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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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一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单位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单位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祖军负责的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单位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单位与工厂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单位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1、单位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单位与工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单位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单位与工厂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一把手是单位安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单位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二
自然灾害在我镇发生较为频繁,主要有干旱、洪涝、风雹、病虫等。这些自然灾害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为保证在灾害发生前准确地预报和有效地预防,灾害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安置、转移灾民和灾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市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临灾应急是指上级发布特大灾害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对重点部位和易发灾害的地方要重点关注。
1.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成立救灾机构。救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共同参与,全力实施,协同配合,各司其职。
(1)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胡智(镇党委书记)、邓昌艳(镇长)。
副总指挥:卢敏(镇党委副书记)、李光福、杨海龙(副镇长)、刘关蓉(副镇长)、曹晋松(派出所所长、镇党委委员)、何东(副镇长)。
成员:马廷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主任、镇党委委员)、黄贵洪(财政所所长、镇党委委员)、曾小丽(高坪镇场镇党支部书记、镇党委委员)、杨牧晨(党政办副主任)、彭长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善春(武装部副部长)、蒋泽(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向帆波(卫生院院长)、王祥金(畜牧站站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马廷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抗灾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救灾办、民政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镇的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决定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协调解决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上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和增拨救灾款物。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接受救灾捐赠,分发救灾款物。
协调跨单位及其他救灾工作。
2.召开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成员、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派出防灾监督、检查人员,赴预报区检查督促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
3.适时向预报地的村民和单位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随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
5.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水利)、供电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7.派出所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重要部位和重点企业加强保卫。
8.经济与社会事务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9.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人员抢险与工程抢险。
镇武装部迅速调集、指挥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受灾现场抗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
卫生院、畜牧站在灾后2小时内建立起伤员、家畜救治网络,迅速组织本镇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必要时请上级对口支援。灾情发生12小时内派出防疫队伍进入指定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资供应。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要组织调运食品(饮水)、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灾后3小时内,食品供应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馒头、方便面、饼干等)、部分副食(纯净水、矿泉水等)标准供应灾民。保证布匹、煤炭、铁丝、木材等物资供应;负责救灾车辆及油料供应。
4.通讯保障。
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恢复被毁的通讯设施。
5.电力保障。
与电力部门联系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配电设施,保证灾区用电。
6.灾民安置。
灾情发生2小时内,镇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和其他救援人员一起抢救遇险群众、转移和安置灾民。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对口接待、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组织群众自救,救护伤员;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灾情报送和发布。
(1)灾情评估。包括以下内容:灾情发生的时间、时段、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受灾人数、成灾人数、被困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无家可归人数、饮水困难人数、因灾伤病人数、因灾死亡人数、倒塌房屋、损坏房屋、损失粮食、减产粮食、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大牲畜、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缺粮人数、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数、需救济粮数量、需救济伤病人数、需衣被救济人数、道路、桥梁、企业等受灾情况。
(2)灾情报送。在灾情发生后,6小时内分别报市救灾办和市民政局,灾情一时统计不准的,先报受灾种类、受灾区域、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大致情况,待查实后作详细书面报告。
(3)灾情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在征得市上同意后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实施向社会公布。
8.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
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农作物以及各类应时蔬菜。组织毁坏沟渠和其他设施的抢修。
财政所、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国土办等负责组织、指导、帮助灾区进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个别或部分农户民房因灾倒塌的,原则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个院落房屋倒塌的,统一规划建房。
9.社会治安维护。
武装部、派出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0.气象及水位监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及时作好测报。分析预测未来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可能出现的和已出现的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应对和紧急求援的建议。
11.宣传报道。
党政办、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要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宣传提纲和灾情统一报道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共建家园。
12、.其他紧急事项。
由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三
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风等。
自然灾害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和本单位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听从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的安排。
自然灾害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和总部应当迅速与有关单位建立通讯联系,报告灾情,制订抢救方案。
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应首先清查人员伤亡情况,优先抢救人员。
