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

2015年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文/jianghe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津招委高发〔2015〕1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院对部分专业实行自主招生,为体现自主招生的依法、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面积800亩,是国家级百所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是“天津市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工作示范校”,并被《中国青年报》等第三方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2014年获天津市“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4个二级学院,30个专业,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环境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会计电算化为重点建设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30人,高职在校生8328人。

学院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自2011年至今,学生参加国家级大赛获奖83人次,市级大赛获奖219人次。自2008年,学院已成功承办7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院参赛选手在历届大赛中均获得优异成绩。

学院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天津市新能源协会等几十家国际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提供了保障。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赢得用人单位的赞誉。

学院从2012年开始与天津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开展联合培养技术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取得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合作完成师资培训、课程引进等项目,同时为学生提供了出国深造的机会。

此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保障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在天津高职院校毕业2年内与天津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外省市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在天津落户。

学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培养技能强、素质高的毕业生回报社会。

三、招生专业、科类、学制、学费及招生计划

环境艺术设计

模具设计与制造

数控技术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机电一体化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会计电算化

工商企业管理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与报关)

市场营销

四、考生报名条件:

1、本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6日-3月8日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履行网上报名手续。

3、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及考试费(共计60元)。

五、政策加分:

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说明:

1、考试科目: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包括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2、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3、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

4、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8:00-10:00。

七、填报志愿:

1、填报资格。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

2、填报时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2015年4月17日-4月19日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履行志愿填报手续。

八、录取原则及录取办法:

1、我院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自主招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自主招生专业相同科类且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3、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使用天津市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在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自主招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考生报考专业录取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5、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录取,若被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录取,我院将全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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