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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章程之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色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素质为核心,以技能为本位”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互通、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共融”的办学特色,围绕“三全”育人方针,成功打造知行合一的思想教育平台、学练合一的专业教学平台、全面参与的服务管理平台。与此同时,学院与邮政和通信企业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人才培养、职业培训和学生就业等方面深入对接,建立了长期良好的教育培训合作伙伴关系,为学院搭建了一个开放的、校企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平台,学生因较强的专业对口性和良好的专业素质受到企业欢迎,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的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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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招生部委代码:13688;浙江省招生代码:0128
第六条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第七条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省属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2017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章程
第九条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浙江省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条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各专业学费:软件技术、光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移动应用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等八个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市场营销、金融管理、快递运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邮政通信管理等五个专业的学费为6000元/年;移动通信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的学费为7500元/年;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普通类)。
2.住宿费:学院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共分为四个标准,分别为:1600元/年;1280元/年;1200元/年;960元/年,住宿费的收取按学生实际入住寝室的条件确定。
第十一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印签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及学院招生负责人
1.联系电话:0575-88053348,0575-88052795
2.传真:0575-88052795
▲2017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章程
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474号
4.邮政编码:312016
5.E-mail地址:zs@zptc.cn
6.院校网址:http://www.zptc.cn
7.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ptc.cn
8.学校招生工作负责领导:陈兴东
▲2017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章程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所有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执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学生,学院将按相关文件处理。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的,学院将作不予入学处理。
第十七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 层次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名称 | 选考科目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1 | 高职(专科) | 610305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0 | 不限 |
2 | 高职(专科)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技术 思想政治 历史 |
3 | 高职(专科)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0 | 不限 |
4 | 高职(专科) | 610212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物理 化学 技术 |
5 | 高职(专科) | 610205 | 软件技术 | 3 | 物理 化学 技术 |
6 | 高职(专科) | 630201 | 金融管理 | 3 | 思想政治 历史 技术 |
7 | 高职(专科) | 600702 | 快递运营管理 | 3 | 技术 地理 物理 |
8 | 高职(专科) | 600701 | 邮政通信管理 | 3 | 技术 地理 物理 |
9 | 高职(专科)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技术 历史 地理 |
10 | 高职(专科) | 610304 |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 3 | 技术 地理 化学 |
11 | 高职(专科) | 610306 | 光通信技术 | 3 | 技术 地理 化学 |
12 | 高职(专科) | 610301 | 通信技术 | 3 | 技术 物理 化学 |
13 | 高职(专科)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技术 物理 化学 |
14 | 高职(专科) | 610303 |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 3 | 技术 物理 化学 |
15 | 高职(专科) | 610302 | 移动通信技术 | 3 | 技术 物理 化学 |
16 | 高职(专科) | 610106 | 智能监控技术应用 | 3 | 技术 物理 化学 |
第十八条专业加试要求:无
▲2017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录取规则,对符合我院章程要求且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分专业(专业类)按总分排序,专业排序名次在学院该专业(专业类)缺额计划数以内的(含缺额计划数),予以投档;对于投档考生,学院逐一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录取意见。
2.对于同分考生,按照浙江省2017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3.我院2017年面向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安徽、甘肃、云南七个省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章程中所涉“我院”、“学院”等文字均指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一条我院其他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或省市相关招生政策有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提示:以上是2017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章程,2017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公布。由于各省份招生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学分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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