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单招

2016年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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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第三条 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498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武陟迎宾大道中段

第十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单独招生考生颁发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督察与评价委员会、相关专业系部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督察与评价委员会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人数学费
1工程测量技术3207900
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207900
3建筑工程技术3357900
4工程造价3357700
5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207900
6数控技术3207900
7模具设计与制造3217900
8机电一体化技术3217900
9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3357900
1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757900
11汽车电子技术3357900
12汽车改装技术3217900
1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3427900
14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427900
1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3357900
1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3427900
1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3547900
18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217900
19物联网应用技术3217700
20计算机应用技术3217900
21计算机网络技术3217900
22会计3357700
23市场营销3357700
24汽车营销与服务3427900
25物流管理3357700
26酒店管理3217700
合计
825
备注:2016年我校拟调整学费,现已按程序申报待批,学费以上级发改委批准标准执行,以上公布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拟调整学费标准。

第十五条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校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

第十七条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取得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八条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学校依据考生报名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4月1日在学校网站(http://www.zjtu.edu.cn/)公示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4月8日-4月9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第十九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核和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11:30。

2、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0日下午14:00—16:00。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六禁止”的工作要求,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三条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6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凡被我校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七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每年分别为7700元、7900元,住宿费700元/年,代收书费400元/年(多退少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校地址:河南省武陟迎宾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454950

联系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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