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简介
为全面提高我校的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的艺术素养,根据第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2020年举行“高水平艺术团入学考试”。
一、 招生目标
参加2020年统一高考的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规定)与统一招生一致。
二。招聘类型
三、 应用条件
一。综合素质:
良好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舞台表演经验丰富,符合2020年高考的要求。
2。专业素质:
舞蹈:女生身高要求1.60米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米以上。高度测量应在试验前进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试验。具有独舞能力和良好的艺术表现力;
器乐:乐团、民乐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乐团协会等机构颁发的业余水平最高证书,或参加过校级以上大型演出;
三。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试。省(区、市)没有统一的高水平艺术团考试的学生,可以直接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考试。
注:每个候选人只允许一个艺术项目
四、 登记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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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下载、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20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并在中学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我校。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4日17:00
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17:00(以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2)邮寄材料:包括北京科技大学2020高水平剧团申请表、高水平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近期个人演出U盘(需同时录制音乐,不允许后期处理,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省申请工作名称”、高中以来竞赛活动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章公章)及考生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学科专业及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成绩努力方向和进入大学的想法等,用文字表示不超过600)。所有材料概不退还。材料不全、不真实的,初审不合格。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学生活动中心223室
收件人:团市委青少年文体活动指导中心邮编:100083
请用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上注明“2020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某某”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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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到申请表和材料后,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初审。
1月13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试合格的学生须于2月20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确认,2月25日至2月29日打印考试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并参加考试。(未经系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 试验程序
一。入住时间:2020年2月29日8:30-11:30
地点:七寨学生活动中心
考生应携带考试许可证原件和身份证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告知艺术类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文化课考试时间:2020年2月29日下午2:30-5:30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2020年3月1日
四。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舞蹈种类:自编舞蹈、基本功、模仿、技能展示;
器乐:一乐一视(西乐:杖,民乐:简谱);
文化课考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课100分。
注:(一)评委可以要求考生在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 自带服装、乐器、伴奏CD等演出相关物品;我校可为考生提供CD、U盘等播放设备。
(3) 器乐考试不允许伴奏。
(4) 我校乐器:民乐考场:民族大鼓、中国大扁鼓、中国小扁鼓。
六、入学须知
一。优惠分数:高考实际分数线应在生源省第一批模拟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我校录取前本地同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省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和海南的考生,高考实际分数线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X或以上(各省X值见下表)。同时,所填报的文化专业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类别)对2020年入选科目范围的要求,请考入我校。江苏省考生要求达到AB+以上,要求物理。
2。认定标准: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文化类考试成绩已通过资格线(资格线根据文化类考试的总体情况确定),按文化类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并根据专业项目和签约人数进行签约。
三。调整原则: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签约考生人数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生人数。先按专业顺序对同一专业进行调整,不符合条件的按专业顺序对交叉专业进行调整。(调整顺序见招聘类别表)
四。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时须持有身份证原件。
2。考生考试期间应自理食宿。
电话:(010)62330040(团委),62332893(招聘)
咨询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1月14日、2月24日至3月1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监督机制
一。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校录取”的原则,向社会公布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接受社会认可同时也是社会监督。
2。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和招生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关的收费。严禁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生资格的行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程序申请,遵循“诚信”原则。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中,如有虚报、造假、篡改有关材料、考试作弊、为他人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资格,通知考生所在地省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学分档案,同时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他们通过了高考,如果一个学生被录取了,学校将取消他的资格。
四。报考后,学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进行复试。如发现考生违反代课考试、违规招生、虚假招生等规定,将取消该生的招生资格,不予办理学籍电子注册,并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考机构进行倒查,追究责任。
5个。高水平艺术团学员应当服从管理,按照规定参加艺术团的培训和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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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团委。
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