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

2015年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文/admin1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适应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高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努力探索招生工作新途径,确保我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方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注重职业能力和专业素质测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提高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 成立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铭


副组长:勾殿红 李 辉 刘 艳


组 员:罗革云 王 新 张树田 魏孔鹏 胡 鹏


郑敏丽 徐晓强 王 辉 赵长印 刘革利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编制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协调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文化课考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协助市招考办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协助组织文化水平考试。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主要职责:协助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网络组(责任部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网络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计划

工程造价

3

4500

40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3

5000

50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3

5000

35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000

40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

3

4500

40

水产养殖技术

3

5000

40

旅游管理

3

4500

35

合计



280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


2.2015年所有单独招生专业均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耳聋。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学校只安排英语考试,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也可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3月16日-4月5日。


3.报名网址:http://www.pjzy.net.cn。


4.咨询及报名接待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申请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8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pjzy.net.cn)


(三)确认


考生从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4月11日)


1.考生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2.家长确认: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纳费用外,还须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


确认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现场打印);


(2)报名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考生收费200元/生。


六、命题及考试


1、命题


委托教育主管部门组成专家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每科满分10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考试。

时间

科目

4月12

8:30—11:00

数学、语文、英语

注: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七、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由文化课数学、语文、英语三科总成绩(满分300分)组成。


2.录取控制线


录取控制线: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00分(含10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在录取控制线上,按文化课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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