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考生安全,贵州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0年10月自学考试防疫注意事项》,要求考生认真了解贵州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措施,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的防护工作。
关于2020年贵州省自考前防疫工作的通知
建议省内所有考生考试前14天(10月3日)不得离开贵州省,省外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返回省内。
所有考生应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下载《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自考高职考生健康申报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贵州省教育考试,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1) 考试前14天(10月3日)起,每天如实测量并填写《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体温测量记录和身体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向当地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2)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报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应在第一次考试当天填写。
(3)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应在考试前7天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 考前14天内有高中危险生活史、海外回国、境外人员接触史或疑似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2) 考试前14天,有被隔离或被隔离且未在户内做核酸检测的考生;
(3) 同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
(4) 考前14天,参加工作(实习)的考生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调查人员、公共交通司机、铁路乘务员。
关于2020年10月贵州省自考防疫工作的通知
进入检查室
(1) 考生进入考场应保持安全距离。他们必须扫描贵州卫生代码,接受温度测量。只有当贵州卫生编码为绿色,体温低于37.3℃时,才能进入考点。
(2) 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时,不得戴口罩影响辨认。考生进入考场前应戴口罩。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与考场隔离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3) 在进入考场第一次考试前,考生应向监考老师提交《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申报卡》和《安全考试承诺书》。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现场考试。
异常检查情况处理
(1) 如果考生在考试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通知检查人员,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综合研究、判断和治疗。
(2) 对经综合研究判断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进入隔离检查室的考生,经批准后补充从普通检查室转入备用隔离检查室(不离开考场)所损失的时间。
考试结束了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督员的指示有序离开会场,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拥挤。考试结束后,隔离考场的考生应符合卫生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测温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