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保护齐鲁医药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了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2020根据《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招生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本章程遵循规范、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自主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历:本科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78数字
第六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qlmu.edu.cn
第七条学校简介
齐鲁医药学院第一次建造1995在中,2015更名为“山东万杰医学院”齐鲁医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国有大型企业——山东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企业集团’)。
学校新校区2018年9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母亲河孝府河流经校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新校区总规划面积1500亩以上,总建筑面积4310000平方米,总投资151亿元,可容纳在校学生20000人。
学校有全日制大学生1.6一万多人。专职教师817包括硕士和博士在内的人530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405“双师型”教师281人。
学校不断加大办学投入和现有固定资产10.23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41亿元,学校图书馆纸质图书133.28一万份。有临床医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等9中等学校和2教学部门、现有专业37本科专业26它涵盖了医学、工程学、经济学和管理学。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12设有多学科实验室的实验培训中心300不止一个。有12附属医院,包括附属医院3全部,是的11本科教学医院100不仅仅是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拥有教育部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山东省民办高校的优势与特色5个人和省级专业4个人和省级示范专业2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山东省精品课程4省级精品课程14门。“十二五”期间山东有高校生物医学工程山东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关键技术实验室、山东大学“十三五”基因诊断与个体化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淄博市健康产业研究院等10多个市级科研创新平台和8校级科研创新平台。近三年来,教师承担了省自然基金等教学科研项目252发表的文章300超过篇文章,包括在SCI、SSCI和EI中13编辑或参与编写教材的文章133专利申请部门14专利授权6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48物品。
学校的组织-庐山集团1992年底,山东省商务厅组建的国有企业,涉及商贸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健康产业等多个领域,现拥有银座股份、山东商业发展等两家上市公司4大学3国家驰名商标6国家研发平台3院士工作站、下属企业340家庭、员工2010000人,资产1090亿元。
学校坚持“让理论、让能力、不断提高”的校训,坚持“优质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办学宗旨,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山东省第一所民办高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致力于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学人才。
校舍25近年来,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扎实,人才培养水平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46月,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项目建设单位;2016年2018年复一年2第二次荣获“山东省民办高校一级办学优质特色发展奖”;多次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发展贡献奖”、“中国民办高校50强”、“最佳社会声誉大学”等荣誉称号山东省“山东省最具影响力大学”、“省级文明校园”等。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八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和招生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落实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申请条件和申请方法
第十一条申请条件
(1) 我校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含春夏高考)招生后,可申请自主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 我们的自主招生对象是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历届高中毕业生;我们的综合评价招生对象是山东省现普通高中毕业生。
(3) 轻微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俗称色盲)不能报考医学专业。
第十二条申请方法和要求
招生分为三个阶段:网上招生、择校选专业、网上支付、打印准考证。
(1) 选定的学校和专业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或综合评价的考生必须2020年5月21天24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并报到本校及相应专业。
(2) 网上支付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通过学校的招生信息网,选择缴费条目,并在线缴纳考试费。逾期不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 缴费标准:单独报名170元/人40元/人;
2.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3. 缴费时间:根据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3) 打印考试许可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将在考前通过打印考证入口自行打印考证。
第六章检验(试验)方法和安排
第十三条考试(测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我校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实行网上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天6月3天。具体时间以考试许可证为准。
第十四条检验(试验)方法
1、 单独注册
(1) 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方式:网上考试;
3. 满分:300点数;
4. 考试时间:120分钟。
(2) 专业能力测试
1. 测试方法:在线访谈;
2. 满分:150要点。
(3) 检验结果的确定
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原分呈现,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适应能力考试成绩合并为总分。
2、 招生综合评价
(1) 综合质量评价
根据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方法,组织有关专家、教师对高中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调研分析,客观评价,满分100要点。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1. 测试方法:在线测试;
2。满分:100点数;
3. 考试时间:40分钟。
(3) 检验结果的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它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占70%、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30%。
第七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招生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各专业按考生意愿由高分录取至低分录取。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分录取至低分录取;综合评价考生按综合素质评价和专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录取至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计划调整:在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前提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批准,调整跨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确定录取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和专业要求确定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八条备案考生名单的公示:备案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发布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我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同等待遇。录取后考生不得参加20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收费退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
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各专业标准如下:
1. 药房,护理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10500元/年;2.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成像技术11000元/年;3. 针灸推拿11800元/年;4. 临床医学15000元/年;5. 口腔科25800元/年。
第二十二条住宿费标准
1500元/人/年(6学生公寓)。
第23条退款规定
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学标准按《鲁正板子》执行2018]98号文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奖励和学习政策
学校建立了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信用贷款、兼职等多种形式的助学体系。
(1)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殊优秀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标准:6000元/人;
(2) 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评估一次。标准:5000元/人;
(3)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估一次。平均补贴标准为:3300元/人;
(4) 生源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新生和在校经济困难学生向学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每学年最高贷款额度8000元;
(5) 其他:学校奖学金、盛德仁奖学金等。
第九章资格审查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登记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重新审查其入学资格。不符合考试条件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处理;伪造材料取得考试资格、化名替代、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章证书的签发
第二十六条学习期满,学生应当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证书。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供考生报考参考,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学校有权追究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申诉渠道: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从成绩公布次日起3日内不得受理复审申请。电话0533-2829000。
第三十条本校个人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信息,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宪法由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口译。
第32条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533-4318888
邮箱:qlyyzsb@126.com网站
QQ咨询群:42018898
学校网站:http://www.qlmu.edu.cn
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78数字
监理热线:0533-28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