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消防设施维修、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消防技术服务的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设备应符合附表1和表2的要求。
从事消防设施维修、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
(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维修检测设备应符合附表1和表2的要求;
(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5) 取得国家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以上技能水平不少于2人;
(6)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
(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应当符合附表1、附表3的要求;
(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5) 完善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系统。
从事消防设施维修检查和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企业法人资格;
(2) 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符合附表1、附表2和附表3的要求;
(4)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5) 取得国家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以上技能水平不少于2人;
(6) 健全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