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模板20篇)
总结是一个自我监督和自我激励的过程。如何有效应对压力,成为我们心理健康的关键所在。在下面的范文中,你能看到一些优秀总结的写作技巧。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一
申请人:朱xx。
被申请人:xx市xx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100元(2*4550);。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824元(152元*12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20xx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300元。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但是20xx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对此,申请人认为,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申请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鉴于公司又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足额缴纳社保费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等一系列违法情形,故我只好选择辞职,并于20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要求被申请人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给我。然而被申请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资,但是对9月份应该付的12天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工资至今没有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朱xx。
20xx年11月7日星期一。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二
申请书。
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申请人:,男,汉族,1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
代理人:郭立锋。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仲裁请求。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xx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20xx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签字):
日期:
申请人:,男,汉族,x年x月xx日生,身份证号码,住唐山市,电话。
被申请人:河北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20xx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20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
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
第六,《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常常会发生双倍工资赔偿争议。员工在离职时,通常会利用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管理疏忽为由,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赔偿,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要受到劳动争议时效的限制。
劳动争议的时效分为两类,一类是为期一年的一般时效;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限无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双倍工资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时效的适用,首先应当界定双倍工资罚则的性质,是劳动报酬抑或法律责任。关于双倍工资的罚则是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当中,实际上是法律在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书面劳动力合同时而苛以的一种法律责任,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因此其仲裁时效适用一般时效。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三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
申请要求。
1、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3、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4、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
5、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6、请求贵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医疗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年9月,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外聘工长职务,月工资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请人患脑出血住院治疗;20xx年10月18日,申请人出院回家继续治疗。现因申请人患病较重,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了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申请人从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给申请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因此应承担各项责任。
第一,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三年有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三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综上,共计七个月。
第二,申请人因患病较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被申请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九个月的.工资作为医疗补助(以最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准)。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超过一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以书面形式确立。但被申请人至今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因申请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疗,所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20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请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资,应将剩余工资支付给申请人。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故应按该条之规定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综上,共计三个半月。
第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不单位应为每位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任何的社会保险,所以应为申请人补交。
第六,《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医疗保险,这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相关的医保待遇。鉴于被申请人存在重大过错,其承担这部分费用应。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严重侵犯了申请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相关知识:
在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中,常常会发生双倍工资赔偿争议。员工在离职时,通常会利用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管理疏忽为由,向用人单位索取双倍工资赔偿,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是要受到劳动争议时效的限制。
劳动争议的时效分为两类,一类是为期一年的一般时效;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限无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双倍工资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时效的适用,首先应当界定双倍工资罚则的性质,是劳动报酬抑或法律责任。关于双倍工资的罚则是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法律责任当中,实际上是法律在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签订或者续签书面劳动力合同时而苛以的一种法律责任,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因此其仲裁时效适用一般时效。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四
被申请人: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1、依法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997.3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年2月7日到被申请人上班,在职期间尽职尽责,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x年11月份,申请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依法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等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仲裁,请求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五
身份证号:***。
代理人:郭xx。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仲裁请求。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xx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20xx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
日期: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六
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为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七
被申请人:山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1、依法裁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8764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997.3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到被申请人上班,在职期间尽职尽责,但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20xx年xx月份,申请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依法与被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依法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等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请仲裁,请求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面是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案例。
案情简介:
邱某是某机械公司职工,自20xx年2月到公司上班,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邱某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按照劳动法规定为邱某缴纳社会保险,邱某于20xx年2月以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委托王学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
王学德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如下:
1、公司未与邱某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须支付邱某双倍工资。
2、邱某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辞职后单位应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邱某经济补偿金。
3、因公司未依法为邱某缴纳社会保险,依法邱某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补交。
当事人听取了案情分析,果断要求律师代理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取证,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权利;现本案已经审结,邱某得到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3万元。
律师提示: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与单位协商不成应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在辞职报告中应合理利用辞职理由,若理由不当可能造成损失。
3、劳动者在辞职之前应尽可能收集证据,以免在提起劳动仲裁后因缺乏证据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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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九
