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不足5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施工人员50-2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施工人员200人以上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安全人员配备规定
总承包商配备专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按施工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得少于1人;
21-5万平方米项目不少于2人;
三。5万平方米及以上项目,不少于3人,并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根据合同,管道和设备的安装应按合同价格进行
1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少于1人;
25000-1亿元项目不少于2人;
三。1亿元及以上项目不少于3人,并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商应配备专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专业承包商应至少配备一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风险程度增加施工风险。
(2)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不足5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施工人员50-2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施工人员200人以上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以上,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风险的实际情况增加,不得低于工程施工总人数的5‰。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有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项目,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按上述配备标准增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安全员职责
1、 服从部长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及各岗位现场检查过程管理,负责各地下施工队日常生产安全措施的整改和现场安全管理的落实。如发现问题,必须向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报告。
2、 安全员要认真做好井下各级生产过程的现场检查。天井、采场、顺脉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位,现场监督整改到位。
3、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现场安全防护、道路运输、风水管道、支吊架、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通风防尘、叩顶、防火防爆等是否符合安全管理标准。施工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验收。不改进的按标准处罚或上报安全负责人。
4、 正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交接班记录,及时落实安全信息卡反馈。定期撰写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5、 正确处理一般应急措施和事故。并按规定开展工伤事故登记和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6、 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杜绝人和事的“三违”,确保天堂的安全。
7、 积极配合当班安全检查组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逐一说明,限期总结落实整改情况,并负责对整改部门质量完成情况的现场监督。
8、 对现场监督检查不力、措施整改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力、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安全、设备事故、影响生产和经济损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