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级警务人员,担任副局级领导或者副巡视员的,授予二级警务督察军衔。二级警员本身就是警衔中的一个职级。相对职级(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副处级、专业技术先进级。
目前,我国共有公安、刑警、交警、户籍、警种和武警(包括武警消防、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边防民警、特警、武警等)八大警种,外籍警力和警力。
根据警衔条例,人民警察队伍分为五级和十三级
一等:总督学、副总督学;
二等:警务督察:一、二、三等;
三等:检查员:一、二、三年级;
四等:中士:一、二、三年级;
五等:警官:一等、二等。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警衔前应当有“专业技术”字样。
二级以上督察为高级警官,三级督察和督察为中级警官,中士和警官为初级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