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信息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文/网编3

学分网给各位考生筛选整理了: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7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公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学分网。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之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色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具有强大的产业背景与行业引领性集团的支撑,与世界500强企业——物产中大集团有着紧密的产学合作关系。物产中大集团在学院设立研发中心、培训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实施物产示范生培养计划并设立物产示范生奖学金。创办了企业大学——物产中大管理学院,与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双轨制运作机制,为物产中大集团2万余名员工及其他政府机关、行业、企业开展定时、定制、定质的培训服务。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注重与国际优质高职教育品牌的合作,与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英国格拉斯哥城市学院等开展合作办学,开设了酒店管理、国际贸易、物流管理中外合作专业,并招收国际留学生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进修学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教中心授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UNEVOCCENTREAWARD奖牌和证书。

点击查看:2017年浙江院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国标码12866,浙江省招生代码0051。

第四条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邮政编码:310018。

第五条学校性质:学校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学校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中心、首批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电子商务教学资源库项目主持单位、浙江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第六条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资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报考等级要求(面向江苏省):选测等级无要求;必测等级要求4C,技术要求合格。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一般为1:1。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优先录取系统中名次(位次)靠前的考生,其次优先录取有才艺特长加分的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次序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中职技能优秀免试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浙江省统一高考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并向物价部门备案。2017年学费,非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6900元/年(各专业学费详见招生信息网),艺术类专业学费9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以物价局备案为准。下沙高教园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2017年新标准执行,六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兼传真)

2.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3.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zjtie.edu.cn

4.招生微信公众号: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zjtiezs)

5.咨询QQ:1873555891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是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7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公布。由于各省份招生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学分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推荐阅读: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全国排名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计划
2017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