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的改革精神,制定本章程并结合浙江省教育高考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招收浙江科技学院艺术类学生。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和以德、智、体、美、劳为基础的招生。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由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六条办学层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全日制高等学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
第七条学校位置:小鹤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六合路318号(浙江省杭州市小鹤山高等教育园区内),安吉校区位于安吉教育科技文化新区。原则上,2020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第二学年继续在小鹤山校区学习(其中中德工程英语学院各专业和德语大二继续在小鹤山校区学习)。小鹤山校区表演学专业学生。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
第9条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具有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权利的省级公立机构,以及从香港、澳门和台湾招收外国学生和学生的权利。它的前身是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立的。该校是由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的试点大学。是教育部首批实施“优秀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的高校之一,“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计划”入选高校之一,“十三五”教育现代化建设高校之一促进项目-工业教育一体化发展项目”。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教育。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综合国际化水平居浙江省授权高校前列,在2017年中国大学国际竞争力500强中排名第96位。学校现有14所中专院校和1个教学部,5个一级学科获硕士学位授权,5个艺术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5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17000余人,留学生2200余人。学校现有高级职称教师450余人,是我国典型的毕业生就业体验型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和工资水平均居浙江省首位。该校艺术设计学院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设计专业齐全、教学规模大、知名度高的艺术设计院校之一。拥有“创意设计与制造”硕士学位点、艺术硕士学位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设有服装服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摄影、表演等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300余人,专任教师117人,高级职称37人,34名留学经验教师、69名“双师型”教师、多个省级新世纪151项人才工程、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优秀教师。学院致力于培养国际化应用型创新设计人才。教师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企业项目经验,具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所培养的人才具有独特的创新能力,在各种竞争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优秀学生可参与国际合作学位项目、学期交流项目或短期国际设计,毕业生就业率高,发展潜力强。学院设计专业是浙江省重点学科,艺术设计专业(现服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是国家特色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浙江省重点专业;服装设计是浙江省“十三五”期间的优势专业;工业设计是教育部“十三五”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优秀工程师教育培训计划”的首次试点;环境设计是学校的高级专业。学院培养了8000多名毕业生。学生们凭借扎实的知识和专业素质,在行业和国际上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校学生多次荣获“汉博奖”国际金奖、if产品设计奖、概念设计奖、红星奖、广州竞赛奖、环境艺术学年奖,“金熊猫奖”、中国世界旅游文化小姐总冠军等;四位校友荣获“中国十大时装设计师”;创业校友创作了“形象设计”、“意谷”、“上海“乔治白”、“妮可童装”、“绘本装”、“studio1til8”、“时间坐标数字形象”,“龙宫文化创意”、“珠云工坊”等品牌,更有校友担任知名品牌设计总监;有的校友成为教育界名师。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理电话:0571-85071000。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本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进入大学一段时间后,学生在了解所属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所属专业。服装与服装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六个专业按有关规定选编设计专业。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科类 | 专业 | 全国 | ? 分省计划 | |||||||||||||
天津 | 河北 | 广东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山东 | 广西 | 江西 | 四川 | 湖南 | 河南 | |||
美术 | 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 | 5 | 5 | |||||||||||||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 | 420 | 8 | 7 | 8 | 10 | 15 | 296 | 10 | 15 | 10 | 5 | 12 | 9 | 15 | ||
服表 | 表演 | 30 | 10 | 5 | 10 | 5 | ||||||||||
工艺美术 | 环境设计 (单考单招) | 30 | 30 | |||||||||||||
合计 | 485 | 8 | 7 | 8 | 20 | 15 | 336 | 10 | 15 | 20 | 5 | 12 | 9 | 15 | 5 |
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2.设计学类分流前学费为9000元/学年,分流后,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学费为10350元/学年,动画、摄影、表演为9000元/学年。3、其中设计学类(中德2+3联合培养)学制为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第五章 ?艺术类专业测试
第十五条 ?测试方式:表演专业在黑龙江省、山东省进行校考并在浙江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设计学类采用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
第十六条 ?校考报名时间和方式:均到各省统一校考报名网址网上报名。其中,黑龙江考生报名时间:2020年1月30日-1月31日,报名网址:http://www.dfxyzj.com;山东考生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月17日、1月31日-2月2日,报名网址:http://www.sdzk.cn。(具体报名办法详见报名网址,以各省报名网址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校考选拔对象:具有黑龙江、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五官端正,具备服装表演基本条件及素质;女生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85米及以上。
第十八条 ?校考考试时间:哈尔滨考点:2020年2月4日,青岛考点:2020年2月6日。若报考人员较多,可顺延,具体见考点安排。
第十九条 ?校考考试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仅对黑龙江考生),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十九路1号。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仅对山东考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具体考试地点以当地考点安排为准。
第二十条 ?校考收费标准:报名费标准为190元/人。
第二十一条 ?表演类专业测试
表演类专业测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 1.形体测量:身高、胸围、腰围、臀围、肩宽、下身与上身差、体重等。
? 2.基础台步:形体、步态、节奏性、乐感、表现力和肢体协调性。
? 3.才艺展示: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和服装,时间不超过1分钟)。
? 4.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内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入围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学校查询网站:http://zsb.zust.edu.cn。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 ?录取办法
?? 1.原则上要求一志愿报考浙江科技学院。
? ?2.高考文化总分要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公办本科线。
???3.表演专业的黑龙江省、山东省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且校考合格。
其他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
???4.美术类专业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专业录取的排序规则如下:
省份 | 河北 | 安徽 | 江西 | 天津 | 广西 | 浙江 | 广东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文化分×0.3+(专业分÷专业满分)×525 | 综合分=(专业分÷375)×700+文化分×0.4 | 综合分=文化分×0.3+(专业分÷450)×525 | 综合分=文化分×0.4+专业分×1.5 | 综合分=文化分×0.2+专业分×2 | 综合分=文化分×0.5+专业分×3.75 | 综合分=文化分×0.4+专业分×1.5 |
省份 | 山东 | 湖南 | 江苏 | 福建 | 黑龙江 | 四川 | |
排序规则 | 综合分=专业分×1.75+文化分×0.3 | 综合分=专业分×0.7+文化分×0.3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 综合分=(专业分×1.5+文化分×0.4 | 专业统考分 |
(最终备案和录取方式以省级教育考试院批准并公告为准。)
5个。摄影设计类专业按美术类招生。
6。黑龙江省和山东省的表演专业从高到低依次选拔,浙江省从综合成绩中选拔,河南省从河南省综合成绩中选拔。
7号。学校按照1:1的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学校备案基线,按照“分数第一,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专业(中德2+3联合培养)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二十四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招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招生名单发出招生通知,并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名单。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我校招收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故不能如期入学,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试不合格的,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录考生的考试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取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明等,骗取登记资格,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质量评价中提供虚假材料及相关申请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入学、代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舞弊行为。
注册阶段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取消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教育行政部门部门应当公告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没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其中,设计(中德2+3联合培养)的学费标准与相应的普通专业相同(留学生在国外的生活费需另行支付)。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艺术考生应遵守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招生条例。
第二十八条浙江科技学院本章程由招聘录用部门负责解释。公司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六合路318号邮编:310023
2。报名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传真)、85070365
è??£í??·£ohttp://www.zust.edu.cn
四。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zust.edu.cn
5???£óê??£ozsb165@zust.edu.cn
6。招生咨询QQ群:755852051、559354747
浙江科技学院
19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