自然灾害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和本单位总部应该积极安置受灾人员,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他们不再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
自然灾害发生后,本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通过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亲属、向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社区通报灾情。
自然灾害发生后,本单位总部和受灾单位应该积极组织灾害重建工作,制订重建方案。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四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3.1.2.2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3.1.2.3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3.1.2.4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3.1.2.5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3.1.2.6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3.1.2.7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3.1.2.9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3.1.2.11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3.1.2.12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3.1.2.13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3.1.2.14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
3.1.3.1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3.1.3.2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3.1.3.3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2)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3.1.3.4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3.1.3.5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3.1.3.6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3.1.3.7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3.1.4.1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3.1.4.2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3.1.4.3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3.4.1.1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3.4.2.1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3.4.2.2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3.4.2.3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3.4.2.4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3.4.2.5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3.4.2.6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五
我区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地交替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失,个别灾害还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救灾形势较为严峻。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灾害救灾工作,同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下设四个成员小组,实行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1、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灾害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三个成员小组:
(二)建立自然灾害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应急指挥系统由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和成员小组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时及时将灾情上报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并指导救灾工作,及时对灾民进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
1、按市政府救灾指挥部和市民政局救灾指挥部的安排,综合、组织、协调全区灾民的救助工作。
2、根据灾害的实际情况,安排各成员小组的工作任务。
3、及时掌握汛期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区有关部门。
4、负责联络和协调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抢险救灾机构,协调各成员小组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5、发生灾害后,救灾应急小组要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参与指挥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四)各成员小组的工作职责:
1、灾情核查统计组:灾害发生后,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收集、核查、评估灾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指导乡镇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恢复重建工作。
2、物资保障供应组:负责市、区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等后勤工作。
3、灾民转移安置处理组:负责勘察和设立紧急避难所、救灾物资供应点,指导乡镇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后的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对转移安置灾民的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上报灾民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协调处理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
4、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对于乡镇报灾及时做好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局,随时向领导汇报灾害统计、处理情况。
1、值班工作
严格按照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监控灾害的发生,各责任人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将汛期值班电话进行公布,以便于突发性灾害发生后信息畅通。
2、报灾工作
各乡镇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和报灾制度,报灾时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内容和条规进行报灾,坚持有灾必报,每周一报,无灾零报告,防止漏报,杜绝谎报、错报。
1、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小组及其成员小组开展工作,并报请市、区有关部门,及时与区气象、国土、交通、救灾等部门联系,加强彼此协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灾工作。
2、组织灾区群众宣传学习抗灾救灾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开展灾害自救,不断提高群众防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六
为了有效提高我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幼儿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成立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园救灾工作。
组长:李进安。
成员:李金安。
靳菊芳。
赵明法事故处理组:各班教师。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园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镇中心校、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园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幼儿放学。
幼儿园园长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七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协助政府安排疏散、转移人员,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本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温州的气候特点,由于1、台风;2、大暴雨;3、反异天气等因素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受威胁。
二、事故的预防:。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的天气变化;随时听取有关部门的灾害警报,该停课时坚决停课。
2、平时注意财产的保管,低洼地带(容易进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
3、注意门窗的维护,做到随手关闭。
4、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教育,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本领。
