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网给各位考生整理了2017年高考历史高频考点:英国责任内阁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学分网。(http://www.xuefen.com.cn/)
▲高考历史高频考点:英国责任内阁制
责任内阁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的领袖人物组成,其首脑称总理或首相,阁员叫部长或大臣。
英国的内阁制度起源于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的外交委员会,从16世纪初直到18世纪初,内阁制依然处于萌芽状态。18世纪早期英王乔治一世统治时(在“历史纵横”栏内了解乔治一世及首开英国内阁制的先声),由下院多数党领袖(当时是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这形成了一种政治惯例,首开了英国内阁制的先声。18世纪初期,辉格党在英国政坛日益占有优势,实际掌握了政权,国王的主要咨询机构逐渐发展成内阁。
责任内阁制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check and balances)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对议会负责,不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对某位阁员或整体内阁不信任,个别阁员或整体内阁便需要辞职以示负责。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处于内阁制发展的较高级阶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构的核心——内阁由多数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宪政制度。
内阁制原则:
(1)产生方式:下院多数党领袖为内阁首相;内阁成员由首相从下院多数党议员中挑选任命。
(2)统治方式:全体一致,集体负责制。
(3)去留方式:内阁失去下议院信任时,全体辞职或请求国王下令解散下院,重新进行大选。
▲高考历史高频考点: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过程
形成过程:没有任何成文法律为依据,依靠惯例形成的
(1)起源: 16—18世纪初,枢密院中外交委员会
(2)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退出内阁,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
(3)发展:18C后期,形成内阁可以提前大选例
(4)完善:19世纪上半期,两党制度建立而完善
▲高考历史高频考点: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特点
1.内阁集体负责制
要求任何阁员不能投票反对政府的政策,否则,他必须辞职或被解职;任何阁员不能发言反对,也不能不明确支持内阁的政策;所有的内阁决策都是内阁集体的决策,因此,每个阁员必须准备为所有的政策负政治责任;现任和离任的阁员都不能泄露内阁秘密。内阁集体负责制对内阁成员的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全体一致,即所有的内阁成员在议会中要一致发言和投票,除非首相和内阁明确认可自由发言和投票。二是互相信任,即内阁不仅要得到议会的信任(内阁总是可以假定自己得到议会的信任,除非议会表决通过不信任案) ,内阁成员也要充分地互相信任, 否则不能作为同僚共事。三是保密,即除非经过内阁的认可,所有内阁成员对内阁会议上的讨论和发言不得外泄。
2.个人负责制
是指各部主管大臣对本部门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不仅向首相负责,同时要向下院负责,如果文官在执行大臣的政策中擅自行动而出现严重失误,主管大臣不论事先知道与否,都要负责。主管大臣除负政治责任外,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加强大臣责任心的一项重要制度。
3.内阁与下院互相牵制
抗衡与监督。下院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来牵制内阁,如质询、辩论、批准立法、倒阁等方式。然而内阁集行政与立法于一身,权力很大。绝大部分议案都由政府中的大臣提出,一般来说议案都能通过。内阁可以通过解散下院控制议会。这是议会控制的最有力的手段。
▲高考历史高频考点:英国责任内阁制的作用
政府中的高级大臣组成的。英国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既操纵立法,又管理行政,被看作是对“国家行政的最高控制”,“政府的主要工具”以及“大多数立法和行政主动性的来源”,总之,它是国家的行政之巅。它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第一,它是政府的最高决策机构。包括内政、外交、防务、教育、科研等各项决策。
第二,控制立法。现代社会中由于立法量的增加及其复杂化,议员个人既无设备又缺乏全面的知识和足够的信息来准备复杂的议案,导致政府逐渐加强对立法的控制,政府提出公议案,这种议案都是由内阁提交下院通过的。而且在准备议案中,内阁委员会越来越多的参与其中,即先由内阁列出议案原则,再由他组织有关大臣、文官、专家等一起磋商议案细节,然后交内阁审定。最后提交下院通过。
第三,作为政党的领导。首相是执政党领袖,内阁大臣都是由执政党领导组成的。内阁除了对国家、政府进行行政上的领导外,同时也对其政党行使着领导权。如讨论决定党的方针政策,竞选宣言等,在下院和公众中,为其 党的政策、行动进行宣传,解释和辩护等。
▲高考历史高频考点:英国责任内阁制的趋势
第一,内阁委员会的权力增强。
第二,首相权力的增强。
第三,逐步建立各种外围系统。
以上这些趋势大大削弱了内阁对整个决策的控制和监督。在理论上,内阁还有干预任何决策领域的权力,实际上“体内阁讨论很少一点的政府工作”。因为很多重要决策都是在内阁之外作出的,即使拿到内阁会议上,也大都有实质上的决定。当然这并不否认内阁确实还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或主动决策。问题在于内阁权力的这种“侵蚀”有加快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