道路是一条追求与抗争的道路。她追求平等。在盖茨海德,她从不因为寄人篱下而“学得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相反,她一旦受到约翰的欺负,总是拼命抵抗,即使被关进红房子也不“悔改”。甚至对首里德太太大声说:“你才是骗人”。
童年的她已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在桑菲尔德,面对与自己身份不同、地位不同的罗切斯特,简大声喧告:“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彼此平等!”这是她灵魂的独白。同时,她追求博爱――亲情、友情、爱情,她追求自由,在盖茨海德不到仁爱,她去了劳渥德。她不愿忍受劳渥德残酷僵化的宗教束缚,又去了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她不愿认不平等的地位留在桑菲尔德,于是,她去了陌生的沼泽居,自食其力。简。
爱所追求的平等、博爱与自由,也正是19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上升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以这种追求为信念的简。爱在抗争中形成了独立的人格。她刚强,身处逆境从不低头,而是迈开脚步走向新的人生目标。她理智,绝不因为感情而抛弃了理念,尽管痛苦,却依然果断地作出决定。她执著,不断追求自己的信念,任何打击与艰苦的环境都无法摧毁她。她的生命力异常顽强。正如她所说:“我要不生病,不死”。
强大的生命力为她提供了虽狭窄却稳固的生存空间,使她最终获得成功――找到了自己的追求,但她并非自私自利,她的人格是正直的,在桑菲尔德,简。爱一贫如洗,默默无闻,与布兰奇的出身高贵、卖弄风情形成对比,简。爱的矮小,相貌平平与布兰奇的风雅出众形成鲜明的对照;同时,简。爱的纯真、正直与布兰奇的庸俗也形成鲜明的对照。而与那个疯女人相比较,简。爱高尚的心灵与志趣如同天使一般。总之,小说《简。爱》既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独立、平等、自由的强烈愿望,又揭露了金钱主宰一切的黑暗社会现实,从简。爱这个人物身上,我们看到的是独立、正直的人格。虽然她难以摆脱那个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但这一人物形象的生命力却是永恒的。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七
我读过很多名著,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骆驼祥子》《格列弗游记》《简爱》等等,其中有一位主人公夏洛蒂・勃朗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篇名著就是《简爱》。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有强烈的主观色彩,亲切感人。主人公简爱是孤女,成年后到桑菲尔德贵族庄园当家庭教师,她身份低微,相貌平平,却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东家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不料在举行婚礼时却横生枝节,使她不得不面对更多的磨难和考验,小说情节曲折,气氛诡异,悬念迭起。
简爱的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组成。
首先,她富于激情、幻想和反抗精神,是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精神女儿。她自幼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身无分文,又是弱女子,是双重的“低残者”,然而她热忱刚烈,童年时曾和表哥,舅妈以及学校校长对抗,长大后,又曾因为渴求更丰富的人生而勇敢地放弃了已有的“饭碗”。在桑菲尔德庄园,她也一直坚定地捍卫自己的独立和尊严,并勇敢地宣布了自己对罗切斯特的爱情。
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是女主人公的两个基本动机。两者间即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相互对话。简爱就是这样不断自我斗争走向成熟的。她在婚事受阻后毅然离开自己所爱的人远走他乡,便是她通过痛苦反思,对爱情和罗切斯特本人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
小说始终洋溢着浓郁真挚,丰富细腻的情感,这与作品自传体的叙事语气显然密不可分,那娓娓道来的内心独白和色彩斑斓的景物描写,以及悬念的巧妙设计和气氛的渲染,都增加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也一度风靡全世界,把这个美丽的故事传遍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八
暑假里,我闲来无事,便拿起了世界名著——《简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穷困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又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只能寄养在舅父母的家里。可是好近不长,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的舅母就开始虐待简爱,整日把她视为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却在儿子对简爱毒揍是不劝阻。从此,她与简爱的对抗更加的公开·坚决,最终被舅母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还被那恶毒的舅母说成爱撒谎的孩子。她遇到了这么多的坎坷,可以说是很不幸的了,但是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的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本参透这女性独立思想的书另我爱不释手,为简爱一次次的悲惨遭遇而感到伤心;为里德太太的偏心而感到愤怒;为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和一只眼睛而感到同情。
也许世界就是那般的冷酷无情,人类只会向那些身上有着光环的人们投目光,而导致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最终只能选择认输。像简爱那般倔强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她就是简爱在罗沃德学校认识的好朋友海伦彭斯,她的观点和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彭斯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佩服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什么来。我十分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个人能记住她说的这句话,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去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名著《简爱》后我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后达到成功的彼岸。
聊斋志异名著读后感想篇十九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