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

2015年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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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元/年)
招生对象
办学地点
1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工
7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
7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3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理工
4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4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5
工业自动化仪表
文、理
7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6
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
理工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7
无损检测技术
理工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8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理工
7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9
数控技术
理工
7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0
精密机械技术
理工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1
机械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
理工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2
摸具设计与制造
理工
5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3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理工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理工
8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5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6
软件技术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7
计算机通信
文、理
7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8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19
动漫设计与制作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0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文、理
70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1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文、理
5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2
珠宝鉴定与营销
文、理
5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3
首饰设计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4
电子商务(电子报关)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5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
文、理
35
3
40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6
应用韩语
文、理
35
3
4500
高中
仪表园校区
27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理工
35
3
4500
高中
浪头校区
28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文、理
80
3
4500
高中
浪头校区
2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工
70
3
4500
高中
浪头校区
3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理工
50
3
4500
高中
浪头校区

说明:理科考生理工类、文理兼招类均可填报;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理兼招类。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等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8日—4月12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208室。


报名方式2: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nmec.net.cn/zsb/),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需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交费方式:


(1)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表园校区行政中心504室(财务处)交费;


(2)到当地各大银行窗口将钱汇入我院丹东银行福春支行帐户中。汇款时一定要在附言中注明考生本人的姓名及14位考生号,并保留好汇款回执单;如果附言无法注明考生信息,必须将汇款回执单(注明考生姓名和14位考生号)立刻传真到0415-3853206,以便我们核对。


汇款信息:


户名: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010271000237581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春支行


银行号:313226009026


注:本帐号为我院缴纳报名考试费的唯一帐号。


交费时间:3月18日~4月12日中午12:00。


到期未交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不退报名费。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4月16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mec.net.cn/zsb/)。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4月15日-4月16日在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命题与考试


考核分为“文化素质+职业能力”两部分。文化素质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数学和语文,各科满分均为150分;职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200分。总分为500分。“文化素质+职业能力”两部分考核为一张试卷。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4月17日
9:00-12:00
丹东

注: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安排为准。


七、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


录取时间:


2015年4月21日—4月24日。


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能力考核总分组成。


2、学院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也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公示并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录取查询时间:


2015年4月22日—4月25日。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lnmec.net.cn/zsb/)点击录取结果。


九、录取备案时间:


2015年5月4日预录取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十、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5-3853111、3853211、3853222


传 真:0415-3853206


网 址:http://www.lnmec.net.cn.


学院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仪表园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北环路 (浪头校区)


邮 编:1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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