三、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宣布停课;突发自然灾害学校有权自行决定停课,并报教育局。
2、突发自然灾害时,学生要按照“自然灾害撤离程序”撤离;所有班主任应本着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自然灾害,提高警觉,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将所有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注意安慰稳定学生,确保不发生骚乱;等灾害有所缓解,各班主任要听从指挥的统一调度,确保将所有学生送至家长手中。
3、人员撤离完毕,领导小组应安排24小时值班,排查、确认人员全部离开校园;检查学校财产安全转移情况,注意防盗;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最新受灾情况;随时注意灾害动向,提高警惕,防止受灾程度进一步加深。
4、积极接纳安全撤离的民工。领导小组要召开紧急协调会议,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后勤部门要安排和落实教室,安排好饮用水和用电,备好抗灾相应物资,如:矿烛、应急灯、雨具、食品、饮用水等;学校办公室要安排足够教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工作。
5、广播室除了做好有关抗台宣传外,多播放一些宏扬斗志的电视或录像,以减轻疏散人员的心理压力。
6、积极组织灾后自救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全体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清理校园、消杀毒、统计损失等工作都应有序并快速完成,以确保灾后学生能安全上学。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zz。
副指挥:zz。
(1)调度、联络组:zz。
(2)学生疏散组:zz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zz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接待民工组:zz。
(4)信息组:zz。
(5)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八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关于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台风、暴雨、干旱、风暴潮、严寒、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啸、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自然灾害分类:我市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2自然灾害的分级。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大自然灾害、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见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依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贸工局、发改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监察局、规划局、教育局、体育局、气象局等部门以及无委办、三防办、森林防火办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监督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区级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灾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3.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草拟应急预案;汇总分析灾害信息,提供应急决策参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灾;与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管理避险场所,按要求及时予以开放,接收求助群众;负责管理救灾物资,发动社会捐赠;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向灾民提供粮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资;负责处理死难人员尸体;负责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民政部的申请救灾款物的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恢复、重建倒塌、损毁的民房;请求其他部门支援等。
1.职责。负责救灾的总体协调;上报灾情;对外通报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对救灾提出建议;撰写救灾款物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损毁房屋等。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局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1.职责。管理救灾物资;组织社会捐赠;分发救灾物资。
2.组成人员。捐助中心主任、慈善会秘书长。由捐助。
中心牵头。
1.职责。运输、保存、处理死难人员的尸体。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和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民政局殡改办、殡葬管理所组成。由市民政局殡改办牵头。
1.主要职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
2.组成人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财审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审处部分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区灾害救助工作。
3.2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自然灾害处置环节要求,成立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可分别启动市、区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的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3.3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与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灾情,共同制定防灾减灾计划。
市气象局与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灾害天气信息通报联络机制,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助应急的准备。
市财政局建立救灾专项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安排年度预算,保证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卫生局及时对因灾死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出具死亡证明书;对避险场所进行消毒等。
市贸工局、发改局对救助物资的筹集给予协助。
教育局、体育局保证将列为避险中心的学校、体育场所及时对市民开放。
建设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解决划地、建设指导、规划等工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救灾专用频道。
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4.1救灾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协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深圳自然灾害状况、发展计划,按照国家预算法,拟定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相关费用。
4.2救灾物资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贸工局、发改局等部门,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衣、被、净水设备等救灾必备物资。
4.2.1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储存一批救灾应急物资;
4.2.3市民政局、贸工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应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无委会应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通畅。
4.4救灾装备保障。
市、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深圳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配备救灾专业装备及车辆、电脑、相机等相关基础设备。
自然灾害的灾情预警预报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5.1.1气象、水利、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各类灾害性预报,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应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通报。
5.1.2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结合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经济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预测,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2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1)区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报告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对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政府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政局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区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民政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报省民政厅。
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含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要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2.3灾情核定。
