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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二建121条必备考点(一)

文/admin

施工二级工程师项目管理考试科目中存在一些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以下是第二次建设项目管理中有关编号的必要考点。我希望复习考试对你有帮助。

项目管理二建121条必备考点(一)

1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施工和人员安全,项目经理有权在无法及时联系业主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业主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2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三。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通知后14天内(发包人认为其不称职)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需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收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28天内予以更换。

4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履行职责的,其下属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5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现场监理方案,施工企业应在需要实施现场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通知监理企业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到施工现场。

6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工人1.3倍,一般技术人员2倍,高级技术人员3倍。

7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采用简易计税法时,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3%。

8工时定额按工作日计算,每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

9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并提交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后7日内未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相应计算工程价款。)

10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非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前28天。

1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确认材料后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12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临时估价合同副本,以备保存。

1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合同一方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和监理人提交中期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阻碍合同履行的情况,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和有关资料。

14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根据有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固定工期的20%,并予以量化。

15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签证报告后48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建议,否则视为签证报告已被批准。

16预付款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但应至少在开工通知规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支付。

17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的,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7日提供预付款保函,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18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总费用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时支付。

19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竣工付款。(逾期56天以上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20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7日内,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辅助材料。

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表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算证书。

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在最终结算证书签发后7天内完成支付。(逾期56天以上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23发包人扣缴的累计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连续履行84天以上或者累计履行140天以上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25施工预算的人工量和人工成本一般比施工图预算低6%左右。

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期26年。

27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28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组的时间、地点和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理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9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0特种作业许可证每3年审核一次。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原考核发证机构或者所在地考核发证机构批准,可以延长至每六年一次重新进行实际运行考核,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

31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是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方法论。

32动态控制的原则和程序:为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做准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收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定期比较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通过比较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采取纠正措施纠正偏差(三个步骤是重点!)

33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纠正措施:

组织措施:调整项目组织机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人员。

管理措施: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加强合同管理。

经济措施:落实加快建设进度所需资金。

技术措施: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法,改变施工句子。

34项目目标预控:动态控制的核心是纠正措施,主动控制是预防措施

35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进度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进度目标进行动态跟踪控制,对施工进度目标进行调整。

36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工程造价:

① 对工程造价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

② 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目标(造价控制期一般为一个月)的动态跟踪控制,工程造价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包括五个方面(工程合同价与投标价的比较,工程合同价格与工程造价计划造价的比较、工程造价计划与实际造价的比较、工程承包价格与实际造价的比较、工程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的比较)

③ 调整工程造价目标

37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施工质量: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设备的质量。首先,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通过施工质量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必须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来纠正质量偏差。

38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满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1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已按合同内容完成缺陷责任。无异议的,发包人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承包人。

39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表后14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提交承包人,交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计,监理人应向承包人签发由发包人签署的竣工付款证书。

40发包人应在监理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到期款项。

41发包人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计,监理人应向承包人签发由发包人签署的最终结算证书。

4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签发最终结算证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到期款项。

4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6日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准,但发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44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5缺陷责任期届满后14天内,包括按合同约定延长的期限,监理人应向承包人签发由发包人签署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46承包人应在确认结算资料后14日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剩余的劳动报酬。

47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监理人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监理人(监理人)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及有关资料。

48监理人应根据总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当事人约定或确定的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并应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或与索赔有关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49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对索赔处理结果作出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偿。

50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

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概算价格的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办法》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价格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3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通常约为合同金额的10%。

54发包人扣缴的累计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工程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56施工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往往会向承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

57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25%。

58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是指项目档案保存期不超过20年。

59施工图的结构、工艺、平面布置有重大变化,或变更部分超过图纸1/3时,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60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存,另一套(原件)交当地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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