申请人:朱xx。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裁定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3000元(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20000元(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按赔偿金的50%计算)。两项共计30000元。
3、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9000元(20xx年5至20xx年7月)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250元(拖欠工资的25%)。两项共计11250元。
4、裁定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8月18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被申请人应支付以上金额共计119945元。
事实与理由:
第被申请人未予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月工资。
申请人于20x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职位为公司副总。双方约定工资是10000元,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到20xx年7月18日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63000元(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被申请人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0000元(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应按2个月工资计算:10000x2=20000元)拖欠经济赔偿金的,应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20000x50%=10000元),两项共计30000元。
第三、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5月至7月期间拖欠的工资9000元及拖欠工资报酬的25%经济补偿金2250元。
被申请人拖欠工资11250元(20xx年5月拖欠3000元、20xx年6月拖欠3000元、20xx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被申请人应支付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期间未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赔偿金15695元。
申请人于20x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未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被申请人应该赔偿养老保险(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根据以上事实与法律,特此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提出仲裁申请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申请事项:
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申请人受聘到被申请人处________工作,工资为每月______元;工作时间为每日的._______至_______,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被申请人从未依法支付加班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被申请人再未与申请人签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委,请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一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xxx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注意事项:
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第二,关于仲裁时效的问题。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三,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争劳动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四,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生效。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二
申请人:孙xx。
被申请人:xx市xx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8500元(2*4250);。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656元(138元*12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23日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4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20xx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000元。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但是20xx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对于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本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鉴于公司擅自变更我的工作岗位,加之公司未为我缴纳自20xx年3月入职至20xx年2月期间的.社保费以及20xx年3月至20xx年9月的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状况,我已经于20xx年9月13日书面通知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本着友好和谐处理双方的劳资纠纷的原则,我请公司在接到我报告后及时结清尚未支付的8月份工资(9月底已付)以及2个月工资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给我;以及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该依法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给我,但是被申请人一直拒绝。
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孙xx。
20xx年1月8日。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三
被申请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申请事项:
3、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申请人受聘到被申请人处________工作,工资为每月______元;工作时间为每日的_______至_______,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被申请人从未依法支付加班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被申请人再未与申请人签书面劳动合同,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委,请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四
住址:xxx。
身份证号:xxx。
代理人:郭xx。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北京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联系地址:xxx。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xx年1月至20xx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xx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20xx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xxx。
日期: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五
申请人:朱xx。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裁定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3000元(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xxx00元(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按赔偿金的50%计算)。两项共计30000元。
3、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9000元(20xx年5至20xx年7月)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250元(拖欠工资的25%)。两项共计11250元。
4、裁定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8月18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被申请人应支付以上金额共计119945元。
第一、被申请人未予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月工资。
申请人于20x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职位为公司副总。双方约定工资是10000元,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到20xx年7月18日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63000元(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被申请人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xxx00元(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应按2个月工资计算:10000x2=xxx00元)拖欠经济赔偿金的,应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xxx00x50%=10000元),两项共计30000元。
第三、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5月至7月期间拖欠的工资9000元及拖欠工资报酬的25%经济补偿金2250元。
被申请人拖欠工资11250元(20xx年5月拖欠3000元、20xx年6月拖欠3000元、20xx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被申请人应支付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期间未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赔偿金15695元。
申请人于20x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未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被申请人应该赔偿养老保险(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根据以上事实与法律,特此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六
答辩人:。
被答辩人:陈。
申请人因工伤赔偿一案,现结合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答辩意见,请依法采纳。
答辩人认为:本案被答辩人的大部分申请计算过高,均无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具体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称201月5日入职泰丰煤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人和月平均工资10000元无事实依据,泰丰煤矿从203月起至2013年9期间属整合技改阶段,此期间泰丰煤矿并未正式投入生产,被答辩人入职时间为2013年6月,工资约定3000元/月,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据。
二、被答辩人所主张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1950元和火食补助费1120元可以认可。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9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20000元、护理费10080元均过高,无法律依据。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案被答辩人于2013年10月24日发生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所谓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基数,受伤前的缴费基数为3199.7,故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为3199.7×11=35196.7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八级伤残为最高9个月,最低3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案被答辩人于2013年10月发生工伤事故,计算的金额能定,但时间应当依法确认后才能计算。
3.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于停工留薪期需要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同时停工留薪期不得超过12个月。本案被申请人的停工留薪期限并没有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
4.被答辩人所主张的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关于护理费的支付前提是在经医疗机构证明确需护理的情形下才需支付,本案被答辩人并未提供相关证明,因此依法对于其主张的护理费不应支持。其护理费计算并无事实依据,依法应当在经过确认后予以计算。
三、鉴定费、交通费、住宿费依法不应支持:关于这几项费用被答辩人在已经凭票在答辩人方报销,所以不予再行支付。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主张与事实及法律不符,故请贵委员会依法对被答辩人请求予以驳回。因答辩人为被答辩人缴纳了工伤保险和工伤补充保险,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按社保赔偿为准。
