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教育考试院、职业(学院)学院:为落实“湖南教育通行证”[2020]83文件精神2020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主招生当年,现通知如下事项:
1、 招生专业设置在4月30最近,我登录了湖南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大学版)(http://www.hneao.cn/yx),设置招生专业等信息(招生专业必须与部批准的《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表》一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经我院审核确认后,招生系统可以开放。各学校应同时打印招生专业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报我院招生办公室。2、 单一招生与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单一招生目标的确定2020申请过高考(含复试)的。其中,对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符合我省高考条件,尚未参加高考的在职企业和其他五类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人员),可以4月27天-30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报名并现场确认。单次报名及填写申请表时间同5月6天-5月18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考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高职自主招生申请子系统应填写申请信息。考生可以不冲突地选择考试时间1-2大学申请。社会工作人员报考时,应下载相应的申请身份证明(定义)表(见附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届学生身份申请。报名截止后,各高职院校必须下载考生报名信息,并组织报名确认。各学校要对社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汇总报考社会人员数量统计表,加盖公章,连同录取考生信息表一并报送我院招生办公室。未在网上注册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3、 个人招生考试由各高职院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学院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市(州)招考机构要安排专人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我院还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统考试行时间5月20未来,6月8几天前完成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各高职院校根据相关要求安排,报我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原则上,考点只设在单招高职院校。确需在异地设立考点的,由当地市(州)防疫领导小组和教育(体育)局批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考试中心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负责在当地高职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安排高考考点。高职院校要制定详细的异地联考工作方案,与考点签订联考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高职院校要落实异地联考的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以各院校有关领导为考点的主考官,重点岗位的工作必须由各院校在职职工承担,而集体考试的要求和时间必须与学校考点一致;集体考试的工作计划必须提交考点所在地的市(州)招考组织,并接受其业务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主动与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沟通。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参照新皇冠肺炎防疫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布置检查室。4、 今年的录取记录,工作自主录取记录6月18它分两个阶段完成。(1) 预录取提交阶段。高职院校必须6月14近日,我登录了湖南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高校版),提交了各类考绩信息和拟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录取的专业不得超过各学校申请网站设置的专业。考生录取顺序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6月16今天,高职院校在网上查询比较数据。根据有效资料和本人的录取规则,拟录取考生。报考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顺序录取。(2) 确认归档阶段。6月17各高职院校下载录取名单,确认打印考试考生成绩信息报告和经批准的录取考生信息报告,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另附录取报告(报告包括报名人数、确认人数、推荐人数、录取人数、拟录取名单网站及网站截图,以及录取规则责任的执行阶段说明等)6月18近日,报我院招办备案。申请完成后,才能发出录取通知书。5、 工作要求1各高职院校要单独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管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单独招生规则,确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及其专业,并对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负责解释。2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招生”要求,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拟招生名单,不得少于5天。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今年的统一高考和相应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3各高职院校可将省教育厅审核的招生简章及相关宣传材料制作成网页4月30近日,这封邮件被发到了我院招生办公室。我院将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发布“单招专栏”,相关宣传内容由各高职院校负责解释。4. 单招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手续,其余问题由高职院校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归还和补办手续。高职院校应6月20近日,我们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了自主招生工作总结。5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各高职院校应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单招考试安全。6各高职院校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和杜绝试题外泄和代课考试、代课考试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要大力宣传自主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一部分,查处考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学校和有关工作人员在单招工作中违反规定的,《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涉嫌违规的,由考试中心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高职院校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违纪作弊考生名单(含相关材料)报送我院纪检监察室,由我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