(1)市、区民政局参与调查评估工作,与农业、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共同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情况主要包括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
(2)与有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核实。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区民政局在核定灾情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5.3预警救助信息的发布。
5.3.1深圳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预警信号。深圳市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公布民政部门开放的避险站、避寒、避暑场所(发布公告信息见附录)。
5.3.2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社会捐助等事项。
5.4.1我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或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开放全市避险站。
5.4.2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黑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避暑场所。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我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三级:一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组织指挥处置;二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处置;三级响应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区政府组织指挥处置。
6.1三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为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等级。
6.1.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区政府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6.1.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地所在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以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政府负责实施各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灾情,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自然灾害,应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24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指导核实灾情。
(4)综合分析灾情后,或应区政府请求,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安排和协调市级应急行动组提供救助。
6.1.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政府决定三级响应终止,并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二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自然灾害时,灾害损失达到大自然灾害等级。
6.2.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程序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启动。
6.2.3响应措施。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省民政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前往受灾区域,与受灾区领导共同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2)相关单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3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3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2.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决定二级响应终止。
6.3一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达到特大自然灾害等级。
6.3.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建议,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启动。
6.3.3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前往灾区靠前指挥。
(4)6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核实灾情。
(5)综合分析灾情后,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
(6)向灾区分配救灾物资和资金。
(7)组织发动社会捐赠。公布接受捐赠。
(二)相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5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3.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决定一级响应终止。
6.4信息的发布。
6.4.1自然灾害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报道和发布。
6.4.2重大灾情及救灾救助情况应由市民政局审核后发布。
6.4.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4.4信息发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原则上,中等自然灾害、小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由市、区共同分担。
7.1灾后救助。
7.1.1根据救灾工作台帐,继续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金。
7.1.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1.3市、区民政局继续通过募捐、购买等方式准备好灾民救济衣被和救济粮等。
7.1.4灾害发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灾民,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7.2恢复重建。
灾民的倒房、损毁房重建工作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统一实施。恢复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建为主。根据灾民的实际情况,建房资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有经济负担能力,承担大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社会互助一部分;无经济负担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
7.2.1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受灾区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倒房情况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7.2.2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受灾区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善后处理组和灾后重建组指导协助区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有关具体工作,并跟踪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市、区民政局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要经常宣传灾害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救能力。
(一)特大自然灾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灾情: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90天以上;
(2)12级以上风暴潮达5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级以上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5)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5000万元以上;
(6)交通瘫痪;
(7)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
(8)造成国内影响。
(二)大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4)6-7级地震等(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6)交通中断;
(7)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内影响。
(三)中等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天;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以上;
(5)通讯供电间断影响;
(6)铁路公路短期无法使用;
(7)直接经济损失占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内影响。
(四)小自然灾害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30天内累计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热带低气压造成影响,风暴潮达5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级以下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灾害损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灾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数量低于市属房屋总数的20%、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农作物受灾面积低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交通一度受影响;灾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响。以上灾情可视为小灾害。