此致
习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习水县泰丰煤矿。
二0xx年一月十七日。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七
住址:
身份证号:
代理人:郭xx。
x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xx年xx月xx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八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面是劳动仲裁双倍工资的案例。
双倍工资劳动仲裁案例【1】。
案情简介:
邱某是某机械公司职工,自20xx年2月到公司上班,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邱某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按照劳动法规定为邱某缴纳社会保险,邱某于20xx年2月以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委托王学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
王学德律师接受委托后,分析案情如下:
1、公司未与邱某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须支付邱某双倍工资。
2、邱某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辞职后单位应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邱某经济补偿金。
3、因公司未依法为邱某缴纳社会保险,依法邱某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补交。
当事人听取了案情分析,果断要求律师代理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取证,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权利;现本案已经审结,邱某得到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3万元。
律师提示:
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与单位协商不成应果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劳动者在辞职报告中应合理利用辞职理由,若理由不当可能造成损失。
3、劳动者在辞职之前应尽可能收集证据,以免在提起劳动仲裁后因缺乏证据导致败诉。
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十九
答辩人:
答辩人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
1、答辩书副本____份。
2、其它证明材料___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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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双倍工资算篇二十
李某于2019年4月至2019年3月在北京某服装服饰中心(以下简称服装公司)从事车工工作,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
离职后,李某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服装公司向其支付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仲裁委裁决服装公司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驳回了李某的其他仲裁请求服装公司不服该裁决,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州法院判决服装公司应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自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骤增,其中,尤以如前述案例所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要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案件数量增加最为迅猛。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在赋予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权的同时,对该项权利的界定及计算方法尚有留白,笔者即拟对劳动者获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间权限的问题进行析释,以期助益于劳动者主张权利。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即双倍工资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作为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其在遣词造句上必然字斟句酌,故其既然使用了双倍工资这一法律概念,即意指其为工资的一种。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1995年意见)的规定,工资系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按照劳动者提供的正常劳动直接向其支付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分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其他合法的劳动收入,是劳动者用自己付出的劳动所换来的物质利益。而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补偿,即双倍工资与工资的内涵及外延均有质的区别,其在性质上不宜认定为工资,而是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罚则。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理由在于,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亦未将双倍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可以印证劳动合同法是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置于工资范畴之外的;其次,在劳动合同法中,双倍工资规定于“法律责任”章节中,属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第三,若采信第一种观点,虽然从短期看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从长远发展的着眼点出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其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善企业内部规制的情况下,一再地对其苛以双倍工资的罚则,增加用人及经营成本,必将影响企业的发展潜力,那么一旦中小企业失去了继续发展的活力,劳动者面临的将不再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何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而是他的“饭碗”在何处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将不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所能解决的。综述,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定性为罚则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的立法精神,将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排除在了时效的限制之外,若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归入工资的一种,则其亦可不受时效期间限制,则时效问题丧失了讨论的基础。现已明确了未签订书面劳动双倍工资的性质,诉讼时效的适用问题则有的放矢,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适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适用的起算点是我们需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仲裁法第二十七条适用一般侵权行为时效期间起算点的规定,即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及解释二第一条则规定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笔者认为,从法律效力上看,仲裁法相较于劳动法法律位阶相同,但其为新法,既然新法对旧法中劳动争议纠纷的时效期间及其起算点均作了修改,则应以新法的规定为准,即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时效期间。具体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时效起算点应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理由在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其自用工之日起至满一个月的次日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故以此作为时效的起算点符合客观实际及法律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按上述法定时间订立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实践中对于劳动者能够主张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间权限的限制,即劳动者能否要求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可以主张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另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不能主张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但有例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及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况分以下二种: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该种情况的法律后果有二: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但最长不应超过11个月;二是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需要说明的是,首先,若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其次,对于最终未补签劳动合同的,即使系因劳动者的原因所致仍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情况,有一点需要在此言明,即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适用于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此处的补订亦包括两种情况,即“补订”与“倒签”。当然对于“补订”司法实践中的争议不大,因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及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双倍工资使用的立法用语均为“应当”,属于强制性、义务性规范;且在条例第六条中,“应当”一词控制的内容既包括支付双倍工资,也包括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故一旦用人单位未在法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然同时导致两个法律后果:支付双倍工资和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因补订而免除其应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司法实践对“倒签”的处理尚存有争议。笔者认为,“倒签”系指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在事后补订时,人为地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倒签至法定期限内。劳动合同的倒签往往基于用人单位的意愿,劳动者作为缔约的弱势方往往为保住工作而不得不签,并且由于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不等,法律意识强弱不同,在倒签书面劳动合同时其未必能够真实了解倒签行为对其实体权利的影响。事实上,这是用人单位在已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的情况下,恶意规避法律惩罚的一种做法,因此如果放纵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在事后以倒签合同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就不利于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也阻碍劳动合同法的真正的贯彻实施,与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相悖。故在此类案件审理中,若有确实、有效的证据证实书面劳动合同确属在超出法定期限后倒签的,则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实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日期的前一日期间(最长不超过11个月)。但为平衡劳资双方权利、义务,若有确实、有效的证据证实该“倒签”行为系由于劳动者的过错或其他因劳动者的原因所致,而后用人单位积极组织补签的,从公平角度出发,应将该“倒签”行为视为双方对此前劳动关系的确认,可以考虑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该种情况的法律后果有二: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计算的起止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长仍不应超过11个月;二是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非初次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根据《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前一劳动合同期满前,若有意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义务。即在劳动关系延续而未及时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除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外,还应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长可达12个月。这就是劳动者不能主张超过11个月双倍工资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