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

2015年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政策

文/admin1

2015年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政策


一、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需是具有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志愿设置


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各级专业志愿所填专业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内容必须一致。


⑴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lnemci.com),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后,下载并填写《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①《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②考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考生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四张;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持报名考试费的收据到我院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及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1.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特点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我院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能力”两部分。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在职考生的文化课考核分开进行,方式为笔试。应往届高中生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在职考生文化考核科目为语文、历史,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方式为现场测试,满分100分。考生只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各专业测试内容详见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大纲。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核总分为400分;在职考生考核总分为300分。


录取方法:


(1)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按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按照文化课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加分条件参照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规定;


(4)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综合素质与能力、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考生名单后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4、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24-89872456 89710533


招生网址:http://www.lnemc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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