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扶贫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高考决策和脱贫攻坚战的重大部署,我们应该按照“好主意”做好准备。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学生的通知2020]1不)要求,2020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生源单独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地区生源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实施区域
我省2020年高校专项规划和地方专项规划的实施范围39县(市、区)。具体名单包括:奉贤县、沛县、遂宁县、铜山区、佳旺区、信宜市、邳州市、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抚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县、连云港市宿城区、宿豫区、泰兴市、江堰区、高岗区、海陵区、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市、句容市、丹阳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金坛区、溧阳市、丽水区,南京市。
两个。应用条件
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求:
1. 按照2020统一高考申请条件;
2. 我和父亲、母亲、法定监护人的住所在我省实施地区的农村,在当地有连续性3户籍年限以上;
3. 我有户口所在县(市、区)高中3学生状况和实际学习。
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提出其他申请条件,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3、 高校专项规划
(1) 招生院校和项目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有关高校(名单见附件)1)承诺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计划。
(2) 应用方法
5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了招生简章;5月25近日,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6月20近日,省教育考试院下载了相关考生信息,相关县(市、区)完成了考生户籍、学籍资格预审并予以公示;6月底前,有关高校应当完成对考生其他条件的审查和公布。
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高校网站进行报考,查阅招生简章,了解报考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
(3) 填写和接受
被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持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密码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规划。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填写学校专项计划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学校专项计划的资格。
我省志愿填报专门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设立志愿栏,填写高校专项规划,部分高校实行综合评价录取。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多所高校的报名条件,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写。
4、 地方专项规划
(1) 招生院校和项目
地方专项计划由部分省属高校制定(见附件清单2)承诺。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江苏省招生考试(2020第一卷。
(2) 应用方法
7月20近日,有关县(市、区)完成了符合地方专项计划填报条件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公布工作,公布后无异议的考生可填写当地高校志愿专项计划。
(3) 填写和接受
地方专项计划提前列入文理类本科招生批次,只有一类“地方专项计划”。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密码卡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对自己填写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且无需现场签字确认申请表。不允许提前上报各类学院(专业)本科招生计划。
地方专项规划执行本批最低省级控制线。其申报录取规则与我省目前文理类本科批次录取相同。高校对应试科目的水平提出了两个要求。成绩和分数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备案规则由高校选定。
5、 工作要求
实施重点大学农村招生专项计划是惠及农村考生的热门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合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对重大活动中、后的监督力度,推动专项优惠政策的准确落实,真正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
(1) 加强资格审查规范管理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教育、公安、扶贫等部门联合审核机制,认真细化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当地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划分相关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当地农村范围,并依托公安户籍制度和中小学生学籍制度对考生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专项计划的申请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和工作流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考生申请材料,确保考生申请信息、纸质档案、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
(2) 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力度
各地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大公开”要求,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姓名、性别、学校学籍、实际学校、本人等及时通过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考生的父母或法律指定监护人的户口信息,分别在市、县(市、区)、中学、班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工作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网站、信访等举报方式,按照《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
(3) 严查违法行为
各地要建立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制,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专项计划招生中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处查处一处。伪造、变造、篡改、伪造户口学生登记等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以及违反规定的学校、单位和个人,依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普通高校非法招生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号)36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其中,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考试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高考报名,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将暂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管理机关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要按照纪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4) 加强宣传服务
各中学要结合当地防疫形势,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解读,让广大考生充分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内容,为并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请向设区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转发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