9.2预案管理。
9.2.2本预案涉及的职能部门,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职能转移,其职责随职能转移,该职能自然划转,由承担原职能的新部门负责。
9.2.3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补充。
9.2.4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释。
9.2.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是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风雪、雷电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成员:z。
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防灾会议精神,全面部署防灾工作。
2、发布布临灾指令,督促各职能小组按本预案开展抗灾应急各项工作。
3、指挥抗灾救助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
4、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二)工作机构。
1、信息组:。
组长:z。
成员:z及教导处全体成员。
职责:。
(1)收集上级发布的防灾信息和工作要求。
(2)及时、准确发布防灾信息。
(3)掌握学校防灾救助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宣传教育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职责:。
(1)宣传和组织学习防灾自救的知识,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印发防灾救灾宣传资料。
(3)编报防灾救灾工作动态。
3.应急处置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政治处、安全处成员、全体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员。
职责:。
(1)制订学校防灾应急预案,绘制应急疏散平面图,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标志等,并组织实施演练。
(2)协翻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工作。
(4)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广播室(石尚斌)应立即通知师生撤离,各班按照预案迅速疏散学生和教职员工(王坤、晁存友负责三年级,方战生,常东明负责二年级,杨焕侠,吴涛负责一年级,王满仓负责教师院教师的撤离,、王三卫负责农行教师撤离,王卫军负责西院教师撤离。
(5)各班主任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应立即进入教室疏散学生,靠楼梯口的两个班的班主任应指挥整层学生有序下楼,切不可拥挤;若在上课其间,各教师应立即组织疏散学生,靠楼梯口的两个班的教师应指挥整层学生有序下楼,切不可拥挤。(若遇强地震,无法撤离时,上课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在桌手下面或墙席等容易形成三角区域的地方)。
(6)在上课期间,灾情发生时刘丰胜迅速到北教学楼楼梯口通知并疏散学生安全撤离,石尚斌到南教学楼楼梯口通知并疏散学生安全撤离。
(7)学生撤离一律进入学校大操场。教师撤离到广播室门前空院。
4、后勤保障组:。
组长:z。
成员:总务处全体成员。
职责:。
(1)根据需要购置防灾设施设备。
(2)搭建学校防灾设施。
(3)临灾状态下,负责调配防灾设施设备,提供食品、饮水等生活必需品。
(4)负责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值班巡逻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
(1)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接收记录上级的电话通知,及时汇报校长。(由郭玉、付娟,朱红梅、盛莉斐负责)。
(3)晚上进行校园巡逻和检查,负责学校安全,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刘丰胜、王峰、宋文革、王卫军负责)。
(3)及时督促各年级学生按时离开教室进入宿舍晚唾。。
(4)刘晓娓负责查阅区局育教网的信息,报送各种材料。
6、(晚睡及午体)应急处置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政治处、安全处成员、全体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员。
职责:。
(1)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督促各班按照预案迅速疏散学生和教职员工(王坤、晁存疚负责三年级,方战生、常东明负责二年级,杨焕侠、吴涛负责一年级,王满仓负责教师院教师的撤离,王三卫负责农行教师撤离,王卫军负责西院教师撤离)。
(2)公寓管理人员及时放电开灯,打开公寓楼门。协助班主任疏散学生。(若遇突发灾害,公寓管理人员应急时通知学生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进入宿舍组织学生有序下楼。
(4)石尚斌负责男生公寓学生安全撤离。刘丰胜负责女生公寓学生安全撤离。
(5)学生撤离一律进入学校大操场。教师撤离到广播室门前空院。
1,临灾应急反应、
接到上级发布的临灾信息后,防灾领导小组按程序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召开防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宣布有关抗宠救灾的规定。
(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灾情动态宣布临灾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灾疏散时间及范围。
(4)检查学校应急措施和防灾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强化宣传教育,防止灾情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学校秩序。
(6)及时向区教育局防灾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重大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应越级报告。
2、灾后抢险救灾。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抗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学校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灾情发生在教学时间时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安排,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4)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5)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o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6)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保护学校财产。
(8)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能,负责本组救灾工作,迅速到一线进行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2、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救助和撤离疏散,不能丢掉一个学生,只有学生全部撤离后,教师方可撤离。
3、科任教师应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工作,若在上课期间,必须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学生撤离完后任课教师方可离开。
4,各处室王作人员及公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
为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力争公司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安全事故,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任务:
1、预测、预警:
采取传统与科技手段湘结合的办法进行预测,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不可消除的突发事件,及时向。预警。
2、响应控制、抢险、救援: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行动,确保及时、有序、有序科学地实施现场抢救和安全转送人员,采取先救伤员的行动顺序,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做到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级有关部门)。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协调各部门消除公众恐慌。应急处置后,重点安抚好受害人员及家属,稳定局面,清理好现场,并及时调查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受害家属,并迅速报告交警部门。
2、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疏导交通。
4、及时报告投保部门,做好车辆事故的理赔工作。
(二)车辆火灾应急处理:
1、车辆发生火灾后,驾驶员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使用车载消防器材施教。
2、紧急拨打火警电话“119'。
3、组织人员抢救所载货物,及时与货主取得联系。
4、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勘察事故货物损失程度,并查明火灾原因。
5、如有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组长:
负责事故的处理、人员的安排以及组织人员调查
副组长:
1.负责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恢复生产、调度救援车辆。
组员:
各组员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与医疗机构协调救治事故受伤人员,安抚受伤人员家属情绪。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一
我区地处里下河地区,属于自然灾害易发区域。为积极主动应对灾害,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御体系。根据《泰州市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案》评估要求,灾害评估一般以县、市(区)所辖地域进行,凡绝收面积在5000亩、倒塌民房100间、死亡5人以下的为小灾;绝收面积5000-20000亩、倒塌民房100-300间、死亡6-15人的为中灾;绝收面积20000亩以上、倒塌民房300间以上、死亡人数15人以上的为大灾或特大灾。
