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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人数

文/admin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郭发[)2014]35根据《关于开展部分高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一)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文理、教育科学、学科融合等基础学科优势,在国家科学基地、国家艺术基地有近30年的人才培养经验,在国家“基础学科尖子生实验计划”中有10年的人才培养经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启动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北京师范大学强大的基础计划)。该计划以“为国选人才”为目的,探索多维考核评价模式,选择一批有志、兴趣、特长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训,使他们成为具有德才兼备、志趣远大、兴趣浓厚、扎实基础的尖子生。卓越的能力和勇于创新的能力,成为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未来社会科学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人数

1、 招生目标及申请条件

符合2020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愿意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具有较强专业兴趣,可申请注册:

甲级:综合素质和表现优异的考生。

B班:基础学科、数学、物理优秀化学或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候选人。

申请我校强基础课程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大学的强基础项目。

2、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1. 专业基础强招生计划:

专业组别招生专业高考科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文科组

历史学文史历史或地理
哲学文史不限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物理
物理学理工物理
化学理工物理或化学
生物科学理工物理或化学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强基计划学生120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3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2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按分省分专业组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上一定分值:

省份

科类

超出一本线分值要求

北京、山东、天津、浙江综合改革70
其他省份理工110
其他省份文史70

对乙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内同一学科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获得学校考核资格。

7月26学校确认并公布了入围学校考试名单。

(4) 学校评估

8月1至日3学校评估(包括笔试、面试和身体测试)将于4月举行。

1笔试是综合能力测试,核算学校的考核结果50%。

2面试是综合素质评估和专业知识评估,核算学校评估结果50%。面试采用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和考核,核实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全程录音录像。

3运动测试项目包括:坐前、仰卧起坐(女)、仰卧起坐(男)50米跑,未列入学校考核结果,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不明原因缺席体育考试不合格。

4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将根据当地疫情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将予以通报。

(5) 录取办法

1. 综合得分换算法

综合得分由高考分数和学校考核分数组成,其中高考分数占85%,学校考核结果占15%。

综合得分的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满分750分数=高考分数(满分)750点数)*85%+学校笔试成绩(满分300点数)*2.5*7.5%+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00点数)*7.5*7.5%。

高考满分750各省考生高考成绩按比例折算。计算方法为:换算后,高考分数=高考分数/全省高考分数满分*750.

2. 确定录取名单

对甲级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省、次专业组别确定预录取名单。在综合评分的同时,依次对高考成绩、学校考核成绩和体检成绩进行比较。

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一省份a级考生综合成绩最低的,予以录取。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组批准,报省招办审核后录取。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随后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高考填报录取规则,参加后续批次的志愿录取。

学校8月5日前,我们公布了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

4、 培训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探索的“一个体系、三个转变”(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个性化)等有效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坚实基础、跨学科、科教一体化、科研联系”的“四位一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实施“坚强基础”的计划。

1. 优化课程体系,巩固基础学科能力和质量。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基础学科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三个模块;加强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哲学、文学史、研究方法等基础课程建设,提高学生对相关基础课程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培养学生的知识融合和转移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提供一流的师资,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教师和导师队伍。要坚持校内校外、层次与责任并重的原则,建设一支由国内外教师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积极性和投资意愿强的一流教学队伍。成立“班主任、新生导师、学术导师、人文导师”四位一体的导师团队,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兴趣激发、学术指导、素质提升、科研等方面的全方位指导。

3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考核评价方法。建立小班讨论会,以高质量的沟通和互动,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提倡探究式教学和自主学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自主深入学习,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方法自主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学生主体性的学习精神。丰富探究、论文、报告、答疑等作业评价方法,提高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学生课内外、线上线下学习评价,加强阅读量和阅读能力的考核,提高课程学习的广度。

4. 学术人才培养阶段向前推进。建立本科教育阶段与硕士、博士培养阶段相衔接的学术人才培养机制。通过本研究的课程设置,形成相互衔接、循序渐进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建设标准、学习要求、选课方法、教学管理等环节,综合考虑学生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潜力,设置课程、组织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教学,建立和完善本科与硕士部衔接的培养体系。我们将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拔直接学生。

5促进跨学科研究,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多学科知识结构是创新型人才的核心素质。它鼓励和支持学生跨学科、跨学科学习辅修课程和双学位课程。课程主要集中在次要领域的核心课程。创造跨学科研究条件,依托科研和教学实验室,组建高水平的跨学科教学团队,设立跨学科研究项目,支持学生参与研究项目。要建立教学与科研实践多层次融合、多学科融合、全球化多向融合三个融合机制,为学生跨学科学习、研究和深造创造条件。

6搭建合作平台,推进科教协同教育。搭建高校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战略平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优势互补,相互配合,共同开展人才培养,为国家重点战略地区和困难地区提供后备人才。各学科将根据自身特点和特点,充分利用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科教协同教育。

7. 实施动态准入,完善质量控制机制。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习兴趣和创新潜力为核心,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综合考试。每年进行一轮形成性评价,对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合强基础训练的学生进行划分。建立正常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完善教学质量反馈和改进机制。

(请参阅附件中关于各专业基础人才培养计划的培训计划)

5、 其他说明

(1)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省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教育行政部门将向高校提供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当地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到“强基计划”登记系统。

(2)伪造综合质量档案或者在高校评估中作弊的考生,将被剥夺《强基础计划》的登记、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3年内,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将暂停。对已经进入大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遇欺诈,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 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转入其他专业,本科阶段转入其他专业的范围仅限于本校强基计划录取的专业。

(4) 选拔考试期间,考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入围高校评估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配套路费和住宿补贴。

(5)在我校的基础教育项目中,应聘者的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考体检的相关专业的要求。

(6)根据学校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对我校的基础规划进行招生和培训。政策调整的,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7)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有力的基础设施计划等考试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6、 监督保障机制

(1) 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在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招股说明书在实施过程中,我校将公开招生计划、公平选拔办法、公开录取标准。

(2) 我校将对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北京师范大学接受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电子邮件:邮箱:jubao@bnu.edu.cn。

7、 咨询方法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北大街19数字

邮政编码:100875

招生咨询热线:010-58807962

传真:010-58800562

邮箱:zsb@bnu.edu.cn邮箱

北京师范大学注册网络:入学.bnu.edu中国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电话01058807862. 电子邮件邮箱:jubao@bn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高考网中国

8、 这个概要由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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