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一般来说,初级工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过2000元。
护士资格证书补贴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据估计,每年将有大约200万名企业员工受益。
护士资格证书补助审核程序
1职工应当自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上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与失业保险的保险信息进行比对进行审计。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保卡上。
护士资格证书补贴标准
2000元以下。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当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费标准等因素确定,并及时调整。
补贴标准应根据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有所不同。
对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对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