灾害发生后,在市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指挥部,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区救灾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人武部一名主管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贸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公安海陵分局、区卫生局、区建设局、区文教局、区供销总社、水利海陵分局、国土海陵分局、粮食海陵分局、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等单位负责同志各1名。
(一)区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灾情、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统一指挥全区的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
协调驻军派遣抢险救灾队伍,调遣救灾物资,迅速处置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根据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
协调跨辖区救灾工作。
接收国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分发救灾款物。
(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区人武部:及时向泰州军分区汇报、请示迅速调集驻泰部队、武警支队、预备役团以及民兵兵力赶赴灾区,抢救、转移被困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区卫生局:迅速组织本区医疗单位医护力量,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检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并根据灾情调遣灾区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
区经贸委:迅速请示市经贸委,组织交通、公路管理等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桥梁等设施和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必要时请市交通局调用企事业单位和民用运输车辆,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协助民政部门先遣工作队伍尽快抵达灾区开展灾害现场监测预报、灾情调查评估工作。组织粮食、供销、物资、商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调运粮食、食品(饮水)与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政府办公室:协调市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讯设施,启动应急通讯系统,优先保证灾害现场指挥部和市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讯。
其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被毁坏的专用通讯设施,根据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协助保障救灾通讯畅通。
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协助灾区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证灾区用电。
区民政局:迅速派出工作组,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上报市民政部门,以后每天一报灾情发展情况,灾情稳定后,汇总上报灾情。与部队和民兵、预备队一起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死亡人数;组织群众尽快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救济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区文教局: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危房校舍的翻建维修工作,疏散受灾地区学校师生员工,恢复灾后教学秩序。
区统计、建设、农业、经贸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区农委: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及灾后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工作,预防动物发生疫情。
灾后迅速报批、公布和执行。
区人武部:协调武警支队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气象部门与水利部门: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对易发生险情的江河堤坝、涵闸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展。
区民政、外经贸、外办、接受救灾捐款办公室等部门:在征得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以及需援助捐款额。
区民政局:接收并安排国际社会和国内各地政府、群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做好捐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依据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省、市和区防灾减灾应急宣传预案、宣传提纲和灾情报道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传播救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和减灾意识,鼓励、动员民众战胜灾害,及时平息灾害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引导灾民共建家园。
区外办、台办、外经贸委、宣传部等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涉外工作。除军事禁区和由区指挥部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救灾人员到现场考察和救灾;根据有关规定和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和境外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来区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
申请来区救灾人员、专家及新闻记者的有关手续,由外事、新闻单位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予以办理;位于灾区的外资、台资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台胞、港澳同胞由对口管理部门安置;应邀来区工作、学习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华侨、台胞、港澳同胞、留学生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境外在区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区财政局: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金和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向上级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项和物品。
保险机构:组织灾区保险机构尽快查勘灾情,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村民理赔。
由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临灾应急是指省、市政府发布风雹、暴雨等预报后的应急行为。临灾预报发布后,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重点部位和易发生灾害的地区要立即进入临灾状态,并做好救灾准备工作。
一、召开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预报区政府领导人会议,通报预测的灾情,研究、部署预报区的防灾减灾工作;并派出防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赴预报区检查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二、适时向预报区的政府和居民发出进行避灾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三、区民政局会同市区气象部门加强预报区灾情监测,随时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变化,做好灾害快速评估准备,及时提出延长临灾应急期或撤消预报建议。市(区)救灾主管部门加强宏观测报点的管理,保证异常信息及时上报。
四、驻泰部队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五、建设、电力、电信、水利、农业等部门,对预报区内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要采取紧急抗灾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六、公安部门做好预报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对党政机关、金融、大企业(商场)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并发布临灾应急期社会治安管理等措施。
七、宣传、民政部门在预报区广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及时平息灾害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八、民政、卫生、粮食、交通等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乡镇(街道)、园区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所辖单位制定灾害应急预案和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二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机投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机投镇万寿路25号"。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领导在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三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公安22号。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四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xxxxxx。
