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工作计划(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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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一
1、健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到人。我委组织召开专题。
整改进度,为扬尘控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营造宣传氛围,提升整治成效。工作人员每到一个工地,均就扬尘治理工。
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讲解,同时利用。
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促使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方和施工人员自觉遵照整治要求标准化操作,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为扬尘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打下了良好基础。
3、细化整治标准,强化监督检查。根据扬尘整治行动。
地严格实行洒水降尘,合理安。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建立联合督查机制,
积极对接相关。
覆盖裸土,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
部门,加强部门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多部门管辖地区的文明施工管理。
2、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整治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坚持巡查,重点加强复查,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扬尘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
常态化。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二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4、《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9。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三、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扬尘污染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五、管理控制措施。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三
监理单位: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为严控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省城环境质量,xxxx年我项目施工单位特作出以下承诺: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清洁。
2、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
3、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加工区、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物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4、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5、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取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6、施工现场的模板、钢筋等建筑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并设置材料标识牌,分类整齐存放。
7、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染管网。废弃的降水井应及时回填,并应封闭井口,防止污染地下水。
9、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进行产生泥浆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
10、全面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减少现场搅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搅拌机的,要采取有效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1、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到两次洒水降尘。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承诺单位:林州市金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四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二、检查范围。
阅城国际花园(二期)施工现场。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
3、“打非治违”、“建筑施工扬尘”、“安全生产月”活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用房”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6月9日——6月13日)。
通知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4日——6月18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6月19日——6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六、具体要求。
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五
201x年,我镇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扬尘治理工作精神,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为有效遏制扬尘污染,切实提高空气质量,对照市、镇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及整改力度,在扬尘治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为扎实推进治尘工作的开展,年初,我们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及时成立了治尘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从班子、领导上确保治尘工作落到实处。治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我们坚持治尘文件的及时学习和转发所辖区域各项目,认真督促各项目健全扬尘治理机制,我们采用宣传、集中培训学习和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不断加大治尘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扬尘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四次扬尘治理工作学习,从认识**想上提高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做好各项目的治尘工作。
按照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基础工作方面,我们不断加强扬尘整治基础工作,做到接口必硬化,裸土必覆盖,施工必打围;一是督促各项目加强扬尘治理"三大工程"治理力度;二是加强对各项目在建工程运渣车的监管,按照运渣车辆管理办法,做到办证,冲洗加盖,清洁运输;三是督促各项目加强对所辖区域卫生的保洁。
日常事务方面,我们认真做到了一项一专人随时做好场内场外环境卫生的保洁清洁工作,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按时上报各项目在建工程好差工地的评定工作;二是认真调查在建各项目污染源工作;三是按时参加扬尘工作例会;四是按时报送扬尘治理工作统计表。
201x年,按照镇治尘要求,我们认真开展每季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的总是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治尘工作目标,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镇制定的每月四次例行检查工作要求,出动内部管理执法人员50人次对我镇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目进行了50次以上例行检查,20次不定期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安排我单位治尘工作人员告知建设单位治尘工作人员深入一线,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租用撒水车对污染道路进行清扫及冲洗。
我们在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的同时,不误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在认真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下,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监管职责"要求,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一是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二是定期疏**道、沟渠内漂浮物;三是组织专人对所辖范围进行清扫。
我镇有企业自产用砂石场3个,我们严格按照区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开展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打围冲洗覆盖、硬化降燥工作,严格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市运渣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办证不超不冒。
(一)存在的问题。
1、施工企业对此工作时紧时松;
2、部分企业未配置或配置专业保洁人员不够;
(二)明年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入推进告成镇201x年扬尘治理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打围施工,裸木覆盖、冲洗保洁工作,营造一个空气质量高环境卫生好,施工现场规范的建设发展园区。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六
20xx年环境教育与环境保护总结经过一年的努力,使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如今学校绿树成荫,处处鲜花盛开,成为远近文明的花园式学校。学校取得如此巨大变化,我们有以下几方面做法和体会。
一、建立组织首先学校领导班子在抓好千头万绪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也高度重视学校环境绿化,明确环境育人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成立了以校长何绍纯为组长的学校环保领导小组,三位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五个部门主任是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努力使校园环境优美化。
二、明确目标为使学校环境得到根本改变,并且使学校环境教育持久地开展下去,学校制定了环境工作目标和原则。
目标:校园环境优美化,处处育人无死角。最终实现国家级“绿色学校”。原则:
1、学校环境建设突出美的同时,要渗透德育教育,把环境教育做为学校德育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2、培养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应以各科教学为主渠道进行整体渗透。
3、环境教育以校内外基地活动为主阵地,进行专题深化。
三、实施计划从20xx年至今两年来,学校不断完善硬件的同时,不断完善软件。
20xx——20xx年学校进行校园建设投资近200万元(有上级投资和助学单位投资),进行校园整体面貌改造十二项大工程:
1、进行教学楼粉刷使旧楼换新颜;
2、进行学生宿舍改造改善学生住宿条件;
3、建成校风橱窗进行学校舆论宣传;
4、建成学生自行车棚;
5、铺设操场环行路;
6、新建两个学生篮球场;
7、校门改造重建;
8、修建车库和维修办公库房;
9、新建物理和化学实验室各一处;
10、建成校园小型电视直播间;
11、镌刻状元榜,我们永远记住校争光教师和学生;
12、走廊悬挂文明用语和名人像以及各种橱窗。使校园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无处不散发着教育内涵。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七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江苏省南京市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现场环境做出以下承诺:
一、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扬尘污染及噪音控制等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管理资料。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三、运输泥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材料的车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加盖运输。
四、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及足够的频率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五、工地内的垃圾做到定点堆放,垃圾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的采用彩条布或绿纱网进行覆盖。裸露土方全部覆盖,确保不扬尘、不起灰。
六、施工区域内的行车便道采取湿式作业,在通行的道路上设置湿润的草袋或专人浇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并及时做好保湿工作。
七、加强各类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工地及责任区前对车轮、车厢侧帮进行清扫冲洗除尘,严密封闭拉运渣土的车辆,各类运输车辆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八、施工现场夜间室外照明灯要加设灯罩,透光方向要集中在施工范围内。施工现场电焊作业时要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九、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定期做好噪声监测记录。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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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八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九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xxx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建发【xxx】112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落实集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于xxx年4月15日前100%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13、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1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15、对于停止施工的场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1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17、建筑垃圾运输及土方运输等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确保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冲洗车辆的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18、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并督促运输单位按《关于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准标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四统一车辆即:统一密闭、顶灯、反光车号、车门企业标识。
