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郭发[)2014]35教育部关于开展部分高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二)等文件,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20202002,启动了部分省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础规划”)。
1、 招生目标及申请条件
我们的“强基计划”主要集中在高端芯片和软件、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和主导作用,并选择一批“雄心勃勃、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特殊培训。我校“强基计划”中所有有招生计划的省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今后从事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工作,有着浓厚的专业兴趣,科学研究志向和吃苦耐劳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候选人可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能力和表现突出的考生。这些考生必须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与信息学二等奖及以上(以下简称五联)。
备注:申请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申请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2、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们学校的“强基计划”是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省份试点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0 |
应用物理学 | 40 |
化 学 | 30 |
工程力学 | 40 |
合 计 | 150 |
注:表中所列专业仅在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收理科生,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所选科目的要求均为“物理”。具体省级计划将在强基计划登记系统中公布。
3、 应用方法和选择程序
(1) 登记时间和方法
5月10至日31每日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制度(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7)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系统公布的省级计划填报2-4专业志愿者。
(2)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 入围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7月26近日,对于一等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按省招生计划数4分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公布标准。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均以总分入围。对于在我校注册的第二类考生,可以参加我校的综合素质测试。
所有入围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按该省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评价方法
7月31至日8月1我们学校的综合素质考试将在这两天之间举行。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学校评价”和“体育测试”。学校采用面试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进行考核。面试采用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根据有关规定,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参考资料。体育考试是标准考试。项目有:立定跳远(男)、仰卧起坐(女)。体育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注: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前需向我校提供有效证明)
(5) 录取办法
1. 综合得分换算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换算而成,具体如下:
学校考核满分750要点。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评估结果*15%。
2.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的申请和所在省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按照分数优先、自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并服从专业调整。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综合理科(物理是高考改革的省份)和外语的成绩。
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全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
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省招办审批,办理招生手续。我们学校会8月5日前,我们公布了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随后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一般可以参加本省随后的批次志愿录取。
4、 培训计划
学校将以优质学校资源为重点,构建“价值塑造、知识培养、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强基础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在阅读过程中,应加强数学物理基础,注重交叉整合,实行导师制、精英化、小班制和科教协调教育“一个一个”的培训。针对“强基础计划”招生考生建立贲硕博模式之间的联系。在博大师阶段,学生不仅可以学习本学科,还可以进行跨学科训练。本科期间,实行科学的、多阶段的动态分流补充机制。我校为“强基础计划”中每一位考生提供了科学创新活动的专项资金和实践,激发了他们的创新能力,开辟了多元化的国际交流渠道,开展了国际联合培训,建立了各种奖学金等激励机制。
5、 其他说明
(1)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全省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上传到“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集当地中学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到“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在高校遴选过程中伪造综合质量档案或者作弊的考生,将被取消“强基础计划”的申请、审查和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3年内,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将暂停。对已经进入大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遇欺诈,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原则上,“强基础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我校“强基础计划”范围以外的专业。原则上,本科生阶段考核后退出的学生仅限于大学“强基计划”中与招生专业相对应的普通班。
(4) 选拔考试期间,考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础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6) 学校评估工作方案可根据北京市防疫形势调整,届时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络等渠道告知。
6、 监督保障机制
(一)北京理工大学在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实施“强基础计划”。本招股说明书在实施过程中,我校将公开招生计划、公平选拔办法、公开招生结果。
(2) 我校将对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不合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工作要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7、 咨询方法
这个概要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口译。教育部有关政策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网络,我们将在本网站上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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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支持热线:010-6891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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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