公司传真:xxxxx。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铁公安(2000)22号。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1、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
2、液化气、煤气泄漏,食堂油锅过热、操作不当。
3、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实验操作不当。
4、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5、人为故意破坏。
1、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组织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六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二)适用范围: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地震及地质等因素引发的特大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等级划分标准按《xx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x府办[200x]xx号)执行,其中一次性灾害造成的后果符合下列10项中的6项可列为特大自然灾害:
(一)受灾人口占镇属常住人口50%以上,并有10%以上受灾人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二)因灾死亡5人以上(地震灾害死亡50人以上);。
(三)倒塌房屋占镇属房屋3%以上;。
(四)损坏房屋占镇属房屋30%以上;。
(五)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六)损失粮食占镇属上一年粮食总产量30%以上;。
(七)全镇交通瘫痪、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
(八)7.0和7.0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九)直接经济损失占镇属上一年国民经济总收入30%以上;。
(十)造成省内较大影响。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镇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当地政府救灾,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
镇委宣传办:负责做好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的审批上报,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发布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镇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电力供应。
镇经济办:协调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区物价监控,根据情况依法采取有关价格干预等措施,维护市场物价秩序;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调控手段,维护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镇民政办: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报告全镇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
镇财政所:负责镇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镇国土资源所:负责镇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镇村镇办: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镇道班: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的省道、镇道及内河航道的修复工作。
镇电信局:负责保障相关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对出现的有害无线电干扰予以查处。
镇水管所:承担镇“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抢险物资。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邻镇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灾害损失评估,提出救灾意见,参与制定震区恢复重建计划。
镇农业办: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灾区动物疫病监测和防疫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镇广播站: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xx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一)灾害预警。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应急决策基本程序。
1、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召集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属特大灾害的,及时向镇委、镇政府、镇“三防”总指挥部及分管镇领导报告,并通报镇武装部作战值班室,特大灾害救灾工作开始启动。
2、镇政府召开镇“三防”总指挥部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2、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或委托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3、工作组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地方救灾工作情况,镇政府视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救灾复产和灾民救助工作。
4、视灾情需要,以镇政府名义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三)紧急救援行动。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镇武装部根据地方政府提出的支援需求,动用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兵力装备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争取兵力援助。镇卫生局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抢修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和通信线路。
(四)转移安置行动。
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当地政府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边远地区或来不及报告政府的情况下,村委会或村委会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转移,并想方设法尽快报告当地政府。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五)有关事务处理。
l、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保持正常社会秩序。
2、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3、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维护灾区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平稳,保障生活、生产物资供给。
5、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明确在救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组织救援和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要切合实际,详实具体,方便操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紧急转移安置演练活动,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干部群众紧急反应能力。
矿山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篇十七
1、台风;
2、大暴雨;
3、反异天气等因素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受威胁。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的天气变化;随时听取有关部门的灾害警报,该停课时坚决停课。
2、平时注意财产的保管,低洼地带(容易进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
3、注意门窗的维护,做到随手关闭。
4、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教育,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本领。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宣布停课;突发自然灾害学校有权自行决定停课,并报教育局。
2、突发自然灾害时,学生要按照“自然灾害撤离程序”撤离;所有班主任应本着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自然灾害,提高警觉,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将所有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注意安慰稳定学生,确保不发生骚乱;等灾害有所缓解,各班主任要听从指挥的统一调度,确保将所有学生送至家长手中。
3、人员撤离完毕,领导小组应安排24小时值班,排查、确认人员全部离开校园;检查学校财产安全转移情况,注意防盗;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最新受灾情况;随时注意灾害动向,提高警惕,防止受灾程度进一步加深。
4、积极接纳安全撤离的民工。领导小组要召开紧急协调会议,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后勤部门要安排和落实教室,安排好饮用水和用电,备好抗灾相应物资,如:矿烛、应急灯、雨具、食品、饮用水等;学校办公室要安排足够教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工作。
5、广播室除了做好有关抗台宣传外,多播放一些宏扬斗志的电视或录像,以减轻疏散人员的心理压力。
6、积极组织灾后自救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全体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清理校园、消杀毒、统计损失等工作都应有序并快速完成,以确保灾后学生能安全上学。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xx。
副指挥:xx。
(1)调度、联络组:xx。
(2)学生疏散组: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接待民工组:xx。
(4)信息组:xx。
(5)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