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新一轮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要准确有序地开展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2020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春季学期通过省学校筹备工作。2020年春季学期备课通知如下:
1、 预定开放时间
(1) 高中、初中三年级2020年4月7为上学做准备。
(2) 初中一、二、一、二年级2020年4月13为上学做准备。
(3) 小学成绩依据2020年4月20为上学做准备。
(4) 幼儿园由所在市、县党委、政府根据防疫形势和幼儿园防治情况决定,但开放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4月20天。
(5) 对高校、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开放时间、留学生和外籍教师回国时间,要根据疫情综合研判,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在正式开学前,中小学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网上教育教学。
2、 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
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全省首位。如果学校的准备不被接受,如果材料准备不够,如果应急措施不落实,学校就不会启动。努力实现“两个保证”的目标,即确保校园“一片净土”和师生生命安全。
(2) 明确责任。
中小学(含幼儿园)坚持房东负责,各区市、县政府统一部署、指导、检查、验收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中等职业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学,省级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办学,上级主管部门省卫生委员会交通运输省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照主管关系负责;市县中等职业学校坚持地主负责,开放工作由当地市、县政府负责。各学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开学准备的各项具体职责。
(3) 准确有序。
各市、县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预定的开放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和时间表,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的要求,做好各级疫情防控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平稳有序安全开学。
3、 相关要求
(1) 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地位,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统筹意识,把对外开放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市县政府要统筹区域教育、卫生、发展改革、金融、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等成立开学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顺利实施开学。
(2) 制定“两案十制”,细化工作计划。
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两案十制”(即开学工作计划、安全应急预案,动态人事管理和信息报告系统、早、下午温度测量登记管理系统、校园环境卫生和杀戮检查管理系统、校园封闭管理和隔离系统、分散用餐系统管理系统、防疫技能和健康管理按程序报批备案。
(3) 认真落实各项校园防控措施,切实加强校园管理。
各市、县、学校要密切关注开学前对教师、学生和教职工(包括家庭成员)的全面调查14逐项开展日常健康生活状况、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在各市县防疫指挥部的指导下,抓好校园封闭管理、校园环境整治和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寄宿和读日班学生管理、食堂散餐等工作,隔离室设置、防疫物资保障管理、开学培训等措施。同时,要做好校舍、食品、饮用水、校车、消防等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防止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校园防疫工作的专业指导和人员支持。
(4) 加强宣传检查,确保安全有序开学。
各市、县、学校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开学准备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心理疑虑,科学指导防疫措施的落实。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督和监督,通过现场监督、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跟踪和效能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省政府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市、县、学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