19、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0、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21、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22、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关于环保(扬尘治理)的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3、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及扬尘治理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工作。
项目施工部。
部门负责人:责任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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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现场场容场貌和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北省城市环境场容场貌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和细化标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扬尘控制意识,落实企业主体的责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贯彻落实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本责任书。
一、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统一安排各部门相关责任人具体工作。
二、责任目标:施工现场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三、项目部必须按沧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措施方案。
四、扬尘控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制定相应的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沉沙井,施工车辆驶出工地之前做好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2、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覆盖,禁止现场焚烧垃圾。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的绿化,水土、植被保护。
4、施工道路扬尘控制。
5、楼层及脚手架等部位杂物清理扬尘控制。
6、施工机具(石材切割、木工电刨等)使用扬尘控制。
8、各工种对当日的尘屑,砂浆等的清理。
9、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的储存,覆盖。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
11、其他(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扬尘治理的)。
五、项目经理必须按本责任书认真执行,若达不到预期目标,公司将问责。天津市久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人:
项目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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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十二
根据《北京市xxx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效打击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各基坑土方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对所管项目的扬尘治理和渣土运输工作负总责。按要求足额支付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费,加大扬尘治理所需费用的投入。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建设单位要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要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并对工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要对存放在施工现场以外的裸露土方进行覆盖或绿化;要对开发小区内现场的公共道路、公共区域进行扬尘治理。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建筑垃圾(含渣土、土方等)运输车辆负监管责任,开工前必须制定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方案,选择“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的运输企业承运建筑垃圾,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并与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合同、与消纳场所签订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并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土方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以上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土方专业承包单位)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扬尘治理专项工作负责人。
2、现场出入口处应安装高效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必须清理干净,不将泥沙带出现场,并确保车辆上盖密闭、不遗撒。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结构牢固可靠,表面应平整和清洁;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4、房屋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边施工边适当洒水,防止扬尘污染。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施工及房屋拆除等作业。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
5、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7、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
8、土方、拆除工地出土前,通知项目部上级单位派人员盯守,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的相关要求。
以上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全责,对不能落实责任书所列的责任工作和其他工作要求,出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或道路遗撒的,将受到处罚、停标、记分等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市住建委、区住建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扬尘治理[xxx]86号令的精神,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提升城市形象,加强本地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该责任书。
(一)、该工程采用封闭式施工,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二)、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并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运输建渣的车辆必须保持箱体完好,有效遮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撒漏。
(三)、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无垃圾,无污水,周边整洁。
(四)、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设施,各类建材等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无乱搭乱建,保证工地内干净、整洁、畅通。
(五)、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高空抛撒建渣。清除楼层废渣必须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及湿法作业。
(六)、建筑工地进行土方开挖时,堆土要相对集中,存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短时存放要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七)、施工现场应防止有毒物品的传播,做好职工防御工作和职业病的防范工作。
(八)、施工现场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的工地,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设置,并且搅拌站必须设置封闭搅拌棚、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
(九)、散水泥和其它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十)、本工程的扬尘责任人廖成刚、王思润、李金全。(十一)后勤部部长杨礼明。
(十二)、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班组长(签字):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十四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x﹒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x﹒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x﹒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x﹒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x﹒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x﹒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x﹒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綦江委办〔xxxx〕xx号)及《关于印发xx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綦江府办〔xxxx〕xx号)等文件要求,以及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督查意见和市建委安管总站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二、整改内容。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城区临时围挡、建筑工地围挡要严格按照标准图集进行设置,围挡要整洁、美观,围挡外侧美化、绿化,并按不低于xx%比例发布的公益广告中,拿出一半以上用于发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益广告。
(二)控尘八项规定。
x.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x.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x.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x.禁止从x米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x.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xx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措施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三、执法检查。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扬尘管控制度,层层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并由项目负责人带队,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扬尘防控自查自纠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专项行动将结合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季度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进行(专项分动人员分组及项目分配以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准)。本次检查将重点督办全区施工工地是否严格执行控尘八项规定,对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地现场控制不达标的施工企业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并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制指标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扬尘综合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落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彻底消除施工扬尘等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案,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务求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将进一步加强扬尘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要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应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排查,特别要加强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的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整治,对整治不力、文明施工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查重处,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三)完善工作记录,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企业自查自纠、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各检查小组督查时应填写《xx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中有关扬尘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于本次专项整治完成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后交区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