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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春季高考录取事宜

文/admin1

2015年天津春季高考录取安排教育部门已公布,各位考生和家长注意了解相关事宜,做好相应的准备:


1.春季高考录取按照艺术类录取学校(专业)、普通类本科录取学校、普通类高职提前录取学校、普通类高职录取学校的顺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按照“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管理、监督、服务”的机制实施录取。


艺术类等需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在录取时,招生学校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他招生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3.市高招办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范围。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招生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


4.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秋季高考,可以参加秋季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


各招生学校录取新生,需向市高招办交纳录取费50元/生(此费用学校不得向考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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