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居间合同合法(通用15篇)
当执行合同时,双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责任。在撰写合同时要特别留意一些特殊条款,如违约责任、保密协议等。下面是一些劳动合同的范本,帮助你了解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一
甲方(购买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身份证号码:
受甲方委托,乙、丙方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相关事项,协商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丙方就甲方购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宗地号:g09307-0097,宗地面积:29011.43㎡,工业用途的地块,分别为70%、30%的股权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居间服务。
三方确认:上述股权交易信息系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并将获悉的相关其他信息告知甲方,经乙方、丙方撮合、协调,已经与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实质性谈判,目前正在就股权买卖合同的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据此,甲方承诺:若上述交易最终成功,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是由乙方、丙方完成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丙方。
第二条乙方、丙方义务。
1.继续积极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协调相关事务,并及时沟通。
2.继续协助甲方做好股权转让的前期准备及沟通工作,促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积极同股权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不得阻碍乙方、丙方居间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费用为4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但不含用地商业性质变更为商住性质转功能所需的费用。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2日内,由甲方将上述居间费存入监管帐户。承诺当甲方购买的股权过户70%,则要先解付居间费用为: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税率为7%,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232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在股权过户100%成功后,则在过户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起3日内由乙方、丙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为甲方的材料通知银行解付监管的居间费用余额为:人民币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186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万元整)转至指定账户。
第五条三方清楚,甲方购买上述x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需要通过拍卖程序参加竟拍,而且经乙方居间,甲方与深圳市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已经确定该30%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950万元。乙方承诺,若甲方参与竞拍该30%的股权的成交价款超出人民币4950万元的部分,则由甲方应付给乙方、丙方的居间服务费中支出,支出后剩余部分才是乙方、丙方最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费不足的支付该差额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拍卖所需的佣金由乙方、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乙方:
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二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的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合同。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中间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___________万元至___________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___________万元的服务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共计___________万元。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___________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在合作开发合同签定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上就是我找到的土地居间合同管辖的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三
依照《__________》第__________章,居间_____第__________条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的土地转让项目,居间方自愿同意受委托方的有偿委托,协助委托方提供买家或需求方的信息和协助过户要账等相关服务。
二、居间方报酬的结算方式。
据乙方协助买卖双方完成土地转让或过户合约签订成功后以首批土地转让进账资金进账后__天内委托方自愿无条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总金额的___?%(即_______元)付中间人服务佣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居间方。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并成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未按第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兑现报酬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可依法在守约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示代依法调解或强制履行。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企业(公司、集团)名称变更,法人代表更换或其他重大变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企业和法人或原企业主管体承担法律和履约责任。
3.本合同未经公证,但具有公证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居间方各执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需求方和甲方签订土地转让或过户和合作合同本协议就生效,否则无效。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四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土地使用权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土地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土地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土地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佣金最高不超过3%);(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 %,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签于: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五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___(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_______%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六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七
地址:
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二组朗其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__________至_____公路西侧_____江旁。东至公路;_____沟至_____华地界;西至_____江;北至_____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___陆万陆仟元整(_____.00元)。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________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__________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__________村村委会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村民小组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九
甲方(购买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码:
受甲方委托,乙、丙方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相关事项,协商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丙方就甲方购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宗地号:g09307-0097,宗地面积:29011.43 ㎡, 工业用途的地块,分别为70%、30%的股权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居间服务。
三方确认:上述股权交易信息系由乙方、丙方向甲方提供的,并将获悉的相关其他信息告知甲方,经乙方、丙方撮合、协调,已经与深圳市xxx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及公司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进行了实质性谈判,目前正在就股权买卖合同的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协商。据此,甲方承诺:若上述交易最终成功,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是由乙方、丙方完成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丙方。
第二条 乙方、丙方义务
1.继续积极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协调相关事务,并及时沟通。
2.继续协助甲方做好股权转让的前期准备及沟通工作,促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积极同股权转让方办理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及工商变更登记,不得阻碍乙方、丙方居间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本次交易的居间服务费用为 45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但不含用地商业性质变更为商住性质转功能所需的费用。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2 日内,由甲方将上述居间费存入监管帐户。承诺当甲方购买的股权过户70%,则要先解付居间费用为:人民币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税率为7%,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 2325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在股权过户100%成功后,则在过户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起 3 日内由乙方、丙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为甲方的材料通知银行解付监管的居间费用余额为:人民币20xx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扣除税款后应付金额为:人民币 186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万元整)转至指定账户。
第五条 三方清楚,甲方购买上述xxx公司持有的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需要通过拍卖程序参加竟拍,而且经乙方居间,甲方与深圳市xx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已经确定该30%的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4950万元。乙方承诺,若甲方参与竞拍该30%的股权的成交价款超出人民币4950万元的部分,则由甲方应付给乙方、丙方的居间服务费中支出,支出后剩余部分才是乙方、丙方最终的居间服务费。居间费不足的支付该差额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拍卖所需的佣金由乙方、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三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北至,东至,南,西至。
2、现该地块为农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有偿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无任何纠纷。自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享有该地块的`所有权利及义务。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元。
3、乙方一次付清转让费。钱款付清后协议生效,乙方享有该地块的所有权利及义务。乙方对该地块的任何使用甲方均无权干涉。
三、协议生效方式。
1、钱款付清、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永远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十一
地址:xx。
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xxx。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xxx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xx(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x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十二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居间方)。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买入、承租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土地使用权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甲的土地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土地情况已充分了解。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1、2、
其他委托事项:1、2、3、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佣金最高不超过3%);(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项、其他事项第(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__)项、其他事项第(__)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十三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土地的转让。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__________(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__________居间方: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十四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本合同于 2011 年 1 月 日在 宜昌 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加油站经营需要租赁乙方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土地利用目的和方法
甲方在租赁土地上新建加油站及配套设施。甲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破坏土地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 乙方提供土地的具体如下:
土地权利人: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第三条 土地利用期限
甲 ,乙方确保在此期间甲方对土地独占、排他的利用。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本合同土地租金总计 (大写: 整),租金包括土地租赁费用、税费。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正式租赁款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税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乙方总表下的使用水电等,按实际使用量和市场价格结算。
第五条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将上述土地使用权交付甲方使用。在本土地租赁契约有效期间内,即使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土地租赁也不消灭。
第六条 甲方加油站在建成经营过程中,乙方不得在其场内另设加油点,甲方保证该站油品供应价格按照国家规定零售价格执行。
第七条 当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向政府有关机关办理土地租赁登记。
第八条 乙方要确保甲方加油站能够顺利建成。该加油站商务许可由甲方自行办理;消防、规划等建审由乙方负责办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排除妨害,继续履
行合同,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政府和政策性拆迁及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本合同内容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租赁土地的土地补偿归乙方,租赁土地的地上补偿归甲方所得。乙方因其他特殊因素需要提前解除该合同的,乙方须提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退还剩余期间租金,并以甲方投入的不动产按解约时评估的价值进行全额赔偿;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还租金。
第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最迟须在期
满之日前三个月向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如非城市规划拆迁等特殊原因,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的续期要求,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年限届满后,加油站地上资产及加油站的全部油料、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由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土地租赁土地平面图纸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经办人: 经办人:
土地居间合同合法篇十五
地址:
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